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叫集體資產
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歸鄉(鎮街)、村集體全體成員(社員)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非資源性資產。包括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集體所有的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
拓展資料:
1.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范圍:
①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②農村集體所有的現金、存款等流動資產;
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或以投資、貸款和勞動積累形成的水利、電力、交通等生產性設施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通訊、福利等公益性設施;
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辦的企業及其收益形成的資產;
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國內聯營、股份、股份合作和中外合資、合作以及兼並、有償轉讓的企業中,按照章程、協議(合同)應有的資產份額;
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接受捐贈、資助等形成的資產;
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辦的企業享受國家的各種優惠政策以及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歷年提取的生產性積累資金形成的資產及增值部分;
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
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資購買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
⑩依法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其他資產。
2.載體:農村集體資產的載體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在農村雙層經營體制下,集體所有、合作經營、民主管理、服務社員的社區性村經濟合作社、股份經濟合作社等。
3.歸屬: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產歸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屬組(隊)集體所有的資產仍歸該組(隊)成員集體所有。集體資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村集體所有財產。
4.處置與分配:農村集體資產處置與分配,除執行國家政策規定外,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2. 農村集體資源指什麼
農村集體資源包括集體的土地生產資料牲畜集體辦的企業還有果樹。
3.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什麼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在集體所有制下,農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和資源。
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拓展資料】
農村集體三資有什麼好處
抓好農村「三資」清理和監管工作,通過摸清底數、盤活存量,進而優化配置、科學管理,實現保值增值,是促進農村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的現實途徑,對於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既可以堵塞農村「三資」管理漏洞,起到「節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資產資源的增值潛力,發揮「開源」作用,增加村集體積累,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彌補新農村建設的不足,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檢驗和考查村幹部是否干凈辦事的標准之一,事關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和諧穩定。
農村三資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一、村集體「三資」監管的依據
《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農經發[2009]4號)
二、村集體「三資」監管的目標任務
通過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加強服務,逐步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管到位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保值增值,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的原則
(一)是堅持「五權」不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農村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監督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五權」不變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佔、截留和挪用農村集體「三資」,維護村集體和村民涉及「三資」的合法權益。
(二)是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三資」佔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權、反映權和監督權。
(三)是堅持公開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公開原則,及時將村集體「三資」的使用和收益向全體村民公開,資產和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必須實行招投標或公開競價。
(四)、是堅持成員受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成員受益原則,通過完善收益分配製度,讓農民群眾隨著集體經濟壯大,得到更多的實惠。
四、村集體「三資」的概念
(一)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二)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三)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五、「三資」監管措施
(一)進一步規范完善農村會計委託代理。會計核算及時規范,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非生產性開支限額管理、資金申請審批等制度,強化對村集體資金的監管。
(二)建立健全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重點是資產資源管理內部控制、資產資源清查登記備案、資產資源評估、資產資源經營與處置招投標、資產資源經濟合同監管等制度,強化對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監管。
六、村集體「三資」監管機構
依託鎮農經站,在原建立農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基礎上,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同時依託鎮司法所建立農村項目竟標服務中心,形成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總協調,「三個中心」為依託,「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
七、村集體「三資」監管實施步驟
(一)准備階段。主要任務是鎮成立「三資」監管機構,廣泛宣傳發動。
(二)清理整頓階段。主要任務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發現問題,張榜清查結果,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審核清查結果,並建立資產、資源台帳,鎮農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和各村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整相關帳簿。
(三)建章立制階段。主要任務是健全完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制度,構築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的長效機制。
八、農村集體資產報損、報廢,債權、債務核銷的處置程序。
農村集體資產報損、報廢,債權、債務核銷應填制《資產毀損報廢核銷申報表》及《債務(權)核銷申報表》,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報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審核後方能執行,執行結果應報送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備案。
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中必須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一)集體經濟組織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二)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經營方式的確定和變更;
(四)購置和處分重要固定資產及重大投資項目;
(五)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
(六)其它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涉及各成員切身利益的事項。
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的主要功能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是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網自主研發,適合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要求。 具體體現在:通過網路的形式,加強農民群眾對財務等工作的監督,擴大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實現民主化管理;採用信息技術促進優化農村資源配置、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使之成為培育現代農民的有效途徑。最終通過藉由平台的力量,改善農村信息滯後、發展緩慢的現狀,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提升農村村財政管理水平,實現農民增收,使我國的農村建設走向新的里程。
⑴資金管理
資金管理主要是依託「村賬委託代理」,嚴格收入支出審核把關,隨時掌握全鎮或各村的代管資金數額。
⑵資產管理
資產管理主要建立了資產台帳,詳細登記每一項資產的數量、價值和管理使用情況,對資產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規范資產、資源管理,做到賬賬相符,對資產進行盤點,做到賬實相符,並將資產、資源使用情況定期向村民公開,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⑶資源管理
資源管理主要實現了對可利用資源登記造冊,建檔立案,逐項登記,對資源管理實施全程監督,便於隨時查詢。
(4)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管理台帳」,進行電腦錄入,動態管理,通過台帳掌握各村合同的基本內容和合同金額,已經合同履行情況等,及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等,統一招投標管理,對招投標過程進行記錄和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促進資源使用合理。
4. 農村三資指的是哪三資
法律分析:三資指的是農村集體資金、農村集體資產和農村集體資源:1、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2、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3、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法律依據:《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信息化的意見》(二十)完善信息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農業綜合信息服務體系,著力強化鄉、村農業信息服務站(點)建設,探索設置鄉鎮綜合信息服務站和農業綜合信息員崗位;加強村級農村信息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鄉村信息員貼近農村、了解農業的優勢,有針對性地滿足農民信息需求。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鄉村信息站點建設,探索建立可持續運行機制。全面提升農業綜合信息服務能力和水平,逐步構建以12316熱線為紐帶,農業專家和信息資源為依託,村有信息點、鄉有信息站、縣有服務中心、省有雲服務平台的國家「三農」綜合信息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全國語音平台體系、信息資源體系、專家隊伍體系和門戶網站體系;探索將農技推廣、獸醫、農產品質監、農業綜合執法、農村三資管理、村務公開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及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業管理系統植入12316服務體系;推廣12316虛擬信息服務系統進駐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有效滿足其對外加強信息交流、對內強化成員管理需求。
5. 農村集體資產包括哪些
一、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域等自然資源;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庫存物品等資產;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業的資產;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辦或者購買、兼並的企業的資產,以及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合資、合作所形成的資產中佔有的份額、股權;
五、農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收益,以及屬於集體所得部分的土地補償費和生態補償費;
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接受政府撥款、補貼補助和減免稅費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資助、捐贈等形成的資產;
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以及所產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資產;
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
九、屬於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行使使用權、享有收益權的資產;
十、依法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其他資產。
6. 三資是指哪三資
有兩種說法:
1、三資指農村集體經濟中的資金、資產、資源;
2、僑資、外資、中外合資的合稱三資企業。
村集體「三資」的概念:
(一)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二)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三)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7. 什麼是農村集體資產
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歸鄉、村集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非資源性資產。包括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集體所有的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
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產歸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屬組集體所有的資產仍歸該組(隊)成員集體所有。集體資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村集體所有財產。
(7)集體資源指哪個方面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縣農村很多地方對村集體資產管理較為薄弱,存在集體資產底數不清、產權關系不明、資產閑置、損失浪費和被侵佔流失等問題,集體資產利用率不高。
為摸清和准確掌握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資產的狀況,明晰資產所有權,加強集體資產管理,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
8. 農村集體三資包括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三資是指在集體所有制下,農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和資源。
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一、重大意義 (二)農村集體資產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資源性資產,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經營性資產,用於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
9. 農村集體資源包括哪些
土地出租,村集體企業收入,村民攤派集資,土地徵收補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