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師:請問煤礦資源稅是怎麼算的,謝謝!
煤炭資源稅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為從價計征,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
B. 稅從價計征煤炭資源的稅率及徵收辦法
煤炭資源稅12月1日起從價計征 稅率2%-10%
我國從2014.12.01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和此前從量計征政策相比,一字之差會帶來哪些變化呢?
資源稅從價徵收的核心考量是鼓勵資源合理利用,同時增加稅收收入。從量徵收是應納稅資源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納稅,每噸資源品價格一刀切,往往金額較低;從價徵收則按照每噸產品的具體價格,設置稅率徵收。價格非常困難,需要設立嚴格的標准方能有利於徵收。
根據政策,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並沒有全國統一的稅率,煤炭資源稅的計征將按照銷售收入乘以規定比例稅率計征,稅率幅度為2%~1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政府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確定。在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實行的同時,從今天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將煤炭、原油、天然氣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徵收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等。
資源稅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徵收的一種稅收。我國資源稅開征於1984年,當時資源產品按照「從量定額」的辦法征稅。
一邊是稅率變化,一邊是取消收費。政策調整給企業帶來哪些變化?以200元一噸的優質原煤為例,如果按照6%的平均稅率來計算,需要繳納的煤炭資源稅就是12元。但是因為不用再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價格調節基金,每噸能省10~15元左右。最終,企業繳納的稅費並沒有明顯變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表示,今後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其他品目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還將結合相關資源特點、資源稅費性質,逐步將水流等自然資源納入資源稅徵收范圍。
C. 雲南省煤炭資源稅徵收比例是多少
《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雲南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雲財稅〔2015〕13號)
第二條:
煤炭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計征,適用稅率為5.5%。
第四條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
D. 一噸煤要納多少稅,都包括哪些稅了
不算企業所得稅的話,一般應交資源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資源稅的稅率每個地方不一樣,所以不知道你們那裡的情況,增值稅稅率17%,增值稅=744*17%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每個地方的稅率也不一樣,市區為7%,縣城鎮5%,其他地方為1%。教育費附加為3%。計算方法是增值稅*稅率
E. 煤炭價格到底由什麼決定及未來走勢
目前,煤炭市場上買賣雙方根據煤炭銷售中交割地點的不同,主要有三種類型的報價,即坑口價、車板價、平倉價。
1、坑口價
煤炭坑口價也稱出廠價,是指煤炭從地下採集到坑道口,買賣雙方在坑口直接進行交易的價格。日常披露的坑口價多為含增值稅的價格,煤炭坑口價=煤炭完全成本+利潤+各項基金+資源稅+增值稅+地方政府收費。其中,煤炭資源稅由煤炭企業繳納,地方財政徵收,2014年煤炭資源稅改革,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計量方法從以量計征改為以價徵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煤炭資源稅稅率幅度為2%-10%(目前山西煤炭資源稅率為8%)。
2、車板價
煤炭車板價是指在火車已裝載煤炭、在出發前除火車運費以外的一切在火車站發生的費用。車板價=坑口價+汽車短途運費+站台費+地方煤運收費+代發費+稅費。其中,汽車運費是指從煤礦把煤炭經過短途運輸到達火車站的價格,根據煤礦與火車站之間距離的不同,運費約15~50元/噸公里。站台費可以理解為鐵路雜費,指煤炭運到鐵路發運站等待裝車,需要交納的各項費用,各地的收費標准有所不同,如內蒙古地區火車站台費15元/噸。
3、平倉價(FOB)
煤炭平倉價是指煤炭運到中轉港口並裝貨到船(既越過船舷)的價格,包含上船之前的所有費用(港雜費及堆存費等),但不包括其後的相關費用(海運費等),可以理解為賣方承擔的之前陸地運輸及裝船費用等後形成的價格。其中,港雜費為各個港口收取,包括場地費和裝卸費等;堆存費指的是煤炭買賣雙方未能及時將到港貨物完成裝卸,到港煤炭在港口堆放時間超出港區所規定堆放時間而產生的費用。例如,2017年4月1日起,秦皇島港港雜費上調為23.5元/噸(之前為22.5元/噸),1~10天內免堆存費,11~20天堆存費為0.2元/噸天,超過20天按照0.3元/噸天收取;而曹妃甸港口的港雜費上調為14.5元/噸(之前為13.5元/噸)。
F. 銷售煤炭都交什麼稅
需要交煤炭資源稅和煤炭增值稅。
我國於1984年開征資源稅,設立資源稅的初衷是為了調節資源開采中的級差收入、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最初,主要對開采天然氣、石油、煤炭的企業開征,按照銷售利潤率超過12%的利潤部分征稅。
財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將煤炭增值稅稅率由目前的17%調減為13%。數據顯示,2015年年前2個月,規模以上煤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3966.6億元,同比下降8.3%。面對行業困境,今年管理部門將進一步控制煤炭總量,力爭今年煤炭產量同比減少5%,上市煤企也在加速業務轉型。
1994年,我國對原有資源稅進行了改革,形成現有資源稅,征稅范圍擴至7個稅目: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原礦、有色金屬原礦、鹽,全部實行從量計征。其中,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原煤的加工產品。
剩餘稅目為從量定額徵收,目前煉焦煤需繳納資源稅8元/噸,動力煤的稅額標准根據省份的不同略有差異,一般在2~4元/噸,這大約相當於坑口煤價的1%。煤炭資源稅從量計征對銷售價格的變動缺乏直接影響。
(6)煤炭資源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目前推行煤炭資源稅改革,正是基於當前煤炭價格變化較大,煤炭價格已經處於相對低位,這為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提 供了基礎。現行的從量計征標准已不適應煤炭市場的發展,正因為從量計征費用偏低,造成了部分地區煤炭資源浪費嚴重的現象,所以煤炭資源稅改革勢在必行。
資源稅從價計征是未來發展趨勢,也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必由之路。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所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優勢非常明顯。
首先,能真實地反映煤炭價格的波動程度。從量計征最大的局限在於不能真實地反映煤炭的價格變動狀況,實施從價計征後,資源稅徵收的多少直接跟現行的煤炭價格相關聯,與煤炭市場價格呈現正相關的關系。
G. 煤炭資源稅稅率折算率如何算
洗選煤折算率計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洗選煤折算率=(洗選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環節平均成本-洗選環節平均利潤) ÷洗選煤平均銷售額×100%
洗選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環節平均成本、洗選環節平均利潤可按照上年當地行業平均水平測算確定。
公式二:洗選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煤平均銷售額×綜合回收率)×100%
原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煤平均銷售額可按照上年當地行業平均水平測算確定。
綜合回收率=洗選煤數量÷入洗前原煤數量×100%
納稅人開采並銷售應稅煤炭按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繳納資源稅。應稅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選煤。
原煤是指開采出的毛煤經過簡單選矸(矸石直徑50mm以上)後的煤炭,以及經過篩選分類後的篩選煤等。
洗選煤是指經過篩選、破碎、水洗、風洗等物理化學工藝,去灰去矸後的煤炭產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等,不包括煤矸石。
原煤計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原煤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從坑口到車站、碼頭或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
洗選煤計稅銷售額按洗選煤銷售額乘以折算率計算。洗選煤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洗選煤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洗選副產品的銷售額,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從洗選煤廠到車站、碼頭或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
納稅人銷售應稅煤炭的,在銷售環節繳納資源稅。納稅人以自采原煤直接或者經洗選加工後連續生產焦炭、煤氣、煤化工、電力及其他煤炭深加工產品的,視同銷售,在原煤或者洗選煤移送環節繳納資源稅。
(7)煤炭資源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稅人申報的原煤或洗選煤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應稅煤炭行為而無銷售價格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下列順序確定計稅價格: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原煤或洗選煤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原煤或洗選煤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資源稅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按同類應稅煤炭的平均成本利潤率確定
H. 為什麼計算資源稅時,洗選煤是乘以折算率而不是除以折算率
簡單地說,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征稅,不應對自然資源被人為加工升值的部分進行征稅。
例如:
一袋原煤,售價80元。
洗煤廠消耗了價值10元的水電,將這袋原煤進行了洗選(不考慮損耗)。
洗煤廠認為應該再增加10元的利潤。
所以洗出來的這一袋洗選煤售價100元。
根據各省的規定,折算率的演算法一般有兩種:
一、洗選煤折算率=(洗選煤平均售價﹣洗選環節平均成本﹣洗選環節平均利潤) ÷洗選煤平均售價
二、洗選煤折算率=原煤平均售價÷(洗選煤平均售價×綜合回收率)
根據這兩個演算法,我們按照上例分別計算:
一、洗選煤折算率=(100﹣10﹣10) ÷100=80%。
二、洗選煤折算率=80÷(100×100%)=80%。
(8)煤炭資源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資源稅特點
(一)征稅范圍較窄
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
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二)實行差別稅額從價徵收
2016年7月1日我國實行資源稅改革,資源稅徵收方式由從量徵收改為從價徵收。
(三)實行源泉課征
不論採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於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採掘或生產地源泉控制徵收,這樣既照顧了採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
作用
1.調節資源級差收入,有利於企業在同一水平上競爭
2.加強資源管理,有利於促進企業合理開發、利用
3.與其它稅種配合,有利於發揮稅收杠桿的整體功能
4.以國家礦產資源的開采和利用為對象所課征的稅。開征資源稅,旨在使自然資源條件優越的級差收入歸國家所有,排除因資源優劣造成企業利潤分配上的不合理狀況。
改革目標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21日在《經濟日報》上發表文章,對黨的十八大報告作出解讀時,闡述了下一步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並提出要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除盡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並適當提高稅負水平外,未來還將適時把水資源納入資源稅徵收范圍,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