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林業局主要做些什麼
在林業局主要做:負責全國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荒漠化防治工作。
1、負責全國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造林綠化工作。
制定全國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擬訂相關國家標准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
3、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
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國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應由國務院批準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
4、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濕地保護工作。
擬訂全國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擬訂濕地保護的有關國家標准和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5、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荒漠化防治工作。
組織擬訂全國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國家標准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1)林地資源核查與保護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於2018年3月13日上午舉行第四全體會議,在會上提交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顯示,擬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國務委員王勇在向大會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時介紹,擬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是為了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統籌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方案提出,將國家林業局的職責,農業部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
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自然資源部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擬設置的主要職責是,監督管理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生態保護和修復,開展造林綠化工作,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
⑵ 安徽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2021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林地的保護和管理,合理開發利用林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林地,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確定的用於發展林業的土地。包括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林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適用本條例。第四條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嚴格限制改變林地用途,確保本行政區域內的林地面積總量不減少,依靠科技進步,改善林地質量,逐步增加有林地面積,提高森林覆蓋率。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林地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佔用、臨時使用林地的審核審批;
(三)負責林地變化的監測和評價;
(四)查處非法侵佔、破壞林地和違法使用林地的林業行政案件。
(五)協同調處林地權屬爭議。
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行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做好林地的保護管理工作。第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有保護林地資源的義務,對非法徵佔和破壞林地的行為有權制止、檢舉或者控告。
對保護林地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林地的保護和利用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編制林地保護和利用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規劃應當將林地確定為公益林林地和商品林林地,並按用途劃分為防護林林地、特種用途林林地、用材林林地、經濟林林地、能源林林地和苗圃地。
林地保護和利用規劃一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須報原批准機關批准。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林地保護管理責任制,組織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設立林地界樁(標)。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擅自移動、破壞林地保護標志。
對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重點防護林林地和特種用途林林地實行重點保護,設立保護標志,未經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對天然林區實行特殊保護,嚴禁破壞林地植被和地貌。第九條依法取得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單位和依法取得林地使用權的個人,應當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防止林地地力衰退和水土流失。
在5度以上坡地整地造林、撫育幼林等,應當採取水土保持措施。第十條禁止在25度以上的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已開墾種植的,應當逐步退耕還林。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訂限期退耕還林計劃,採取鼓勵退耕還林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一條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林地上從事開墾和採石、取土、建房、建窯等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第十二條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林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林地使用權:
(一)連續兩年荒蕪的;
(二)林地資源受到嚴重破壞,不採取補救措施的;
(三)擅自用於非林業生產的。
收回的林地,應當還林;不能還林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後,統一規劃利用,並補充面積相當的宜林地還林。第十三條國家所有的和集體所有的林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林業生產。林地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連續兩年不植樹造林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林地。第十四條改變國有林地使用權的,由省人民政府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五條集體所有的林地使用權流轉,應當遵循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當事人應當依法簽訂林地流轉合同。第十六條林地承包關系應當保持長期穩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在集體林地成片開發利用中,對個別承包戶經營的林地,確需進行調整的,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經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因調整林地給該承包經營戶造成經濟損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根據評估意見依法給予補償。
⑶ 如何發揮森林資源監督的職能作用
森林公安是我國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林業建設和改革順利進行的重任,在深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和廣大森林公安民警充分發揮保駕護航作用,有效保護了森林資源的安全,維護了林區社會穩定,鞏固了林業改革成果。在新形勢下,就要求森林公安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更好地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經營體制的又一次大變革,農村生產關系的又一次大調整,農村生產要素的又一次大活化,農村社會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隨著這項改革在我縣的全面推進,掀開了我縣農村改革的歷史新篇章,而森林公安隊伍是林業改革堅定的支持者、主要保護者和重要參與者,這就要求我們森林公安隊伍在新形勢中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積極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做好服務和保障工作,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
一、充分發揮森林公安職能作用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縣人民政府抓住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有利時機,提出並實施了多項推進改革的建設任務,促進了全縣林業持續健康發展。但是,還存在著森林資源總量多、質量差、結構不合理,林產品科技含量低、名牌產品少、市場競爭力不強等問題;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采野生動植物、森林火災等情況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林業管理體制和基礎設施建設不適應形勢發展的新要求;林農收入增長緩慢,林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為此,加快林業發展、充分發揮森林公安職能作用,對進一步發揮我縣森林資源豐富的優勢,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深化林業各項改革,釋放林業發展的潛力和活力,促進林農增收致富,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社會進步的和諧統一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新形勢下,森林公安所面臨的問題
一是林區社會治安存在諸多不穩定因素。我縣部分地區因森林火災引發的各種涉林糾紛,成為影響我縣林區社會治安穩定的新隱患;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完成之後,國有林、公益林及少量集體林將成為不法分子侵害的重點,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和破壞珍稀植物案件愈演愈烈;隨著我縣重大項目建設、林地開發建設持續增加,林地資源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森林公安對林地資源保護壓力持續增大,面臨的林區維穩形勢更加嚴峻。
二是執法工作還存在著薄弱環節。執法工作中存在著辦案水平參差不齊問題,案件辦理質量意識不高、執法不規范等問題,少數一線民警還存在不會辦案現象。同時,各種案件辦理的技術鑒定問題也是森林公安存在的一個難題。
三是隊伍建設與新形勢要求還存在差距。森林公安隊伍管理抓得不緊,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執行紀律制度不到位,監督工作不到位,民警違反警紀警規現象時有發生,隊伍建設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存在著一定差距。
四是經費問題制約著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的推進。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差、信息化建設滯後、警務保障性難問題仍然存在,不同程度地制約了森林公安發展的步伐。
三、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森林公安機關應充分履行職責,發揮主力軍作用
作為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治安行政執法和林業行政執法的職能機關,森林公安在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的作用越來越突出,任務越來越艱巨,責任越來越重大。近年來,我縣森林公安機關在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林業部門的領導下,始終把維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穩定、確保林業發展置於各項工作的首位,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林區治安亂點和森林火災多發區進行排查和集中整治,對重、特大案件,集中警力進行攻堅,有力地打擊了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囂張氣焰,充分發揮了森林公安的職能作用。然而以後的工作要在這原有的基礎上再上一個新的台階,森林公安機關應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隊伍教育管理,提升隊伍戰鬥力。要堅持教育強警,強化森林公安民警對「五條禁令」、「六條警規」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的貫徹執行力度,繼續開展森林公安機關警車和涉案車輛管理專項治理以及槍支管理整頓工作,從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入手,全面清理整頓,強化對車、槍、酒、賭的違紀防範,促使民警紀律作風良好養成;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一崗雙責」,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與各項森林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在森林公安內部形成了風清氣正、清正廉潔的良好氛圍;建立和完善訓練工作機制,對民警教育訓練和崗位練兵工作做到年年有計劃,期期有方案,人人有檔案,並把民警參訓和考試考核情況作為任職、晉銜和晉升的重要依據。通過教育培訓,使民警的思想、紀律、作風、法律素質、業務技能都得到較大提升。
二是抓林區治安防範,確保林區和諧穩定。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不斷推進,各種矛盾不斷凸顯,森林公安機關要保持高度的警覺性和敏感性,密切關注因林改及林業政策調整引發的不穩定因素,採取有力措施,做好林區防控工作。充分發揮森林公安職能作用,強化情報信息收集研判,加強多部門合作,著力解決領導重視,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開展涉林矛盾糾紛大排查,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任務和責任細化、分解,強化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推進和諧林區建設;從情報信息、指揮機制、力量建設、裝備配備、現場處置、輿論引導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群體性事件的預警和處置機制,抓好群體性事件涉及問題的跟蹤落實,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到位,防止矛盾升級、事態擴大和矛盾出現反復;緊密結合森林公安執法、管理、服務工作,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愛民實踐活動,幫助林區群眾排民難,解民憂,構建和諧警民關系;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三是抓經費投入,提高警務保障水平。森林公安機關要加強請求匯報,爭取經費投入,努力解決基礎設施和裝備滯後問題。加強縣級森林公安機關的視頻項目建設,抓好派出所等級達標評定、基層所隊辦案車輛和微機更新配置等項重點工作,有效改善基層森林公安執法條件,促進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工作。
四是抓執法規范,提升執法辦案、為民服務水平。強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執法培訓,通過集中培訓、以案釋法、以案析理、警示提示等多種形式,提高民警執法能力;完善執法責任制,落實統一執法基礎台賬、統一進行案件審核、統一管理法律文書、統一管理案件進出口、統一建立執法檔案等「五統一」制度,認真執行公安部、省公安廳、省森林公安局制定的執法規范和執法標准,全面推行執法卷宗考評制度,應用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提高網上辦案水平;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和涉法信訪案件辦理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執法公開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樹立和落實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理念,切實改進執法態度,提高執法藝術,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及時化解行政爭議,降低辦案成本,充分發揮森林公安職能作用,更好地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
五是要大力宣傳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增強全民的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法制意識。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向全社會普及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的法律知識,是做好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森林公安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約請我縣電視台、報社等相關欄目宣傳森林、野生動植物知識,報道查獲的野生動植物案件,報道野生動植物管理中的執法檢查活動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保護野生動植物的具體事例,再結合日常管理向廣大種植、養殖戶、經營單位上門宣傳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有關規定,通過這些宣傳,使廣大群眾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有進一步的認識,提高群眾參與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活動的積極性,另外,森林公安局也要加強聯系方式和舉報電話的宣傳,強化與人民群眾的紐帶關系,才能形成人人參與,警民同心,攜手共建美好家園的良好局面。
⑷ 林業局是干什麼的
林業局是國家和省、市、縣等各級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擔負著各自所轄區域內的林業生態規劃建設、林業產業指導與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資源保護等重任。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各地林業工作政策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擬定各地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和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組織指導林業種子苗木生產經營、質量監督檢驗及林業良種的審核、申報;協調、指導各地山區綜合開發。
(四)組織指導各地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調處林權糾紛。
辦理徵用、佔用林地的審核、申報和審批;指導、監督和管理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林政稽查;負責育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徵收、森林生態補償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及調整各地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各地政府批准後發布。
負責林業種質資源、有關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的保護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市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樹種及其產品的出口的審核、申報。
(六)組織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查處非法佔用林地、盜伐林木和非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做好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及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七)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國有林場、苗圃設立、變更事項的審查和申報;負責森林公園的規劃、審核、申報。
(八)負責林業基本建設和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管理林業資金;籌集和管理林業基金,監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組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九)制定各地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林業科學 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和林業科技開發;負責林業科研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制定林業人才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組織、協調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林業引進國外智力、引用外資項目和外事工作。
(十一)負責各地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指導、協調跨區域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組織開展綠化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發布森林火災信息。
⑸ 誰知道林業局工作是干什麼的啊 越詳細越好
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准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國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國家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國家標准,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5)林地資源核查與保護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林業局的相關要求規定:
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
2、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核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3、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國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⑹ 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
7.3.1 森林資源發展前景評價
(一)發展森林資源的有利條件
(1)氣候條件有利於林木的生長
湖南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其中北部的洞庭湖區屬中亞熱帶向北亞熱帶的過渡地帶,是北方冷空氣頻繁入境的「風口」所在;南部的郴州市一帶,接近北回歸線,屬中亞熱帶向南亞熱帶地過渡地帶。
湖南氣候溫和,四季分明,熱量充沛,雨量集中,水熱基本同步。年平均氣溫14.5℃~18.5℃,最高月氣溫(7月)24.0℃~30.0℃,極端最高氣溫35.0℃~43.0℃。最低月氣溫(1月)4.0℃~7.0℃,極端最低氣溫-3.0℃~-17.0℃。平均氣溫≥10℃,積溫4850℃~5650℃,日照時數1238~1800 h,≤-5℃氣溫0.2~1.8 d/a,≥35℃氣溫0~45 d/a。年降水量約1200~1800 mm,多集中在4~6月,占當年降水量的50%~60%;日降水量≥25 mm的日數為10.9~18.3 d,≥50 mm的2~5 d;乾旱出現頻率0.05~0.08次/a。降水量與蒸發量差值200~150 mm。≥15℃適宜林木生長的日數達180~200 d,無霜期270~310 d。
湖南省氣候背景受控於副熱帶高壓、西風帶環流、東南季風和西南季風等環流體系的復合影響。副熱帶高壓的北跳南移,西風帶環流的南侵北退,以及東南季風與西南季風的復合交匯,形成了不穩定的氣候特徵。在此不穩定的氣候特徵的作用下,降水分配不均,年際變率大,溫度的季節變化顯著,年際波動明顯。具體是:春暖夏熱多雨,秋涼冬寒少雨,四季分明,東西差異大;日照充足,熱、水、光同步性良好,但時空分布不均;在降水分布上,各地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800 mm之間,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多集中於4~9月,其中4~6月降水量佔全年的50%~60%。在地域分布上形成了四個多雨區和五個少雨區。多雨區為湘西北的八大公山,雪峰山北端的安化、桃源,湘東南的桂東以及湘東北的幕阜山、連雲山一帶;少雨區集中在湘中衡邵盆地、湘北濱湖地區和湘西的新晃、芷江一帶。
湖南省的氣候特徵,為森林資源的發育提供了良好的氣候條件。特別是,四個多雨區的分布,形成了四個典型林區。
(2)地理條件適宜於森林資源的發展
湖南省南北跨5個多緯度,東西橫跨近5個經度,山、丘、平、湖的有機組合,構成了地理條件的多樣性。
湖南省地處長江中游南岸,南嶺山脈北緣。地理位置上地跨東亞大陸新華夏系第二復式沉降地帶與新華夏系第三復式隆起地帶的南段,位於南嶺緯向帶之北緣,地勢受地理位置控制,屬於我國第三梯級中南丘陵區的一部分,西部與第二梯級高原區過渡,總體呈東南西三面山地環繞,中部北部地勢低平,呈馬蹄型的丘陵型盆地。西北有武陵山脈;西南面有雪峰山脈;南部是五嶺山脈,即南嶺山脈;東面為湘贛交界諸山;湘中部分,大都是丘陵盆地和河谷沖積平原,除衡山高達1000 m以上外,一般海拔均在500 m以下;湘北為洞庭湖及四水尾閭的河湖沖積平原,地勢很低,海拔多在50 m以下。我省山地主要有:
武陵山脈盤距湖南省的西北角,屬湘鄂山原的一部分,海拔在1000 m左右,峰頂保持著一定平坦面的荒山地形。武陵山地石灰岩分布甚廣,岩溶地貌發育。山地地勢大致西北高聳,漸向東南降低。
西部雪峰山脈,山體龐大,伸延300餘公里,南自城步起,北延至益陽附近,沒於洞庭湖平原。雪峰山脈地勢高峻,其南段高達1500 m左右,主峰蘇寶頂海拔1934 m,北段約在500~1000 m之間。雪峰山脈縱貫湖南西部,成為東西交通的屏障和經濟、文化、社會的分水嶺。雪峰山脈是我省主要的林業基地。
湖南省南部的邊緣山地是南嶺的一部分,一般海拔1000~1500 m左右。山間盆地較多,谷地發育。南嶺山地,山體大,延伸長,山勢高。
東部湘贛邊境諸山,如幕阜山、連雲山、九嶺山、萬洋山、諸廣山等,一般海拔500~1000 m,山間低平的谷地為重要的農業區。
湘中丘陵、台地廣布,海拔多在200~500 m,紅岩盆地眾多,主要有衡陽盆地、株洲盆地、湘潭盆地、長沙盆地、永興茶陵盆地、攸縣盆地等,這些紅岩盆地,常為居民集中區和重要農業區,但森林覆蓋稀少。
湘北是湖南省地勢最低的洞庭湖湖積沖積平原,海拔大多在50 m以下。平原中點綴著的蝕余殘山和孤丘,是湖區主要的林業區。
根據湖南省地形地貌形態,共劃分為中山、低山、丘陵、崗地、平原、河湖水面等6種地貌類型。據統計,湖南有山丘面積14.9萬 km2 ,占總面積的70.2%。其中海拔800 m以上的山地有5.2 萬 km2 ,佔全省總面積的 24.6%;海拔 500~800 m的低山 4.6 萬 km2 ,佔21.7%;海拔500 m以下的丘陵崗地5.1萬 km2,佔23.9%。這70.2%的山丘地(14.9萬 km2 ),林業用地面積11.94 萬 km2 ,佔80.27%。湖南省各地貌面積如表7-5。
表7-5 湖南省地貌分類面積統計表
湖南省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稱,表7-5 的統計數據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了說明。湖南廣闊的山丘地,為發展湖南林業創造了極為有利的地理條件。
(3)近年來的林業建設成就為發展森林資源奠定了基礎
近年來,林業部門致力於林業建設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主要有:
①1997年7月完成了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提出的「五年消滅宜林荒山,10年綠化湖南」的奮斗目標,成為全國基本消滅宜林荒山第三省,累積人工造林140萬公頃,封山育林約200萬公頃,使目前森林覆蓋率達到52.89%,被國務院授予「全國荒山造林綠化先進省」。
②啟動了一系列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首先是2000年1月湖南省政府批準的湖南省「一湖四水」地區造林綠化工程,將在全省117個縣市實施生態林管護660萬公頃,飛播造林30萬公頃,封山育林68萬公頃,退耕還林20萬公頃,與退耕還林匹配荒山造林20萬公頃。該工程將新增森林面積138萬公頃,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治理,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長江中下游(湖南段)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將31個縣納入工程范圍,面積達100萬公頃;其次是油茶低改工程,前後改造老殘、低產油茶林3.5萬公頃,茶油產量由10年前的15~35 kg/公頃上升到45~70 kg/公頃,試驗示範區產量達到225~450 kg/公頃;世界銀行貸款造林工程,營造各類速生豐產林11.968萬公頃;洞庭湖區防護林建設德國援助項目已正式啟動,營造各類防護林4.5萬公頃;毛竹低產林改造工程和洞庭湖區興林抑螺工程均取得較大進展。
③森林資源保護上了新台階。近10年來,基本杜絕了重、特大森林火災;森林病蟲害發生面積明顯降低,防治率達到70%;林業立法普法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先後發布了《湖南省林業條例》等四個地方性法規和《湖南省林政管理辦法》等七個政府規章,基本形成了以《森林法》為主體,地方性法規規章相配套的具有湖南地方特色的林業法規體系。現已發展為包括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資源監測、自然保護、林業公檢法、森林防火等綜合性保護網路。
④基礎設施建設速度加快。全省建立自然保護區31處,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26個,基層林業工作站394個,基層林業公安局、派出所5個,森工企業達170家,國營林場176個,全省共有林業職工隊伍113376人。
⑤林業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全省林業系統產業總值已由1990年的27.46億元增加到1996年的77.77億元,林業已逐步發展成為具有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包含國民經濟一、二、三產業的綜合性產業體系。
⑥森工企業不斷壯大。全省森工企業由20世紀70年代的幾十家發展到現在的170家,其產品由單一的原木生產發展到木材采運、木材加工、林產化工、林業機械修造四個大類2000多個品種的生產能力。
⑦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全省縣以上林業科研(含推廣)機構106個,近10年來,已鑒定科研成果近1000多項,已推廣應用400多項,營林、森工生產力水平顯著提高,產生了巨大的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
(二)森林資源發展潛力評價
利用TM衛星圖像呈現的有關控制林木生長的因素,參考氣象、社會生產狀況等資料,劃分森林資源評價單元。採用模糊數學綜合評判法對各評價單元進行評價,是對森林資源發展潛力進行定量評價的有效方法之一。
(1)評價單元的確定
森林資源的發育潛力,主要受地形地貌條件、森林資源覆蓋現狀、土壤類型及氣候條件、社會生產狀況等因素控制。其中,前三個因素可以從遙感圖像上直接解譯獲取,後兩個因素主要根據已有資料分析獲得。由於森林的發育與行政區劃無必然的聯系,因此評價單元的確定未考慮行政區劃因素。
根據控制森林資源發育的五大因素,將全省劃分為21 個區域,其空間分布見圖 7-1,具體是:①洞庭湖沖積平原區;②湘西北岩溶山原區;③雪峰山脈與武陵山脈山地區;④九嶷山山地區;⑤都龐嶺、陽明山至大義山山地區;⑥南嶽山地區;⑦雙峰九峰山山地區;⑧關帝廟山地區;⑨五峰鋪山地區;⑩掛榜山山地區;⑪幕阜山山地區;⑫連雲山山地區;⑬諸廣山至八面山山地區;⑭武功山山地區;⑮臨澧山間盆地區;⑯麻陽山間盆地區;⑰環洞庭湖丘陵區;⑱湘中岩溶低山區;⑲湘中紅層盆地區;⑳湘南岩溶低山區;莽山山地區。
(2)評價因子及其取值
第一層次因子 5 個,分別為地形地貌條件(A)、森林覆蓋現狀(B)、土壤類型(C)、氣候條件(D)及社會生產狀況(E)。第二層因子為第一層因子下的具體影響條件。為了便於分析和統計,評價因子的標准取值分為4個等級,分別代表森林資源發展潛力大小。其中「1」代表潛力不好,「3」代表潛力較好,「6」代表潛力良好,「10」代表潛力特好。第一層次因子的評分由第二層次因子的標准取值採用模糊數學綜合分析後給出。各評價因子的標准取值如表7-6。
(3)森林資源發展潛力評價數學模式
利用模糊數學中權重向量數學模型進行評價。根據第一層次評價因子地形地貌條件
圖7-1 湖南省森林類型分布圖
表7-6 森林資源發展潛力控制因素判別表
(A)、森林覆蓋利用現狀(B)、土壤類型(C)、氣候條件(D)及社會生產狀況(E)的權重向量及其評分值,建立森林資源發展潛力評價向量集,其數學模式為:
湖南省國土資源遙感綜合調查
式中:P——森林資源發展潛力的向量集,為1×5階向量;
WA——地形地貌條件(A)對森林資源發展潛力的影響權重;
WB——森林覆蓋現狀(B)對森林資源發展潛力的影響權重;
WC——土壤類型(C)對森林資源發展潛力的影響權重;
WD——氣候條件(D)對森林資源發展潛力的影響權重;
WE——社會生產狀況(E)對森林資源發展潛力的影響權重;
YA——地形地貌條件的評分值;
YB——森林覆蓋現狀評分值;
YC——土壤條件的評分值;
YD——氣候條件的評分值;
YE——社會生產狀況的評分值。
每一評價單元中森林資源發展潛力所對應的權重向量及模糊關系矩陣得出如下評判結果:
湖南省國土資源遙感綜合調查
式中:C——綜合評價結果,為1×5階的向量集;
A——某評價單元所對應的權重向量。
設z為C向量集中各種影響條件(評判因子)權重之和,則:
湖南省國土資源遙感綜合調查
(4)森林資源發展潛力評價結果
根據評價數學模型計算,各種控制條件(評價因子)對森林資源發展潛力的影響作用權重為:①地形地貌條件:A=0.27;②森林資源覆蓋現狀:B=0.24;③土壤類型:C=0.22;④氣候條件:D=0.11;⑤社會生產狀況:E=0.16。
森林資源發展潛力評價結果見表7-7;各評價區域森林資源發展潛力具體見表7-8。
表7-7 森林資源發展潛力評價結果表
表7-8 各評價區域森林資源發展潛力
7.3.2 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對策
湖南省森林資源豐富,發展潛力大,但在森林結構、質量及生態環境領域等存在一定的問題。為此,林業系統根據我省森林資源現狀,制定了《林業生態發展2010年及長遠規劃》等一系列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對策。本課題對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對策研究,主要根據遙感調查結果反映的我省森林資源現狀,並參考林業系統已制定的有關規劃方案進行。
(一)森林資源中存在的問題
湖南省森林資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森林資源危機,森林質量不高,森林結構不合理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生態環境問題。
(1)人均資源不足:根據本課題遙感調查的森林覆蓋面積及1999年湖南省森林資源統計資料中提供的活立木蓄積量,我省森林資源的覆蓋面積和蓄積在全國31個省(區)中均排在較前的位置。但湖南省人口排在全國第六位,人口密度達306人/km2,人均佔有資源量低,僅3.73 m3/人,為全國人均蓄積量9.5 m3/人的33.26%,為世界人均蓄積量83 m3/人的4.49%。湖南省人均林業用地面積0.18公頃/人,接近全國水平,為世界人均1公頃/人的18%。人均佔有資源量遠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也低於全國水平。根據國外林業專家研究,一個國家或地區達到林木自給自足的條件是人均森林面積0.33公頃,我國林業專家進一步認為,人均3畝用材林和1畝經濟林比較合理。根據本課題調查結果,我省人均森林面積2.7畝,其中人均用材林2.31畝,經濟林0.38畝。上述數據表明,湖南省林木現狀遠沒達到自給自足的程度,且由於人口眾多,人均土地面積有限(4.96畝/人),從擴大森林面積的角度考慮是難以達到自給自足的。
(2)森林資源質量較低,結構不合理:湖南省森林資源質量較低主要表現在單位面積蓄積量較小。目前,共有活立木蓄積量24504.48 m3,單位面積蓄積量為20.53 m3/公頃,是全國單位面積蓄積量55.33 m3/公頃的37.3%,為世界109.95 m3/公頃的18.7%。從森林結構看,首先是灌木林面積偏大,佔全省林業用地面積的11.77%,特別是張家界、湘西自治州兩市(州),分別達到了39.1%和30.4%;其次是森林種類上,幼林地面積偏大,近成熟林地面積偏小,由此使得我省近期可資利用的資源缺乏;再次是經濟林比例偏小,我省經濟林面積僅占林業用地面積的14.41%,遠低於林業專家認為的25%的理論標准。
(3)森林資源地區分布不均:湖南省的森林資源主要分布在三個地區:①湘西南林區。主要分布在雪峰山脈,這里集中了全省林木蓄積量的二分之一。②湘南林區。主要分布在九嶷山、都龐嶺、陽明山、大義山、騎田嶺等,這里集中了全省林木蓄積量的三分之一。③湘東林區。主要分布在湘東諸山,如幕阜山、連雲山、九嶺山、萬洋山、諸廣山等,這里的森林成片出現,集中了全省林木蓄積量的十分之一左右。
湘中盆地及湘西北山地丘陵區,以人工林、經濟林為主,而在湘北的洞庭湖區,森林資源極少。
由於森林資源分布不均,在湘中、湘西北等林木覆蓋率低的地區,常導致水土流失,並引發了一系列的地質災害。
(4)造林困難地段較多,面積較大:本課題調查結果表明,全省共有無林地29.38 萬公頃。無林地是指荒山、荒草地、裸岩、石礫地、跡地、丟荒地等,是造林困難地段。如衡邵盆地,氣候上屬於乾旱走廊,土壤為紅岩盆地土壤;湘西碳酸鹽岩質殘積土壤區,岩溶發育,持水性差,地表水多滲濾進入地下水,大多處於乾旱狀態;海拔在1000 m以上的荒山,交通不便,栽種困難。如此種種,均因自然條件制約難以進行有效的森林開發利用。
(5)生態環境問題嚴重:近年來,湖南省洪澇、乾旱及地質災害嚴重。究其原因,除了自然條件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影響外,生態環境問題是其最重要的影響因素之一。在生態環境問題中,水土流失現象是主要的表現形式,而水土流失與森林植被的覆蓋情況關系密切。
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以來,湖南省水土流失面積450萬公頃,其中強度流失100萬公頃,中度流失165萬公頃,輕度流失185萬公頃。土壤年侵蝕總量約1.5~1.7億噸。嚴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全省淺土層土地面積達200多萬公頃,岩石裸露面積達35萬公頃。
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①對土地的無限度索取。在經濟落後的山區,農民在陡峭的山坡上毀林開墾,開荒丟荒,致使目前本應用於森林種植的在冊旱土耕地有40%在25度以上的坡地上。②經濟林的不合理墾殖。據統計,全省需要翻耕的經濟林地大多位於高坡角度地帶,如湘西自治州的油桐,便有5.33萬公頃分布在30°~40°的坡地上,佔全州油桐總面積的40%以上。經濟林在翻耕過程中極易導致水土流失現象。③森林質量低劣。前已述及我省森林質量問題,這里需要再次提出的是,目前我省林分的郁閉度較小,郁閉度一般在0.3~0.7,如衡陽縣1996年統計表明,郁閉度小於0.7的林分面積占林地面積的58.71%。據林業部門科研成果,森林類型的防護能力隨著森林成熟發育程度的提高而提高,質量高的林分防護能力強,質量低的林分防護能力低。湖南省森林質量的低劣,減弱了森林生態系統調節自然生態環境的能力。
(二)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對策
(1)加強宣傳教育,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森林資源保護法規。森林資源不僅為社會提供木材經濟價值,還具有保護生態環境等作用,森林資源的好壞,是國家富裕、民族繁榮、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識之一。對湖南省森林資源進行有效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森林保護法規,如《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自然保護區條例》等,制定適應湖南森林狀況的管理規定並開展廣泛宣傳,以省林業廳及各級林業機構為主體,保證各項保護法規的貫徹執行。
(2)提高人們對保護森林資源重要性的認識。湖南省國土總面積21.1839萬km2,其中林業用地面積12.1806 km2,占國土總面積57.73%。因此,有效地、合理地規劃和利用林業用地,是搞好國土整治和管理的最主要環節。另一方面,湖南省有山丘面積14.9萬km2,而山丘地區的主要種植業為林業,從這一方面來說,保護森林資源也是保護土地、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主體。
前已述及,森林資源是影響自然生態環境的最主要因素。近年來,洪澇災害與地質災害愈演愈烈。究其原因,與解放以來幾個「大辦」(1958年的大辦鋼鐵、之後的向山上大要糧、70年代大搞人造平原、80年代以來大搞經濟林墾植等),使森林資源遭受幾次大的破壞息息相關。以犧牲森林資源為代價,任何經濟的發展都將是本末倒置,治標傷本,得不償失的事情。
森林資源是山區經濟發展的支柱,其可再生性是山區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俗語說「靠山吃山」。「吃山」,就是發展森林資源,這是山區人民必須明白的道理。
(3)切實落實國務院發布的「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精神。1998年特大洪澇災害之後,國務院發布了「保護森林資源」的緊急通知,並制定了防災減災的「二十四字方針」。「二十四字方針」中,第一句便是「退耕還林」。退耕,主要是指將原有不宜於耕作而人為進行耕作的土地進行森林種植,尊重自然規則,免遭自然懲罰。湖南省坡度大於25度的坡地約佔山丘總面積(14.9萬km2)的45%,而目前這種高坡度的坡地,仍有大量為農業耕作,這是湖南「退耕還林」的主要目標。
(4)全面認識森林資源價值,實行科學經營。森林的直接經濟價值在木材和經濟林,傳統的森林經營中主要的是木材經營和多資源經營。但是,森林的價值更體現在對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因此,在現代森林資源經營中,應形成森林生態系統經營體系,即在考慮直接經濟價值的同時,應綜合考慮其生態環境效益,追求森林生態經營系統整體所提供的全部利益和價值。
(5)系統查明湖南省森林資源現狀,針對森林資源優勢和存在的問題進行森林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湖南省森林資源豐富,林業用地面積大,自然地理條件優越,近年來的森林資源發展工作成效突出。但是,森林資源質量較低及結構不合理,是湖南省森林資源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面對這種現狀和突出問題,在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中,急需解決的問題不是繼續擴大森林資源的覆蓋面積,而是在退耕還林的同時,應將提高森林質量、調整森林結構放在首位。具體措施是:①通過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林地郁閉度,使之大部分在0.7以上;②在衡邵乾旱走廊(紅岩土壤區)、湘南碳酸鹽岩山地等造林困難地段,通過選擇合適的造林樹種、造林方式,採取特殊的措施進行森林墾殖;③開展果木林、油茶等經濟林建設改造,調整林種比例,掌握合適的翻耕方法,抑制水土流失;④從長遠考慮,規劃近期森林採伐速度,解決中幼林面積偏大這一森林結構不合理現象;⑤搞好防護林建設工程和水源涵養林建設工程;⑥加強用材林建設,提高用材林質量和數量。
(6)加大科技投入比例,改進森林資源調查方法,達到及時、有效地了解森林資源狀況,為經濟建設服務。以林業部門1979年設置的、已通過多次復查的全省6615個樣地為訓練區,採用遙感監督分類方法對全省森林資源進行系統調查和動態監測,這將極大地提高我省森林資源調查的時效性、客觀性和准確性。
⑺ 林業局主要負責什麼工作
林業局主要負責的工作: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林木花卉工作。
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
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依照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准,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依照相關標准,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沙化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按照國家、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
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指導全縣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國家公園與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綜合協調、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市場監管等工作。
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協助本行政區劃內世界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工作。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
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⑻ 林業局主要做些什麼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培育和保護利用的具體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2、擬定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展項目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鄉鎮搞好林業發展規劃。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開展以植樹造林為主的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建設;按照林業「兩大體系」建設的要求,組織實施森林分類經營和分類管理。
指導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業工程項目建設;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各類林場、苗圃的建設、經營及管理;開展造林綠化質量監督和技術指導,組織檢查、驗收和考核工作。
4、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組織、指導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
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加工、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徵用、佔用林地的初審;指導、監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的流轉。
5、指導、協調、檢查、監督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6、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按規定負責對珍稀樹種木材的採伐和野生動、植物標本採集的初審,承辦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負責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的隊伍建設;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指導和加強林區治安工作。
8、負責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產和經營加工的管理。
9、負責林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指導、監督有關林業、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10、組織、指導農村改灶節柴,推廣使用沼氣等農村能源建設工作;推廣木材的節約代用。
11、組織推廣林業科技知識,組織林業職工的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