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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怎麼管理資源

發布時間: 2022-07-30 09:45:35

A. 如何保護和開發旅遊資源

摘要 旅遊資源保護是指維護資源的固有價值,使之不受破壞和污染,保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原有特色,對已遭損壞的旅遊資源進行治理。

B. 作為一名導游,如何在游覽過程中做好旅遊資源的保護工作。

如何做一個好導游
1、把導游看成自己的職業,而不是把賺錢看成自己的職業。
2、博覽群書,處處留心。
3、學會用心去愛,愛自己、愛親人、愛周圍的一切、愛可以打敗一切包括視你為敵的團友,愛是天下最無敵的武器。
4、職業道德:誠然導游有灰色收入,且已成為不成文的行規,但是,一個好的導游,應該首先考慮客人的利益,因為遊客才是你發財的根本。
5、知識:當導游要了解的知識太多了,包羅萬象,今天學到了一點東西也許當下用不上,但說不定哪天就用著了。所以,導游的知識要求沒有什麼嚴格界限。
6、熱情:帶團中以飽滿的熱情面對客人,即使你很不開心了,也不要帶到工作中,遊客是跟你來玩兒的,不是來看你臉色的。
7、責任心:這點要時刻保持,導游的工作事無巨細,突發事情太多了,所以要有強烈的責任心,真遇上事情了,要冷靜處理,以大局為重。 導游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工作范圍廣,責任重大,作為「民間大使」,往往代表了旅遊地的形象。導游除了要加強業務知識方面的學習外,還必須加強職業道德修養。

一、道德與導遊人員職業道德
1、道德的含義
在我國古籍中,最早是把「道」與「德」兩個詞分開使用的。「道」表示道路,以後引申為原則,規范規律,道理或學說等方面的含義。「道義」二字連用始於荀子《勸學》篇:「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道德主要指調整人們相互關系的行為准則和規范,有時也指個人的思想品質,修養境界,善惡評價,乃至泛指風俗習慣和尊重道德教育活動。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一詞起源於拉丁語的「摩里斯」(Mores)意為風俗和習慣,引申其義,也有規則,規范,行為品質和善惡評價等含義。
馬克思主義認為,道德是由一社會的經濟關系所決定的特殊知識形態,是以善惡評價為標准,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信念所維持的,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2、道德的本質
一、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
第一,社會經濟結構的性質決定各種道德體系的性質;
第二,經濟利益決定道德體系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規范;
第三,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引起道德變化。
二、道德是一種特殊規范的調解方式
第一,道德規范是一種非制度化的規范;
第二,道德規范沒有也不使用強制性手段為自己開辟道路;
第三,道德規范是一種內化的規范。

3、職業道德
職業道德是把一般的社會道德標准與具體的職業特點結合起來的職業行為規范或標准。不同的職業有其不同的職業道德,但各行業的職業道德准則和行為規范都必須與社會公德一致,而不應相悖。規定人們「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應該怎麼做」,「不應該怎麼做」。

4、導遊人員職業道德
導遊人員職業道德是職業道德的表現形式。一般意義上講,導遊人員職業道德是指在從事教育過程中的比較穩定的道德觀念,行為規范和道德品質和總和。簡而言之,就是指所有的導遊人員在導游職業活動中應遵循的行為准則。

二、導遊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導遊人員職業道德,主要由導游職業道德,導游職業責任,導游職業態度,導游職業紀律,導游職業技能,導游職業良心,導游職業榮譽八個因素構成,可以概括成下面幾句話:
遵紀守法,敬業愛崗;優質服務,賓客至上;真誠公道,信譽第一;不卑不亢,一視同仁;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好學上進,提高業務。

1、遵紀守法,敬業愛崗
這是導遊人員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國家的一種行為准則。導遊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地執行行業和所在旅行社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旅行社行業的紀律,執行導游服務質量標准,嚴格按導游操作規程辦事,即做好准備、接待、善後處理三大程序的各項工作。必須具有牢固的專業思想,熱愛本職工作,一個人如果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就會把對事業的追求作為自己的奮斗目標,就會刻苦鑽研業務,不斷開拓自己的知識領域,增強自己的服務技能,為旅遊者提供高質量的導游服務,在導游服務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

2、優質服務,賓客至上
全心全意為旅遊者服務的思想和「賓客至上」、「服務至上」的服務宗旨是導游員職業道德的主要內涵。導游員心中有旅遊者,把旅遊者看成客人,朋友,親人,想旅遊者所想,急旅遊者所急,有了這種境界,諸如善解人意,熱情周到,任勞任怨等種種美德,就會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這樣的導游員就會受到旅遊者的歡迎,反之,即使導游員有淵博的知識,高超的技能,也不會做好導游工作,更不會受到旅遊者的歡迎。

3、真誠公道,信譽第一
真誠公道,信譽第一是導游員道德的主要規范,是正確處理導游和旅遊者之間實際利益關系的一項行為准則,在導游職業活動中,真誠就是真實誠懇,講究信用,信守諾言和合同,不弄虛作假,不欺騙或為難旅遊者,公道就是公平公理,買賣公道,價格合理,賺取合理合法的利潤,既不能「宰」旅遊者,也不能讓旅遊企業吃虧。信譽是企業的生命,對服務性強,流動性大,消費水平較高的旅遊業來說尤其如此,「誠招天下客,譽從信中來」,導游作為旅遊業的從業人員,只有真誠公道地對待每一位旅遊者,向他們提供優質服務,才能樹立良好的信譽形象,最終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4、不卑不亢,一視同仁
不卑不亢,一視同仁是導游職業活動中導遊人員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以及國格、人格的體現,是正確處理主客關系的重要道德規范。
旅遊者不管是來自哪個國家地區屬於哪個民族,不管其社會經濟地位高低,年老年幼,都是導遊人員的服務對象,導遊人員要尊重旅遊者人格,熱情周到地為其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滿足其合理又可能辦到的要求,切豈親疏偏頗,厚此薄彼。
旅遊團中,不免有無理取鬧的人,對這類人的言行,導遊人員始終要沉著冷靜,或一笑了之,做到不傷主人之雅,不損客人之尊,理明則讓。

5、團結協作,顧全大局
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是導遊人員正確處理同事之間、部門之間、行業之間以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之間,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等相互關系的道德行為規范。
它要求導遊人員,擺正個人、集體、國家三者的關系,自覺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眼前利益服務長遠利益。這是一種較高的道德要求,但又是在導游職業活動中經常遇到的而且要妥善解決的問題,每個導游工作人員都須以此為准則,在自己的職業實踐中努力做到。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旅遊業的整體形象,給客人提供優質服務。

6、好學上進,提高業務
好學上進,提高業務是導遊人員一項重要的職業道德規范。只有豐富的業務知識和熟練的職業技能以及過硬的基本功,才能為旅遊者提供優質服務,才能盡到自己的職業責任,才能為企業贏得聲譽,才能為旅遊業發展做出貢獻。好學上進,提高業務,也就成了一種道德義務,不能只將其理解為一種業務要求。只有這樣的導遊人員才能為旅遊者提供優質服務,盡好職業責任。同時求得自身發展,進而達到道德知行統一的要求。

三、導游加強職業道德的途徑和方法
1、導游要加強自身職業道德修養
導遊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對導遊人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然而對導游個體而言,這些理論原則規范,還只是一種外在於主體的客體力量,對於導遊人員只具有外在約束力。作為一名合格的導遊人員,必須加強導游職業道德修養,把這些要求,轉化為自己內在的道德品質,變成自己的道德需要,再外化為正確的道德行為。具體地講,導遊人員要善於自察、自檢、自省、自律,把外在的道德要求轉化為自身的道德品質,融化於自己心靈中,再自覺地執行道德規范,調整自己的行為,有效的解決導游工作中的各種矛盾,成為一個合格的導游。
1、要注重強化人們內在的道德良心
道德良心,是人們自我控制、自我調節的道德心理機制,它往往與人們的義務感、榮譽感和尊嚴感相結合,使人們能意識到自我對他人,對社會所承擔的道德責任。導遊人員職業道德修養的提高,有賴於導游內在道德良心的提高,使其把履行導游職業道德規范變為一種自覺。
2、要做到「慎獨」。就是一個有道德的人在獨自一人,無人監督時,總是小心謹慎地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養成「慎獨」的品質,在自己內心深處為不道德的東西保留一塊合法的小天地,自覺地鍛煉和改造自己,以達到「慎獨」境界。
3、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嚴於解剖自己。道德修養靠自身的主觀努力和高度的自覺性,職業道德修養本質是導游在心靈深處進行自我認識、自我解剖、自我教育、自我斗爭、自我改造、自我提高,這是導遊人員道德修養的根本方法一。

2、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
1、要建立起導遊行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從維護國家和行業整體利益的高度出發,打造張家界旅遊業良好的整體形象,積極推進行業自律,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一要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服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和《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為旅遊者服務。
二要服從管理,接受監督。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分工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接受各級部門和旅遊者的監督。充分尊重旅遊者意願,不欺詐、不誘導遊客,真正做到誠實信用。
2、建立健全行業組織。成立導游協會,制定並學習「行業自律公約」。利用協會的優勢,努力提高導遊人員的素質,加強導遊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從而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加強質量監督
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形成,除有賴於導遊人員自身的建設和整個行業的自律外,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強化道德評價、賞罰等外在的強制機制,盡量從制度上保證導遊人員養成道德習慣。
1、把導游的誠實信用情況,納入導遊人員考核的指標體系。
2、可以採用導游信用公示制度。今後,凡是對導遊人員違規失約、失信等情況,或由此引起的投訴,在行業內通報。
3、建立導遊人員職業信譽檔案和除名公告制度。加大投訴查處力度,強化市場管理。加強導游帶團過程的監督,及時查處導游帶團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對不講職業道德的導游進行懲罰,在新聞媒體上,旅遊信息網上發布公告,迫使其退出市場。
4、建立合理的導游勞動報酬保障體系。導遊人員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就會助長吃回扣等不講職業道德的歪風。明確旅行社、導游服務公司與導游在錄用、工作、內容、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方面的程序,標准和責任,義務。同時,對部分旅行社進行執法督查和處理,規范導游管理。這樣開前門,堵後門,使導遊人員體會到導游工作的利益,全心全意為遊客服務,從而達到整個行業的良性循環。

四、正確處理導游與各單位之間的道德關系
目前,我國在對導游進行職業道德評價時,要注重導游職業與其服務對象的關系,如導遊人員是否「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熱情周到」,是否有欺騙旅遊者的行為,是否按質按量履行與旅遊者的旅行合同等,也不能忽視導遊人員職業道德的另一方面,那就是與旅行社或導游公司的道德關系,做到旅行社關愛導游,導游關心企業。

1、關愛導游—旅行社的一項道德責任
旅遊業是服務為導向的,旅行社必須像對待顧客一樣對待職工,導游在我國旅行社中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職位,導游上團必須由旅行社或導游公司委派,無論是全陪、地陪,導游證上都註明了服務旅行社的名稱,導游代表著公司形象,導游「面對面」的服務質量直接影響甚至決定著旅行社的接待服務質量,然而旅行社跟導游之間總有利益沖突,導游沒有固定工資,有的沒有上團補貼或很少,還得向旅行社交「人頭費」,有的導游甚至還得自己墊付團款,事實上將導游置於一種道德困境,要麼沒團帶,要麼就必須冒著違法風險,昧著良好收受財物回扣甚至索要小費,因此要加強導遊人員的道德修養。除了導遊人員的自覺外,各級管理機關、旅行社要關心導遊人員,在市場秩序中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使導遊人員不能、不敢、不願,不要冒道德風險去欺詐遊客,擺脫道德困境;賺干凈錢,賺放心錢,賺明白錢。

2、關心企業—導游的一種道德義務
導游作為旅行社的員工,在享有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必須對旅行社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包括信守勞動合同,愛崗敬業,保守商業機密,遵守勞動紀律,維護企業利益和形象,服從工作安排,團結協作等。由於導游是一種特殊的職業,我國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導游管理相對較嚴,導游所屬旅行社承擔著導遊行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如《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20、22、23條明確規定,由於導游情節嚴重違反《條例》的行為,會導致「對委派該導遊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停業整頓」的處罰,僅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導游的利益與旅行社的利益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導游難管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當然並不都是導游的責任,但不關心旅行社,只考慮自己利益的導游也確實不在少數。
導遊人員和旅行社都要考慮對方利益,雙方都遵守各自的道德規范。旅行社關愛導游,導游關心旅行社,互相促進。
市場經濟既是法制經濟,更是道德經濟。在旅遊市場上要處理好遊客、旅行社、導遊人員的關系。除了運用市場、法制手段調節外,還應考慮道德的手段。加強導遊人員的道德修養,理順各方面的關系,為旅行社業健康發展而服務!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3號)
--------------------------------------------------------------------------------
第一條為了規范導游活動,保障旅遊者和導遊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導遊人員,是指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導游證,接受旅行社委派,為旅遊者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的人員。
第三條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制度。
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民,可以參加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的,由國務院旅遊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旅遊行政部門委託省、自治區、直
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頒發導遊人員資格證書。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必須取得導游證。
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的,經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導游服務公司登記,方可持所訂立的勞動合同或者登記證明
材料,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申請領取導游證。
具有特定語種語言能力的人員,雖未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書,旅行社需要聘請臨時從事導游活動的,由旅行社向省、自
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申請領取臨時導游證。
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的樣式規格,由國務院旅遊行政部門規定。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頒發導游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患有傳染性疾病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銷導游證的。
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領取導游證之日起15日內,頒發導游證;發現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情形,不予頒發導游證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七條導遊人員應當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職業技能。
國家對導遊人員實行等級考核制度。導遊人員等級考核標准和考核辦法,由國務院旅遊行政部門制定。
第八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佩戴導游證。
導游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導游證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滿後繼續從事導游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3個月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換發導游證手續。
臨時導游證的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並不得展期。
第九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必須經旅行社委派。
導遊人員不得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
第十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其人格尊嚴應當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導遊人員有權拒絕旅遊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嚴或者違反其職業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一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不得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
第十二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著裝整潔,禮貌待人,尊重旅遊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和生活習慣。
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向旅遊者講解旅遊地點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習俗;但是,不得迎合個別
旅遊者的低級趣味,在講解、介紹中摻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第十三條導遊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旅行社確定的接待計劃,安排旅遊者的旅行、游覽活動,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旅遊項目或者中止導游活動。
導遊人員在引導旅遊者旅行、游覽過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經徵得多數旅遊者的同意,可
以調整或者變更接待計劃,但是應當立即報告旅行社。
第十四條導遊人員在引導旅遊者旅行、游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情況,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按照旅行社的要求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十五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不得向旅遊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遊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遊者索要小費。
第十六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
第十七條旅遊者對導遊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旅遊行政部門投訴。
第十八條無導游證進行導游活動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第十九條導遊人員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並予以公告;對該導遊人員所在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第二十一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未佩戴導游證的, 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導遊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3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並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旅遊項目的;
(二)擅自變更接待計劃的;
(三)擅自中止導游活動的。
第二十三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向旅遊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遊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遊者索要小費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並予以公告;對委派該導遊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第二十四條導遊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並予以公告;對委派該導遊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旅遊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景點景區的導遊人員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制定。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12月1日國家旅遊局發布的《導遊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C. 旅遊資源開發、管理應從哪方面來說

這是旅遊管理的問題。
1.突出獨特性。
2要有明確主題,突出自己鮮明的旅遊資源形象和自己的鮮明特色。
3.經濟性原則。
4.綜合性原則。

D. 怎樣保護旅遊資源

最重要的是提高國民素質。對行為失當的遊客進行罰款。 嚴格執行旅遊資源保護條例。
一、旅遊與環保之間的矛盾
既然保護區內開展旅遊是可行的,隨著大量遊人的湧入,必然導致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即旅遊與環保之間的矛盾不可避免,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遊人超負荷的活動以及各種有損社會公德的行為給保護區帶來的破壞。如遊人過量
所造成的三廢污染,拆木損花,狩獵禽獸等,都使生態環境質量下降。黑龍江省五大連池自
然保護區,近幾年遊人大增,有的人為取盆景石,隨意砸壞熔岩,使台地上有的地段變得百
孔千瘡。
2.在保護區修建賓館等服務設施,由於工程大,佔地面積也大,必然要破壞周圍一些景
物。保護區內修建道路,需要大量土石方,也將破壞道路兩側的植被,而且公路一開,曲徑
通幽的野趣會變成車輛來往的鬧市景象,失去游覽觀賞環境。目前,這種現象在長白山自然
保護區北坡已經出現,在岳燁幽谷中修建賓館和停車場,砍伐了大片岳燁林;在修建冰場到
天文峰公路的過程中,破壞了大片苔原景觀,致使有的地段發生水土流失現象。
3.對保護區管理人員來說,如何協調旅遊與環保之間的關系,的確是一個很難處理的問
題,既要保護環境,保護自然,又要向遊人開放,這個方針本身很可能使管理人員無所適從,
一旦處理不當,往往帶來災害性後果。特別明顯的例子要數四川九寨溝自然保護區,這個被
稱為「神話世界」、「人間仙境」的全國重點保護區,開放旅遊後,遊人蜂擁而至,而保護
區缺乏科學管理,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加上過量砍伐森林,水土流失加重,泥石流加快活動,
使晶亮透明的湖泊開始淤塞。此類教訓,其他保護區當引以為戒。
二、自然保護區如何開展旅遊
自然保護區怎樣開展旅遊,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首先應對保護區開展旅遊的特殊性
有清醒的認識,在此基礎上,確定正確的開發策略,最後採取必要的措施。只有這樣,才能
確保自然保護區的旅遊事業健康穩步地向前發展。
1. 充分認識保護區開展旅遊的特殊性。這是保護區開展旅遊的前提。作為經營旅遊業
務的保護區,既不是原始的禁區,更不是熱鬧的娛樂場所,而是能夠顯示自然和歷史風貌的
為人們提供適當旅遊項目的自然環境。這是與一般的保護區、普通的旅遊區的根本區別。要
通過各種渠道和途徑廣泛宣傳保護區開展旅遊的特殊性,提高管理人員、廠礦企業及廣大群
眾的認識水平。在此基礎上,正確處理自然保護與仟展旅遊的關系,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
經濟效益的關系,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的關系。如前所述,自然保護區的首要功能是科研功
能,因而必須保護好各類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而同時資源與環境又是旅遊業賴以生存與發
展的基礎,保護資源、環境就是保護旅遊,毀掉資源、環境就是毀掉旅遊。理論與實踐都表
明,保護與旅遊之間的關系,只能是以保護為主,旅遊服從保護,以生態效益為主,社會效
益、經濟效益服從生態效益,以長遠利益為主,當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果真如此,那麼自
然保護工作開展得越好,保護區的地位就越高、對遊人的吸引力就越大,所帶來的經濟效益、
社會效益就越高。繼而再將經濟收益反饋到保護區的建設方面,即可使保護區走上一條保護
——開發——增值——保護的良性循環之路。
2.摸清旅遊資源特色,制定正確的開發策略。這是保護區開展旅遊的大政方針。特色是
旅遊的基礎。有特色的保護區才有生命力與競爭力,才能吸引更多的遊人。例如筆者經過多
年的調查研究,概括出長白山自然保護區的旅遊資源特色,即:①世界級自然保護區;②神
奇的火山山水游覽勝地;③滿族的發祥地,朝鮮人民心目中的聖山。針對長白山旅遊資源的
特色,筆者認為長白山旅遊開發的策略應是:以保護為前提,以生態效益為主,有理、有利、
有節地開發旅遊資源,重點突出野趣之山、神奇之山、神聖之山的特點,其戰略目標是將長
白山建成世界著名的火山風光保留地。
3.採取必要的措施。這是保護區開展旅遊的有效途徑。
①進行功能分工。應根據保護區的具體情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規劃,
尤為重要的是要做好功能分區工作,如長白山自然保護區可劃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和試驗區。
核心區是整個保護區的絕對保護地段,除進行巡護和定期資源普查外,不準進行任何其
他活動,以保持自然狀態和儲存物種,緩沖區是核心區與試驗區的過渡帶,主要作用是保護
核心區,使其免遭破。試驗區是保護區內綜合利用自然資源的地段,試驗區內可以開展科學
考察、研究和試驗以及教學實習,亦可結合自然風景劃定區域,開展不影響自然保護的參觀
旅遊活動。
②健全環保機制。保護區開展旅遊,應盡快建立健全三種環保機制:
行政立法機制。包括對到保護區旅遊的單位、個人的一系列限制性規定,如人員定額、
禁令和制裁措施等。美國是個發展自然保護事業較早、經驗較成熟的國家,在一些自然保護
區的入口,常常立著一塊很醒目的標語牌:「進去,只許留下腳印;出來,只許帶走照片。
」很值得我國借鑒。
經濟計劃機制。按時間尺度劃分,包括近期、中期、長期規劃,它補充行政立法機制,
以經濟計劃為手段,對保護區旅遊事業的發展規模與速度進行宏觀調控。
旅遊開發的經濟核算和有償使用機制。即補償因利用自然資源開展旅遊所造成的損失。
目前國內大多數保護區採取發售門票的辦法,而且價格偏高,遊人意見大。解決的辦法是,
保護區經營、管理人員應以勞力、知識和技能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以此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如可為一定數量的遊人配備一位導游兼環保工作人員,可謂一舉數得。
③慎重對待土木建設。如果說架橋、築路、修賓館、建索道等工程項目在一般的旅遊區
是可行的話,那麼在自然保護區應另當別論,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動輒在保護區核心地段
大建樓堂館所,然後公路、小徑密如蜘蛛網,於是保護區成了現代化鬧市,等到該風景城一
建成,風景的生命也就結束了,關於建造索道的問題,更應引起保護區經營管理部門的高度
重視。建造索道,必須先修路,修路必先伐樹、炸山,因此建索道通纜車對自然資源與環境
的破壞是極其嚴重的,所以國外像美國的黃石公園、大峽谷都是絕不允許建造索道的。
④加強科學管理。如何提高保護區經營者的管理水平,是保護區旅遊事業成敗的關鍵因
素之一。在經營思想上,應改變目前「粗放經營」的作法,而以優美的自然環境、優質服務
取勝,必要時可適當限制遊人人數,以利於資源、環境的保護。例如厄瓜多政府便對到科
隆群島(即加拉帕戈斯群島)旅遊的人數嚴格限制在每年2.5萬人以內,任何一個島上的每
日遊客數不得超過90人。在管理方面,保護區可以和附近的鄉、鎮共管旅遊業,做到有責大
家盡,有利大家圖,旅遊、環保齊頭並進。旅遊項目的選擇,應以知識性旅遊為主,在一些
景點掛牌介紹該景點的內容,向遊人傳授科學知識。保護區內一定要採用線性開發的方式,
嚴禁遊人到處亂跑。主要開展一日游,以減輕遊人對自然資源與環境的破壞。
總之,只要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部門在旅遊開發的實踐過程中實施科學的嚴格的管理,
加上其它部門以及廣大遊人的密切配合,相信我國自然保護區的旅遊事業定會出現新的局面。

E. 旅遊資源保護的措施

世界各國在旅遊資源保護方面,所採取的方式大致有兩類:

一是運用法律手段,實行立法,加強法制。

二是根據旅遊資源質量,將其劃分為不同的級別加以保護。

保護內容

旅遊環境

旅遊資源是旅遊業發展的先決條件,旅遊環境是以旅遊資源為主體的自然、經濟、社會諸條件的綜合。處理好旅遊資源與環境的關系,合理地開發與保護,是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因此,將保護內容分為旅遊資源和旅遊環境兩部分。

1.旅遊資源:指具有旅遊開發價值的景點、景物。主要包括文物、古跡、建築、碑刻及革命文物等人文旅遊資源,以及山峰、象形石、水體和樹木等自然旅遊資源。

2.旅遊環境:指影響文物保護、遊客旅遊行為的周圍環境。主要包括氣候、水體、地形、林木及社會文化環境等。

(5)旅遊怎麼管理資源擴展閱讀

保護條例

《文物保護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頒布、實施的旅遊市場法律法規40多個。在旅遊資源方面,中國並沒有專門的旅遊資源保護法,與旅遊資源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散見於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和林業、文化、環境保護、城市規劃、礦產、水利等部門的部門規章中。

主要有:

國務院頒布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1985年)、《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原林業部制定發布的《森林公園管理辦法》(1994年),《森林法》、《環境保護法》、《城市規劃法》、《礦產資源法》等法律中對風景名勝區保護所作的規定。

《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中對文化遺跡保護所作的規定。各地方也結合各自特點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規。上述各項法律、法規從不同角度規定了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問題。

F. 森林旅遊資源有哪些綜合管理手段

隨著林業分類經營、集體林權制度和森林採伐政策等各項1.適度放開採伐限額改革的深人推進,不同類型森林主導功能日益明確,產權主體口對於商品林,應該在總量控制、限期更新的原則下,取消採伐趨落實,為加強森林經營工作明確了方向,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許可制度,讓投資人感覺到種樹有利可圖,在土地條件好的地區,全面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條件已基木成熟。各級林業主管部可以讓投資人根據市場經濟,自主經營林地,採伐林木,以獲取最門要充分認識科學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的重要意義,真正把編制大化收益。對於公益林。沒有納人採伐限額的部分。採取政府補和實施森林經營方案作為提高林業經營管理水平,轉變林業增貼(從社會和生態方面考慮,對在規定的時間和面積上不允許采長方式,提高森林資源整體功能的重要措施,實現在經營中利伐森林的補貼),但經過補貼的森林,如果需要採伐,應嚴格審批。
用、在利用中經營。越采越多、越用越好,為林業又好又快發展提這樣,在全額控制的基礎上,在分類經營原則指導下制定的採伐供有力保障。限額政策,可以確保森林資源存量增長的同時,調動投資人的造一、發展復合林業經營理念林積極性,以滿足需求。
2.正確認識復合林業的擴散效應復合林業不僅可以提高原有林地的經營效果,而且還能夠為種植業、養殖業、旅遊業、能源業、手工業、加工業提供廉價的經營場所,並大幅度地拉動其他產業的發展,具有『。引爆」的作用。所以,為了保護耕地、實現多產業的共生、發展循環經濟,從政府到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投資人都應該認識到復合林業這個新生事物具有無限的發展潛力,必將對周邊地區的關聯產業產生良性沖擊效果。
3.加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推進。出現了林權分散、經營單位變小等新情況,出現了投資人分散經營與復合林業生產規模效益的矛盾。如何提高投資人組織化程度,實現復合林業經濟的規模化生產成為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之一。為克服林權到戶後小農化經營傾向,提高投資人的組織化程度,實現復合林業生產的規模化和集約化,各級復合林業主管部門要大力發展復合林業經濟合作組織。

G. 旅遊管理的學生,今後如何保護旅遊資源

摘要 保護內容:

H. 旅遊資源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旅遊資源保護是指維護資源的固有價值,使之不受破壞和污染,保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原有特色,對已遭損壞的旅遊資源進行治理。

旅遊資源保護包括保護旅遊資源所形成的景物、景觀、環境和意境。其中,景物就是奇松異石、林木植被等自然風景,以及古今人為的活動物體、歷史文物等。景觀就是與景物並存的「畫面」,包括襯托景物的其他次要的景物。環境就是景物存在的空間環境。意境指的是環境氣氛,即環境給人的感受。

旅遊資源是旅遊開發的必備條件之一,是構成旅遊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旅遊資源,也就沒有旅遊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而旅遊資源是脆弱的,常常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有些是可以在一定時間後自行修復,有些則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減弱和毀損旅遊目的地的吸引力。保護旅遊資源就是保護旅遊業的發展。

旅遊資源涵蓋的范圍十分廣泛,既包括自然界賦予的自然旅遊資源,也包括人類活動所創造的人文旅遊資源。其中,前者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因素,後者則是重要的文化遺產。保護旅遊資源對實現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旅遊地文化的保護起到決定性的作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