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费用明细 » 医院治病手术失败费用怎么算
扩展阅读
手帐工具在哪个软件买 2025-07-30 08:03:21

医院治病手术失败费用怎么算

发布时间: 2022-06-27 01:41:05

① 医院手术失败是否赔偿

法律分析:这种案件较为复杂,需要先认定因果关系,确定责任归属、损失大小。一般做手术之前都是要签一个协议,家属同意了之后才可以做手术。只要不是医疗事故引起的失败,都不会赔偿,因为任何手术都有风险,没有百分百成功的,只要正常的手术工作完成了,没有出现任何手术不当的操作,就属于那些手术失败的,属于正常的失败,没法赔偿,术前你都有签字了。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② 请问在医院里手术失误医院该如何赔偿

手术总是会有风险的,开刀前都会签
生死状
的,经过家人同意才能动手术的,所以医院只要正常手术,医院应该责任不大。

③ 手术失败费用怎么算

法律分析:手术的失败并非都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违背科学治疗,根据医院提出的手术方案治疗的行为造成患者机能损害的,就是医疗事故。但医院提出的手术方案有科学依据,患者同意,只是患者治疗中出现的可能或不确定因素而造成失败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所以对于手术失败是否是院方的责任,还需要进行医学认定,通过鉴定结果来确定手术失败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 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④ 手术失败后手术费谁承担

一般性是自己承担的,因为术前会签属告家属书里,但是如果是严重的人为失误就是医院要负责了,如果不负责就去闹一下或告一下,医院最怕这个了

⑤ 手术失败,医院能进行赔偿吗

可以赔偿的!国家《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务人员的要求都有严格的,手术失败违反了(诊疗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私自伪造患者陈述违反(医疗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违反(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合同法)都有严格规定的!就算签字了只要没有约定,手术不成功需要多次手术或再次手术就属于医疗事故。

⑥ 在医院手术失败了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在医院手术失败了费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决定谁来负责。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步骤二:当事人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⑦ 医院做手术失败了还要付手术费吗

不好意思,即使手术因为其他因素失败了,但是手术费是需要付!至于你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可以起诉医院或者和医院商议何解

⑧ 手术失败做二次手术费用谁出

法律分析:手术失败如因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的过错造成的,属于医疗事故,二次手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如正常情况下手术失败的,则由患者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⑨ 如果医院做一个成功率不是很高的手术,家属签了字.但是手术失败了 病人要承担医药费吗

肯定要的,家属签字的时候,医生已经履行了对你们的告知的义务,对于手术的风险,还有手术可能出现的意外,如果病人的病是大病,手术当中还有不可避免的不可预知的事情,所以才会对你们家属说把握不大,但是手术毕竟是延长生命的一种办法,没有谁能说一刀下去就肯定成功的,哪怕只是最小的阑尾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