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准成本中心的评价与考核的依据
标准成本中心通常以既定产品质量和数量条件下的标准成本作为评价、考核其实际成本水平的尺度,主要根据成本差异分析并运用可控性的概念来归咎责任,其业绩报告中应以可控成本为重点,并以此作为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由于不需要作出定价决策,产量决策或产品的品种构成决策,标准成本中心的经理只对产出耗用的投入成本和数量负责,对收入和利润没有责任。
考虑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没能按计划生产,特定的标准成本中心就会对组织内其它责任中心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标准成本中心有必要设立质量和时间的标准,并要求管理人员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