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xiazhou007 正确发挥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监督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2013年,“网络反腐”成为一种令人瞩目的现象。从云南永善县公安局政委机关大院嫁女,到铁岭撤职县委书记东山再起,再到新余、温州干部出国违规旅游被曝光,直至年底广受关注的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事件,2008年里,网络曝光的官员违纪违规行为一件接着一件,被处理的干部也一个接着一个,网络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充分显现出来。对此,拍手称快的有之,大力倡导的有之,心存忧虑的亦有之。如何正确看待网络舆论监督并充分利用其独特优势,有效抑制其负面影响,成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正视并亟待研究的新课题。
一、准确把握网络舆论的传播特点
以因特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是20世纪人类取得的重要科技之一,它的兴起引发了传播技术革命,使传播由原子时代迈向比特时代,但其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所构筑的网络社会及其在此基础上衍生的网络文化与技术理性,对人的生存方式、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的改变与重塑”。当人们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地卷入“数字化生存”后,舆论这个古老的社会现象,从形成机制、传播方式到作用形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使网络舆论展现出一系列新特点。
1. 网络舆论的形成机制发生变化。首先,数字化传播的平等性打破了传统的话语垄断。数字化传播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记者、作家、新闻发言人”。借助数字化传播手段,人们突破了传统文化固有的等级观念和时空观念,改变了精英阶层与草根阶层的天然强弱势地位,也打破了非数字传播时代的话语垄断。理论上说,人人都可以成为“舆论领袖”,掀起一番舆论狂潮,这在非数字化传播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其次,数字化传播的虚拟性放纵了舆论的恣意狂欢。在虚拟的数字化空间,人们隐匿了姓名与身份,普遍存在“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样的心理暗示,现实社会中的各项清规戒律常常被心存侥幸的人们淡忘,在交流信息、发表意见时更加自由,也更加随意,因为几乎不用负什么责任。第三,数字化传播的交互性加快了舆论的变动速度。数字化传播是双向、即时、互动的,它更能激发人们的参与欲望。由于相互之间反馈迅速,意见沟通、扬弃、整合的效率大幅提升,舆论形成的时间大大缩短,舆论传播的速度加快,“雪球”效应更加明显。第四,数字化传播的开放性促进了舆论的相互融合。数字化传播手段打破了时空的限制,改变了过去以特定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交往模式,原本天各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的一群人也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短时间内迅速结成一个群体,形成某种舆论(“人肉搜索”就是这种情况的典型例证)。同时,因为虚拟空间没有制度阻隔和约束性教条,各种思想、观点和价值观都有展示的机会和平台,不同阶层、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舆论得以便利地交流、交融、交锋,舆论环境更趋复杂。形成机制的上述变化,使网络舆论更具有离散性、多变性和复杂性。
2. 网络舆论的传播方式发生变化。因特网是由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很多局域网,以及与之互联的许多电脑而组成的。由于诞生初期与军事紧密相连,为了防止被彻底摧毁,因特网采用TCP/IP协议相连接,而没有采用传统的金字塔式连接。这是因特网最大的优势,也是它致命的弱点(权且这么说),它使得因特网从一开始就没有拥有者,也没有核心的管理者。它就是一张无边无际的大网,你无法发现它的中心,也无法找到它的边缘。网络因此颠覆了过去那种“以传播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既有点对面的传播,又有点对点、点对面、多点对多点的传播,这使得网络具有了传统传播手段不可比拟的优势,既拓宽了信息传播渠道,丰富了信息传播形态,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信息消费理念。网络也因此逐渐担负起跨媒体、跨区域、跨层次舆论传播媒介的角色,日趋成为舆论生成的策源地、舆论传播的集散地和舆论监督的新阵地。但是同时也要看到,与传统大众传播方式不同,网络传播者可以是一个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他们绝大多数未像传统媒体从业人员那样经过专门训练,信息的采集、加工、取舍、甄别都没有较为严格、科学的流程与制度,这使得网络舆论更具有不确定性、混乱性、盲目性、偏狭性和情绪性。
3. 网络舆论的作用机理发生了变化。首先,舆论的作用力度空前增大。在数字化传播手段的帮助下,网络世界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舆论的“星星之火”迅速就能形成燎原之势。网络为普通大众自由发表舆论观点提供了广阔而有力的平台,对那些散布在各处的观点起到了集聚作用,对舆论客体的影响更加巨大。其次,舆论的作用广度空前拓展。借助网络传播,人们可以突破原有的时空界限,随时获取和传递各种信息,轻而易举地介入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相应地,舆论的地域性特征减弱,其作用方向和影响范围随之转变和拓展,呈现出国内舆论国际化、国际舆论国内化的倾向,蝴蝶效应更为明显。第三,舆论的作用速度空前加快。即时性、交互性是网络传播的突出特点,舆论形成、扩散、反馈的过程因此大为缩短,舆论对客体的作用变得更加直接、迅速。舆论作用机理的上述变化,使网络舆论自身的能量急剧扩张,杀伤力空前增大。
二、全面认识网络舆论的监督功能
网络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网民通过网络了解政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网络舆论监督是时代的进步,更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其特有优势也非其它监督手段可比拟。
1. 监督范围更广。一是监督主体更为广泛。只要具备基本的硬件条件和操作技能,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利益群体的代表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角度,通过网络讨论国家大事,反映社会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开展舆论监督。二是监督客体更为广泛。网络与生俱来的开放性,为网络舆论传播摆脱时空束缚创造了条件,网络舆论监督因此可以将触角延伸至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将视野扩大到各种事情、各类问题。
2. 监督效率更高。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和交互性,使信息传播和信息反馈更加及时、更加直接,网络舆论监督的效率因此大为提高。这是网络舆论监督这种监督形式,被越来越的人接受和采用的重要原因。近来网络曝光的一系列舆论监督案例都在很短时间内得到了有效回应,比如几起公费出国旅游事件,不仅迅速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且还引起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中办、国办专门下发文件,就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重申和提出了七条要求。这充分体现了网络舆论监督自身的高效率,也大大提升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影响力。
3. 监督形式更活。网络蕴藏的海量信息,为舆论监督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来源和素材背景。从论坛、博客、播客到各类网站,各种网络形态的并存与互动,使得网络舆论监督的方式更为多样,形式更为灵活。同时,网络的匿名性,在激发网民热情参与舆论监督的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4. 监督成本更低。网络舆论监督的便捷、有效、易操作,大大减少了传统舆论监督的物质成本。而且,在网络舆论监督事件中,由于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网民共同参与,甚至还包括内幕知情者的直接爆料,传统舆论监督所需要的事实核查工作因此大幅缩减,由此所需的精神和物质成本都大为节约。
在充分肯定网络舆论监督具有独特优势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网络舆论监督自身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是舆论真实问题。由于有了匿名这道屏障,任何人都可以在隐身状态下无所顾忌地爆料、议论甚至谩骂,传统舆论监督的严肃性、专业性和真实性大打折扣。一些网民言之凿凿的事情,往往只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经过调查后发现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但是,我们又不能将其简单等同于诬蔑、诽谤,因为很多网民的初衷往往是出于义愤,而非个人利益,只是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才出现了事实和判断上的偏差。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细致地甄别监督事实,确保监督落到实处,同时也避免伤及无辜。
二是舆论暴力问题。网络舆论监督的成本和风险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民参与监督的随意性和情绪化,滥用监督权的现象在网络空间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由于网络舆论的场效应具有强大的聚合力,容易引起参与者的思想共鸣,使不同人群迅速形成一个以特定事件为纽带的群体。因此,这种非理性很容易被聚合、放大和传导,导致因舆论监督而起、却以网络暴力而终的现象发生。
三是舆论变异问题。“网络推手”、“网络打手”是网络舆论形成过程中的特有现象。一些人为了实现推广或打压的目的,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操作规则,人为制造和操控舆论,从而改变了舆论形成的原生态势,即舆论变异。尽管这一现象目前还主要出现在网络营销领域,但由于操作成本低、影响范围广、实施难度小,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利用网络平台故意混淆视听,错误引导网络舆论。这不仅损害了网络舆论监督自身的声誉,也会给“监督对象”和实际工作造成不应有的压力。
三、合理利用网络舆论的反腐作用
网络舆论监督是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构成和最佳结合,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网络反腐是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应该从网络传播的特点出发,兴利除弊,合理利用,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首先要理性看待网络反腐。网络为人们开辟了新的民意表达渠道,成为一条民众参政议政的快捷通道。网络反腐作为独立于纪检监察等体制内监督以及传统舆论监督以外的一种民间力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独立性,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事实上,网络反腐的有序推进,也有助于提高民主政治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全社会的公民意识,让人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事务中去。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以为简单的“人肉搜索”就能揪贪反腐,未免过于幼稚。网络监督的力量的确是强大的,但这种监督充其量只能是外在性的、自发性的、偶然性的、补充性的、非常态的,因而反腐败是不能依赖网络力量的。腐败问题最终需要依靠政治体制内在的机制予以解决。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网络反腐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能对网络反腐有不切实际的过高期待。
其次要合理利用网络反腐。依靠网络,至少可以在三个方面推动反腐败工作。一是可以获取更多的反腐线索。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等形式,为有关部门提供了丰富、具体、直接且不易灭失的反腐败线索,拓展了反腐败工作的信息来源。二是可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腐败现象通过网络曝光后,立刻引起广泛关注,既对被监督对象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也对所有党政干部产生明显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可以赢得广泛的群众支持。广大网民通过网络积极提供线索、开展调查、追踪事态发展、监督处理情况,形成一股强大的群众反腐力量,有利于腐败现象的遏制和查处。我们一定要善于通过网络舆论监督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汲取民智、借助民力,扎实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第三要有序引导网络反腐。网络反腐的勃兴恰恰反映了正常举报的渠道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不力。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容易引发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削弱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参与热情。为此,我们要因势利导、主动出击,积极构建畅通、高效、有力的网络反腐渠道。一些部门和地方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2007年成立的国家腐败防治局就专门开辟了贪腐举报网站。2008年5月14日,时任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的杨平在湖南省政府网站红网株洲论坛上实名注册,公布自己的职务和反腐目的,一时接受大量网络举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此后,株洲市纪委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在湖南红网株洲论坛上建立了面向社会公开的“网络反腐中心”,在网上分别开展网络信访件受理处理、调查结果反馈通报、优化环境和效能投诉受理,以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这些有益探索,对有序引导网络反腐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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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如何正确发挥网络在反复倡廉中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博、论坛等各种网络平台成为了网络反腐的前沿阵地,网络反腐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跃成为了反腐工作中的一支奇兵。
最近“房叔”的落马已不是网络反腐的特例了,早在之前的被称为“天价烟局长”的原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到前段时间的“表叔”原陕西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这些都充分反应了网络反腐力量的强大。纵观这些事件,从爆料到围观到质疑到调查到双规,时间之迅速反应之灵敏,可以看出网络反腐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不断壮大的网络监督浪潮,已成为网民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成为监督官员的另一种力量。
《中共党建辞典》对网络反腐做了如下定义:“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这就决定了网络反腐是制度反腐的一个有力补充。每一次网络反腐的胜利都是网络反腐和制度反腐高效对接的成果,也为传统反腐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下面我就如何正确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监督作用谈点看法。
一、准确认识到网络监督的局限性
网络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突出的优越性,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网络监督也存在其消极作用及局限性,主要体现在:
一是网络的自发性。网络是一个开放、互动、广阔的信息交流平台,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大胆地借助网络发表言论,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言论具有较高的自发性。
二是网络的虚假性。网络的安全隐蔽使网民敢于通过网络自由、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言论,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同时,也给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留下可乘之机,发布许多虚假的信息,使网络成为传播谣言的工具,甚至出现恶意攻击、造谣中伤、诽谤他人的情况,使网络成为人身攻击的场所,如泛滥的“人肉搜索”,有可能蜕变成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在电影《搜索》里,网络的曝光和“人肉”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变,甚至被称为帮凶。
三是网络的片面性。我国网民数量高达5亿,位居世界第一,但我国互联网发展极不平衡,结构、区域和城乡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网民个体素质和水平也参差不齐,使得网络舆论仅代表的是少数人的意见和看法,具有较大片面性。
四是网络的主观性、随意性。网民通过网络自由、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言论,致使互联网上存在很多良莠不全的信息,在难辨真假的情况下,那些带有强烈主观性和随意性的言论很容易干扰普通群众的理性判断。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曾说:“有时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网上就形成一边倒的舆论,也可能影响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五是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不健全。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比如说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界定。相关法制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网络监督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正确引导,不断规范,发挥网络监督对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
目前,网络监督作为一种监督形式,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尚不够健全。健全网络监督,发挥网络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已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人曾做过一个调查,从调查结果看,领导干部“担心工作疏漏等不良现象被网络曝光,影响前途”占到了60%以上,高居榜首。对于官员来讲,你的职位越高,掌握的权力就越大,你的影响力范围就越大,公众对你的楷模形象要求就越高,那么你就越趋近于公众人物,对公众人物的要求当然要苛刻得多。
第一、要正确对待网络监督。网络作为新兴媒体,是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是信息化社会不可逆转的趋势和潮流。面对反腐倡廉网络监督,要重视而不能忽视,要接受而不能排斥,要引导而不能压制。一是要高度重视网络的发展和应用,要加强与网民的互动,通过网络交流了解民情、汇聚民智、解决民生,把网络监督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发和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这一新兴的舆论监督资源,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要正确对待网络意见,及时发现和疏导民间怨气,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特别关注涉及本地民生方面的意见、可能引发大问题的突发事件,善于从网络舆论中发现腐败案件线索。三是要教育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听取网民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调整工作的重点和方式方法,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有调查显示,有78%的受调查者认为网络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是真实的”、19%的受调查者认为“真假参半”、1%的受调查者认为“大部分是虚假的”、2%的受调查者认为“说不清楚”。可见网络监督很得民意,应该正确对待才是。
第二、加强网络监督立法,强化“网德”教育,提高网民素质。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网络监督作为舆论监督重要的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要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使其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要特别注意如何界定与网络监督相关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明确规定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以及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等,使网络监督中的评价、互动、传播等行为都有法可依。同时,通过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德”,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合法合理地开展监督,严厉打击网络造谣。
第三、加快完善网络监督制度。随着网络监督快速发展,网络监督制度明显滞后。一是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针对网络中存在虚假和掩盖事实真相的信息,必须建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以及反馈信息的程序。鉴别和认定信息,及时抑制虚假信息泛滥,确保信息的客观真实。让网络监督真正变成纪检监察部门的“耳目”,这样网络监督才会有的放矢,成为真正的反腐“利器”。二是完善信息处理和反馈制度。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安排专人对网络监督信息线索进行及时汇总和归纳,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查处和回应,不断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对网上造谣、歪曲和攻击性言论进行批驳与澄清,引导事件朝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三是建立保护举报人制度。制定保护举报人的法律,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四是建立奖惩制度。对于举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对捏造事实,恶意毁谤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四、加快拓展网络监督渠道。努力搭建交流平台,拓宽网络监督渠道。加快纪检监察网站、廉政网站的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质量水平,创新宣传方式,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提高网民参与网络监督的积极性;如我国手机网民高达3亿,可让网民在手机上直接参与网络监督。同时,采取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建立博客、论坛、聊天室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丰富反腐途径,畅通反腐渠道,加强与网民的直接联系,及时交流,及时沟通。增强网络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主流观点在与其他各种观点的交锋碰撞中主导网络舆论,让主流声音压倒噪音和杂音。
总体说来,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古今中外社会都有,根深蒂固,影响将长期存在,即使原有制度得到完善,但新的腐败手段方式仍会出现。反腐倡廉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全民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反腐倡廉工作开创了新的模式、新的方向,也为社会的良性发展带来了新气象。
③ 有人说“我国反腐的关键在于网络反腐”。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对这观点进行评析
伴随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新的信息时代,其中网络已渗透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 网络的功能已远远超出其诞生时的初衷,特别是当网络与政治连线时,直接导致各种网络政治现象层出不穷,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在于网络被直接应用于政治参与,成为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新场所和新工具,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 在诸多的网络政治参与现象中,“网络反腐”日益呈现出强大的功能,展现出诱人的魅力。 本文拟从政治学理论的角度对“网络反腐”的内涵、机理、机制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网络反腐的内涵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网络反腐是指社会政治主体为了追求现代社会的核心政治价值,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 据此,网络反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涵:一是网络反腐的主体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作为社会组成单元的个体成员的网民,作为网络团体形式的网络共同体,以及作为社会核心层次的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网络反腐的主体;二是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在现代社会中,“正义”、“平等”、“自由”、“民主”以及公民社会的价值等被视为核心政治价值。 社会政治主体出于对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对腐败行为进行监督、追查、谴责,以便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正义;三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互联网络。 网络反腐是通过网络这个公共传媒发布、传播、反馈信息,进而形成网络舆论,引发舆论监督,引起国家专门机构的关注,从而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二、网络反腐的基本机理 在信息时代,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形式和途径,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反腐形式,具有其独特的机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 网络政治参与主要是指在网络时代,发生在网络空间,目标指向现实社会政治体系,并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切行为。 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网络上的政治参与”,或者简言之“网络参政”。 依照我们对政治参与的一般理解,我们可以从政治参与的主体、政治参与的目标、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手段等几方面分析网络反腐问题。 从主体看,网络反腐的主体与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网络政治主体又有其明显的特质。 例如,在网络上公民是以网民的身份出现的,网民本身具有虚拟、匿名等特质,恰恰是网民的虚拟特征,使得他们可以打消现实社会中反腐过程中的种种顾虑,公开揭露各种腐败现象。 从目标看,网络反腐的目标指向在于社会政治体系及其组成部分(包括机关和官员)。 从形式和手段看,网络反腐和网络参政都是民主、监督的体现,只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一种利用新型公共传媒进行的权利反腐形式。 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这里的“利益”既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更包括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这些利益是由“正义”、“平等”、“自由”、“民主”等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维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就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正是基于社会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导致了网络反腐现象的出现和发展。 网络反腐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舆论监督。 一般而言,反对腐败可以分为国家机关利用公权力反腐败和利用公共传媒和社会舆论进行的反腐败,网络反腐本质上属于后者。 社会监督的种类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权力制约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传媒,由于其特殊的组成结构特点(无中心、无边界),造就了它与其他传统平面媒体不同的特质,可以发挥更加强大的舆论监督作用。 对网民和网络共同体而言,网络赋予他们更加自由、独立的话语权,网络信息的互动有效性增强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一旦网民在网络上通过发贴、发表评论文章、撰写博客、网络举报等形式提供反腐线索,曝光腐败现象,抨击腐败行为,引发广大网民的关注时,就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场,从而给有腐败行为的官员以巨大的压力,进而引起专门机构的关注,对腐败行为实施追查和制裁,达到反对腐败的目的。 网络反腐的关键在于阳光透明和及时反馈。 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取决于监督的透明度和监督信息的反馈度。 以公众对举报方式看法为例,中青报社的调查显示,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为:网络曝光(35.8 )、传统媒体曝光(31.3 )、向纪委举报(17.2 )、向检察院举报(11.4 )、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 )、向公安部门举报(0.5 )。 1 显然,舆论监督形式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其中的原因在于舆论监督更具透明度。 另一方面网络反腐是否有效还取决于监督信息的反馈度,包括社会公众对监督信息的反应和专门机构对网络监督信息的反馈,一般而言,社会公众对监督信息的关注程度直接关系着舆论监督的有效性, 也直接影响着专门机构实施反腐行动的进程,而专门机构对监督信息的反馈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网络反腐的实效, 从这个意义上说,网16 “网络反腐”的政治学分析络反腐的关键在于监督信息的透明度和反馈度。 网络反腐的持续有效性在于长效机制。 网络反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动,它是一种长效机制。 网络监督不同于传统监督形式,监督主体的匿名性极大程度消除了公众的顾虑,监督信息表达的自主性突破了传统媒体的种种限制,监督成本低而监督成效高助推了监督主体通过网络反腐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监督信息的互动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反腐的功能。 传统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查处整治行动可以使腐败分子有所收敛,但风头过后又会死灰复燃。 网络反腐是持续的、不间断的、“阳光普照”式的监督模式,它对国家公职人员产生着持续威慑作用,可以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是一种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网络反腐形式与手段的多样性增强了网络反腐的效果。 从网络反腐目前所表现出的形式和手段看,已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网络论坛、网络博客、网络播客、反腐网站、电子邮件、人肉搜索、网络举报、网络公示等等形式层出不穷。 可以预计的是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每一项网络技术的突破和发展,都会被运用于网络反腐,都会进一步增强网络反腐的效果。 纵观我国网络反腐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到,从 2003 年的“孙志刚事件”、“宝马撞人案”的网络论坛发贴举报,到 2004 年的“下跪的副市长”事件反腐败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的建立,再到 2008 年的房产局长“天价烟事件”等等,网络反腐的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显着。 三、网络反腐的特点 相对于一般意义上传统的反对腐败的诸多形式而言,网络反腐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网络反腐活动所依附的空间是一种不同于现实的电子空间,网络空间看似是虚拟的,甚至网络反腐的主体往往是以虚拟的网民身份出现的,但从网络反腐的表现看,网络反腐关注的确是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具有显着的现实性。 这是由于网络空间作为信息时代人类生存空间的进一步延伸和现实社会的再创性反映,与现实社会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 因此,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实施反腐行动,总是反映出现实的社会问题。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并不能直接带来反腐的有效性,有时可能出现虚假反腐信息的出现,只有当网络反腐的虚拟性与现实性实现有机统一时,才能实现网络反腐的有效性。 二是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 网络的发展为实现网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技术上、物质上的保证,根据网络所提供的信息,网民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从而获得知情权。有人曾形象地将网络比喻为社会监视器,网民的监督权往往具体化为网民对各级官员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对他们的腐败行为进行大胆的揭露,从而实现其监督权。 但是,这种监督权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监督,也不是政治学所讲的权力制衡,它本身属于社会监督的性质,代表着网民的政治权力,是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 三是数字化与在线化的统一。 网络中的反腐信息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播的,网络通过将各种反腐信息变成为由“0”和“1”组成的数字信息在网间传递,又通过数字技术将数字信号转变为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展现在政府和网民面前,形成信息的互动和交流,表现出“数字化”的特征。 与此同时,“在线参与”成为网络反腐的基本方式,网民们可以坐在家中通过网络接收、发布反腐信息,参与社会热点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引发公众舆论和相关部门关注。 因此,离开“在线”也就无所谓“网络反腐”,实时在线成为网络反腐的基本特征。 四是平等化与有效化的统一。 在信息时代,网民们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平等的政治权力、平等的参与机会,以及平等的话语权。 在网络上,不论你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如何,贫富差距怎 17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 年第 9 期样,都可能在网络上为公众所认识、认同,甚至是拥戴。 正是由于地位和权力的平等化,使得所有网民均有机会和可能参与网络反腐。 也恰恰是平等化的参与机制,可以有效地拓展网络反腐的覆盖面,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监督和强大的社会“舆论场”,进而提高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使腐败分子“望网却步”。 四、网络反腐机制的构建 1、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法治化。 人类社会发展的无数事实雄辩地证明,实现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是保障社会有序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既是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需要,更是网络反腐合法化的需要。 互联网开放与平等的特点,在给网络反腐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可能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必须对网络反腐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和规范,必须建立一整套既有广泛约束力,有具有针对性的,符合网络空间特点的《网络法》及其配套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明确界定网络反腐行为的范围、方式、途径,通过法律规范网络反腐行为,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框架内得以健康发展。 2、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 维护网络反腐的正常秩序,不但要依靠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同时也离不开强制性的技术控制手段。 我们应当看到,网络反腐中出现的诸多不利因素,往往是与网络技术本身的不断发展相伴而生的。 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由于技术来了的问题最终还需要技术创新本身得到解决。 要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的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 构建从地方到中央的专业网络反腐平台,可以有效解决网络反腐信息反馈滞后、网络攻击等问题,克服网络反腐的随意性弊端,保障网络反腐平台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构建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作为网络反腐的重要主体,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要建立网络舆情监督的快速反应机制,设立专门舆情分析系统以及部门和专业人员实时浏览网络,可以在第一时间应对“网络曝光问题”,监控网民对公职人员的反腐信息。 换言之,有效解决政府监督与社会民主监督之间的信息对称问题是实现网络反腐有效性的必然选择。 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网络反腐主体及时在线监控网友对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 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使举报信息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从而有效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综上所述,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其基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作为一种社会舆论监督,网络反腐成败的关键在于反腐信息的阳光透明、及时反馈和长效机制的构建。 “网络反腐”具有虚拟性与现实性、知情权与监督权、数字化与在线化、平等化与有效化相统一等特点。 促进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法制、技术、机制等方面实施综合治理。
④ 网络营销的低成本体现在那些方面
所谓低成本,就是不仅花钱少,网络营销效果还好!
网络免费资源有很多,只要你巧妙利用就OK了。
例如:
网络知道、网络文库、网络贴吧等平台;
新浪、网易、搜狐等博客网站;
阿里巴巴、慧聪等B2B网站;
天涯论坛……
网络营销宣传推广无处不在!
⑤ 如何发挥网络的反腐作用
建设当今时代,网络全面浸入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同样,网络监督,也推动着传统的反腐格局变得更加开明开放。如何更好地运用网络反腐,完善网络反腐机制,建立网络反腐机构,拓展网络反腐渠道,健全网络反腐体制,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网络反腐的特点
网络反腐的兴起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反腐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在相当程度上推动反腐败的进程。从积极的方面来讲,网络反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方法的参与性
网络反腐,信息来源广,监督成本低,方便快捷。传统举报,大多是相关受害人或知情人通过邮寄举报信件、拨打举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纪委等职能部门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违法违纪事实,举报信息来源有限,且成本较高。随着科技的发展,举报渠道日渐丰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网站,各种互联网社区、论坛等都成为网民参与监督、反对腐败的平台。我国网民数量近3亿,3亿网民使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是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网络反腐的快速便捷,群众的主体意识日益崛起,为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快速的传递性
举报材料公开透明,能保证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以网络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可以说是一种公开举报,它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以巨大的压力。按传统的举报方式,反腐部门是否进行了查处、结果怎样,举报人都不清楚。通过网络反腐,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要时时作出反应,民众能及时了解到案情进展情况。****房产局长周久耕会议上抽天价烟、戴名表能被网民盯上,事件一经网络曝光,两三天就有7万多条跟帖,**市房管局等多个政府部门由此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有关部门9天内介入调查,18天内免去周久耕房产局局长职务。可见,网络的快速传播特性及所形成的巨大舆论压力,就像一付催化剂,提高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 3.未知的匿名性
互联网具有巨大的虚拟性和隐形化、无障碍性和大众化、随时性和低风险性的特点,网络民喜欢利用网络反腐,也正是因为网络有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以及风险小等不少优点。网民之所以选择网络反腐,不少人是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而网络隐蔽性强,正好可以保护自己。可以这样说,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网络信息快捷,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办案线索,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 4.广泛的影响性
网络遍及千家万户,而且传播速度极快,各种观点事件,一旦发布在网络上,常常可以迅速产生广泛的社会反响。事实证明,利用网络反腐不但有利于保护自己,而且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所揭露的腐败事件,能尽快进入司法程序。因此,网络反腐有时范围更广效果更好。天价烟事件后,不少干部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表穿戴和行为举止了。有些干部不禁要抽空儿自省:监督无处不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见,互联网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不仅促成了网络反腐的成功,也在无形中扩大了教育范围,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反腐尚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接纳和反馈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
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同样,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同样也时有发生。
二是网络反腐也有非理性思维成分。正因为网络有其虚拟性、隐秘性,一些非理性的成分也借网络反腐之名迅速滋生和蔓延。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但有些网民却利用网络匿名、隐蔽的特点,在网上故意夸大、歪曲事实,有的打着监督和反腐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妖言惑众和人身攻击,有的带有强烈的情绪化和煽动性言论,干扰着普通民众的判断,有的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等。
三是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由于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很大一部分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被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处理。 四是网络信息有时容易误导网民。因为网络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许多网民自身素质不高,容易对网络信息造成误判,形成错误的判断。 二、加快完善网络反腐建设的几点思考
网络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网络反腐不仅涉及到现实空间的反腐工作,还涉及到虚拟空间的管理和运作,网络反腐也只有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象重视实际空间反腐工作一样重视虚拟空间反腐工作,扬长避短,使网络反腐与其他反腐手段相互配合,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武器。 1.加快建立和完善网络反腐制度
目前,网络反腐尽管轰轰烈烈,但在制度构建和运用方面显得滞后。一方面,缺少对网络反腐本身的运行保护,另一方面,缺少对举报人员的保护。因此,要尽快出台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网络举报、网络反腐、网络保密的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要建立保护证人制度。要根据有关案例,不断修改完善有关制度,特别是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证人的法律。二是尽快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和个人的信息要明确区分开来,政府官员等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以及担负社会公众责任的行为,不存在信息保护,这种行为本身就要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但不涉及其职务行为及公众社会身份的个人隐私应当受到保护。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关网络反腐的运行机制。网络反腐要借鉴成功的例子,结合各地实际探索新形势下的运行模式,以便更好地提高网络反腐效率。
2.加快建立网络反腐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反腐工作的研究,加强力量,充实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的人员可以由尖端网络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和研究反腐倡廉理论的专家学者等构成,以形成网络反腐的组合优势。这个专门机构可有五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分类梳理,综合协调。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对网友进行答复,保证渠道通畅。二是甄别信息,加强沟通。要学会面对网民,注重从网络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甄别真伪,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回复问题,引导网民良性互动,在分析事实、辨别是非中体现正确导向,搭建起网民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互动平台。三是发布信息,及时引导。对由于网络披露的信息引起的混乱,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有关是非或说明有关情况,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布的信息务必实事求是权威准确。四是保护举报,维护权益。不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
只要是线索清晰、事实确凿,就应把举报者列入保护范围,切实维护举报者的权益。五是研究案例,把握规律。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实用实效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规律,逐步向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3.加快拓展网络反腐渠道
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举报网站的建设,使官方网站成为举报的主流网站,成为网络反腐的主导。特别是要增强官方反腐网站的吸引力、影响度,更加关注民意,代表民众的利益,契合民众的心理和趣向。只有这样,官方反腐网站才能在反腐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网络探索,拓宽网络反腐渠道,比如,除了建立网站外,还可开通举报邮箱、开通实时QQ、开通MSN、开通反腐败博客、论坛、BBS等,丰富反腐途径,畅通反腐渠道,让网民的举报得以及时交流,及时沟通,与官方反腐力量形成互动。
4.加快整合反腐败力量和资源
要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进行有效对接,关键是要既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制度化出口,又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要整合资源,现有的纪委、监察部门、反贪局、检察院和法院,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督和司法体系。要加快整合各种反腐资源,形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查办案件力量,要促进以网络反腐为主体的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加快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反腐倡廉格局。从长远来说,网络反腐要与其它手段一起形成合力,使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发挥,网络反腐也才能走上正确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