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需要具備的條件:
1、有明確的業務范圍、相應的機構章程和規章制度2、有不少於20平方米的固定服務場所(冠以省名的不少於40平方米)和相應辦公設施3、有1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金4、有3名以上具備相應職業資格(冠以省名的應有5名以上大專以上學歷,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應當依法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就業和創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測評、人力資源培訓、承接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應當自開展業務之日起15日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執行國家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㈡ 人力資源許可證怎麼辦理
企業辦理人力資源許可證需要准備的材料:
1、《深圳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審批表》;
2、《持證人員聲明》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辦公和服務場所證明;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出資驗資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新設立機構的驗資報告必須為一次性注資。申請開展「人才租賃、轉讓或派遣」、「人才培訓」、「舉辦人才交流會」的,資金不得低於500萬元,股東不得全部由個人組成,申請開展「現場招聘」的,不得低於100萬元;
6、營業執照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事業單位須提交機構編制部門出具的確立機構名稱的文件;民辦非企業須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民辦非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機構名稱須包含「人才」或「人力資源」等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業務相關聯的關鍵字;
7、申請開展「人才培訓」業務的,須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培訓資質證明以及專(兼)職教師資格證或培訓師證書等相關資料;
8、國家、省和市勞作保證行政部門規則的其他資料。
申請人力資源許可證需要具備的條件:
1、不少於200萬元注冊資金證明材料;
2、5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經過相關培訓從業人員;
3、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開發人力資源服務的工作規則、安全管理制度;
4、有與服務范圍相適應的使用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的固定場所;
㈢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
人力資源許可證的辦理,企業需先滿足以下條件:
1、不少於200萬元注冊資金證明材料;
2、5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經過相關培訓從業人員;
3、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開發人力資源服務的工作規則、安全管理制度;
4、有與服務范圍相適應的使用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的固定場所;
人力資源許可證辦理的流程是:
1、企業提交名稱至工商行政部門核名,領取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企業准備材料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的,進行受理;不齊備的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須補充的材料;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並交由責任部門進行現場核查;
4、與責任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最終審批,符合要求則下發人力資源許可證。
㈣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人力資源許可證辦理流程是:
1、企業提交名稱至工商行政部門核名,領取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企業准備材料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的,進行受理;不齊備的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須補充的材料;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並交由責任部門進行現場核查;
4、與責任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最終審批,符合要求則下發人力資源許可證。
企業辦理人力資源許可證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企業要有開展人才中介業務相適應的經營場所、設施;
2、具有5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
3、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開發人力資源服務的工作規則、安全管理制度;
4、出示至少10萬元RMB的注冊資本驗資陳訴或證明;
5、辦公場所不得在住宅區居民樓、面積不得在50平方米以下,並符合消防安全等規定;
6、申請開展人才培訓業務的場所必須具備開展培訓的規模和要求;
7、申請開展「人才租賃、轉讓或派遣」、「人才培訓」、「舉辦人才交流會」的,資金不得低於500萬元,股東不得全部由個人組成,申請開展「現場招聘」的,不得低於300萬元;
8、申請開展「人才培訓」業務的,須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培訓資質證明以及專(兼)職教師資格證或培訓師證書等相關資料。
㈤ 人力資源許可證的具體辦理流程有人知道嗎
人力資源許可證辦理流程是:
1、企業提交名稱至工商行政部門核名,領取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企業准備材料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的,進行受理;不齊備的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須補充的材料;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並交由責任部門進行現場核查;
4、與責任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最終審批,符合要求則下發人力資源許可證。
企業辦理人力資源許可證所需要的資料:
1、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機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填寫完整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表》;
3、申請報告;
4、機構章程(明確服務宗旨、對象、形式;機構組成和人員分工;經費來源渠道等)及內部有關規章、制度(管理制度、財務制度、服務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4名以上專職人員的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或《江蘇省人力資源服務資格證書》)及相對應的中專以上畢業證書。並提供與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的意向書或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6、新設立的機構須經法定驗資機構出具至少10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金)驗資報告或證明;
7、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8、應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房產證明(不得為私人住宅),如租賃房屋須提供租賃協議及房東所有權證。
9、國家、省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㈥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如何辦理
摘要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辦理流程:
㈦ 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企業應該提交以下材料:
1.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申請報告(自擬)、天津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申請表;
2.承諾書;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辦公設備證明及辦公、服務場所使用證明;
5.申請人和出資人的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專職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人力資源服務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人力資源師沒有的話可以咨詢我,我們讀大學都考了的
7.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㈧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怎麼辦理
人力資源服務(人才中介)機構設立申請:
1、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登記表;
2、所用場地的產權或租賃證明;
3、不少於200萬元注冊資金證明材料;
4、6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經過相關培訓從業人員證明材料;
5、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開發人力資源服務的工作規則、安全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一式兩份)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由省級機關受理,是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實批准頒發的許可證之一。
申請通過後,由省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實批准後,頒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企業憑《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相關文件,可以申請人力資源服務營業。
(8)如何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擴展閱讀:
審批流程:
一、受理。
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受理申請材料。接收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申請材料即為受理,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審核。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派工作人員對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審核工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完成。
三、決定。
經過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製作行政許可決定書,並核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並在《許可證》上載明許可開展的業務,由人才服務中心10日內送達申請人。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0日,並應當及時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適用范圍:
一、人才中介(獵頭):
1、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咨詢服務
2、人才信息網路服務
3、人才推薦
4、人才招聘
5、人才培訓
6、人才測評
7、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業務
二、職業中介:
1、為勞動者介紹用人單位
2、為用人單位和居民家庭推薦勞動者
3、開展職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
4、收集和發布職業供求信息
5、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事互聯網職業信息服務
6、組織職業招聘洽談會
7、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服務項目
㈨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如何辦理
(一)申請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其中設立固定人才交流場所的,須做專門的說明。
(二)受理
受理條件:申請單位提出的申請符合申請條件,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符合規定形式。
申請條件
1、有與開展人才中介業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
2、有5名以上大專以上學歷、取得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4、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5、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內容參考:人資社保部-國務院所屬部門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審批辦事指南
㈩ 《人力資源許可證》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時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去申請辦理。
法律依據:《人才市場管理規定》 第八條 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依據管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審批。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其直屬在京事業單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業、全國性社團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由人事部審批。中央在地方所屬單位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由所在地的省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批。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在徵得原審批機關的書面同意後,由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