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运为什么要冲减收入啊什么原理呢
你当初销售货物是进的销售收入啊,退运回来冲减收入是正确的,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Ⅱ 退货冲减成本
先开红票冲红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红字)
应交税金(红字)
再冲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Ⅲ 入库退货单如何会对库存成本价产生如何影响
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和你公司采用的存货发出成本计算方法有关系,比如你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就不会有影响,因为退货肯定是按照实际采购成本退的(这种情况是在该批货物并未.发出的时候).但是如果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话,就会有影响,肯定回影响到已经发出存货的成本,如果该批货物的价格偏高,退货会导致已经发出存货的成本虚高,如果价格偏低则会导致已经发出存货的成本虚减.
但是实际核算当中如果真的要调整的话会很麻烦,毕竟生产成本的核算已经够麻烦的了.所以建议你以实际成本做退货处理,按照原有方法处理发出存货成本.
不存在差价纪录在利润中的问题,因为退货肯定是按照实际成本来退的.
你说的差价应该是发出存货的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但是除了采用个别计价法其他都会存在这种差异.因此没有必要.
直接做退货就行了
Ⅳ 销售退货 还要结转成本吗
1、在那个月退回的就直接冲减该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录为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退回货款贷:银行存款(蓝字)退货方欠你单位货款则贷:应收账款—退回方名称(蓝字)2、例如本月销售甲商品1000件,不含税销售额是20000元,另外有一笔销售退回甲商品,数量是100件,不含税金额是2000元,甲商品每件成本是18元。则本月销售甲商品数量=1000-100=900件本月销售额=20000-2000=18000元本月销售成本=900(件)×18=16200元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6200元
贷:库存商品—甲商品16200元转入本年利润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18000元
贷:本年利润18000元
借:本年利润16200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16200元
Ⅳ 仓库发生领料退回时,为什么应将退货冲红发票用红字记帐。这个红字帐是应该记收入,还是记支出
领料退回用红字冲减,在支出项用红字记录
这是为了不影响发生额及余额
Ⅵ 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退回,要冲减收入,也要冲减成本。的问题
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已发生现金折扣的,还应按相关财务费用的调整金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Ⅶ 老师您能解释一下对已经售出存货结转跌价准备的意义吗 为什么要冲减成本
因为存货跌价准备是存货的一部分,出售存货是要将存货账面的所有金额全部结转,也包括计提的跌价准备,跌价准备是在贷方计提,所以结转的时候是在借方,所以要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您也可以这样理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时候,是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因此视同存货的一部分成本已经计入了利润,所以出售的时候要冲减成本,这样,成本才是真实的。
Ⅷ 退货入库的成本,发生客户退货后,退货入库的成本应该怎么计算
摘要 您好,退货的实际成本不需要减
Ⅸ 因产品质量问题销售退货如何处理,仓库和财务如何衔接
因产品质量问题销售退货,应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冲减当期成本。
仓库应当将退回商品入库;
财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同时冲减成本,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一)销售折让的定义: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
(二)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
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
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
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
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
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
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
证。
(三)发生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
⑴若该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若该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则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②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贴于红字发票联后,并在上面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所在记账凭证编号。
(a)销售方在收到《证明单》后,应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并作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销售方收到退回的货物后,应作冲减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库存商品 (红字)
(b)购买方(乙方)在退还对方红字发票和退货后,也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红字)
Ⅹ 销售发生退货该重新入库还是冲减出库
要根据业务性质来做分录:
销售商品后,发生退货,应做冲减出库,仓库做红字出库单。
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购进商品后,已经入库,发生退回,应做冲减入库,仓库做红字入库单。
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等)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