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說明:
(一)表體項目
本表是在納稅人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等金額後計算出「納稅調整後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會計與稅法的差異(包括收入類、扣除類、資產類等差異)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集中填報。
本表包括利潤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算、附列資料四個部分。
1.「利潤總額計算」中的項目,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口徑計算填報。實行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分行業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直接取自利潤表;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收入支出表;實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業務活動表;實行其他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根據本表項目進行分析填報。
2.「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項目,除根據主表邏輯關系計算的外,通過附表相應欄次填報。
(二)行次說明
第1-13行參照企業會計准則利潤表的說明編寫。
1.第1行「營業收入」: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2.第2行「營業成本」項目: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發生的成本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3.第3行「營業稅金及附加」:填報納稅人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本行根據納稅人相關會計科目填報。納稅人在其他會計科目核算的本行不得重復填報。
4.第4行「銷售費用」:填報納稅人在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銷售費用」填報。
5.第5行「管理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管理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管理費用」填報。
6.第6行「財務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發生的籌資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財務費用」填報。
7.第7行「資產減值損失」:填報納稅人計提各項資產准備發生的減值損失。本行根據企業「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上的數額填報。實行其他會計准則等的比照填報。
8.第8行「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填報納稅人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和套期業務中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本行根據企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數額填報。(損失以「-」號填列)
9.第9行「投資收益」:填報納稅人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確認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根據企業「投資收益」科目的數額計算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納稅人根據「其他收入」科目中的投資收益金額分析填報(損失以「-」號填列)。實行其他會計准則等的比照填報。
10.第10行「營業利潤」:填報納稅人當期的營業利潤。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1.第11行「營業外收入」:填報納稅人取得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2.第12行「營業外支出」: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3.第13行「利潤總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利潤總額。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報納稅人發生的分國(地區)別取得的境外稅後所得計入利潤總額的金額。填報《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第14列減去第11列的差額。
15.第15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增加的金額。本行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增金額」列填報。
16.第16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本行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減金額」列填報。
17.第17行「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填報屬於稅法規定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金額。本行通過《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填報。
18.第18行「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選擇用境外所得抵減境內虧損的數額。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19.第19行「納稅調整後所得」:填報納稅人經過納稅調整、稅收優惠、境外所得計算後的所得額。
20.第20行「所得減免」:填報屬於稅法規定所得減免金額。本行通過《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填報,本行<0時,填寫負數。
21.第21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根據稅法規定應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通過《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填報。
22.第22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的數額,本行根據《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填報。
23.第23行「應納稅所得額」:金額等於本表第19-20-21-22行計算結果。本行不得為負數。本表第19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順序計算結果本行為負數,本行金額填零。
24.第24行「稅率」:填報稅法規定的稅率25%。
25.第25行「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3×24行。
26.第26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實際減免的企業所得稅額。本行通過《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填報。
27.第27行「抵免所得稅額」:填報企業當年的應納所得稅額中抵免的金額。本行通過《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填報。
28.第28行「應納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5-26-27行。
29.第29行「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0.第30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境外稅收法律以及相關規定應繳納並實際繳納(包括視同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款(准予抵免稅款)。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1.第31行「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實際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8+29-30行。
32.第32行「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本納稅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計預繳的所得稅額,包括按照稅法規定的特定業務已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所得稅額。
33.第33行「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應補(退)的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31-32行。
34.第34行「總機構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在總機構所在地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款。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5.第35行「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款。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6.第36行「總機構主體生產經營部門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所屬的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部門按照稅收規定應分攤的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7.第37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填報納稅人以前納稅年度匯算清繳多繳的稅款尚未辦理退稅、並在本納稅年度抵繳的所得稅額。
38.第38行「以前年度應繳未繳在本年入庫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以前納稅年度應繳未繳在本納稅年度入庫所得稅額。
拓展資料
納稅申報表指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按期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期應繳稅額時應填報的表格。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必須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就應稅收入、應稅所得、稅種、稅目、稅率,應納稅額和其他應稅資料,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
資料來源:網路:納稅申報表
2. 銷售原材料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如何填寫
增值稅應稅收入,分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未開具發票,填在《增值稅附表一》2、3、4行。
三行的合計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一行數應相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一行數是增值稅應稅收入,含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以及視同銷售的,凡是應該徵收增值稅的收入,都要在此行反映,因此《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一行數大於或等於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但出於查稅的需要,我們公司將原材料直接銷售,並不是做到其他業務收入中,而是轉由車間領料,代碼前加一個特定編碼後當做產品出庫。結果一樣,操作更簡易。
3. 納稅申報表如何填寫
1、填寫日期。首先需要填寫的就是日期,這個日期並不是填寫報表的日期,而是稅款所屬期。小規模納稅人所屬日期比較特殊,是按照季度來填寫,比如第一個季度就是1月份到3月份,所以這個日期不要填錯了。
(3)建材公司資源稅申報表如何填寫擴展閱讀
填報對象
1、本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報。增值稅A類企業使用淺綠色申報表,B類企業使用米黃色申報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貨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經濟類型」欄,按製造業、採掘業、電力、煤氣、供水及商業分別填寫。
3、本表「本期銷項稅額」中的有關欄次,接下列要求填寫:
(1)特區內工業企業如有「一般銷售」、「地產地銷」、「免稅銷售」情況的應分別填列,除特區內工業企業以外的其它企業,不得填報「地產地銷」欄,所有企業如有「出口貨物」情況的都須申報。
煙、酒、礦物油地產地銷減半徵收的,將銷售額一半記入「一般銷售」、一半記入「地產地銷」,分別按其適用稅率計算銷售稅額。
(2)「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適用稅率分別填列。對一些生產、經營品種較多的企業。
如果一張申報表貨物名稱填寫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稅率匯總名稱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對匯總填報申報表的,必須附有銷貨方填開的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稅率分別填列「貨物」清單。
(3)「應稅銷售額」的填寫口徑,為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如企業財務會計核算不作銷售的而按法規定應征稅的價外費用,也應填入「應稅銷售額「中。
(4)「稅率」按所銷售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適用稅率填寫,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征稅的貨物,該欄按6%的徵收率填寫。
4.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怎麼填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涉及表格包括:主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
表格填寫如下: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一)填寫順序
1、銷售情況的填寫
第一步: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有差額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填寫)
第三步: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第12至14列;(有差額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填寫)
第四步:填寫《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有減免稅業務的納稅人填寫)
2、進項稅額的填寫
第五步: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有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業務的納稅人填寫)
第六步:填寫《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有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業務的納稅人填寫)
第七步: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第八步:填寫《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
3、稅額抵減的填寫
第九步: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有稅額抵減業務的納稅人填寫)
4、主表的填寫
第十步: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根據附表數據填寫主表)
(二)一般業務的填寫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的一般業務(不包含即征即退、減免稅、出口退稅、匯總申報、稅額抵減、差額征稅、固定資產抵扣、不動產抵扣業務),只需要填寫附表一、附表二、進項結構明細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項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寫。
1、銷售情況的填寫
(1)一般計稅方法的填寫
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業務,當期取得的收入根據適用不同的稅率確定的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分別填寫到對應的 「開具增值專用發」、「開具其他發票」、「未開具發票」列中。
(2)簡易計稅方法的填寫
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業務,當期取得的收入根據適用不同徵收率確定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分別填寫到對應的 「開具增值專用發票」、「開具其他發票」、「未開具發票」列中。
2、進項稅額的填寫
(1)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填寫
納稅人當期認證相符(或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勾選確認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進項稅額填寫在「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欄次中。
當期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經稽核比對相符後,根據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註明的相符稅額合計,填寫到附表二第5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欄次中。
當期取得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計算的進項稅額,填寫到附表二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欄次中。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的企業,計算出的當期農產品核定扣除進項稅額也填寫在此欄中。
當期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憑證」,代扣代繳的稅額填寫到附表二第7欄「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憑證」欄次中。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取得的道路、橋、閘通行費,以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註明的收費金額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填入附表二第8欄「其他」。
【政策鏈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2)進項稅額轉出額的填寫
納稅人已經抵扣但按政策規定應在本期轉出的進項稅額,填寫到附表二第13至23欄中。
【政策鏈接】《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①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②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③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④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⑤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3、進項稅額結構明細的填寫
《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中「按稅率或徵收率歸集(不包括購建不動產、通行費)的進項」,反映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符合抵扣條件,在本期申報抵扣的不同稅率(或徵收率)的進項稅額,不包括用於購建不動產的允許一次性抵扣和分期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納稅人執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率所對應的稅率,將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入相應欄次。
納稅人取得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實際購買的服務、不動產或無形資產對應的稅率或徵收率,將扣稅憑證上註明的稅額填入對應欄次。
第29欄反映納稅人用於購建不動產允許一次性抵扣的進項稅額。購建不動產允許一次性抵扣的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用於購建不動產時,發生的允許抵扣且不適用分期抵扣政策的進項稅額。
【政策鏈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15號公告,不需進行分2 年抵扣的不動產(可一次性全額抵扣)主要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
4、主表的填寫
(1)銷售額的填寫
一般納稅人申報表主表中的銷售額都為不含稅銷售額。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有扣除項目的,為扣除之前的不含稅銷售額。銷售額根據不同項目,分別填寫到「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按簡易辦法計稅銷售額」、「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免稅銷售額」。主表的銷售額根據附表一中的銷售額進行填寫。
其中: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銷售額不填寫到主表第3欄「應稅勞務銷售額」中,應填寫到主表第1欄「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中。
「應稅勞務銷售額」欄填寫應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不含稅銷售額。
(2)稅款計算的填寫
附表一中的「貨物勞務的銷項稅額」與「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銷項稅額」合計填寫在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欄次。附表二中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填寫在主表第12欄「進項稅額」中。根據主表中註明的公式計算的「應抵扣稅額合計」、「實際抵扣稅額」、「應納稅額」、「期末留抵稅額」、「應納稅額合計」分別填寫在相應的欄次。
主表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包含按照規定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以下簡稱「兩項費用」),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銷售舊貨銷售額1%減征的部分。
主表第24欄「應納稅額合計」由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與「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減去「應納稅額減征額」計算得出。一般計稅方法的留抵稅額不能抵扣簡易計算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
(3)稅款繳納的填寫
主表第28欄 「①分次預繳稅額」填寫納稅人本期已繳納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的稅額。
主表第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反映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中應補繳或應退回的數額。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5.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如何填寫
企業所得稅年報申報表A類(主表)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填報。
二、填報依據及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填報,並依據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企業的《利潤表》以及納稅申報表相關附表的數據填報。
三、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間」:正常經營的納稅人,填報公歷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年度中間開業的,填報實際生產經營之日的當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納稅人年度中間發生合並、分立、破產、停業等情況的,填報公歷當年1月1日至實際停業或法院裁定並宣告破產之日的當月月末;納稅人年度中間開業且年度中間又發生合並、分立、破產、停業等情況的,填報實際生產經營之日的當月1日至實際停業或法院裁定並宣告破產之日的當月月末。
2.「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統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3.「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二)表體項目
本表是在企業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額後計算出「納稅調整後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會計與稅法的差異(包括收入類、扣除類、資產類等一次性和暫時性差異)通過納稅調整明細表(附表三)集中體現。本表包括利潤總額的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附列資料四個部分。
1.「利潤總額的計算」中的項目,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其數據直接取自《利潤表》;實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等會計制度的企業,其《利潤表》中項目與本表不一致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表要求對《利潤表》中的項目進行調整後填報。
該部分的收入、成本費用明細項目,適用《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或《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通過附表一(1)《收入明細表》和附表二(1)《成本費用明細表》反映;適用《企業會計准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填報附表一(2)《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附表二(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的相應欄次;適用《事業單位會計准則》、《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填報附表一(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收入項目明細表》和附表一(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支出項目明細表》。
2.「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和「應納稅額的計算」中的項目,除根據主表邏輯關系計算出的指標外,其餘數據來自附表。
3.「附列資料」包括用於稅源統計分析的上年度稅款在本年入庫金額。
(三)行次說明
1.第1行「營業收入」: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一般企業通過附表一(1)《收入明細表》計算填列;金融企業通過附表一(2)《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計算填列;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應填報附一(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收入明細表》的「收入總額」,包括按稅法規定的不征稅收入。
2.第2行「營業成本」項目,填報納稅人經營主要業務和其他業務發生的實際成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一般企業通過附表二(1)《成本費用明細表》計算填列;金融企業通過附表二(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計算填列;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應按填報附表一(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收入明細表》和附表二(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支出明細表》分析填報。
3.第3行「營業稅金及附加」:填報納稅人經營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本項目應根據「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4.第4行「銷售費用」:填報納稅人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廣告費等費用和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銷售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5.第5行「管理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管理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6.第6行「財務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本項目應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7.第7行「資產減值損失」:填報納稅人各項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本項目應根據「資產減值損失」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8.第8行「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填報納稅人按照相關會計准則規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或負債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當期公允價值的變動額。本項目應根據「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損失,本項目以「-」號填列。
9.第9行「投資收益」:填報納稅人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本行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損失,用「-」號填列。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和出讓時,處置收益部分應當自「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轉出,列入本行,包括境外投資應納稅所得額。
10.第10行「營業利潤」:填報納稅人當期的營業利潤。根據上述行次計算填列。
11.第11行「營業外收入」: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除金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其他企業通過附表一(1)《收入明細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金融企業通過附表一(2)《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12.第12行「營業外支出」: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一般企業通過附表二(1)《成本費用明細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金融企業通過附表二(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13.第13行「利潤總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利潤總額。根據上述行次計算填列。金額等於第10+11-12行。
14.第14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報納稅人未計入利潤總額的應稅收入項目、稅收不允許扣除的支出項目、超出稅收規定扣除標準的支出金額,以及資產類應納稅調整的項目,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本期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等。納稅人根據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調增金額」列下計算填報。
15.第15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報納稅人已計入利潤總額,但稅收規定可以暫不確認為應稅收入的項目,以及在以前年度進行了納稅調增,根據稅收規定從以前年度結轉過來在本期扣除的項目金額。包括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轉銷售收入的預售收入按規定計算的預計利潤等。納稅人根據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調減金額」列下計算填報。
16.第16行「其中:不征稅收入」:填報納稅人計入營業收入或營業外收入中的屬於稅收規定的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稅收入」:填報納稅人已並入利潤總額中核算的符合稅收規定免稅條件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本行應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投資凈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8.第18行「其中:減計收入」:填報納稅人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銷售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按10%的規定比例減計的收入。
19.第19行「其中:減、免稅項目所得」: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應單獨核算的減征、免徵項目的所得額。
20.第20行「其中:加計扣除」:填報納稅人當年實際發生的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以及安置殘疾人員和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符合稅收規定條件的,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一定比例的加計扣除金額。
21.第21行「其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填報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2.第22行「加:境外應稅所得彌補境內虧損」:依據《境外所得計征企業所得稅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盈利可以彌補境內營業機構的虧損。即當「利潤總額」,加「納稅調整增加額」減「納稅調整減少額」為負數時,該行填報企業境外應稅所得用於彌補境內虧損的部分,最大不得超過企業當年的全部境外應稅所得;如為正數時,如以前年度無虧損額,本行填零;如以前年度有虧損額,取應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額的最大值,最大值不得超過企業當年的全部境外應稅所得。
23.第23行「納稅調整後所得」:填報納稅人當期經過調整後的應納稅所得額。金額等於本表第13+14-15+22行。當本行為負數時,即為可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虧損額(當年可彌補的所得額);如為正數時,應繼續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24.第24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納稅人按稅收規定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金額等於附表四《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第6行第10列。但不得超過本表第23行「納稅調整後所得」。
25.第25行「應納稅所得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3-24行。本行不得為負數,本表第23行或者依上述順序計算結果為負數,本行金額填零。
26.第26行「稅率」:填報稅法規定的稅率25%。
27.第27行「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5×26行。
28.第28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列納稅人按稅收規定實際減免的企業所得稅額。包括小型微利企業、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政策的企業,其實際執行稅率與法定稅率的差額,以及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其他減免稅優惠。金額等於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3行。
29.第29行「抵免所得稅額」:填列納稅人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其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金額等於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40行。
30.第30行「應納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應納所得稅額,根據上述有關的行次計算填列。金額等於本表第27-28-29行。
31.第31行「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如分得的所得為稅後利潤應還原計算),按稅法規定的稅率(居民企業25%)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附表六《境外所得稅抵免計算明細表》第10列合計數。
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依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即抵免限額。
企業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小於抵免限額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按其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額填列;大於抵免限額的,按抵免限額填列,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可用境外所得彌補境內虧損的納稅人,其境外所得應納稅額公式中「境外應納稅所得額」項目和境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公式中「來源於某外國的所得」項目,為境外所得,不含彌補境內虧損部分。
33.第33行「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實際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30+31-32行。
34.第34行「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本年已在月(季)累計預繳的所得稅額。
35.第35行「其中:匯總納稅的總機構分攤預繳的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攤的在當地入庫預繳稅額。
36.第36行「其中:匯總納稅的總機構財政調庫預繳的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攤的繳入財政調節入庫的預繳稅額。
37.第37行「其中: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所屬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稅額」:填報分支機構就地分攤預繳的稅額。
38.第38行「合並納稅(母子體制)成員企業就地預繳比例」:填報經國務院批準的實行合並納稅(母子體制)的成員企業按規定就地預繳的比例。
39.第39行「合並納稅企業就地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合並納稅的成員企業就地應預繳的所得稅額」。根據「實際應納稅額」和「預繳比例」計算填列。金額等於本表第33×38行。
40.第40行「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應補(退)的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33-34行。
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在本年抵減額」:填報納稅人以前年度匯算清繳多繳的稅款尚未辦理退稅的金額,且在本年抵繳的金額。
42.第42行「以前年度應繳未繳在本年入庫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款,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或第12月份預繳稅款和匯算清繳的稅款,在本年入庫金額。
四、表內及表間關系
1.第1行=附表一(1)第2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3行至7行合計。
2.第2行=附表二(1)第2+7行或附表二(2)第1行或附表二(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8+9行。
4.第11行=附表一(1)第17行或附表一(2)第42行或附表一(3)第9行
5.第12行=附表二(1)第16行或附表二(2)第45行。
6.第13行=第10+11-12行。
7.第14行=附表三第55行第3列合計。
8.第15行=附表三第55行第4列合計。
9.第16行=附表三第14行第4列。
10.第17行=附表五第1行。
11.第18行=附表五第6行。
12.第19行=附表五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五第9行。
14.第21行=附表五第39行。
15.第22行=附表六第7列合計。
16.第23行=第13+14-15+22行。
17.第24行=附表四第6行第10列。
18.第25行=第23-24行(當本行<0時,則先調整21行的數據,使其本行≥0;當21行=0時,23-24行≥0)。
19.第26行填報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五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五第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六第10列合計。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合計+第15列合計或附表六第17列合計。
26.第33行=第30+31-32行。
27.第40行=第33-34行。
6.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怎麼填
1、填寫日期。首先需要填寫的就是日期,這個日期並不是填寫報表的日期,而是稅款所屬期。小規模納稅人所屬日期比較特殊,是按照季度來填寫,比如第一個季度就是1月份到3月份,所以這個日期不要填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