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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改成本怎么做账

发布时间: 2023-01-18 20:17:24

1. 跨年度的产品制品成本怎么做账

由于发票传递的时间差异以及各种客观情况的影响,不少企业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已经发生了费用支出,而发票往往在年后才取得,即跨年度取得发票入帐,或者12月份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于发票邮寄和出差等特殊情况的存在,不能在12月31日结账前取得并报销入账,这种现象在企业很普遍,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呢?笔者通过对成本费用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对有关成本费用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法规定进行了梳理,现归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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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法对费用列支期间的要求
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帐,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
(一)对内资企业的要求
1.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3.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4.对广告费扣除的限制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内资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即广告费支出没有取得发票一律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
(二)对外资企业的要求
1、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这一点内、外资企业的处理是一致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1、按税法的要求,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2、当年的费用当年没有取得发票,并不意味着这笔费用就不能在当年的所得税前列支。如广州地税穗地税发[2005]276号文件的规定。会计的结账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但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日。根据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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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年取得发票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一)作为预提费用处理
目前对企业预提的费用,外资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对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税发[2002]31号文件规定,除可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基金外,其他情况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基金、未来费用等。
对内资企业,国税函〔2003〕80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东地税对预提费用的处理:根据合同预提到纳税年度12月止的预提贷款利息、场地租金等准予税前列支,其他预提费用或者超过纳税年度预提的费用需要纳税调整。
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调整的,下一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由于新会计准则取消“预提费用”科目,不允许预提费用了,但可以用“预付帐款”科目代替。
(二)先计入费用,收到发票后再附到记账凭证
先将费用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对纳税年度以后才取得发票的,缴纳所得税分以下情况处理:
(1)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多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以下是广州地税的规定,可供参考:穗地税发[2005]276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以不合法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的,并有根据认为纳税人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确定性、合理性原则的,可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从销货方或提供劳务方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能够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可根据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允许纳税人作为业务发生年度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帐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严格按税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原因引起的。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非会计差错
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发票入帐应该遵循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客观性等原则,原则上讲,发票日期与入账时间应一致。但实际业务中,对方当月开出的发票可能要到下个月才能取得,甚至跨越年度,比如12月份开出的发票,12月31日还在邮寄过程中,但当天必须结账,这笔费用无法在当年度入账;有员工12月份出差,但12月31日仍无法赶回公司,其12月份发生的差旅费就无法在当年报销入账。以上是由于客观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票日期与入账日期一般相差很小,比如12月份开出的发票,1月份入账。这种情况不属于会计差错,可以在实际取得发票时入账。
考虑到这是客观存在的特殊情况,对这种情况一般不做纳税调整,直接作为入账年度的费用扣除,只要金额不大,不属于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费用,税务机关一般也认可。因此,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2、会计差错
另外一种情况是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不能及时入帐,比如对方8月份就把发票开了,当时没有及时索取,等下年1月拿回发票已经结帐了。或则员工拿很久以前的发票出来报销。这些都是企业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导致漏记支出,在会计核算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所得税处理同上述“先计入费用,收到发票后再附到记账凭证”的情况一样,不再重复。
(四)购进货物跨年取得发票的处理
到期末货物已经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会计制度规定期末暂估入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规定,月度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物资采购”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下一年度在取得发票时,这批材料的成本不一定转入损益,可能还是存货或在产品、产成品等,这种情况不影响损益,不存在纳税调整的情况。如果年底材料的成本已经结转到损益,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时候原材料在账上可能出现负数,实际收到发票时正常入账就可以了。下面是宁波地税的规定,可参考:《关于明确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一[2004]222号)规定,对企业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的材料物资应按计划成本、合同价格或其他合理价格暂估入账,年度按规定已计入当前损益部分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应对暂估入账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发现长期未取得发票账单,估价明显不合理等情况且无合理理由的有权予以调整。
(五)购进固定资产跨年度取得发票对所得税的影响
购买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要求,应在购进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12月购进固定资产在1月份取得发票,不影响所得税,不需要对所得税进行调整。
总之,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避免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引起的麻烦。
1、快到年底的时候,检查是否有当年的费用支出还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没有取得发票的及时向对方索取并查明原因。比如是否有对方已经开票但没有寄出,或则发票丢失等情况。
2、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后通知你公司,以便及时取得发票。
3、年底合理安排业务,尽量避免下年度才能取得发票的情况。

2. 上一年度成本多计提下一年如何做账

上年度的成本多计提,在下一年度需要冲减多计提的部分,实操中,按企业的实际情况,

借:库存商品等,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增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 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怎么做账呢

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
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

4. 如何跨年度帐务调整

一、分录:

1、因涉及以前年度损益,对交电费的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预付帐款—电费

2、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应少交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3、个人社保是一笔错账。

假定其他应收款-社保还存在,转平即可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

贷:预付帐款-社保(个人)

4、若其他应收款-社保已不存在,则应从原社保享受者实际发放的工资中扣回。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预付帐款-社保(个人)

贷:现金

二、借:预付帐款-电费,金额填红字。

贷:管理费用-电费,金额填蓝字。

借:预付帐款-社保(个人),金额填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金额填蓝字。

三、为达到帐表一致,还要将涉及到的所得税进行调整做分录,如果还涉及到盈余公积和股东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分配利润还要做调整分录;调整后,要把今年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调整过来。

管理费用有余额,在期初里,损益类科目的管理费用有借方余额,否则期初数就不平衡了。损益类科目在期末是不留余额的,实际上就是将这个管理费用科目 的年初余额合并到未分配利润里。在资产负债表里,管理费用是没有项目填列的。

(4)跨年度改成本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3)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企业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预付账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5. 暂估成本跨年账务处理怎么做

暂估成本跨年账务处理,

暂估入账的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某某供应商,

冲平暂估入账的凭证(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借方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某某供应商 贷方红字,

根据发票计入原材料,暂估金额跟发票金额没有差异。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根据发票计入原材料,暂估金额跟发票金额有差异,差异金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原材料,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少暂估) 多暂估贷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多暂估) 少暂估写反分录。

6. 跨年的账怎么调整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按正常的会计核算对有关账户进行调整。

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

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

企业做账流程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和明细账)

4.根据会计账簿(主要是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根据会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

6.年终结转损益(也可以逐月结转损益)

7.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根据年度会计报表编制所得税年报和其他各税种的汇算清缴自查表

生产企业操作流程

第一步:

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单据进行编制记账凭证,平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单据要及时准确的填制记账凭证,规模大一点的企业为了反映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销售收入等情况,凭证填制必须及时,以便给老板提供数字,一旦等老板需要数字在填制,可能就要被整,规模小一点的企业,由于企业业务较少,老板都心中有数,这时一般会计人员就月底一次性处理,然后在登记有关账薄,具体结账情况要根据企业性质结合老板的思路进行操作。确保财务人员在企业能够起到相关的作用,让老板更加重视财务人员,多汇报、多交流是做企业财务的关键。

编制凭证一般小型企业都在月底结算时才编制凭证,因为企业业务很少,老板自己心中有数,不用及时反映各财务状况,月底处理好在反映企业状况,企业规模较大的企业,账务处理要及时一些,以防拖延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1.完税凭证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2.业务发票处理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3.费用类发票处理做好内部单据报销制度,规定报销时间,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广告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4.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5.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6.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具体填制凭证的处理方法见第二章企业凭证的填制及要求)。

第二步:

首先要组织生产统计报数,根据统计人员申报的有关数字进行各类数据核算,确保有关科目核算。其次就是根据企业购进的原材料(增值税发票)作记账凭证处理并登记有关增值税明细账薄,并及时反映增值税进项情况,对于进项税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要严格按照《增值税管理暂行条理》进行使用与操作,确定进项税认证情况。

进项税认定时间按税务部门的要求,自发票之日起90天内必须认证,否则作为放弃认定。月底(30日)前一定要确认发票认证情况,并确定好本月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月底前处理不够完整,次月出无法修改数据。

认证发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网上认证、一种是到当地税务机关认证。但是,都必须保证需要认证的抵扣联发票版面整洁、属于认定期内,否则认证无法通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步:

企业根据定货合同开具销售增值税发票进行销售,(具体开具操作严格按照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进行操作)仅跟发货出库单(与发票业务一致),开具后计算销售收入以及销项情况,(防伪开票系统自动生产数据)及时作记账凭证,登记销售收入明细账以及往来账款明细账,为老板提供及时、准确的销售数据以及往来账款回收情况。

第四步

月底结账前(30日前)切切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核对本月实际开票数量、发票销售、发票使用情况、其次一定要核对已开发票作废份数、核对作废发票相应的发票,是否出现漏作废或者作废错,并预算准该月增值税实现的情况,做好汇报工作,以免跨月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五步:

月末总结账时一定要核准账薄以及报表各科目余额数据,预防造成业务处理错误以便及时修改或数据调整。

第六步:

该月业务凭证全部处理完毕后,汇总科目。根据汇总科目表填制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需要的各类申报表。

一般规模的大的,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老板的需要一周或一季度随时编制有关财务报表,为企业老板反映当时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汇报的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增值税申报表)以外,可根据企业老板平常需要的数字,财务人员根据需要,自行设计有关财务报表。

企业规模小的,月底结账一次性汇总,做有关企业需要申报的财务报表,注明:每月总结账时,一定要预计报表大体情况,汇报老板,尤其是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各类报表,一旦财务人员月底已经出报表,数字已经确定,月底,向老板汇报工作。老板对申报的数字不够完整不符合老板的心意,比如:企业反映利润情况、纳税情况等等,那是老板让我们需要修改,老板的一句话,我们可就要忙一阵子,之前做了无用工。

报表做完申报之前一定要求老板签字报表编制审核无误后,经法人签章审核后,输入各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并向老板分析最近的企业财务状况,签字的目的是减少我们财务人员不必要的责任。(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见第三章:生产企业财务报表快速编制方法(实战篇)。

第七步:

纳税申报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纳税申报方式采用电子申报,由于各地申报软件不一样,在这里不在作一一说明,前面的工作做好了,申报就很简单了。前面所做的工作基本是为纳税申报准备的,因为企业只有进行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对企业进行税款征收,而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报表只是记录企业经营状况的报表,不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依据,企业应根据申报的不同税种填制和申报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跨年的账怎么调整?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7. 如何冲减跨年度收入和成本 (具体分录)

冲减跨年度收入和成本的分录
1、冲减收入: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2、冲回成本: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
3、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大概逻辑就是:借是销售收入,贷是销售成本。如果是退货造成的,对应的成本也要冲减。如果是售出商品有质量问题或有扣款扣重这类的,只需冲减收入,不用冲减成本。
按财务规定,当月发出的产品,当月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当出现跨月时,须经税务局申请同意,开具红字发票,冲减以前的开具的发票,并相应冲减收入、成本。即将前期的利润在本月调整。若跨年度,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且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
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由此可见,单独返点可以计入业务收入,如果返点与购进商品开在一张发票上,需冲减商品成本。

8. 收到成本票对方跨年冲红重开怎么做账

收到成本票,对方跨年冲红重开,则可以按照红字票做购进退回,重开的票做再次购进处理;如果金额与票面税率没有变化,也可以不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