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及自然資源的管理機構
目前,俄羅斯的土地、自然資源由不同的部門管理。
俄羅斯聯邦自然資源部管理地下資源、水資源、林業資源,負責地下資源利用、環境保護和生態安全。
土地管理機關是俄羅斯聯邦不動產籍總局,它歸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和貿易部領導。俄羅斯聯邦不動產籍總局是國家權力機關,它的職能是不動產籍管理、土地規劃、不動產清點、土地的國家地籍評估、其他不動產的評估、土地的國家監控等。詳見第五章。
俄羅斯聯邦政府海洋委員會負責研究、開發和利用世界大洋的工作,詳見第六章。但海洋地質和礦產調查主要由俄羅斯聯邦自然資源部負責。在自然資源部下屬的自然資源利用領域國家政策和調節司中設有「大陸架、世界大洋、北極、南極地下資源處」,具體從事海洋地質和礦產調查的組織管理。
俄羅斯聯邦工業和動力部負責油氣工業,還負責航空工業、汽車工業、輕工業、林木工業、機器製造業、醫學和生物技術、冶金工業、煤炭工業、化工綜合體、電能、度量衡、國防工業綜合體、地區政策、戰略計劃和預測、技術調節。
『貳』 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部門是指哪些部門
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委員會、林業部門、環保局等都是。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應答時間:2021-08-3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叄』 生態紅線調規自然資源部哪個部門管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這里是職場小健老師,專業解答各類職場問題。這個問題的話。這個是歸屬於自然管理局去管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
『肆』 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是同系統同性質的機關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30
『伍』 自然資源局違規操作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商業用地由哪個機關部門管轄
摘要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自然資源部立案查處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
『陸』 自然資源部屬於國家權利機構嗎
國家權利機構是人民代表大會,你所說的部門屬於國家的行政管理單位。
『柒』 國土資源局有什麼部門
內設機構
1.原國土資源部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
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礦產勘查辦公室)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執法監察局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2.原國家海洋局
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
海域綜合管理司
預報減災司
科學技術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3.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土測繪司
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4.國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陽局
南京局
濟南局
廣州局
武漢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國地質調查局
(7)自然資源部受哪個部門管轄擴展閱讀:
1.職責: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參考資料: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捌』 自然資源部的辦公地點在哪裡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1、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內大街64號 郵編:100812
電話:4000996938 傳真:010-66558747
網址:www.mnr.gov.cn
2、乘車路線
乘坐3路、13路、42路、102路到西四路口西下;
乘坐3路、13路、22路、38路、42路、88路、105路、409路、特13路、夜10內、夜10外、夜4路到西四路口北下,自然資源部北大門西側。
乘坐地鐵4號線到西四站下出D口,向西約100米路南。
(8)自然資源部受哪個部門管轄擴展閱讀
作用:
1、組建自然資源部是否跟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有管理上的沖突,需要找到各自恰當的邊界。組建自然資源部和生態環境部都是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舉措。
組建自然資源部是「為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2、」組建生態環境部是「為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加強環境污染治理,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建設美麗中國。」
3、自然資源部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具有「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生態環境部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具有「加強環境污染治理」職責,前者重點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中的生態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體現「誰破壞、誰治理」的責任,後者重點在環境污染監督、執法、治理,體現政府在環境污染治理中的更多責任和義務。
4、自然資源部和生態環境部兩者之間有一定的交叉。所以,自然資源部和生態環境部下的部門設置如何協調,如何找到各自恰當的邊界線,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職責編制機構非常關注的;
既要防止出現「權力」真空區域,又要防止出現過多的「權力」交叉和重疊區域。總的原則是要體現強監管的統一性、穿透性,特別是專業性。
『玖』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哪些部門,和人民政府有關系嗎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是歸國土部和人民政府的雙管部門,這就是關系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是指市縣國土局及以上的國土管理單位。
通常當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國土局)是有資格審批許可權內的用地
用地審批是不包含在裡面的,需要到廳的國土管理單位(如國土廳)一級才能審批
而涉及到大范圍的用地審批時需要部里審批的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
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
(9)自然資源部受哪個部門管轄擴展閱讀
國土局主要職責
(一)
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
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
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准。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
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
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
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
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
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國家重大土地調查專項,指導地方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
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准,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
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
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
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十)
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國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中央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統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
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
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
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
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
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對外合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開發工作,依法審批礦產資源對外合作區塊,監督對外合作勘查開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