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哪弄社保结算清单
每位医保病人出院时都会收到一份住院医保结算单,上面记录了病人本次住院治疗的总费用、自付费用和医保记账报销的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床位费结算标准不同;不同类型的参保人,起付标准不同。
医保结算表就是看完病医保报销的清单。在病人出院结账的时候有专门的医保结算的缴费窗口,出院时收费窗就会先打印出来。病人可以根据清单核对自己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药物等等,如果有差错,可以找医院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记账金额并不是简单的“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而是在剔除自费费用、起付标准、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付段费用的情况,按比例进行医保报销。
(1)统筹费用结算单到哪里提取扩展阅读: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2. 社保结算单在哪里打印
像这个社保结算单的话你可以到社保局带着身份证直接就可以打印清单。各项都比较明细。
3. 住院社保结算单从哪里打印
住院社保结算单可以到医院社保科打印。
根据相关规定,持住院发票到医院社保科打印住院社保结算单。个人申请开具社保证明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开具申请表》,必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代办,具体如下:
1、登录社保局网站,注册后即可查询并打印本人上一年度的社保对账单;
2、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自助终端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保对账单;
3、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社保局发放的电子版对账单,且打印出来。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4. 社保统筹支付结算表原件哪里可以拿
社保是国家的福利政策,是最基本的保险保障
5. 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怎么看
您好!每位医保病人出院时都会收到一份住院医保结算单,上面记录了病人本次住院治疗的总费用、自付费用和医保记账报销的费用。尽管各地的医保住院结算单不尽相同,报销比例也不一样,但大同小异,关键是要弄清楚几个关键词的含义。
1、总金额:住院总费用,即病人在住院期间花费的所有费用。
2、自费费用: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3、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乙类项目,按比例参保人要先自付一部分的费用。如乙类药品A,100元,按5%的先自付比例,就产生部分项目自付费用5元=100×5%。
4、起付线:即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医保局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类别设定了相应起付标准。
5、统筹共付段费用:基本医疗费用由医保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其中共付段医保支付费用=(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86%;共付段参保人支付费用=(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14%。
6、重大疾病补助:是指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基本医保统筹累计支付超过当年的限额时,系统自动转入重大疾病补助记账。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记账金额并不是简单的“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而是在剔除自费费用、起付标准、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付段费用的情况,按比例进行医保报销。
6. 住院社保结算单从哪里打印
持住院发票到医院社保科打印住院社保结算单。
个人申请开具社保证明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开具申请表》。必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代办。
1、登录社保局网站,注册后即可查询并打印本人上一年度的社保对账单。
2、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自助终端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保对账单。
3、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社保局发放的电子版对账单,且打印出来。
(6)统筹费用结算单到哪里提取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7. 怎么办理医疗统筹结算清单
一、住院医保怎么结算?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法子。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中心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中心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中心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复印一式三份,医疗中心,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医生也有具体规定。
二、医保结算程序
1、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2、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8. 医保结算单哪里打印
持住院发票到医院社保科打印住院医保结算单。
个人申请开具社保证明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开具申请表》。必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代办。
网上打印流程:
1、登录社保局网站,注册后即可查询并打印本人上一年度的社保对账单;
2、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自助终端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保对账单;
3、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社保局发放的电子版对账单,且打印出来。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9. 医保结算单去哪打
医保结算单可以去社保官网打印。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作用如下: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2、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