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自然資源局
土地局全稱叫「國土資源局」,其最高上級單位是「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受到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的雙重領導。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土資源部管理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資源 、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部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後勁所在,在國民經濟中具有基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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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自然資源局是什麼單位
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為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方案提出,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規定》
第十四條
對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申請人已經履行法定告知義務或者說明理由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駁回行政復議申請:
(一)要求提供已經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或者要求公開申請人已經知曉的政府信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二)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製作、搜集政府信息和對已有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等,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三)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
(四)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五、六、七項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不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書面答復及證據、依據。
Ⅲ 自然資源管理審批工作
摘要 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Ⅳ 自然資源部:改革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
原標題:自然資源部:改革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 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
人民網北京9月20日電(記者孫紅麗)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今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改革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通過「3個合並」「1個簡化」,即合並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多測整合、多驗合一,簡化報件審批材料等,完善便民措施。
趙龍介紹,自然資源部近期在國土空間規劃領域集中推進兩項改革:一是改革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主要是面向企業和群眾;二是改革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報批制度,主要是面向地方人民政府。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負責人燕琴介紹,規劃用地的「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核心是把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相關手續和文書能夠合並的進行合並,能夠簡化的進行簡化,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相對人的成本,核心歸納為「3個合並」和「1個簡化」。
趙龍指出,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與廣大企業和群眾利益直接相關。機構改革前,由於規劃職責分屬不同的部門,行政相對人需要向兩個部門分別申請城鄉規劃許可和建設用地審批,其中很多內容高度相近,客觀上存在同類事項多頭審批、重復審查、交叉審查、流程復雜等問題,增加了企業和群眾的負擔,影響了投資落地的效率。
「這次的改革特別是「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是為了達到兩個效果:一是便民利民,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減少行政資源的浪費,使大家有更多的精力進行政策制定和實施監管。」趙龍說。
Ⅳ 河道內土地歸自然資源部管理審批嗎
河道內土地歸自然資源部管理審批.
河道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
河流及河道是國有資源,歸國務院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村所流經的河流也是國有性質的,相關法律法規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國河道的主管機關。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該行政區域的河道主管機關。
Ⅵ 鋰礦探轉采 地方審批 自然資源部批准 標准
審批符合開采條件即可。
需先向盟里的經信委交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請示的通知,然後盟里上交到自治區的經信委進行批復。
通過前面的批復,進行備案,再向工業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節能評估報告。
Ⅶ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自然資源部批准對嗎
土地的功能發生變化,應該是由國土資源局進行批准上報,由國土資源部進行,改變它的用途。
農用地轉用制度又稱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制度,是指將農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批後轉變為建設用地的行為。
這一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在控制建設用地增長、保護農用地尤其是耕地方面普遍採用的手段。在世界各國和各地區,這一制度的名稱不盡相同,有的稱為「土地規劃許可」,有的稱為「建築用地許可」,還有叫「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訂時增設了農用地轉用制度。根據法律規定,農用地轉用應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屬於違法佔地行為,達到法定犯罪面積的還要追究破壞農用地罪的刑事責任。
(7)什麼是自然資源部批復的擴展閱讀
農用地轉用制度的特點
1、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經過依法審批,否則就是非法佔用土地;這種農用地轉用審批是國家控制土地利用的一種制度相當於行政許可,是保護農用地的必要手段。
2、農用地轉用的審批權集中於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但省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一定的授權,這種授權是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授權審批相一致,只限於鄉村一級的規劃。
3、農用地的轉用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
Ⅷ 自然資源部是哪一年設立的
自然資源部是2018年3月設立的,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Ⅸ 自然資源部: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
近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辦新聞發布會,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在會上表示,自然資源部近期將推進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改革以及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報批制度改革,以提高政府服務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改革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自然資源部出台《關於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 「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通過「3個合並」「1個簡化」,即合並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多測整合、多驗合一和簡化報件審批材料,進行流程再造,完善便民措施。趙龍表示,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與廣大企業和群眾利益直接相關,改革後,審批事項將大幅度合並精簡,報件材料將大幅度減少,審批時間將大幅度壓縮,同時也減少了行政資源的浪費,將有助於進一步提高政府服務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負責人燕琴介紹,在浙江省率先實現的多測整合,使得房地產竣工測繪由原來的30-60個工作日大幅壓縮至15個工作日,常規的工業項目也由原來的15-3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
改革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報批制度。自然資源部下發《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按照「管什麼就批什麼」原則,一是減少報國務院審批城市數量,除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國務院指定城市的規劃由國務院審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級政府審批。二是壓減審批內容,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國家層面主要負責對國家需要管控的內容進行審查,其他由地方負責審查。三是大幅縮短審批時間,將審查時間由過去3年甚至更長時間,壓縮到半年左右。趙龍表示,此項改革將切實提高規劃的科學性、操作性和權威性,促進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Ⅹ 哪些項目或是資質需要由國土資源部審批的
大於30KM的煤田項目一定要由國土資源部進行審批,還有一些國家限制礦種是由國土資源部進行審批,投入資金大於500萬元的非煤項目也是由國土資源部進行審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