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資源管理 » 陵川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人叫什麼
擴展閱讀
武漢核心資源是什麼 2025-06-20 16:30:13

陵川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人叫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6-15 05:08:23

⑴ 越界采礦的違法所得,該如何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對越界采礦應沒收其違法所得,但在基層具體執法過程中,對違法所得的理解卻不同。
一種觀點認為,越界采出的礦產品所形成的銷售收入即為違法所得,應予全部沒收。
另一種觀點認為,越界采礦的違法所得,應當扣除向國家上繳的稅費,也就是說利潤部分是違法所得,應予沒收。
請問,越界采礦的違法所得該如何確定?山西省陵川縣國土資源局 馮金堂
答:筆者同意越界采出的礦產品所形成的銷售收入即為違法所得的觀點。原國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4月8日對原湖北省土地管理局《關於對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幾個問題的答復》規定,構成非法轉讓土地行為,其所得的款額都屬非法所得。同理,越界采出的礦產品所形成的銷售收入全部為違法所得。這里,筆者認為還應該補充一句:因為違法采礦與非法轉讓土地不同,越界采出的礦產品即使沒有銷售也應該確定為違法所得。在具體處理上,如果該越界采出的礦產品因為已出賣並開出了銷售發票,並且稅務部門根據該銷售發票計收了稅款,則除已收稅款外的剩餘為違法所得,但不應該理解為利潤部分是違法所得,因為這樣會造成除去稅務部門已收繳的稅款部分,還要扣除企業留成和各項企業基金後的利潤部分為違法所得的錯誤認識。
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 白新亞

⑵ 秦兵馬俑的真正主人是誰

1974年,西安臨潼縣西楊村發現了一座舉世罕見的秦代兵馬俑坑。經過仔細勘探和研究,認定俑坑是秦始皇陵墓的陪葬,而俑坑中這些按照真人大小塑造的陶俑,正是當年跟隨秦始皇征戰四方、統一六國的神勇之軍。然而,一個叫做陳景元的人卻不同意這個觀點,他對兵馬俑屬於秦始皇提出了種種質疑。
那麼,在他心中,誰才是兵馬俑的真正主人呢?
質疑一 俑坑離秦陵那麼遠,是秦始皇的嗎?
那是1974年11月初,陳景元到南京博物館辦事,博物館的同志把發現兵馬俑的消息告訴了陳景元。一直對秦陵抱有濃厚興趣的陳景元特意跑到西安進行考察。
陳景元是建築學方面的一名普通學者,退休前在江蘇省國土局工作。在兵馬俑發掘現場考古隊員的帳篷里,陳景元幸運地見到了當年兵馬俑考古隊隊長、秦始皇兵馬俑前任館長袁仲一教授,然而,陳景元和袁仲一在學術觀點上的分歧也正是從這次會面開始的。
陳景元在這次西安考察當中發現了一個重大疑點:從秦始皇陵到俑坑最近也要1.5公里,如果再加上俑坑本身的寬度,這個距離還要遠一些。從常理上講,誰會把陪葬坑放在這么遠的一個位置上呢?驪山是塊風水寶地,除了秦陵外,周邊經常會發現其他墓葬。既然這一帶墓葬密度相對較大,怎麼敢肯定兵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
他把這些疑問寫出來轉給考古隊,希望得到信服的解釋,然而沒有得到回信。
那麼為什麼袁仲一一直沒有回信呢?其實,在袁仲一看來,他和陳景元初次見面時就已經回答了陳景元的疑問。袁仲一說,秦陵范圍廣闊,除地宮之外,還環繞有內城和外城。兵馬俑雖然在外城之外,與秦陵貌似很遠,但從面積看,它們的距離是合乎比例的。對於這個解釋,陳景元仍不甘心。終於,他又發現了幾條有力的證據。
質疑二 秦始皇為什麼放著鐵兵器不用,而選擇落後的青銅兵器陪葬?
在兵馬俑1號和2號坑,大量的步卒圍繞著戰車排成一列列整齊的大小方陣,陳景元由此推斷,戰車是這支部隊的主力。
然而,自殷周以來直至春秋時期,隨著戰爭規模的不斷擴大,車戰的弱點逐漸暴露,常常是顧得了左邊顧不了右邊。那麼,秦始皇還會在交戰時大量使用落後的戰車嗎?
陳景元指出,秦始皇當政以後,連年的戰爭迫使他對軍隊結構進行了優化調整,大量採用騎兵和步兵相配合,使之更加輕便,易於作戰。從這點判斷,兵馬俑坑中的那支部隊應該不是秦始皇的軍隊,它的年代肯定更早一些。
對於此,袁仲一認為,不能因為俑坑中出現戰車就否定它屬於秦始皇。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文字記載說秦國取締了戰車。戰車雖然有它的局限性,但兩軍交戰時,它在速度和沖擊力上的優勢是步兵和騎兵無法比擬的。兵馬俑坑的軍陣,正是戰車、騎兵和步兵有機組合的典範。
陳景元顯然並不同意這個解釋,他又指出了另一個疑點:俑坑中發現了很多笨重的青銅兵器,秦始皇這樣一位善於征戰、統一六國的國君,會放著先進的鐵兵器不用而去選擇落後、笨重的青銅兵器陪葬嗎?這顯然有悖於常理。
對於這一觀點,袁仲一認為,鐵兵器代替銅兵器是有一個過程的,因為冶煉技術的普及需要一定時間。所以從目前的考古資料來看,秦代出土的兵器基本上是銅兵器,鐵兵器極少,整個秦陵也只出土了兩三件,以此認為鐵兵器代替銅兵器與實際情況不符。
質疑三 秦始皇的強者之師,竟然連頭盔都不戴?
陳景元的質疑仍沒結束:秦始皇的軍隊既然是一支能統一六國的強者之師,在裝備上也應該是一流的,然而,俑坑裡的這些兵俑沒有任何頭盔保護。難以想像,這種簡陋的武裝能在近距離廝殺的戰場上獲取勝利。
的確,在秦陵附近考古人員發現了一個石鎧甲坑。從已經拼合起來的石盔石甲,我們似乎看到了秦國軍隊的威武英姿。奇怪的是,既然秦國軍隊配有頭盔,那兵俑為什麼沒一個人戴呢?
袁仲一認為,秦人出身於大西北的草莽之間,習性尚武,與游牧民族混居。而且,當時商鞅為秦國制訂了一套任何別的國家都無法忍受的嚴苛法律:秦兵只要斬獲敵人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爵位一級、田宅一處和僕人數個。或許正是在這種利益的驅使下,尚武的秦軍乾脆脫掉了笨重的頭盔和重甲,沖上戰場去殺。《史記》對秦軍的這一行為也有描述:戰場上的秦軍竟然袒胸赤膊,索性連僅有的鎧甲也脫掉了。
陳景元對兵馬俑的質疑並沒因此而結束。
質疑四 兵俑身上的奇異文字,暗示兵馬俑屬於秦宣太後?
1975年,《臨潼縣秦俑坑試掘第一號簡報》中一幅圖片引起了陳景元的注意。這張圖片是兵馬俑的局部,上面刻有一個奇怪的文字: 。雖然陳景元對秦國文字並不陌生,但這樣奇異的文字還是頭次見。
在秦兵馬俑考古隊撰寫的《試掘簡報》中,專家把這個字解釋成「脾」字。陳景元並不認同。他翻閱了容庚編著的《金文編》和徐文鏡編寫的《古籀匯編》,發現構成「脾」字右半部分的「卑」字有很多形式的寫法。但眾多字形當中,沒有一種寫法符合佣坑中的那個字。
就是這個字,引出了陳景元對兵馬俑主人的驚人發現。
1976年,陳景元在得知西安發現兵馬俑的消息後跑到了西安,在西安文管會辦公室里,有關負責人小心地拿出一塊秦代桶瓦給陳景元看。這塊瓦上也刻著一個奇異的文字,左邊的字陳景元不認識,但右邊的月字還是很容易就能辨認出來。陳景元帶著拓下來的文字回到住地南京,但之後的兩年,面對浩如煙海的古代文字,他一籌莫展。
一個偶然的機會,陳景元在圖書館結識了南京師大古文字專家段熙仲教授。經過仔細查對,段教授認為,秦代桶瓦上左邊的字為「羋」(畢)的變體字。這應該是兩個獨體字,讀作「羋月」。這消除了長久以來陳景元心頭的困惑,「羋」字對他來說並不陌生,秦始皇的祖母、秦惠文王的王妃——秦宣太後就姓「羋」。因此,陳景元斷定,兵馬俑的主人並不是秦始皇,而是他的祖母秦宣太後。袁仲一卻認為,字不能這樣拆,一個字拆了之後,意思就大為不同了。
質疑五
秦人尚黑,兵俑衣服為何五顏六色?
專家的解釋似乎讓陳景元有些失望,但他又提出了一條令人意想不到的證據——秦人以黑為貴,而兵俑的衣服卻五顏六色。
在發掘時,很多俑的身上還殘留著一些顏料,並且從顏料的位置和顏色判斷,他們的衣服是五顏六色的。在秦始皇生活的年代,金木水火土五行說十分盛行。當時周朝崇尚火德,秦始皇滅周後認為是自己的水攻克了周的火,因此把水德作為崇拜對象。而在秦代,五行里水相對應的顏色就是黑色。秦始皇還把「尚黑」作為一項法令頒布。既然如此,俑坑中出土的這些衣著五顏六色的兵俑如果放在秦始皇時代就很難解釋得通,但如果放在宣太後的時代,就會得到合理解釋。
袁仲一卻認為,秦代尚黑,只能說明秦人以黑為貴,要求在重大場合中著黑衣,並不是要求全國人民不能穿其他顏色的衣服。陳景元覺得袁仲一缺乏直接有力的證據。那麼,面對陳景元一次又一次的質疑,袁仲一在想什麼?
質疑六
陪葬的戈,為什麼會在淤泥層發現?
袁仲一說,1號坑出土了很多秦代兵器,其中在一種被稱做「戈」的兵器表面,明確刻有「五年相邦呂不韋戈」的銘文。
呂不韋是秦始皇的丞相,職責之一就是負責兵器生產。而陳景元指出,在俑坑的考古報告中一共就提到過5個有「相邦呂不韋」字樣的戈,其他兵器都沒有明確的年代標志。比如,俑坑中還出土了一些被稱做「鈹」的秦代兵器,這些兵器上只註明了「十七年」「十八年」,僅憑這很難判斷它們屬於哪個歷史時期。呂不韋在任不過10年,在秦始皇12年時就死了。所以,標有「十六年」的銅鈹肯定不是指「呂不韋十六年」,由此推斷,除了5個刻有「相邦呂不韋」銘文的戈外,其他沒明確紀年的兵器應該都不是秦始皇時代所造。
袁仲一則指出,在很多兵器上都能看到刻有「寺工」字樣的銘文。寺工是秦始皇設立的專門負責製造兵器和車馬器的國家機構,這明確說明兵馬俑是秦始皇時期所建,主人是秦始皇。
陳景元拿出一張照片來支持自己的觀點,這張照片泄露了「呂不韋戈」出土時的一個小秘密——它不是在俑坑的地磚上出土,而是在離地磚有一定距離的淤泥層上被發現的。如果「戈」和俑坑處於一個年代,為什麼它沒出現在俑坑的地磚上,而是跑到距離地磚29厘米到250厘米的淤泥層上了呢?
對此,兵馬俑研究專家說,銅戈最初是由兵俑拿著,處在一個懸空的位置。近2000年來,俑坑可能因為地面滲水和洪水等自然原因湧入大量的水流而形成淤泥層。有一天,懸空的銅戈因為失去載體,掉到了淤泥層上。專家對這個問題作出了近乎完美的解釋,有關誰是兵馬俑主人的討論似乎也有了一個明確的結果。
雖然,俑坑的考古工作至今還沒結束,但隨著進程的不斷推進,籠罩在秦陵上的迷霧將逐漸淡去,呈現在大家眼前的將是一個恢宏的地下王國。

⑶ 煤炭的徵收范圍是哪些

根據國家財政部、發改委、工商總局《關於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臨政發號文件的煤炭稅費徵收項目中的工商管理費項目。

二、調低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標准,將原來的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收標准35元/噸煤調至10元/噸煤。

三、調整後的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合並到煤炭稅費統一徵收。調整後的煤炭稅費徵收項目暫定為七稅八費四代征。

七種稅收項目:增值稅(預征)、營業稅(預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個人所得稅、耕地佔用稅;八項規費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企業達標排污費、防洪保安資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土地復墾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四項代征項目:煤礦安全技術服務費、鄉鎮煤礦維簡費、工傷保險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調整後的煤炭稅費徵收標准為70元/噸煤。

四、嚴格征管辦法。

煤炭稅費按照「源頭控制,煤礦購票,過磅徵收,據實驗證」的原則,實行過磅徵收。具體操作辦法仍按臨政發號文件執行。

五、這次煤炭稅費徵收項目和標準的調整,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級各部門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協調,互相支持和配合,特別是各有關職能部門和有關鄉鎮更要顧全大局,扎實做好各自的工作,促進我縣礦產品稅費據實徵收工作順利進行。

六、調整後的煤炭稅費徵收項目和標准,自2011年12月13日起執行

⑷ 秉公執法的人物有哪些

相關秉公執法的名人有:

1、包拯: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2、任長霞:

任長霞是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的中國警察界先進人物,曾被作為先進典範在全國學習。工作期間,被譽為「警界女神警」。她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解決了十多年積累的控申積案。

3、郭占利:

郭占利1957年4月生,中專文化,中共黨員,山西省偏關縣地方稅務局會計師。從1994年擔任編關縣地稅局局長以來,帶領全局職工秉公執法,大膽改革,使該局的各項工作走在了全區的前列。

(4)陵川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人叫什麼擴展閱讀:

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還要靠制度來保障,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里運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有了制度沒有嚴格執行就會形成「破窗效應」。要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誰違反制度就要給予最嚴厲的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⑸ 山西省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6年,全省國土資源系統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的要求,按照「守土盡責,依法行政,保障發展,服務基層」的總體思路,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全面推進改革、發展與穩定,切實做到了「抓大事,辦實事,不出事」,實現了保護資源更加嚴格規范、保障發展更加持續有力、維護權益更加切實有效、服務社會更加全面優質,在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 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實現預定目標

● 土地開發整理成效明顯

● 重點項目建設資源保障有力

● 土地供應和資產處置更加完善

● 礦產規劃和地質勘查得到空前加強

● 地質環境保護與災害防治扎實有效

● 國土資源管理基礎工作穩步推進

● 測繪工作取得新的重要進展

● 土地礦產開發利用秩序進一步規范

● 領導班子隊伍作風建設得到加強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山西省土地總面積15.68萬平方千米,約佔全國土地總面積的1.64%。土地資源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山地多川地少,山地、高原、丘陵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80.3%,且60%以上地區水土流失嚴重;二是人均佔有耕地1.8畝,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39畝,但耕地單位面積產量不高,這幾年全省糧食總產量一直在90億~100億千克之間徘徊,人均佔有糧食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三是耕地質量總體較差,全省有2/3的耕地為中低產田,79.44%的耕地為旱地,64%的耕地分布在坡度7度以上的自然坡面上,60%的耕地有機質含量低於1%;四是近幾年耕地和未利用地大幅度減少,林地面積明顯增長。

1.土地利用現狀及結構

根據土地利用調查結果,到2006年底,山西省有農用地15 211.45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64.71%;建設用地1 287.51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5.48%;未利用地7 007.73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29.81%。與2005年同期相比,農用地和建設用地面積增加,未利用地面積減少。

在農用地中,耕地6 081.45萬畝、園地442.96萬畝、林地6 626.18萬畝、牧草地987.47萬畝、其他農用地1 073.39萬畝,分別占農用地總面積的39.98%、2.91%、43.56%、6.49%、7.06%。

圖1 2006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構成情況

圖2 2006年山西省農用地構成情況

在建設用地中,居民點及工礦用地 1 145.02 萬畝,交通運輸用地92.89萬畝、水利設施用地49.60萬畝,分別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88.93%、7.22%、3.85%。

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6 598.97萬畝、其他土地408.76萬畝,分別占未利用地總面積的94.17%、5.83%。

圖4 2006年山西省國土資源從業人員學歷構成情況

2006年參加學歷教育的有745人,其中碩士5人、本科303人、大專437人。取得學位(學士學位)的有2人,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國外及其他培訓的1 105人。隨著國土資源部門機構改革的逐步的到位,行政人員編制逐年有所下降,國土資源管理人員素質有很大提高。

九、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務

2007年,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之年,是落實國家嚴格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進資源節約和集約利用的關鍵之年。全省國土資源系統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學習貫徹省第七次黨代會、省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國土資源廳局長會議精神,按照「守土盡責,依法行政,保障發展,服務基層」的總體要求,積極參與宏觀調控,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著力增強政府對土地、礦產資源的調控力度,有效提高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力,大力加強國土資源系統班子、隊伍和作風建設,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集約節約,有保有壓,保障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用地。

(2)深化整合,科學規劃,優化礦產資源配置。

(3)選好項目,用好資金,力爭地質找礦實現更大突破。

(4)以建促保,造地復墾,新增耕地30萬畝。

(5)以人為本,集中統籌,實施農村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6)依靠科技,信息共享,提高基礎工作管理水平。

(7)明確責任,強化執法,進一步規范土地、礦產開發利用秩序。

(8)充分激勵,嚴格要求,切實加強行業管理。

(9)完善體制,提高素質,全面加強領導班子、隊伍、作風建設。

⑹ 土地被別人確權怎麼辦

1、如果你本人戶口和原來分地時的戶口分開,但還沒有去辦理分戶手續,只是口頭協商了哪塊地歸你的話,這個在法律上來講是還沒有進行家庭承包地分割。遇到這個情況在確權之前一定要跟村裡講清楚並及時補辦分戶手續,拿著分戶協議再去村裡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後再確權。
2、但是如果你本人在外地,家人也沒告知你,目前已經完成確權且拿到新證的情況下,這時你就要先和家人商量土地的劃分情況,待商量一致就可以到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並重簽合同,再向村裡申請變更登記。
3、對於土地確權證上沒你的名字,也是可以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部門申請補登的。
土地確權中的典型問題。
1、由於耕地類別、土質、遠近等原因,對承包土地實行按折率計算,造成承包面積比實際種植面積小,各村尊重農民意願,按確權登記的實際面積給原承包戶,超出承包地不能強制收回。
2、有些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且已得到相應補償,在確權登記工作中必須從承包地塊的面積中減除,進行變更登記。
3、對村組內所建公路、塘、壩、辦公室等公益事業所佔用的承包地,且已給予補償的是不能計入到承包地中。對於沒有享受一次性補償的,可按農村二輪可承包面積確權登記且備注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