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優化商業銀行資源配置
商業銀行資源作為金融資源的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資源的配置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金融資源把人力資源、自然資源、技術資源聯系在一起。而這種聯系,通常處於正相關或負相關狀態。各種經濟要素處於正相關狀態時,我們稱之為經濟的協調運行,反之,稱之為經濟運行失衡。經濟失衡最突出的表現是經濟危機、金融危機。因此,商業銀行資源各要素之間的協調運行,是社會經濟資源各要素之間協調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為前提的商業銀行內部資源的協調運行,並在此基礎上實現商業銀行經營效益最大化,是商業銀行資源配置的目標。商業銀行資源配置必須以保證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為前提,必須提高自身的經營效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其有效配置應遵循以下原則。 資源配置的績效性原則。商業銀行資源配置的業績和效果最終體現在效益上,沒有效益的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只能坐以待斃,原地踏步終將被時代的發展所遺棄。因此,績效性原則是商業銀行資源配置的內在要求,是商業銀行經營的本源因素,是商業銀行經營動力機制的核心。 社會經濟效益原則。商業銀行屬於為社會提供金融服務的第三產業,在服務社會中追求自身的效益最大化,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以市場為導向。社會效益原則是由商業銀行和經濟的內在聯系所決定的,體現的是社會、經濟運行各要素之間的依存性特徵,體現的是人類社會的結構性特徵。 可持續發展原則。商業銀行的資源配置既不能竭澤而漁,也不能寅吃卯糧,而是應當樹立長遠觀念,走可持續發展之路,這是商業銀行的發展戰略所決定的必然選擇。 系統性開發原則。從結構上來看,商業銀行的系統具有復雜的空齡結構。商業銀行的資源系統,是各種資源要素以一定方式、按一定組織結構組成的復合體。資本資源、資金資源、人力
資源、財務資源、信息資源、制度資源等等都是構成商業銀行資源系統的基本要素,每一個要素自身又是一個子系統,又由其下一層次要素構成。商業銀行資源系統是多級梯階系統,它的多級梯階結構決定了商業銀行是復雜敏感的社會經濟資源系統的功能。因此,開發利用資源時一定要注重系統性。 處在市場經濟中的商業銀行,其宏觀層次的資源配置重於微觀層次的資源配置,基礎資源的配置重於經營資源的配置,增量資源配置重於存量資源配置。商業銀行的經營布局、經營資源的配置和經營成本以及整個資源配置的效率,都是通過基礎資源的不斷優化來實現的。堅持上述資源配置原則,正確把握考評杠桿的著力點,從宏觀上改進資源配置工作,從基礎資源配置調整入手解決好資源配置,把握好增量資源的配置,避免重蹈資源誤配置的覆轍,重視從存量中挖掘資源配置調整的潛力,就能使資源配置不斷得到優化
Ⅱ 現實生活中金融市場是如何發揮其配置功能,實現財富的再分配的
發揮市場在資金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正是因為經濟領域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以及金融領域資金分布不合理等問題的存在,所以要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用,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就需要摒棄以往以貨幣高增長推動經濟發展的老路。只有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盤活貨幣信貸存量,才能更好地發揮金融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支持作用。
(2)金融資源配置是什麼擴展閱讀:
1、優化金融資源配置,首先要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
統籌兼顧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防風險,合理保持貨幣總量;綜合運用數量、價格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存款准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的引導作用,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優化金融資源配置,還要從當前貨幣信貸的結構性矛盾入手,按照有扶有控的原則,做好存量貨幣信貸的「加減法」,盤活存量資金,防範金融風險。
既要將部分資金從低效行業或不合理領域退出,又要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發展消費金融促進消費升級,支持企業「走出去」。
Ⅲ 金融市場是如何發揮配置金融資源這項功能的
通過金融機構
比如 證券市場
期貨市場
保險公司
銀行
社保基金
等將手中有多餘資金的人的資金流入需要投資或者支出的人手中
大大的提高了資源效率
利率放開不一定
因為一些大的金融機構也許會更加容易操控市場==諸多原因
Ⅳ 什麼是金融資源
我個人認為就是把你能借到的資金全部用上,能抵押的,全部低壓,可以利用的關系也全部用上,這就是最優配置.而被你所用上的錢、物、關系、權力、市場份額等等,無論是不是你自己的,都是你的金融資源.只要你能利用得了.
現在市面不是有一句話這么講嘛:不在乎你擁有多少,而在於能利用多少!
Ⅳ 如何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
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對於金融資源配置來說同樣重要。金融資源要高效配置,離不開市場手段。對市場規律,供求關系,必須要有充分的敬畏與尊重。
從中可以看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及時性。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健全市場規則。」金融是高度市場化的產物,金融是高端服務業,是現代經濟的樞紐與核心。這里主要表現在金融對實體經濟以及其他經濟業態的支持上。經濟決定金融,金融反作用於經濟。這種反作用主要反映在金融資源對經濟的助推作用上。這就要求,金融資源配置要比經濟其他資源配置更加高效,而市場經濟手段與計劃經濟手段相比較,市場經濟手段顯然更加有效率。因此,發揮市場在配置金融資源中的決定性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
同時,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在配置金融資源中的關系。金融是高風險行業,金融的風險無處不在,金融風險裂變度高,金融風險傳染性強。很早在基層當銀行高管時,我曾經屢次告誡員工,我們的每一個崗位都是高風險的,安全性都是第一位的。金融這種高風險野性,依靠市場機制自身是難以解決的。因此,市場機制是一個不惜一切保效率的機制,在公平訴求強烈與風險凸顯時,市場機制無能為力。而市場經濟體制的強大修復功能,針對破壞性極強的金融風險的裂變性往往慢半拍。怎麼辦?這就需要政府該出手時就出手。遇到大的金融風險時,市場往往失靈,就需要政府來利用強勢手段調節。這時,政府必須發揮作用。
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發揮市場的決定性的作用,但政府之手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始終觀察金融風險的演變,觀察市場之手是否失靈,伺機而動,該出手時就出手。
從銀行角度來看,商業銀行的存款、貸款、理財產品等資源配置都要由市場機制決定,以效率效益為目標。貼近市場配置貸款資源,貼近需求設計理財產品,深入市場吸收存款資金,所有金融資源價格都應該根據市場來確定。
從保險市場看,這幾年競爭最為激烈,市場化程度較高,市場決定保險資源配置較為充分。目前的重點是整頓保險市場亂象,恢復保險市場秩序。
對市場化程度極高的股市來說,必須要讓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要切實尊重供求規律,按照供求規律決定IPO資源供給等,這樣才不會透支股市,破壞股市生態,造成股市流動性過度失血,最終大大地傷害股市,傷害投資者。對照股市現狀,對照無節制IPO,顯得尤為重要,就像照妖鏡把無節操者裸露於眾了。
還是那句話,無論是注冊制還是審批制,都應該尊重市場規律,敬畏供求關系。讓A股IPO回到供求關系內在要求決定上,就是「市場導向」,就是「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一些宏觀金融層面的市場化改革必須取得新突破。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穩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可完全自由兌換已經不能再拖了。俄羅斯早就完成了利率匯率貨幣自由兌換的市場化改革,擁有3萬億美元外儲的中國,沒有理由再拖延了。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貴在落地。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的金融改革大計,要有抓鐵留痕的釘釘子精神,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一個腳印一個腳印落實推進,一個全新的金融生態將會很快形成!
Ⅵ 什麼叫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是支付
支付是金融的基礎設施,會影響金融活動的形態。在互聯網金融中,支付以移動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為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活躍在銀行主導的傳統支付清算體系之外,並且顯著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互聯網金融中,支付還與金融產品掛鉤,促成豐富的商業模式。最後,因為支付與貨幣的緊密聯系,互聯網金融中還會出現互聯網貨幣。
2、第二支柱是信息處理
信息是金融的核心,構成金融資源配置的基礎。在互聯網金融中,大數據被廣泛應用於信息處理,提高了風險定價和風險管理效率,顯著降低了信息不對稱。互聯網金融的信息處理是其與商業銀行間接融資和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最大區別。
3、第三支柱是資源配置
金融資源配置指的是,金融資源通過什麼方式從資金供給者配置給資金需求者。資源配置是金融活動的根本目標,互聯網金融的資源配置效率是其存在的基礎。在互聯網金融中,金融產品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交易可能性邊界極大拓展,資金供求的期限和數量的匹配,不需要通過銀行、證券公司和交易所等傳統金融中介和市場,完全可以自己解決。
(6)金融資源配置是什麼擴展閱讀:
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幾種類型:
1、綜合性互聯網金融平台:依靠傳統金融機構的優勢和長處設計專業、多樣化的理財產品和進行嚴格的風險把控,讓專業機構依託平台提升服務品質,有完整閉合的生態系統和大量用戶的數據積累,獲取資金和資產比較容易,代表企業如螞蟻金服、微眾銀行等。
2、互聯網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向消費者提供以消費為目的貸款的金融服務,具備單筆授信額度小、審批速度快、無需抵押擔保、服務方式靈活等特點,擁有自己的風控模型,風險較為可控。「場景」+「用戶」是推動其快速發展的核心因素。以螞蟻花唄、京東白條為代表的消費金融產品與電商場景結合,讓消費金融迅速完成了用戶與資產的獲取。
3、agent model(大數金融):採用數據化的風險管理技術,生產中大金額的個人無擔保貸款,為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全流程的信貸外包服務。主要特點可以連接多個資產來源,不承擔風險。但費率較低,幾乎沒有產品設計能力。
4、P2P平台:是通過網路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因資金端和資產端獲取成本較高,老牌平台積累了較多客戶比較有優勢。風控主要看模型和數據,不同平台的風險控制體系差距較大。
Ⅶ 金融資源配置
存在四大不平衡:大中小金融機構不平衡、東中西部金融不平衡、城鄉金融不平衡、直接間接金融不平衡,相應地要實施四個傾斜,其中農村金融最大問題是政策性和市場性的矛盾,造成商業性金融機構缺乏積極性。為此要建立「市場與政府扶持相結合的農村金融資源配置體系」,財政通過貼息貼本方式對商業性金融機構予以補貼。
Ⅷ 如何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
目前,金融業進入了去杠桿、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階段。而金融改革劍之所指,就是力圖減少金融資源內部循環,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助推資金進入實體經濟。
2017年,銀行業針對空轉套利等問題加強整改、嚴肅追責,禁止杠桿多、嵌套多、鏈條長、套利多等行為,主動壓縮同業業務。銀行表外資產擴張放緩,資金空轉現象減少,企業融資鏈條縮短,有效緩解了實體經濟融資壓力。與此同時,5家大型國有控股銀行掛牌普惠金融事業部,為實體經濟進一步提供有效支持。一些關鍵性指標正在發生積極轉變:貸款結構優化,新增貸款更多投向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民生領域。
Ⅸ 學術論文劉光溪《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我國金融業深受大一統管理體制的影響,這一體製造成高度的金融壟斷、高度的金融壓抑、高度的金融監管,嚴重製約了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導致地方金融監管與調控的缺失,國家高度壟斷了金融資源。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各種專業性、管理性金融機構先後從人民銀行和財政部門分離出來,並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金融業的主要特點,從而奠定了近30年來我國金融制度演進的內在基礎。
中國入世後,金融業逐步對外開放承諾形成剛性的制度約束,我國金融業掀起新一輪橫斷層面的改革與對外開放。由於改革主線是在分業監管體制和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上做文章,沒有在縱向層面進行放權讓利,打破金融壟斷,而是中央金融部門進一步集中了各方面的金融資源,成為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金融資源壟斷者;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中小微企業、三農經濟、縣域經濟等實體經濟成為金融服務的薄弱領域,地方金融資源稀缺進一步加劇,存在嚴重的金融壓抑。近幾年來,為了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地方政府大力發展地方金融,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配置作用,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各種新興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機構提升了地方金融的服務能力,拓展了地方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成為我國地方金融業重要的補充。在我國地方金融機構中,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長期以來是中小微企業重要的資金供給者,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的現實狀況,無疑加大了民間金融的脆弱性。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不一致,中央金融部門與地方政府存在重重的博弈,導致金融運行成本增加。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成為當前社會各階層和民間大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和焦點,建立國家與地方分層有序的金融監管體系成為必要。國家「十二五」規劃第一次提出「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責任」,明確指出地方金融發展和管理體系建設的問題,十分符合我國經濟金融在縱向結構及橫向結構均存在巨大差異的現狀。2012年1月6日,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意識和責任,有利於堅持發揮中央監管部門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維護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金融宏觀政策、監管規則與標準的一致性和權威性,又能引導和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大力改善金融環境,促進經濟和金融健康發展。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調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務、預警提示風險、完善抵質押登記、宣傳普及金融知識等方面,抓緊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切實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企業等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懲處力度;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秩序。
中央金融業的高度集中壟斷、地方正規金融的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的高度脆弱交疊存在,是近30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實狀況。本文擬從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10個方面的不匹配問題,探討如何構建和完善分層有序的金融管理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推動金融業市場化改革與發展,進一步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為地方經濟金融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金融支撐和保障。
一、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的不匹配問題
(一)我國金融體制縱向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國家金融政策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和經濟差異化發展需求不匹配。金融政策是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范圍內,在金融市場上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或者金融手段,調節政府與非政府之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內與國外之間金融資產的流量與存量的各種行政性行為。金融政策主要通過利率、匯率等價格機制以及存款准備金、公開市場業務等數量供求機制,調節微觀經濟主體行為,實現市場供求平衡,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此外,通過行政管理手段對金融法規進行完善和補充,實現一定政策傾斜突破和差異化管理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要補充職能。金融政策一般根據經濟目標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要具有可控性、可測性、靈活性和可變性,才能適應市場調節需求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充分發揮配置資源的作用。
國家各金融部門高度集中了金融政策的制定權與操作權,有利於確保國家金融政策的權威性與統一性,然而卻忽視了金融政策靈活性、可變性的本質特徵。實際上,我國幅員遼闊,各個省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習慣、教育水平、文化傳統、信用狀況、民族特性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這種地域的差異性、經濟發展不平衡對高度集中高度統一的金融政策形成制約,間接抵消了金融政策特別是緊縮性金融政策的操作效應。在我國金融政策操作實踐中,擴張性和緊縮性金融政策呈現出嚴重的不對稱效應。近10年來,我國緊縮性金融調控政策很難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
顯然,國家相關部門統一制定的金融政策不可能充分考慮各個地方對金融政策差異化的需求,比較難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從而導致國家金融政策的有限性與不對稱性。地方經濟作為金融資源供給主要落實地和金融政策主要調控對象,它的發展需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政策制定權與調控權,形成國家金融政策為主導,地方差異化金融政策為補充的金融政策體系,才能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現實狀況,滿足地方經濟差異化、多元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
2.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法律法規是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主要規范規定各種金融市場活動主體具有長效性行為以及相關經營交易活動。不同的法律法規體系決定了金融業發展的不同路徑。作為單一制國家,我國金融領域的立法權主要集中在全國人大。國務院辦公廳、一行三會、外管局、財政部以及發改委等部委分別從各自監管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上述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涵蓋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方方面面,並詳細規定了各行業在市場准入、持續監管、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市場行為,成為金融改革、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金融法律法規與金融政策相比較,在較長時期內具有相對穩定是其主要特點。
然而,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保證中央立法權的權威性,卻對金融業發展形成種種制度性約束:一是全國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必然造成金融資源的高度壟斷集中,形成金融機構大而不倒的局面,不利金融風險的防範與金融市場化改革發展,其結果必然是銀行捆綁財政,中央財政部門成為金融風險最後承擔者;二是形成金融資源配置馬太效應,加劇了東部、中部、西部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落後地區、農村地區很難獲得金融資源的支持;三是間接影響到金融機構經營機制,各大金融機構很難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造成所謂地方正規金融高度壓抑,發展嚴重滯後;四是地方民間金融作為地方經濟差異化發展主要資金供給者,只能向地下化、灰色化發展,進一步加劇了民間金融發展的不規范和脆弱性。
我國現行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省級人大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的金融監管權,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空白、缺失與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服務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小微企業、民生經濟等實體經濟質量的提升。結果,發展地方特色金融,成為地方政府被動被逼被迫的選擇。地方政府發布各種指導性文件支持地方金融發展,這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家金融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難度,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金融管理混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和地方金融機構培育和發展,國家應賦予地方省人大一定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金融調控權和監管權,以此推動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立與完善,加快市場化改革發展。
3.國家金融業垂直監管與地方金融監管權缺失的不匹配。金融法律法規決定了金融業監管模式與金融機構組織結構。我國金融機構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是我國金融業主要特點。國家相關部門集中了我國金融業主要監管權,一行三會一局、財政部金融司、發改委財金司是我國金融業的主要監管者。
由於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分業垂直、高度集中的金融監管體系導致監管條條分割,監管鏈過長,不能及時反映地方金融信息,導致監管成本增加,經營風險、道德風險的出現不可避免。以國有銀行改革為例,金融資源供需失衡導致巨額的三角債與銀行不良資產的出現,特別是四大國有銀行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第二次剝離不良資產,其規模遠遠超過了第一次剝離水平。同時,由於受到金融監管成本與監管效率的制約,外匯管理局、證監會、保監會大多在州(市)一級設立監管機構;銀監會只在經濟發達縣級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事處;人民銀行作為縣級唯一健全金融監管機構,由於部門職能限制,很難發揮扶持地方金融發展的作用。顯然,高度集中、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系很難真正實現有效監管,還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真空、監管弱化、監管滯後的出現。
近年來,隨著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特別是貼近基層、貼近社區、貼近民生等小型微型金融機構的培育和發展,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已無力激發地方各類金融市場主體的活力,難以完善對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的管理。各種游離於正規金融之外的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在存貸利差過高情況下,加重了民間金融經營的投機性與風險性,違約破產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加大,容易引發社會動盪。因此,參照我國分稅制放權讓利的改革措施,實施下行、下沉、下放、下移、下調的金融改革,讓渡部分金融管理權給地方政府部門,增加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話語權,是健全地方各項金融監管制度,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責任,優化金融監管資源配置,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有效途徑。
4.國家金融資源統一供給與地方金融資源缺失和差異化需求不匹配。金融資源只有發揮市場基礎性配置功能,為實體經濟提供服務,才能實現金融資源價值最大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是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實際控制者,然而與消費、投資、出口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相聯系的金融資源需求主要來自地方項目單位,這就造成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的不一致。在過去30年金融制度變遷過程中,中央金融資源供給導向和地方金融資源需求導向雖然交替存在,但從總體上看,金融資源需求導向占據了主導地位。事實上,國家金融部門並沒有真正掌握金融資源配置的主導權,而是受到地方政府投資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的巨大壓力所趨使。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普遍存在非均衡性現象,導致國家與地方之間、各金融機構總行與分行之間存在層層委託代理關系,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社會成本增加,不利於我國經濟金融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廣。金融資源的過渡集中,國家以權力配置金融資源成為必然,各個地方政府只有通過跑(步)部進京,尋求金融資源分配的政策傾斜。結果,權力干預有形之手代替市場無形之手配置金融資源,造成資源浪費和效率低下,同時,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對地方金融資源的調控配置,以滿足貼近市場、貼近基層的金融資源差異化需求。
5.國家信用資金指導性配額與地方項目市場化資金需求的不匹配。1998年,我國取消了信貸計劃指標,對銀行機構信貸規模採取存貸比例控制,但事實上還存在變相的信用資金計劃分配問題。在過去10多年信用資金指導性分配過程中,人民銀行主要通過直接信用控制如信用配額、存貸比控制以及選擇性貨幣政策如消費者信用控制、證券市場信用控制等手段控制社會信用總規模。以信貸資金分配為例,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信貸額度發放指導性計劃對各大商業銀行進行調節;各大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規定計劃限額范圍內在內部層層分解,下達各級分行年度信用資金分配計劃,實現了通過信貸分配計劃對各省級分行進行二次控制。同時,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還監控轄區內信貸資金分配計劃,加強對地方金融控制。
信用資金計劃分配的制度安排造成落後地區信用資金流出不可避免,而金融機構分支式的組織結構則為信用資金流出提供了便利。由於地方實體經濟的各種落地項目是按照風險收益的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在利率管制、匯率管制的情況下,金融市場上的價格機制還不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這就促使各金融機構總部通過信用資金跨省市調動,主動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結果導致地方金融發展的長期非理性,金融資源從中西部地區向東部地區流動,從縣、州(市)兩級向中心城市集中。全國各地金融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更加突出,使得貼近基層、貼近市場以及經濟落後地區的金融資源更加稀缺。顯然,作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關系依然是一種以政府為主體的配額交易關系,使得落後地區風險較大或者收益較低的項目很難獲得正規金融支持。
(二)我國金融體制橫斷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金融分業垂直監管與金融資源橫向共享不匹配。在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演進路徑中,金融業基本上形成了分業監管模式。由於受到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國金融監管不僅形成條條分割式的監管體系,還存在「九龍治幣」的問題,造成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監管效率低下,金融監管弱化、金融監管真空、金融監管滯後成為不可避免現象,這不利於金融風險及時防範與化解,同時還留下了大量金融政策、金融法制的空白。各個監管部門之間難以實現金融信息共享,這不利於金融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作用。以債券發行監管為例,發改委、證監會、人民銀行分別負責非上市公司債券、上市公司債券以及中期商業票據發行的監管權,財政部則代理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為此,溫家寶在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我國債券市場管理不統一,市場互聯互通不順暢,不利於完善債券市場管
理體制,建立統一準入制度和監管標准,落實監管責任,擴大債券市場規模,營造良好的市場制度環境。
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制與「九龍治幣」金融監管模式容易形成監管真空,存在監管套利,導致監管成本過大,監管缺乏效率。在全球金融業普遍實行混業經營的大背景下,金融監管邊界越來越模糊,這從一定程度上需要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系。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機構逐步實現綜合經營,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和金融資源主要需求者,更需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信息資源的優勢,主動優化配置金融監管資源,為金融業發展提供良好制度環境。
2.我國金融高貨幣化與金融發展低效率不匹配。經濟落後國家和地區,其經濟增長需要積累一定貨幣資金。貨幣資金積累越多,計劃投資的規模就越大,經濟增長也就越快。M2是用來度量貨幣資金供應重要指標,它與名義GDP比值(貨幣化指數)反映了一個國家金融發展程度。西方發達國家貨幣化指數接近1左右時,普遍存在一個倒U的拐點,此時,一個國家金融發展建立了相對成熟、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貨幣化指數全面超過歐美發達國家水平,接近日本水平,貨幣化指數並沒出現歷史性拐點,而是繼續保持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貨幣化指數創下歷史新高,攀升到1.8左右,此後一直保持相對較高水平,並沒出現所謂的貨幣化拐點。
高貨幣化是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金融高度集中壟斷的結果,這也是我國經濟增長奇跡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高貨幣化是國家通過對貨幣供應量控制滿足消費、投資、出口等方面貨幣資金需求,獲得了巨額的貨幣紅利,促進了經濟增長。然而,高貨幣化沒有真正反映我國金融發展的實際狀況,還從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國金融業運行效率十分低下,計劃的貨幣資金與信貸資金供給仍然是我國信用資金主要供給手段。中央金融存在高度壟斷、地方正規金融存在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存在高度脆弱相互交疊,造就了我國金融的高貨幣化現象。結果,我國貨幣政策不對稱效應出現了,地方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作為縣域金融的重要補充,間接地抵消了縮緊性貨幣政策的效應,緊縮性貨幣政策在我國是低效甚至是無效的,中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有限。
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可以代替目前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部門聯系會議,形成穩定固定的監管機制,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結合我國國有金融機構的現實狀況,組建金融國資委是實現超級監管的有效途徑。金融國資委不僅將管理財政部、匯金所持中央級國有金融資產,還將使中國人民銀行逐步從管理出資人職責及部分金融監管職責中退出,銀監會、保監會及證監會三家監管機構將從出資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監管職能。
在探索地方金融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各省市可以借鑒中央金融國資委以及上海市、成都市等地方成立金融國資委的管理經驗,組建地方金融國資委,改變地方金融機構由國資委、金融辦等部門多頭管理而不統一的現狀。成立地方金融國資委有利於理順地方金融機構出資人管理職能,實現地方金融機構之間管理信息的橫向共享,促進金融資產保值與增值,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推動地方金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