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是计入成本的税金
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
计入资产成本中的税金: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进口关税,烟叶税。
2. 资源税什么时候计入成本,什么时候计入制造费用,可以举例说明么
企业交纳的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反映企业已经交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资源税税额。
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月底,企业计提外销售应纳资源税产品应纳的资源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对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应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应税产品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即其应交纳的税金不计入产品销售税金,而是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即:
借:生产成本
或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应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3.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为加强资源税的征管,税法对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税等情况,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在收购时代扣代缴资源税。企业在收购未税矿产品时,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记:
借:材料采购
贷:现金
或银行存款
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税额,记:
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缴纳代扣的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4.收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企业将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出售时,按计算出的固体盐应交缴的资源税,记: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缴纳税金时,应按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税额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税税额后的余额,记: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5.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结算税款时补缴或退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规定,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税款。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结算上月税款时,对于少缴的税款,应于补缴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多缴的税款,按规定可于下月退回或者抵缴。
实际退回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3. 在什么情况下增值税计入购货成本什么情况下不计入成本
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款在价格之外由买方承担,所以通常购进时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是不计入成本的,而做为进项税金可抵扣销项税金。
从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角度来说: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购进时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是不计入采购实际成本,而进项税可抵扣销项金,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抵扣进项,所以要将购入商品或生产材料的增值税进项计入成本。
特殊的,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商品或材料用于不得抵扣增值税项目时,购入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成本。
其中,不得抵扣的项目,如: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3)什么税计成本什么时候计税金扩展阅读: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二、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4. 消费税什么时候计入产品成本,什么时候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消费税是价内税。除卷烟外均在单一环节征税。
一、消费税计入成本的情况有:
1、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记入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除上述情况外,企业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什么税计成本什么时候计税金扩展阅读: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5. 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什么时候应该出现什么时候应该计入成本
一.当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交纳上月应交增值税时做:
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缴纳税款时做: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按照最新税法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有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固定资产)只要符合抵扣条件,都可以扣除。
因此,要计入成本的增值税应包括以下2种情况:
1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比如没有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或虽取得但没有通过验证,购进后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或者发生了非常损失等。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承担的进项税额,
三.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交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
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6. 增值税什么时候记入成本什么时候不计入成本计算详细点,举例子说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其他一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共有34种,其中无条件不允许抵扣有27种,有条件允许抵扣的7种。
一、无条件不允许抵的27种情形记入成本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新开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4.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计提抵扣进项税。
5.一般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交叉稽核比对没有返回比对结果或比对不符时,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7.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不符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8.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认证不符或虽认证通过但未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9.购进免税货物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向国有粮食企业购进免税粮食除外),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0.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没有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相应《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1.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没有按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2.取得票物不符或非防伪税控比对项目不符、不全(如非汇总填开运费发票的“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不全等等)的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3.取得货物运输发票只允许对运费、建设基金计提进项税额,未分别注明运费、建设基金和装卸费、保险费或其他杂费的,其货物运输发票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
14.取得作废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5.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
16.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17.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收到该项货物免税期间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8.进口货物减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以及与周边国家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不得作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金抵扣。
19.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一般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不得在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进行抵扣。
2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除外)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但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23.自200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4.一般纳税人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已支付的增值税进项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5.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含运输费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26.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含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上述正常损失已将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27.购进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不动产”是指《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以及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以及随之发生的运费、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申报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购进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二、有条件允许抵扣的7种情形不记入成本
1.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可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联留存备查。
2.一般纳税人将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联”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将取得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全部丢失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在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天 津 财 税 信 息 网
4.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可在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经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5.一般纳税人取得失控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如果经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专用发票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申报抵扣进项税。
6.经认证,专用发票有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发票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形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重新认证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抵扣。
7.经认证,专用发票有重复认证、密文有误或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时,其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待税务机关查明原因,核实无误后再申报抵扣。
7. 计入成本的税费有哪些
除了企业所得税、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都要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利润要承担的税金,是企业真正承担的得利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是层层转嫁的.所以这两个税不能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的都可以.
具备资本化的税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例如,固定资产,关税、车购税、契税等可以记入资产成本;材料采购,消费税、关税等可以记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