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解散後資產應該如何分配
公司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後,公司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之後,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於所欠債務,並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的,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後、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第二、在催告債權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分配公司剩餘財產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餘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
⑵ 請問公司股東散夥,公司資產如何劃分
在不考慮稅收的情況下,剩餘資產=庫存6萬+應收20萬-應付10萬+固定資產1.5萬+庫存現金1.5萬=19萬
按50%計算,各分9.5萬的資產或債權
建議先將債權債務進行清理,之後雙方再協商解決資產分配問題。
⑶ 公司解散股東的錢怎麼分
公司解散股東怎麼分錢要看財產清算情況,一般是把剩餘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於所欠債務,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剩餘財產才能由股東分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⑷ 資金股和人力股合理分配方式有幾種
資金股與人力股的分配首先需要確定各自總的持股比例,然後根據出資比例定下各自的資金股,最後再定人力股。對於各自總持股比例的計算,可以根據各自的重要性計算,從而確定股東們所持股權比例。而非按照出資越多拿股份越多,出資少就拿股份少。
對於這一部分股權,首先需要確定各自總的持股比例,然後根據出資比例定下各自的資金股,最後再定人力股。對於這些總的持股比例,建議先根據各自的重要性,確定各自拿多少股權比例,而不是剛開始大家拼錢,出錢多拿股份多,出錢少就拿股份少。
第一步,就是要明確自己的公司定位,處在什麼階段,需要什麼資源。
第二步,要製作一張貢獻值評估表。要盡量詳細,列出各項要素,比如創意想法、技術貢獻、資金貢獻、渠道貢獻等等。根據不同要素來評估各個要素的價值和各合夥人的相對貢獻,將每個要素的權重設為0-10分,逐一評分。誰提出創意想法,誰負責實施,誰負責製作商業計劃書,誰有較強的專業知識。都要在表中體現出來。最後計算出加權分數,判定相對百分比。當然,要預留出一部分股權,作為之後資金進入和股權激勵之用。
比如現在要三個人合夥開一個淘寶店共出資十萬,我出技術和兩萬資金,並且在兩年內一個人管店,他們兩人不用出力每人只需出四萬資金,這個持股比例怎麼算呢?或者說怎麼出資金能讓三人持股比例相當。
⑸ 公司解散股東如何分紅
股東分配的財產,超過當初投資款的部分視為分配的利潤,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東財產分配,按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按投資比例,不能確定投資比例的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96條
在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時,清算組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⑹ 個人合夥創業散夥,如何分配
我們面對的是一個越來越復雜和動盪的世界;
沒有一種商業模式是長存的;
沒有一種競爭力是永恆的;
沒有一種資產是穩固的;
做同城配送的行業一定要選擇一個免費使用的配送系統,比如好急跑腿系統就是一個共享模式的同城配送系統。
作為一個企業的老闆或者合夥人你有沒有想過:
中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僅2.5年,集團企業的平均壽命僅7-8年。不僅企業的生命周期短,能做強做大的企業更是寥寥無幾。企業做不長、做不大的根源當然很多,但核心根源卻只有一個——企業的股權出了問題!
人生最大的悲傷,莫過於將一輩子的聰明都耗費在戰術上。當你抬頭一看,卻發現你精益求精的事情,所在的行業已經衰落,戰略大方向也錯了。
中國有句老話,生意好做,伙計難擱。
企業的死亡不是死於外部的競爭,而是死於企業內耗
股權既是一門技術,也是一門藝術。
(6)資源股東和資金股東散夥怎麼分配擴展閱讀:
股權架構的六大模塊:
1:發起人股東必須控股51%;
2:創始人股東不超過7個(以單數為主),每個不超過5%;
3:戰略股東:最多不超過5%;
4:資源股東:不超過5%;
5:團隊股東—你的高管最多不超過10%;
6:投資股東不超過10%。
⑺ 資源股東股權如何分配如何評價
沒有對雙方都有利的情況。只能說是利益平衡,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股東權益的增加應以我們項目的估值為基礎,並結合新股東的投資確定具體比例。
在現實中,我們也會遇到企業員工是否適合股權激勵的問題。任何企業都有做大做強甚至上市的願望。然而,在企業發展的初期,往往是不穩定的,存在較大的變數。如果用股權激勵來激勵普通員工,很難取得實際效果,會讓他們感到受騙。在企業發展的中後期,企業股具有較高的價值。此時,通過適當的股權激勵對那些優秀的員工進行示範,效果往往會更好。
⑻ 企業解散股東如何分配剩餘財產
公司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後,公司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之後,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於所欠債務,並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的,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後、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 第二、在催告債權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 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餘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