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根据它的用途,可分为以下四类:
1.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用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房屋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1)房地产企业年末哪些成本可以预估扩展阅读:
核算开发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5、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参考资料:网络-房地产成本
⑵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项目及其内容都有哪些
一、土地取得成本
土地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在实务中,通常可以根据管理要求进一步分为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合作款项、红线外市政设施费、拆迁补偿费.
1、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等.
2、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3、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4、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在实务中,通常可以根据管理要求进一步分为勘察设计费、报批报建增容费、"三通一平"费、临时设施费.
1、勘察设计费
包括勘测丈量费、规划设计费、建筑研究用房费、其他.勘测丈量费:包括初勘、详勘等.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规划设计费: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样品制作费等.建筑研究用房费:包括材料及施工费.
2、报批报建增容费
报批报建增容费包括报批报建费、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增容费.报批报建费:包括安检费、质检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建筑面积丈量费、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增容费:包括水、电、煤气增容费.
3、"三通一平"费:
三通一平费主要包括临时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临时道路: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设计、建造费用.临时用电: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临时用水: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的设计、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等费用.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前的场地平整、场地清运、旧房拆除等费用.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包括临时围墙、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围挡.临时围墙:包括围墙、围栏设计、建造、装饰费用.临时办公室:租金、建造及装饰费用.临时场地占用费:含施工用临时占道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临时围板:包括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四、建安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等.
1、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土建预算内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基础造价、结构及粗装修造价、门窗工程、公共部位精装修费、户内精装修费.基础造价:包括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及检测费、降水.结构及粗装修造价:主要包括砼框架(含独立柱基和条基等浅基础)、砌体、找平及抹灰、防水、垂直运输、脚手架、超高补贴、散水、沉降缝、伸缩缝、底层花园砌体(高层建筑的裙楼有架空层,原则上架空层结构列入裙楼、有转换层结构并入塔楼).门窗工程:主要包括单元门、入户门、户内门、外墙门窗、防火门的费用.公共部位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大堂、电梯厅、楼梯间、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装修费用.户内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厅房、阳台、露台的精装修费用.
2、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包括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费、室内设备及其安装费、弱电系统费.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费主要包括:室内给排水系统费(自来水、排水、直饮水、热水);室内采暖系统费(地板热、电热膜、分户燃气炉、管道系统、暖气片);室内燃气系统费;室内电气工程费:包括楼栋及单元配电箱、电表箱、户配电箱、管线敷设、灯具、开关插座、含弱电工程管盒预埋.室内设备及其安装费:通风空调系统费:包括空调设备及安装费用、空调管道、通风系统费用;电梯及其安装费;发电机及其安装费:包括发电机供货、安装、机房降噪费;消防系统费:包括水消防、电消防、气体灭火、防排烟工程费;人防设备及安装费:包括密闭门、气体过滤装置等.弱电系统费:居家防盗系统费用:包括阳台及室内红外探测防盗、门磁、紧急按扭等;对讲系统费用:包括可视及非可视对讲系统费用;三表远传系统费用:包括水、电、气远程抄表系统费用;有线电视费用:包括有线电视、卫星电视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电话系统费用: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宽带网: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等.
四、基础设施费
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主要包括:室外给排水系统费、室外采暖系统费、室外燃气系统费、室外电气及高低压设备费、室外智能化系统费、园林环境工程费、环境卫生费.
1、室外给排水系统费
室外给水系统费:主要包括小区内给水管道、检查井、水泵房设备、及外接的消火栓等费用;雨污水系统费用.
2、室外采暖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热交换站、锅炉房费用.
3、室外燃气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调压站
4、室外电气及高低压设备费
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包括红线到配电房的高压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及箱式变压设备费用;室外强电管道及电缆敷设:室外强电总平线路部分费用;室外弱电管道埋设:包括用于电视、电话、宽带网、智能化布线的管道预埋、检查井等费用.
5、室外智能化系统费
停车管理系统费用:包括露天停车场管理系统、地下室或架空层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费用;小区闭路监控系统费用: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及电气系统安装等费用;周界红外防越系统费用:红外对扫等;小区门禁系统费用;电子巡更系统费用;电子公告屏费用等.
6、园林环境工程费
园林环境工程费指项目所发生的园林环境造价,主要包括绿化建设费、建筑小品、道路、广场建造费、围墙建造费、室外照明、室外背景音乐、室外零星设施.绿化建设费:包括公共绿化、组团宅间绿化、一楼私家花园、小区周边绿化支出;建筑小品:雕塑、水景、环廊、假山等;道路、广场建造费:道路广场铺设、开设路口工程及补偿费等;围墙建造费:包括永久性围墙、围栏及大门;室外照明:室外照明电气工程,如路灯、草坪灯;室外背景音乐;室外零星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各种指示牌、标识牌、示意图、垃圾桶、座椅、阳伞等.
五、配套设施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配套设施费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包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等;
2、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3、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4、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游泳池:土建、设备、设施;业主会所:设计、装修费、资产购置、单体会所结构;幼儿园: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学校: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球场;设备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土建及装修费;车站建造费:土建、设备、各项设施.
六、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在实务中,通常可以根据管理要求进一步分为工程管理费、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物业管理完善费.
1、工程管理费
主要包括工程监理费、预结算编审费、行政管理费、施工合同外奖金、工程质量监督费、安全监督费、工程保险费.工程监理费: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预结算编审费:支付给造价咨询公司的预结算的编制、审核费用;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行政费;施工合同外奖金:赶工奖、进度奖;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主管部门的质监费;安全监督费:建设主管部门的安监费;工程保险费.
2、营销设施建造费
广告设施及发布费、销售环境改造费、售楼处装修、装饰费、其他.广告设施及发布费:车站广告、路牌广告;销售环境改造费:会所、推出销售楼盘(含示范单位)周围等销售区域销售期间的现场设计、工程、装饰费;临时销售通道的设计、工程、装饰等费用;售楼处装修、装饰费:设计、工程、装饰等;样板间:包括样板间设计、装修、家具、饰品以及保洁、保安、维修费.主体外搭设的样板间还包括建造费用;主体内样板间销售后回收的设计、装修、家具、家私等费用,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单列或单独记录,考核时从总费用中扣除;其他.
3、物业管理完善费
包括按规定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以及小区入住前投入的物业管理费用.
七、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折价或溢价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
⑶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计税成本一般均为实际发生的成本,但其中哪几项费用可以预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岩握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卖庆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枣迟”
⑷ 房地产公司的成本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又分为不变直接成本和变动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则有机会成本和管理成本两项内容。一般说来,土地成本、设计成本、建安成本等均可以计入不变直接成本,这些成本在一个项目中是相对固定且可以预测的,并且一旦发生就固定不变。土地成本一般在招拍挂过程中确定,一旦拿到地,它的成本就确定了,在不考虑建筑材料上涨的因素下,建安成本在设计风格确定、建筑级别确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做出比较精确的预测,相对稳定。变动直接成本则主要是融资成本,一般是银行贷款利息。目前银行贷款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即使在前期策划过程中比较精确地计算了某个项目在一定时间内所需要的资金,但由于精确的还款日期难以计算,这种成本还是与项目的进展密切相关,不断变动。
在房地产行业的成本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的成本控制,就是要把房地产建设过程中的任务分解到最易控制的程度,并明确每个子任务的所需因素。任务的目标就是指明该任务需要实现的要求,包括资源要求(如各种资源计划,人员、设备等)、资金计划、时间计划、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上下关联任务,这些因素是描述一个任务的重要信息,只有把每个任务的成本控制好了,才能实现成本的综合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⑸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如何进行成本核算
如何进行成本核算: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组成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就其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设备费用。这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体内容,大致占总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费用。土地费用主要包括置换成本、批租费用、动迁费用等。房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前,必须将预计的土地费用通过土地面积和容积率的换算,计算出未来所开发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称楼板价),以此来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2.配套及其他收费支出。主要是指水、电、煤气、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费,学校、医院、商店等生活服务性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费支出中有些虽属于押金性质,如档案保证金、绿化保证金等,但难以全部收回。这类收费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许多项目由垄断性企事业单位执行,随意性很强,标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费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响最大的一块费用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
3.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房地产开发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大多数开发企业必须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需要,这样就产生数额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正确计算开发成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策略
1.加强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规章制度建设和组织落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还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行业特点,建立和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加强和完善房屋成本核算的规章和制度建设,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证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促进企业成本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考虑自身规模大小和开发项目的规模特点等因素,在保证成本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员。每一房地产项目应由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大型项目应设立成本工作组专门负责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报表编制和分析等主要工作,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算为管用、算管结合的有效机制。成本工作组的工作方式也应根据项目具体实际,确定分别采用集中和非集中工作方式。
2.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对于建设一个现代的多功能小区,其成本核算对象就显得复杂。这就需要成本核算人员深入实际,研究分析总体项目的特点、管理要求、经济用途、标准、建设交付期以及预决算的主体分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设置必须坚持“便于核算,利于管理”的原则。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时,应结合开发工程的地点、用途、结构、装修、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分别做如下处理:一般的开发项目,应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如果开竣工时间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队伍施工,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对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比如,大型项目首先要分批分期,在分批开发的商品房中再按经济用途和建设标准适当分类,对区内公共建筑配套设施中属于营业性公建设施,应单设成本对象核算,这样就会形成多个成本核算对象。
3.设立合理的成本核算项目。
正确划分成本项目,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可以客观地反映产品的成本结构,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径。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发成本属一级科目,在该科目下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成本项目不宜开列太多,对于发生次数较少的成本费用,特别是单笔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合并;对金额较大并陆续发生的费用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土建费用如属于合同发包的,还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以便随时了解工作量进度和付款情况,为工程的竣工决算提供资料。
4.准确的进行成本的归集、分配与转结。
对于单一的房地产项目由于成本对象简单,归集成本费用就容易得多,通过分配间接计入成本对象的内容就相对较少。然而一项大型综合性小区开发就显得十分复杂,成本核算对象比较细化,很多成本费用不可能直接归集到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就需要采用一定方法和程序进行分配,再间接地归集到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直接归集的成本费用主要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其他成本费用则需要按期进行分配,而对于间接分配的费用需要在日常归集时按各自成本项目的细目分别归集核算,然后按各个成本对象和对应成本项目进行分配。例如:大型综合性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象直接归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不按成本对象直接分配,而在此成本明细科目中分细目归集,每月末按各成本对象的实际占地面积计算比例分摊当期所发生的费用,在分配时无需按细目分摊,若成本管理需要可以再按细目结构还原。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中的现场管理性费用则按各成本对象的建筑面积计算比例分摊。当月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其归集和分配程序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对于利息支出则按各成本对象归集的上月末成本实际发生额计算比例分摊;对于预付款项中若属于预决算范围的按合同支付的款项,应直接进入成本项目归集,并及时取得发票;对于工程决算后欠付的款项应按标准预提,包括应付未付的商品房维修基金等。
5.重视项目竣工成本结转核算。
已完土地开发项目应根据其用途,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成本结转。比如:(1)为销售或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开发完成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2)开发完成后直接用于本企业商品房等建设的建设场地。应于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将其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有关的房屋开发成本中。(3)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应当取得经过审价后的工程决算书,这样成本核算人员即可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核对各项合同和工程决算书确定的价款支付情况,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计提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结转完工实际总成本,并计算各独立核算对象的单位成本进行完工开发产品的明细核算。若属于出租经营的项目,则转入出租开发产品的明细核算。商品房的预售业务在前,竣工交付在后,工程决算若不及时完成,成本核算则不可能真实和及时,进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的正确性。商品房销售成本核算应按配比原则,以各个独立销售单元(独立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为销售成本转账依据结转销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