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买房签合同一定要当心 了解以下内容避免纠纷
在买房合同争议明显增多,在"一锤定音"签合同时,如何避免纠纷呢?在买房难,维权更难的时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房签订合同时,又有哪些应该注意的事项,将买房纠纷防范于未然呢?本期购房指南就买房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整理,为大家提供参考。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并验明
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房屋基本信息是否与认购书中一致,合同约定的房屋是否就是你所要购买的房屋,还要看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除此之外,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 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千万一定不能马虎,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么同开发商协商!
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部分,确定公摊的位置。开发商有很多赠与购房者的情况,实际上有时是公用的面积。
4、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和交房时限
产权登记的期限,看清楚违约责任是以是“日”还是“工作日”为依据,因为如果用“工作日”,必然会使实际交付时间延长;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避免开发商拖延办理。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5、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 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6、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当然还需要注意约定的违约责任,比如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 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7、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如果没有依约付款的责任怎样承担等问题
8、看清楚争议解决的方式
仲裁一般是开发商乐意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因为实践中,仲裁委很多情况下都在偏袒开发商,所以在选择这一方面时,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把诉讼约定在里面
9、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
10、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如果开发商广告的是精装修,或者样板间是品牌的,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予以明确。不要含糊表述为使用进口品牌,或请注明装修公司,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什么装修公司来装。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以免精装修变成“惊装修”。
11、退房的责任
一旦退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要求开发商退还全款,包括银行的利息、违约金等。
买房需要花费大量的积蓄,耗费不少人力财力物力,因此,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对待,购房合同涉及到比较多的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而普通的购房者们对开发商的惯用的手段又比较陌生。而为了减少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中的陷井,购房指南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或者有购房经验的朋友,多多参考他们的意见,将风险降到最低,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贰’ 签购房合同时容易产生争议的费用有哪些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常常会有一些费用是购房者无法理解,这些费用也常常会造成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争议的产生。那签购房合同时容易产生争议的费用到底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签合同时容易产生争议的费用:
争议费用1:契税及代办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开发商让购房人提前交纳契税的原因为:开发商在客户贷款过程中,承担了全额全程或阶段性担保,开发商想尽早摆脱自己的风险,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开发商占用资金的可能性。
所以,除非业主认可,否则开发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提前交纳,更无权强行代办。
如果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因为办理过程中有劳务支出,故一般开发商要向业主收取一定的代办费,当然,选择权在业主,但开发商要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不过,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开发商一家一家办理,就会给征收部门带来很多麻烦,所以一般都是开发商代业主集体办理。
【建议】:开发商在具备条件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的一定时间段,通知客户集中来交钱。代办费不宜超过1000元。客户也可委托第三方如律师事务所来办理。
争议费用2: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买人应交纳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通知》还规定,此基金向市或区县小区管理办公室交纳,由其代管,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小区办将其移交管委会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企业代管。管委会成立前,基金使用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可以由业主自己交纳,业主也可委托开发企业代收,那为什么有些开发商一定要在入住前强行收取此基金呢?
因为有部分购房人并不急于办理产权证,也就不急于交纳此基金,这样,当房屋在保修期后需要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没有交纳此基金的业主就会“沾”已交基金业主的“便宜”,这是不公平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开发商占用资金的可能。
【建议】:交纳基金后,市或区县小区办会当场开具财政局的专用发票,并开始计活期利息。只要开发商能很快拿回相关发票,其在入住前收取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争议费用3:装修××费
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装修工人制证费
装修垃圾清运费
关于是否收装修管理费、押金和装修工人制证费的问题,争议最大。
一方面,国家和北京市均没有明确规定,有些业主向有关部门咨询,往往回答还是乱收费;另一方面,装修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私拆承重墙、堵塞下水管道、施工扰民、装修人员随意进出造成治安混乱等问题都会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用电梯运水泥、沙子也会对公共部位造成磨损。物业管理公司在此过程中确实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管理和约束。
据了解,建设部、北京市目前正制定有关装修管理办法,准备对目前混乱的市场加以规范。
【建议】:专业人士认为,以上收费虽然存在一定合理性,但许多小区动辄几千元的管理费或以各种名义扣押金的情况却是不妥的。
一般一套房子的管理费以一二百元左右为宜。
押金根据物业档次,普通住宅在一二千元左右,高档住宅在一万元左右为宜,而且无特殊情况应全部退还。
制证费5元、10元,收个成本费即可。
装修垃圾清理费按《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收费暂行办法》,即196号文件规定为20元/自然间,如果有小区核算成本非要收几百元,业主有权选择不用其清理。
争议费用4: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
北京市房地局小区办曾发布过《关于禁止收取多年物业管理费的通知》。其中规定,禁止收取一年以上物业管理费。也就是说,只要收到一年以下,就不违反规定。而且考虑到频繁收取物业管理费一是部分业主经常不在家,二是会浪费人力物力。从这个角度讲,提前收取物业管理费有其合理性。
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一般发生在高档住宅,因其高档住宅行业一般习惯一个月或三个月一交,而高档住宅住户又经常不在国内或本地,故采用3个月保证金方式。要强调的是,物业管理保证金也好、水电保证金也好,如何运作应该看购房时所签《住宅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如何约定,只是现在开发商一般都在办理入住时才让业主签署《公约》,业主并没有选择权。
【建议】: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保证金要看《公约》约定,如无约定,收取还应征得业主同意。
争议费用5:停车费
对于停车费,目前北京市只是在196号文中规定,普通小区地面车位每月为150元/个。而地下车库、机械停车库则要实行市场价,开发商应在购房时在《公约》中明示。可正像问题4中所讲的,《公约》一般都在入住时才签,也就没有了协商的空间。
至于小区临时停车,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应由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物管会成立前,收费标准也不能高于1元/4小时的社会停车场标准,并应出具正式发票。
目前,市政管、物价局不久将出台停车收费规范,小区道路也在规范之中。
【建议】:普通小区地面车位每月为150元/个。地下、机械车库实行市场价,应基本等同于行业标准。
争议费用6: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建议】:购一手商品房应由开发商交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7-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叁’ 合同纠纷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纠纷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一般是按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
(二)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三)仲裁
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四)诉讼
所谓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以上知识就是对这一问题进行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肆’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看清争议解决方式
现如今房地产的市场上的买房合同争议明显增多,在"一锤定音"签合同时,如何避免纠纷呢?在买房难,维权更难的时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房签订合同时,又有哪些应该注意的事项,将买房纠纷防范于未然呢?本期购房指南就买房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整理,为大家提供参考。
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并验明
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房屋基本信息是否与认购书中一致,合同约定的房屋是否就是你所要购买的房屋,还要看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此外,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最好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 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千万一定不能马虎,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么同开发商协商!
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部分,确定公摊的位置。开发商有很多赠与购房者的情况,实际上有时是公用的面积。
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和交房时限
产权登记的期限,看清楚违约责任是以是“日”还是“工作日”为依据,因为如果用“工作日”,必然会使实际交付时间延长;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避免开发商拖延办理。
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
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 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当然还需要注意约定的违约责任,比如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 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如果没有依约付款的责任怎样承担等问题。
看清楚争议解决的方式
仲裁一般是开发商乐意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因为实践中,仲裁委很多情况下都在偏袒开发商,所以在选择这一方面时,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把诉讼约定在里面。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
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假如开发商广告的是精装修,或者样板间是品牌的,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予以明确。不要含糊表述为使用进口品牌,或请注明装修公司,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什么装修公司来装。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以免精装修变成“惊装修”。
退房的责任
一旦退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要求开发商退还全款,包括银行的利息、违约金等。
买房需要花费大量的积蓄,耗费不少人力财力物力,因此,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对待,购房合同涉及到比较多的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而普通的购房者们对开发商的惯用的手段又比较陌生。而为了减少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中的陷井,购房指南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或者有购房经验的朋友,多多参考他们的意见,将风险降到最低,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伍’ 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怎么处理
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上有争议,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陆’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主要种类:一、合同效力纠纷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2.有效合同纠纷,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二、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1.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2. 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三、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四、有无名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合同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则为无名合同。五、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除上述五种划分合同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变更纠纷、合同转让纠纷、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柒’ 签合同要注意哪些常见问题
产权人身份信息(包括家人是否同意出售等),产权证面积信息,编号等是否跟合同上的一致。
产权是否有抵押,如果有,是否明确赎楼方式,赎楼费用等。
房子是否有出租,出租方是否有购买此房意向。
税费是否有估算,税费计算方式是否跟产权信息一致,是否跟买方信息一致。
定金.首期款支付方式,支付多少,什么时候支付及贷款方式。
是否留有交房保证金,家私电器是否有明确约束。
是否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