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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产检费用报销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2-03 12:15:52

① 产检怎么报销

产检报销如下:

1、在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申请产检费用报销的表格填写;

2、将填写好的报销表格拿到单位盖章审批下来了;

3、拿产检费用的发票(注意:发票必须是现金或者是刷卡,不能是使用社保卡)到当时产检的医院打印清单以及处方;

4、准备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② 产检哪些项目可以报医保

一、产检能报销吗?
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医疗保险分为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两种。
1.孕妇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部分产前检查可免费,到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
二、如果孕妇参保缴纳住院医疗保险:那么生病住院时只能享受医疗保险。
3.孕妇参加保险缴纳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和婴儿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大多数必要的产前检查项目可记账或报销。
二、医保可以报销哪些。
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药品费用、诊疗项目费用和服务设施费用。
1.基本医疗药品费用: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药品费用包括甲类和乙类。甲类药物是保证临床治疗基本要求的国家统一药物,乙类药物目录由各地区调整;
2.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费用:血液透析、骨髓移植等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费用;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使用的必要生活服务设施的费用。

③ 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需要用到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
3.一份婴儿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4.所有收据和处方原件,一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需要注意的是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需要在每月的1-10日完成,主要的流程为:参保单位经办人拿着以上材料去社保中心上报,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会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但并不是所有孕妈产检都能够报销的,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是孕妇必须是买了保险的。目前我国政府的医疗保险主要有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三类,需要报销的女性必须购买了其中一种保险,才能够享受报销。
2.需要满足报销标准,用药方面要在医保范围内才可以报销。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病情和医疗保险类型来决定。
3.选择的医院必须是通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批准的医院。
总而言之,能符合以上条件和标准,按照流程走,就可以去报销产前检查的费用,毕竟国家和社会的福利还是蛮好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④ 产检生育保险报销项目有哪些

第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第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第三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第四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五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六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第七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八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九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十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十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第十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⑤ 产检费用报销条件、范围及流程

产检费用报销条件
产检费用报销根据不同地区的医保制度不同而有所差距。交社会保险满1年后就可以领生育保险,产检费用生孩子住院费用都是可以保销的。报销费用需要结合各地区的报销费用标准来报销
产检费用报销范围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3——16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17——2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1——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5——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29——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3——35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42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很有地方特色,因此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以下列出北京地区的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及报销所需材料:
一、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收据、处方(有药费的收据必须有处方)
二、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三、注意事项
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⑥ 珠海社保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种是固定报销金额,也就是无论你花了多少钱,社保机构都会按照固定的数额给你报销。比如北京市,产检可以报销大约1400,在三级医院顺产大约可以报销3300,剖腹产大约报销4400,在一级医院或者二级医院生产的,报销的数额会少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⑦ 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首先,准妈妈生育是属于计划生育内的,如果是第三胎则无法报销。

其次,要按照规定缴存并且满足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如果只是交了不到6个月的话,则也是无法报销的。

然后,你需要了解到能够报销的项目,一般来讲,产检的常规检查项目是允许报销的,如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等。

再者,要注意在产检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需要特殊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则也是需要出示证明,同时也要看看当地是否是可以报销的。

最后,去报销的时候,准妈妈还应该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产检费用报销单,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的资料过去办理,去之前也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打电话咨询社保局。

⑧ 产检社保可以报销哪些项目

产检是生育保险是生完孩子一次性报销的。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生育险可以报销产检的项目包括:产检、尿常规、血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B超、胎心监测、心电图。备查项目: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测定、血红蛋白电泳试验、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阴道分泌物检查、甲状腺功能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即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⑨ 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怀孕生育或产检的费用可以在医院直接报账,不用另外报账,如果是在非当地医疗定点医疗单位就诊,可以到当地的医保局或医保所报账,要携带交费的单据和身份证、医保卡和缴费证明及出院的证明等资料办理,也需要等候些时间才能正式报账到款,与当地的手续办理要求可能会有不同,可以到当地的医保部门处理。孕妇正常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以及尿常规的检查费用,一般都是可以报销的,而且,整个孕期需要做的三次B超,检查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另外,胎心监测的费用也在报销的范围内,具体的,可以根据实际的第几次产检来报销不同的项目。

产检假就是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