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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4-16 23:40:01

①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缴纳费用;
4、等待领证。
房产过户的费用:工本费,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

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

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个贷专家指出,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③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首先,卖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若有配偶,则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过户费用主要有(1)契税;(2)营业税:(3)土地增值税;(4)所得税;(5)房屋交易手续费;(6)房屋产权登记费:(7)房屋评估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④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缴纳费用;
4、等待领证。
房产过户的费用:工本费,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⑤ 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过户流程:

1.先和对方当事人协商好合同条款,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如果结婚,夫妻二人都要在场。

2.到房产局进行申请,填写相应的材料。

3.申请材料提交后,房产局会给与回执单,按照回执单缴纳税费。

4.缴纳税费过后即可取得房产证。

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1、增值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增值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增值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2、契税: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4%。

3、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需分别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5元的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⑥ 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4、等待领证。
房产过户的费用:契税、营业税、个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⑦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法律分析: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合资、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4、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5、买卖双方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6、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需签名盖章)。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⑧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房产过户需要手续和费用标准: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的费用(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仅有的住房的可以免除)。

《征税条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契税

⑨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房产过户需要手续和费用标准: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的费用(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仅有的住房的可以免除)。

《征税条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