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货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如果进货和退货都是当月发生的,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让对方把原来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发票就好了. 现在供方不肯重新开票,那么你们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然后提供给供方,让他们就退货部分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你们的帐上先记全额的进货和进项税额以及应付帐款。
1、退货时的账务处理:
(1)未付款前: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2)已付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全额和部份)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2、退货后期的财务处理
(1)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原材料退回给供货方: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借:现金
贷:应付账款
(1)退货变动成本如何冲减扩展阅读:
处理方式
1.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2.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参考资料:网络-销售退回
② 退货时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退货的会计分录: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如果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需要在退回时考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购买方享受了现金折扣,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将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退回购买方,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金额)
③ 退货冲减成本
先开红票冲红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红字)
应交税金(红字)
再冲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④ 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退回,要冲减收入,也要冲减成本。的问题
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已发生现金折扣的,还应按相关财务费用的调整金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⑤ 退货入库的成本,发生客户退货后,退货入库的成本应该怎么计算
摘要 您好,退货的实际成本不需要减
⑥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退货如何做会计处理,销项的税金退回是冲减成本吗
把原来做的会计分录用红字冲回。
销项的税金退回也用红字冲回金额,绝对不能冲减成本。
⑦ 上个月已计利润,本月退货怎样冲减利润
本月退货就计本月的利润,和上个月没有什么关系的。本月核算利润,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当然也包括销售退货)减去销售费用减去管理费用,还要减去所得税什么的,这些纯粹是会计的业务来的
⑧ 退货的账务处理
以商业企业退货的账务处理举例: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和第三联(税款抵扣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我方,我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我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我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我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我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我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我方,作为我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我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我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例如:我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该批货物成本为15万元,乙公司收到货物、发票及产品(商品)销售单后,经有关化验部门化验该批货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全部退货,经协商我公司同意。如果此时乙公司(购货方)未付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则须主动将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我公司,我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1)若我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若我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4000
则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34000(红字)
②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贴于红字发票联后,并在上面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所在记账凭证编号。
在上例中,如果乙公司收到发票和货物时,已付款或本付款但已入账(会计分录略),在退货时,乙公司收到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我公司,乙公司应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将其“证明联”送邮我公司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a)我方在收到《证明单》后,应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并作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34000(红字)
我方收到退回的货物后,应作冲减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产品销售成本
150000(红字)
贷:产成品
150000(红字)
(b)购买方(乙方)在退还对方红字发票和退货后,也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4000(红字)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甲公司
234000(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