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哪些,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基礎工具的種類、風險-收益特性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類。
(1)根據產品形態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可分為獨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照交易場所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可分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劃分為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4)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點分類可分為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
在現實中通常使用兩種方法對衍生工具進行分類。
(1)按照產品類型,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型。
(2)按照衍生工具的原生資產性質,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股票類,利率類,匯率類和商品類。
非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在實際信用活動中出具的能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或所有權關系的合法憑證,
主要有商業票據、債券等債權債務憑證和股票、基金等所有權憑證。
非衍生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上最廣泛使用的工具,也是衍生金融工具賴以生存的基礎
非衍生金融工具就是我們一般所熟悉的金融工具,如可轉債以及基金等。
(1)獨立衍生工具有哪些擴展閱讀:
非衍生金融工具與衍生金融工具的區別:
按照金融工具的定義:金融工具分為基本金融工具(非衍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
非衍生金融工具其實就是基本金融工具。如:股票、債券、現金、應收賬款之類的
衍生金融工具就是由另一種金融工具(包括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構成的或衍生而來的工具。衍生工具也可以是構成衍生工具的元素,所以衍生工具可以搞的非常的復雜。
區別就是衍生金融工具是依賴於另一種金融工具變動而變動的。
Ⅱ 金融衍生工具分獨立衍生工具與嵌入式衍生工具,它們的區別是什麼
獨立衍生工具就是常見的衍生合同。根據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之規定,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以及具有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一種以上特徵的工具。
衍生工具具有下列特徵:
(1)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數的變動而變動,變數為非金融變數的,該變數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
(2)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
(3)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現金流量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數的變動而變動的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與主合同構成混合工具,如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如果把獨立衍生工具比作本體,那麼,嵌入衍生工具相當於寄生於本體上的寄生蟲。
拓展資料:
金融衍生工具基本特點:
⒈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時間按照一定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點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⒉杠桿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就可以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例如,若期貨交易保證金為合約金額的5%,則期貨交易者可以控制20倍於所交易金額的合約資產,實現以小搏大的效果。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時,交易者所承擔的風險與損失也會成倍放大,基礎工具價格的輕微變動也許就會帶來交易者的大盈大虧。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桿性效應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它的高投機性和高風險性。
⒊聯動性。這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由衍生工具合約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⒋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變數)未來價格(數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風險性的重要誘因。基礎金融工具價格不確定性僅僅是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性的一個方面,國際證監會組織在1994年7月公布的一份報告(ISOCOPD35)中認為金融衍生工具還伴隨著以下幾種風險:
①交易中對方違約,沒有履行承諾造成損失的信用風險;
②因資產或指數價格不利變動可能帶來損失的市場風險;
③因市場缺乏交易對手而導致投資者不能平倉或變現所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④因交易對手無法按時付款或交割可能帶來的結算風險;
⑤因交易或管理人員的人為錯誤或系統故障、控制失靈而造成的操作風險;
⑥因合約不符合所在國法律,無法履行或合約條款遺漏及模糊導致的法律風險。
Ⅲ 金融衍生工具的分類
你好,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產品形態、交易方式、基礎工具的種類以及交易場所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類。
(1)按產品形態分類,分為獨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獨立衍生工具是指本身即為獨立存在的金融合約,嵌入式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中的衍生金融工具。
(2)按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方式及特點分類,分為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其中,金融互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定期交換現金流的金融交易。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利用其結構化特性,通過相互結合或者與基礎金融工具相結合,產生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類,可分為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
(4)按照交易場所分類,分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場外交易市場交易的衍生工具。
Ⅳ 衍生金融資產的工具分類
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基礎工具的種類、風險-收益特性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類。
(1)根據產品形態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可分為獨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照交易場所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可分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劃分為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4)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點分類可分為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
在現實中通常使用兩種方法對衍生工具進行分類。
(1)按照產品類型,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型。
(2)按照衍生工具的原生資產性質,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股票類,利率類,匯率類和商品類。
Ⅳ 什麼叫金融衍生工具分為哪些
衍生金融資產也叫金融衍生工具 (financial derivative),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常見的衍生工具
(1)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2)期權合約。期權合約是指合同的買方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後即可獲得的一種選擇權合同。目前,證券市場上推出的認股權證,屬於看漲期權,認沽權證則屬於看跌期權。 (3)遠期合同。遠期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值,由買方向賣方購買某一數量的標的項目的合同。 (4)互換合同。互換合同是指合同雙方在未來某一期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標的項目不同,互換可以分為利率互換、貨幣互換、商品互換、權益互換等。其中,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比較常見。
衍生工具的分類
(一)按基礎工具種類:
1、股權式衍生工具 2、貨幣衍生工具 3、利率衍生工具 4、信用衍生工具 5、其他衍生工具
(二)按風險—收益特性:
對稱型與不對稱型
(三)按交易方法與特點:
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
(四)按照產品形態和交易場所分為
獨立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的作用 1.投機獲利 2.套期保值
(五)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為
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Ⅵ 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
1、根據產品形態分類,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有獨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照交易場所分類,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有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類,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有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4、按照衍生工具的原生資產性質,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股票類,利率類,匯率類和商品類。
5、按照產品類型,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型。
6、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點,種類有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
(6)獨立衍生工具有哪些擴展閱讀: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點
1、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時間按照一定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點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
2、杠桿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就可以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時,交易者所承擔的風險與損失也會成倍放大,基礎工具價格的輕微變動也許就會帶來交易者的大盈大虧。
3、聯動性。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由衍生工具合約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變數)未來價格(數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風險性的重要誘因。
Ⅶ 金融衍生工具都有哪幾種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決定於後者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分類
(一)按基礎工具種類:
1、股權式衍生工具
2、貨幣衍生工具
3、利率衍生工具
(二)按風險—收益特性:
對稱型與不對稱型
(三)按交易方法與特點:
金融原期和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
舉例的話,比較常見的就是期貨了。中國目前還沒有推出期權產品。
Ⅷ 嵌入衍生工具和獨立衍生工具怎麼區分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指嵌入到主合同中的衍生金融工具,該衍生金融工具使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因一定的條件發生調整,例如目前公司債券條款中可能包含贖回條款,返售條款,轉股條款,重設條款等等。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暫行規定(試行)》第十九條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應當從主合同中予以分拆,作為獨立的衍生金融工具處理:
(一)該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和主合同在經濟特徵及風險方面不存在緊密關系;
(二)該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義。
拓展資料:
1998年,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所發布的第133號會計准則《衍生工具與避險業務會計准則》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獨立衍生工具盒嵌入式衍生工具。
第二十條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現金流量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數的變動而變動的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與主合同構成混合工具,如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第二十一條 企業可以將混合工具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一)嵌入衍生工具對混合工具的現金流量沒有重大改變。
(二)類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顯不應當從相關混合工具中分拆。
第二十二條 嵌入衍生工具相關的混合工具沒有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該嵌入衍生工具應當從混合工具中分拆,作為單獨存在的衍生工具處理:
(一)與主合同在經濟特徵及風險方面不存在緊密關系;
(二)與嵌入衍生工具條件相同,單獨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義。
無法在取得時或後續的資產負債表日對其進行單獨計量的,應當將混合工具整體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第二十三條 嵌入衍生工具按照本准則規定從混合工具分拆後,主合同是金融工具的,應當按照本准則有關規定處理;主合同是非金融工具的,應當按照其他會計准則的規定處理。
Ⅸ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哪些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一、按產品類型劃分為: 1、遠期、 2、期貨、 3、期權、 4、掉期。
二、按原生資產性質劃分為: 1、股票類、 2、利率類、 3、貨幣類、 4、信用類。
拓展資料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貨幣餘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的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條件。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金融工具按其流動性來劃分,可分為兩大類:
法定貨幣符號
這是指現代的信用貨幣。現代信用貨幣有兩種形式:紙幣和銀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銀行的負債,已經在公眾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資格,轉讓是不會發生任何麻煩的。這種完全的流動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個極端。
有價證券
這些金融工具也具備流通、轉讓、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條件。包括存款憑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等。它們被接受程度取決於這種金融工具的性質。
長期債(一年以上)
⑴證券類(securities)=債券(bonds)
⑵其他現金類=貸款(loans)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債券期貨(bonds futures)
⑷債券期貨選擇權(option on bonds futures)
⑸櫃台金融衍生品類=Interest rate swap
⑹利率上限和下限 Interest rate cap and floors
⑺利率期權Interest rate option
⑻奇異期權Exotic instrument
短期債(一年以下)
⑴證券類(securities)=鈔票(bills,CommercialPaper)
⑵其他現金類=存款, 定存(CD)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短期利率期貨(short term interest rate Futures)
⑷櫃台金融衍生品類=Forward rate agreement
⑸所有權(equity):證券類(securities)=股票(stock)
⑸其他現金類=無
⑹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
⑺期貨(equity futures)
⑻櫃台金融衍生品類=Stock options/Exotic instruments
外匯交易
⑴證券類(securities)=無
⑵其他現金類=無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Spot foreign exchange
⑷外匯期貨Currency futures
⑸台金融衍生品類=Foreign exchange options/Outright forward/Foreign exchange swap/Currency swap
對於未在資產負債表內確認、或已按成本計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應當在首次執行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同時調整留存收益。
對於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應從混合工具分拆的,應當在首次執行日將其從混合工具分拆並單獨處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難以合理確定的除外。
對於企業發行的包含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7 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在首次執行日將負債和權益成份分拆,但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難以合理確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