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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民兵用的軍事工具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8-23 00:15:44

㈠ 民兵綜合訓練基地都需要配備哪些器材有沒有公司可以提供訓練基地免費策劃方案的

隨著民兵軍事訓練的轉變和形勢任務的發展,日前,國內軍區掀起了民兵綜合訓練基地建設的熱潮。通過訓練,民兵們可具備相應的軍事技能和組織指揮能力,並提高開展本職工作的能力。
民兵綜合訓練基地建設更新了以往的陳舊觀念,決定按照資源共享、互利共贏的思路,打造出一個訓練基地化、教學網路化、手段模擬化、制度常態化、融合高效化的「寓軍於民」式民兵綜合訓練基地。民兵綜合訓練基地的建設對進一步提高民兵訓練質量和應急應戰能力、全面提升國防和後備力量建設水平,起到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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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中國民兵的發展歷史是怎樣的

中國民兵有著光輝的歷史,在長期革命戰爭中,毛澤東根據中國特點,把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基本原理,具體運用於中國革命戰爭的實踐,形成人民戰爭思想,創建了人民軍隊,建立了民兵組織,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武裝斗爭。

中國民兵是毛澤東人民戰爭思想的產物,是一支新型的人民群眾武裝組織,是人民軍隊的得力助手和強大的後備力量,在中國革命的各個歷史時期均發揮了巨大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民兵成為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在保衛和建設社會主義的事業中,作出了新的貢獻。

中國共產黨1921年誕生後,在領導和開展工農運動中,就注意建立工農武裝。1922年1月,在香港海員大罷工中產生了工人糾察隊。1924年8月,在廣東省廣寧縣的農民運動中,誕生了農民自衛軍。

北伐戰爭時期

工人糾察隊和農民自衛軍有很大的發展。1925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對於農民運動的決議案》,提出把組織農民協會,發展農民自衛軍作為黨的一項重要任務。彭湃、毛澤東、周恩來等共產黨人,先後在廣州、武漢舉辦農民運動講習所,為開展農民運動和建立農民自衛軍,培養了大批骨幹。

在此期間,中國南方,特別是廣東、湖南、湖北、江西等省農民自衛軍的發展,迅猛異常,聲勢浩大。工人糾察隊和農民自衛軍的興起和發展,沉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和封建軍閥勢力,有力地支援了北伐戰爭。

特別是1927年3月,為配合國民革命軍北伐,在周恩來等共產黨人領導下,以上海工人糾察隊為骨幹,舉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並一度解放全上海,這是中國工人階級第一次依靠自己的力量,以革命暴力推翻反動統治,建立人民政權的嘗試。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

中國共產黨把組織群眾、武裝群眾、建立人民武裝,作為創建、鞏固和發展革命根據地的根本。大革命失敗後,毛澤東率領秋收起義的工農武裝進軍井岡山,在建設紅軍的同時,廣泛發展暴動隊、赤衛隊、少年先鋒隊等群眾武裝組織。毛澤東一再強調,革命戰爭是群眾的戰爭,只有動員群眾才能進行戰爭,只有依靠群眾才能進行戰爭。

在1929年著名的古田會議上,毛澤東指出紅軍除了打仗消滅敵人外,還要擔負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武裝群眾的任務。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舉行的全國工農代表大會上通過和頒發的《蘇維埃的武裝政策》,進一步強調「武裝工農是蘇維埃的基本任務之一」。

隨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陸續頒布了《赤衛軍組織法》和《蘇區少先隊組織條例》,將各個蘇區的群眾武裝統一為赤衛軍和少先隊,規定赤衛軍由23~40歲的青壯年組成,少先隊由18~23歲的青少年組成,並規定在赤衛軍、少先隊之中,挑選部分強壯勇敢分子,組成模範營,作為保衛蘇區和參加紅軍的基本隊伍。各蘇區的赤衛軍和少先隊,人數最多時達250萬,是當時主力紅軍的6倍,他們站崗放哨、傳遞情報、護理傷員,廣泛開展游擊戰爭,積極配合紅軍作戰,為粉碎敵人的「圍剿」,保衛和擴大紅色革命根據地,發揮了重大作用。

赤衛軍、少先隊也是紅軍取之不竭的強大後備力量,各蘇區堅持實行「經由鄉赤衛隊、區赤衛大隊、縣赤衛總隊、地方紅軍直至正規紅軍」逐步升級的辦法,使紅軍獲得了源源不斷的補充,許多地方的赤衛隊、少先隊,常常是整連、整營、整團,乃至整師地參加紅軍,如江西興國縣組織起來的工人師、模範師和少共國際師就在1933年先後集體參加了紅軍,全縣38萬人中,參加紅軍的達8萬多人。

抗日戰爭時期

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各抗日根據地,普遍建立民兵和自衛隊,形成了中國民兵制度。在日軍全面入侵,中華民族處於生死存亡的關頭,中國共產黨發表《抗日救國十大綱領》,號召全國人民動員起來,武裝起來,參加抗戰。

毛澤東在《論新階段》中提出,「抗日人民自衛隊的組織,應成為一切戰區與敵人後方的普遍與經常的民兵制度」。1941年,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進一步確定主力軍、地方軍和民兵所組成的武裝力量體制,並規定民兵和自衛隊都是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民兵是自衛隊的骨幹。1945年,各抗日根據地的民兵發展到268萬餘人,自衛隊達1000萬人以上。在艱苦卓絕的八年抗戰中,廣大民兵拿起各種各樣的武器,憑借人熟地熟的特長,人自為戰,村自為戰,活躍在敵後廣闊戰場上,展開空前規模的人民游擊戰爭,創造出諸如地道戰、地雷戰、麻雀戰、破襲戰、圍困戰等許多巧妙戰法,配合八路軍、新四軍狠狠地打擊了日本侵略者。民兵和自衛隊還日夜擔負著站崗放哨、偵察敵情、傳遞情報、捉拿漢奸等繁重的戰斗勤務,並同人民群眾一起,實行堅壁清野,使敵人所到之處,斷糧缺水,處於困境,為主力部隊殲滅敵人創造了有利條件。

抗戰8年,民兵共參加作戰29萬多次,殲敵10.6萬餘人,並涌現出許許多多的民兵戰斗英雄。聞名全國的爆破英雄李勇、於化虎、趙守福、李明、李念林;殺敵英雄郝慶山、徐順孩、黃小旦、孫雙保;神槍手李殿冰、劉二堂、高運成、陳丙昌;勞武結合模範張初元;智勇雙全的女民兵英雄孫玉敏、劉虎成等,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河北省曲陽縣尖地角村的民兵隊長李殿冰,帶領民兵運用麻雀戰打擊敵人,在3個月的時間里,同敵人作戰27次,打死打傷日偽軍200多名。被群眾譽為「爆破大王」的山東省海陽縣趙疃村民兵於化虎、趙守福,運用地雷戰大量殺傷敵人,在1945年中的105天時間里,帶領本村民兵和鄰村民兵,用地雷炸死炸傷日偽軍303名。

北嶽區阜平縣五丈灣村著名爆破英雄李勇和他領導的爆破組,僅在一次反「掃盪」中,就用地雷炸死炸傷日偽軍362人,炸毀汽車25輛。1942年,日本侵略軍的一個團,多次向河北省清苑縣冉庄進犯,冉庄民兵採用地道戰與地雷戰相結合的戰法,僅兩次戰斗就打死打傷敵人150多名。1942年10月,日本侵略軍集中1萬多人的兵力侵佔太岳抗日根據地沁源縣城,沁源人民配合八路軍太岳軍區,運用圍困戰與敵人進行了長期艱苦卓絕的斗爭。敵人侵佔前,全城實行「堅壁清野」;敵人侵佔後,民兵與游擊隊廣泛開展游擊戰,到處襲擊、截擊敵人。

到1945年4月,經過兩年半時間,共作戰2700多次,斃傷俘敵4250多人,終於迫使敵人退出了沁源縣城。為了襲擾敵人,民兵還經常配合正規軍、游擊隊,向敵人開展破襲戰。有時在一夜之間,突然出動幾萬甚至幾十萬人,把一個地區的鐵路、公路和橋梁破壞,把電線割斷,使敵人交通運輸和通信聯絡陷於癱瘓。據晉察冀抗日根據地的不完全統計,1941~1945年,全區民兵共搗毀敵碉堡1141個、炮樓307座、炸毀汽車368輛、火車頭46個、破壞公路3.76萬公里、橋梁763座。廣大民兵的艱苦奮戰,對取得「反掃盪」、「反清剿」、「反蠶食」斗爭的勝利,粉碎敵人的「三光」政策,鞏固與擴大抗日根據地,堅持持久戰,起到了巨大作用。

解放戰爭時期

各解放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必須迅速擴大民兵組織」的指示,進一步整頓發展民兵組織,使民兵隊伍迅速擴大,人數達550萬,自衛隊則發展到數千萬人。廣大民兵,為了保衛勝利果實,踴躍參軍,積極配合人民解放軍作戰,在粉碎國民黨軍隊大舉進攻,保衛解放區的斗爭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三年解放戰爭,民兵參加大小戰斗11.47萬次,殲敵20.47萬人。民兵在支前工作中更顯示了巨大力量,僅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以民兵為骨幹組織的支前大軍即達880萬人,創造了戰爭史上的奇觀。許多民兵還隨軍遠征,部隊打到哪裡,就支援到哪裡。東北、華北和華東的民兵,跟隨人民解放軍跨黃河,渡長江,一直打到福建和廣東的海南島(今屬海南省)。山西民兵「野戰團」、「基幹團」隨軍遠征,西至甘肅涼州,北至內蒙古。廣大民兵為解放戰爭的勝利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民兵被確立為國家的一項軍事制度。1949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2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民兵制度,保衛地方秩序,建立國家動員基礎,並准備在適當時機實行義務兵役制」。

1950年5月16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出了《關於加強民兵建設的指示》,提出在全國實行「普遍民兵制度」,把過去戰爭時期實行的自願參加民兵的原則,變為按照規定的條件普遍參加民兵的制度。規定凡適齡男性青年,只要身體健康,不分民族、種族、社會出身、教育程度,都有參加民兵的權利和義務。

1958年,為對付美國的軍事挑釁和戰爭威脅,毛澤東發出了大辦民兵師的號召,全國從農村到城市,普遍建立了民兵組織。

1962年6月,毛澤東指示「民兵工作要做到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促進了民兵工作的健康發展。「文化大革命」期間,民兵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雖一度遭到嚴重干擾和破壞,但由於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正確領導,民兵建設仍然取得了進展。

1976年10月,中央軍委及時整頓和恢復了民兵的傳統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全國工作重點的轉移,城鄉經濟體制的改革,以及國防建設指導思想的轉變,民兵的組織建設、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都相應地進行了調整改革,武器裝備也不斷得到了改善。

1984年5月31日,頒發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進一步確立了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

1990年12月2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新修訂的《民兵工作條例》,對民兵工作的任務、指導原則、組織建設、政治工作、軍事訓練、武器裝備、戰備執勤等各個方面,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推動了民兵工作的全面發展。這對增強廣大人民的國防觀念,進一步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維護國家的安寧和社會的穩定,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當代中國民兵,經過40多年的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建立健全了民兵各級領導機構,從上到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民兵組織領導體制。

全國的民兵工作由總參謀部主管;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軍分區和縣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民兵領導指揮機關;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設有人民武裝部,負責民兵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民兵工作也實施領導,組織和監督民兵工作任務完成。民兵工作的任務是:

1、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軍政素質,配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所需的後備兵員。

2、發動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組織民兵擔負戰備勤務,維護社會治安。

3、組織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民兵分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28歲以下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基本訓練的公民,編入基幹民兵;其餘18~35歲未編入基幹民兵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據需要參加基幹民兵。民兵按照便於領導、便於活動、便於執行任務的原則編組。農村一般以行政村為單位編成連或營;城市以企事業、街道為單位編成排、連、營、團。基幹民兵單獨編組,根據人數分別編成班、排、連、營或團,並根據戰備需要和現有武器裝備,組建民兵專業技術分隊。在重點人防城市、交通樞紐、重要目標等,組建民兵高炮營、團。

民兵訓練,按照總參謀部頒發的《民兵軍事訓練大綱》進行,由縣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未服過現役的基幹民兵,18~20歲期間,參加30~40天的軍事訓練。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按照實際需要適當延長。縣建有民兵軍事訓練基地,對民兵集中進行規范化訓練。民兵的武器裝備,由總參謀部統一規劃。全國民兵配有步槍、沖鋒槍、輕重機槍、高射機槍、高炮、地炮和反坦克武器等。民兵的政治教育,主要結合組織整頓、軍事訓練、徵兵和重大節日活動進行。

在平時,根據民兵的思想實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練兵習武的自覺性,發動民兵帶頭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在戰時,動員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組織民兵開展殺敵立功、瓦解敵軍等活動,保證戰斗、戰勤任務的完成。當代中國民兵已經遍及廣大城鄉,並擁有高炮、地炮、通信、防化、工程、偵察以及海軍、空軍等專業技術分隊,能隨時執行作戰任務。

民兵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現代化建設中,繼承發揚革命戰爭年代的光榮傳統,既是對敵斗爭的戰斗隊,又是生產戰線上的突擊隊,不僅在解放沿海島嶼、剿滅土匪、維持社會治安、鎮壓反革命暴亂、抗美援朝和歷次自衛反擊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同人民解放軍一起,建立軍民聯防,在海陸邊防線上配合和支援人民解放軍完成了保衛祖國的神聖任務。

僅據四川、廣西、湖南等11個省的不完全統計,在1950~1953年的剿匪斗爭中,參戰的民兵達185萬餘人,作戰10.7萬余次,殲滅土匪30.4萬餘人,繳獲各種武器32.3萬余件,特別是偵察匪情、追捕匪首,民兵成為主力軍。

從1950~1979年,全國共殲滅小股武裝特務104股,827人,其中大部是民兵單獨或配合軍隊殲滅的。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是民兵的一項經常任務。1953~1961年,全國各地民兵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各種刑事案件達139萬起,捕獲犯罪分子99萬多人。在1983年開展的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全國共出動民兵238萬人次。

在發展生產,搶險救災,植樹造林,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偉大事業中,民兵也常常起著骨幹帶頭作用。如1976年7月唐山發生地震後,唐山市和附近各縣、區投入抗震救災的民兵達152萬人,組成搶險隊1.3萬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一道,搶救出群眾37.7萬多人,轉移和護送傷員17.6萬人。1983年夏,長江發生特大洪水,沿江數省曾動員數百萬民兵參加抗洪斗爭,其中僅湖北省就有191.9萬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佔全省抗洪總人數的64%,由15.29萬名民兵編成4864個突擊隊,加固堤防540公里,排除大小險情1萬余處。

1991年夏,全國部分地區發生歷史上罕見的洪澇災害,據15個省、市統計,參加抗洪救災的民兵有1100萬人,搶救群眾200多萬人,搶救物資193萬多噸,加固堤壩數萬公里,其中僅安徽、江蘇兩省就組織民兵300多萬人,搶救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130多萬人,轉移物資130多萬噸,排除險情4500多處。1987年5月,黑龍江省大興安嶺發生特大森林火災,動員民兵1.9萬人,組成74個撲火突擊隊投入滅火戰斗,受到滅火指揮部的表揚。

廣大民兵還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帶頭植樹造林,成績顯著。到1984年,僅甘肅省民兵就造林1034萬畝,佔全省造林面積的63%。

㈢ 中國的民兵組織規模多大歸誰指揮有什麼裝備重裝備有么

這些是不能向外透露的,都是等於機密,但可以知道規模很大,指揮官是不可能會透露的,這會惹來殺手,重裝備會有的,隨時應對然後戰爭

㈣ 民兵是什麼兵種啊

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在長期革命戰爭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在歷次革命戰爭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中國人民解放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民兵制度已成為國家的一項軍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縣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民兵分為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

基幹民兵為第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第二類預備役。民兵的基本任務是: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其他各項任務;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隨時准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民兵編為班、排、連、營、團。基幹民兵編有高炮、地炮、通信、偵察、防化等專業分隊。

(4)早期民兵用的軍事工具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民兵是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民兵的任務是:

1、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2、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

3、隨時准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在奴隸社會,自由民出身的男子都有義務服兵役,平時耕收,戰時出征,後世稱之為「民軍制度」。常備軍成為武裝力量的主體後,不少國家則以種種形式和名稱組織群眾武裝,作為常備軍的輔助力量。

中國北朝時期已使用「民兵」一詞。據《魏書》卷五十一記載,北魏文成帝興安二年(453),淮陽王皮豹子曾上表:「臣所領之眾,本自不多,唯仰民兵,專恃防固。」北宋時,民兵(亦稱鄉兵)逐漸成為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

神宗熙寧三年(1070),政治家王安石變法,推行保甲,倡訓民兵。熙寧五年,民兵隸屬兵部。哲宗嗣位(1086)後,廢除民兵。元順帝時設立民兵萬戶府,下詔各地組織民兵(亦稱義兵),結堡自衛。明朝也曾組織民兵(如民壯、土兵等),戍衛邊疆,守護城池,維持治安。

清朝鄉兵(又稱鄉團或民壯)遍於各省。上述歷代民兵,雖在抵抗外來侵略中起過作用,但多為地主階級用以維持統治的工具。真正為抵禦外侮、反抗侵略而組織起來的人民群眾武裝,有明嘉靖年間東南沿海人民反抗倭寇斗爭中的義兵、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廣州三元里人民抗英斗爭中的群眾武裝等。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民兵是在長期革命戰爭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一支新型的人民群眾武裝組織。

隨著工農革命運動的興起,1922年1月,在香港海員大罷工中產生了第一支工人糾察隊;1924年8月,在廣東成立了第一支農民自衛軍。國共合作的北伐戰爭時期,工人糾察隊和農民自衛軍有了很大發展。1925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四次代表大會提出,普遍組織農民協會,發展農民自衛軍。

彭湃、毛澤東、周恩來等在廣州、武漢舉辦農民運動講習所,為開展農民運動,建立農民自衛軍,培養了大批骨幹。廣東農民協會頒布了最早的一個《農民自衛軍組織大綱》。廣東農民自衛軍的發展,推動了全國各地農民自衛軍的建立和發展。湖南農民協會的梭鏢隊聲勢更大。

1927年3月21日,在周恩來等領導下,以上海工人糾察隊為骨幹,成功地舉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一度解放了整個上海。南方各省、市工人糾察隊、農民自衛軍的迅速發展,沉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和封建軍閥勢力,大力支援了北伐戰爭。

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把建立人民群眾武裝作為創建、鞏固和發展革命根據地的重要條件之一。毛澤東在領導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和中國工農紅軍的同時,廣泛建立了群眾武裝。

1931和1933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先後頒布了《赤衛軍組織法》和《蘇區少先隊組織條例》,規定了赤衛軍、少先隊的性質、任務和組織,將革命根據地的群眾武裝統一為赤衛軍(隊)和少先隊。

赤衛軍由23~40歲的青壯年參加,少先隊由16~23歲的青少年參加,均不脫離生產,負責保衛地方,配合工農紅軍作戰,並挑選部分強壯勇敢成員組成模範營,作為隨時調遣保衛革命根據地和參加紅軍的基幹隊伍。革命根據地的赤衛軍(隊)和少先隊,多達250萬人,配合紅軍多次粉碎了敵人的「圍剿」。

抗日戰爭時期,各抗日民主根據地的人民群眾武裝組織,由赤衛軍(隊)和少先隊發展成為民兵和自衛隊。1941年,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規定:人民武裝力量包括主力軍、地方軍和人民群眾武裝(即民兵和自衛隊)三個部分。

民兵和自衛隊都是廣大群眾保衛家鄉、保衛抗日根據地的不脫離生產的武裝自衛組織,民兵是骨幹。按照中國共產黨關於普遍組織民眾武裝的方針,各抗日根據地所有鄉村和城鎮普遍建立了民兵和自衛隊。1945年,民兵發展到268萬餘人,自衛隊1000萬人以上。

民兵和自衛隊在配合八路軍、新四軍,開展游擊戰爭(見圖),進行反蠶食、反封鎖、反掃盪,粉碎敵人的「三光」(燒光、殺光、搶光)政策,鞏固和發展抗日根據地的斗爭中,都發揮了巨大作用。

解放戰爭時期,根據中共中央關於「迅速擴大民兵組織」的指示,各解放區重新整頓民兵組織,加強民兵軍政訓練。隨著戰爭規模的不斷擴大,民兵達550萬人,自衛隊達幾千萬人。

在粉碎國民黨軍隊大舉進攻、進行戰略反攻和向全國進軍中,民兵不僅源源不斷地補充中國人民解放軍,而且一批又一批地參加支前隊伍,隨軍參戰遠征,為解放全國大陸作出重大貢獻。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民兵制度,保衛地方秩序,建立國家動員基礎……」。1952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兵組織暫行條例》。民兵制度法定為國家的一項軍事制度。

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是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

其任務是: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隨時准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民兵分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幹民兵為第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第二類預備役。

28歲以下的退伍士兵和未到部隊服現役而經過基本軍事訓練的公民,編入基幹民兵,成為民兵中隨時准備參軍參戰、執行應急任務的骨幹力量。其餘18~35歲未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據需要參加基幹民兵。民兵編為班、排、連、營、團。基幹民兵編有高炮、地炮、通信、偵察、防化等專業分隊。

㈤ 中國軍人用什麼武器

重機槍 輕機槍 半自動步槍 全自動步槍 手槍 單兵防空導彈 單兵反坦克導彈 火箭彈 火焰噴射器 無後座力炮 迫擊炮 牽引火炮 火箭發射車 防空導彈發射車 吉普車 步兵戰車 坦克 裝甲運輸車 自行火炮 輪式反坦克炮 輔助車輛 戰術導彈發射車 運輸直升機 偵查直升機 武裝直升機 戰斗機 攻擊機 預警機 偵察機 轟炸機 教練機 運輸機 加油機 特種戰飛機 巡邏艇 巡邏艦 巡邏機 水上飛機 快艇 炮艇 導彈快艇 導彈護衛艦 導彈驅逐艦 航空母艦 補給艦 運輸艦 兩棲攻擊艦 船塢登陸艦 坦克登陸艦 兩棲船塢登陸艦 直升機母艦 醫院艦 常規動力潛艇 攻擊型核動力潛艇 戰略導彈核潛艇 多用途核潛艇 救援艦 拖船 掃雷艇 掃雷艦 布雷艦 電子偵察艦 綜合調查船 救援直升機 掃雷直升機 反潛直升機 反潛機 彈道導彈發射車 巡航導彈發射車 反艦導彈發射車 洲際導彈發射車 等等等等 大量其它型號的裝備

㈥ 民兵訓練主要的器材有哪些

1949至1952年,為配合清匪反霸,保衛土地改革,民兵的軍事訓練內容主要是學習戰斗、勤務、站崗放哨的基本知識。1953至1955年,主要是學習武器的保管使用、反空降和反空投細菌武器的方法。�
從1956年開始,對基幹民兵進行系統的軍事訓練,學習軍事條令,練習步兵武器射擊、投彈等技術,以及班、排、連進攻及防守等戰術。還實施了野營拉練、武裝泅渡、搶占灘頭陣地、夜戰、反空降、平暴亂演習。1963年7月,嵊縣、上虞、餘姚、奉化、鄞縣等縣1560餘名民兵,配合人民解放軍陸、空軍在四明山區舉行反空降聯防演習。在演習中,民兵擔任封鎖道路、保衛重要目標、觀察搜索等任務。同時也演練了與敵遭遇、包圍迂迴等戰術動作。�
1964年,開展大比武活動,民兵參加訓練50716人,軍事野營8525人。年底,上虞、嵊縣、新昌、諸暨等縣民兵訓練尖子參加在寧波舉行的比武大會。1965年,紹興軍分區培訓57名射擊尖子,各縣也採取定人、定業培養各種專業技術兵288人。縣、區、公社三級都開展比武活動。11月上旬,寧波地區、紹興地區在寧波市郊舉行民兵尖子技術表演。�
1970年以後,民兵訓練著重提高實戰能力,內容為民兵勤務、土工作業、步兵武器實彈射擊、刺殺、投彈、爆破、打坦克等項目。同時進行水網稻田地作戰、麻雀戰、伏擊戰、地雷戰、城市對空作戰、巷戰等各種形式的戰術訓練。突出「三打三防」(打坦克、打飛機、打空降,防原子、防化學、防細菌),民兵特種兵連,如衛生、通訊連等,則分別按專業進行訓練。1978和1984年,紹興地區(市)均組織較大規模的軍事比武活動。�
1951年起,民兵由鄉鎮統一組織訓練,訓練時間每年少則3至4天,多則8至10天。1960年起改為10至15天。1981年開始,規定每個基幹民兵須經過兩期(每年一期)各為15天的訓練。1983年後,改鄉鎮組織訓練為縣、區集中於基地訓練,30天一期。1985年以後,全市受訓人數每年4000餘人。

㈦ 軍事發燒友:七八十年代我國民兵維護治安都是那些步槍

七八十年代我國民兵維護治安都是我們野戰軍部隊換裝下來的步槍。

七十年代我們野戰軍部隊已經換裝了63式自動步槍(可以裝三十發子彈,可以點射、連射),八十年中期、對越自衛還擊戰後換裝了81式自動步槍,七十年代輪換下來的56式半自動步槍(只可以裝五發子彈,可以點射、連射);八十年中期、對越自衛還擊戰後換裝了63式自動步槍就是我國地方軍區部隊、民兵維護治安的主要裝備:

一、56式半自動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