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化石應該怎麼保存!
化石覆蓋保鮮膜保存,這樣的防止水分丟失,可以防止失水開裂、風化、褪色等。或採用專用的化石防護液塗刷後防護,也有刷清漆防護。
在漫長的地質年代裡,地球上曾經生活過無數的生物,這些生物死亡之後的遺體或是生活時遺留下來的痕跡,許多都被當時的泥沙掩埋起來。在隨後的歲月中,這些生物遺體中的有機質分解殆盡,堅硬的部分如外殼、骨骼、枝葉等與包圍在周圍的沉積物一起經過石化變成了石頭,但是它們原來的形態、結構(甚至一些細微的內部構造)依然保留著。
同樣,那些生物生活時留下的痕跡也可以這樣保留下來。把這些石化了的生物遺體、遺跡就稱為化石。
從化石中可以看到古代動物、植物的樣子,從而可以推斷出古代動物、植物的生活情況和生活環境,可以推斷出埋藏化石的地層形成的年代和經歷的變化,可以看到生物從古到今的變化等等。
(1)怎麼樣能保護化石資源擴展閱讀
植物的化石包括根、木、葉、種子、果實、花粉、孢子、植石和琥珀。化石陸上植物在陸地上、湖泊中、河流里以及近海內的地層都有被發現到。花粉、孢子和藻類(溝鞭藻門和疑源類)被用來界分地層岩石的順序。殘留的植物化石並不如動物化石那麼普遍,然而植物化石在世界上許多地區之內,都可以有大量的發現。
最早可以被明確歸類於植物界的化石是在寒武紀時的綠藻化石。這些化石像是絨枝藻目鈣化了的多細胞成員。更早的前寒武紀化石中有發現像是單細胞綠藻的化石,但依然不確定是何種藻類。
有胚植物現知最古老的生痕化石源自於奧陶紀,雖然此類的化石是零碎不全的。到了志留紀才有完整個化石被保留下來,包括石松門的「刺石松」。
泥盆紀之後,萊尼蕨門的詳細化石在此時期被發現,此化石顯示出了其植物組織的單一個細胞。泥盆紀時亦出現了被認為是最古老樹木的植物「古羊齒屬」,此類植物在其樹幹上有蕨葉。
煤系地層是生存於古生代時的植物的化石的主要來源。煤炭礦是採集化石最好的場所,而且碳本身便是化石植物的殘留,雖然植物化石的結構細節很少會留在碳中。在蘇格蘭格拉斯哥維多利亞公園中的化石森林裡,有發現鱗木的樹干。
② 遼寧省古生物化石資源保護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護我省古生物化石資源,加強對其開發、利用的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古生物化石(以下簡稱化石),是指在地球歷史的地質年代中,經過自然界的作用,保存於地層中的古生物遺體、遺物和它們的生活遺跡。
本條例涉及的古生物化石包括:古脊椎動物化石;珍貴或者稀有的無脊椎動物化石;植物化石。第三條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開發、利用和管理化石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條例。第四條化石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化石資源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化石資源的義務,並有權檢舉和控告侵佔或者破壞化石資源的行為。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化石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化石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文化、科技、環保、公安、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同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化石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化石資源的保護第六條省、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應會同環保、文化、科技等部門根據化石資源的分布、豐度和開發利用情況,制定保護、開發和利用化石資源的規劃、計劃,並監督其實施。第七條在生產、生活或者科研活動中發現化石資源,其發現者應當保護現場,並及時向所在地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將處理決定報省國土資源部門備案。遇有重要發現的,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及時報請上級國土資源部門處理。第八條具有重大科學研究價值的化石資源分布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化石資源保護區。
在化石資源分布區未建立化石資源保護區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劃定保護范圍,採取保護措施。第九條新建、擴建化石資源保護區或者劃定化石資源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需要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或者劃撥國有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條禁止在化石資源保護區內進行有礙於化石資源保護的各種開發建設活動和其他損害化石資源的行為。第十一條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立省、市級化石博物館,開展化石的科學研究、科普教育等活動。第十二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採掘、收藏、買賣、轉讓化石。第三章化石資源的開發管理第十三條化石資源勘查、採掘實行許可證制度。勘查、採掘化石資源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和資金等資質條件,經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查,省國土資源部門核發許可證後,方可勘查、採掘化石資源。第十四條申請勘查化石資源的單位,必須向省國土資源部門提交下列資料,辦理勘查許可證:
(一)勘查化石資源申請書;
(二)勘查范圍;
(三)勘查化石資源資質證明文件;
(四)勘查資金證明;
(五)經國家、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勘查計劃和設計批復文件;
(六)涉及特定地區的勘查項目,持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七)省國土資源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勘查化石資源的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勘查范圍進行勘查。第十五條申請採掘化石資源的單位,必須向省國土資源部門提交下列資料,辦理採掘許可證:
(一)採掘化石資源申請書;
(二)採掘范圍;
(三)採掘化石資源的資質證明文件;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採掘設計或者採掘方案;
(五)採掘化石資源的計劃或者委託採掘的合同書;
(六)省國土資源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採掘化石資源的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採掘范圍、層位、種屬和採掘量進行採掘。第十六條化石資源實行有償採掘制度。採掘單位必須按照採掘許可證確定的范圍繳納化石資源採掘權使用費。
化石資源採掘權使用費應當用於化石資源保護、開發、收購和科研活動。
化石資源採掘權使用費的具體標准和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七條化石資源實行限量採掘。省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根據化石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定期核定採掘量。
③ 如何保護化石
保護化石可以廣泛宣傳化石知識,從而提高人們的保護意識;在一些重要化石產地要建立保護區,嚴禁亂挖、亂采;大力宣傳國家及地方有關保護化石的法規。
化石是指存留在岩石中的古生物遺體、遺物或遺跡,是非常寶貴的自然文化遺產,所以我們應該好好的保護化石,那你知道應該如何保護化石嗎?今天咱們就來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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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廣泛宣傳化石知識,提高人們的保護意識。化石很多時候都是破碎、分散的,而且通常和泥土、碎石混在一起,需要專業人員來採集。在一些重要化石產地要建立保護區,嚴禁亂挖、亂采。要宣傳國家及地方有關保護化石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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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是不可再生的資源,是寶貴的自然文化遺產,需要大力保護。首先,要廣泛宣傳化石知識,提高人們的保護意識。很多化石看似不重要,但往往能提供重要信息。比如保存了骨骼和硬體化石的岩石,動物的足跡化石、爬行痕跡化石、糞便化石等,都有研究價值。如果發現者缺乏化石保護的知識,那麼這些化石就有可能被當作無用的東西而破壞、丟棄,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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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化石很多時候都是破碎、分散的,而且通常和泥土、碎石混在一起,普通人很難處理,因此一般都需要專業人員來採集。第三,在一些重要化石產地要建立保護區,嚴禁亂挖、亂采。比如遼寧西部早白堊世的地層中,產有許多極其珍貴的身披羽毛的恐龍化石、翼龍化石、鳥類化石等,其中許多化石都是世界上從未見過的,所以每次發現這類化石都會引起世界古生物界的矚目和興趣。這些化石稱得上是無價之寶,吸引了很多人前往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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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國家有關部門在當地設立了保護區,防止有人盜采破壞。第四,要宣傳國家及地方有關保護化石的法規,如稀有的魚類、爬行類、哺乳類、鳥類、古人類等脊椎動物化石,以及恐龍蛋等蛋化石受國家保護,盜挖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不允許走私賣到國外。
④ 古生物化石產地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古生物化石產地的保護分為原地自然狀態下的保護和原地場館式的保護兩類。
原地自然狀態下的保護方式一般適用於保護級別較低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原地保護的措施包括:豎立標志(標志碑、說明牌、警示牌等),拉網圍欄;對受風化剝蝕而容易垮塌的含化石岩層採取加固工程;對可能受流水沖刷破壞的含化石岩層建設排水工程等。如果在一個范圍內,化石點相對集中分布,則可以建立地質保護區和地質公園。例如,北京延慶硅化木與恐龍足跡化石群就採用原地自然狀態下的保護工程(圖5-3)。
原地場館式保護是指對暴露在地表的重要古生物化石在原地修建大棚、展廳、博物館等保護性場館進行保護,主要適用於保護級別較高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例如,山東諸城恐龍化石產地(圖5-4)就採用場館式保護方式。
圖5-3 北京延慶硅化木地質公園內的恐龍足跡化石(原地自然狀態下保護方式)(攝影/高源)
圖5-4 山東諸城恐龍化石產地(原地場館式保護方式)(攝影/駱團結)
⑤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2019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依據《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自然資源部負責全國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護的規章制度、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
(二)組織成立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制定章程,保障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依照《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發揮專家的專業指導和咨詢作用;
(三)組織制定國家古生物化石分級標准,審查批准並分批公布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和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名錄;
(四)依據《條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負責古生物化石發掘、流通、進出境等相關事項的審批;
(五)建立和管理全國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檔案和資料庫;
(六)監督檢查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七)組織開展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管理業務培訓;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古生物化石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
(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支持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依照《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通過成立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等方式,發揮專家的專業指導和咨詢作用;
(三)依據《條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確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發掘、進出境等相關事項的審批;
(四)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檔案和資料庫;
(五)監督檢查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管理業務培訓;
(七)法律、法規以及自然資源部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四條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條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承擔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六條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負責為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提供專業指導和咨詢,主要承擔下列工作:
(一)參與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的制定;
(二)對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保護規劃出具評審意見;
(三)擬定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
(四)擬定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和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名錄;
(五)為建立國家級古生物化石自然保護區和涉及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地質公園、博物館等提供咨詢服務;
(六)對古生物化石發掘申請出具評審意見;
(七)對申請進出境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涉嫌違法進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關部門查獲的古生物化石等出具鑒定意見;
(八)對古生物化石收藏單位進行評估定級;
(九)開展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專業培訓;
(十)自然資源部規定的其他事項。
自然資源部成立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的章程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及辦公室,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接受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指導。第七條古生物化石分為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按照科學價值重要程度、保存完整程度和稀少程度,將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劃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
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分級標准和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⑥ 化石燃料如此珍貴,我們可以 採取哪些措施來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呢
對此,應該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替代化石燃料能源。在農村,應該大力發發沼氣能源,一舉兩得。
⑦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依據《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土資源部負責全國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護的規章制度、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
(二)組織成立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制定章程,保障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依照《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發揮專家的專業指導和咨詢作用;
(三)組織制定國家古生物化石分級標准,審查批准並分批公布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和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名錄;
(四)依據《條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負責古生物化石發掘、流通、進出境等相關事項的審批;
(五)建立和管理全國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檔案和資料庫;
(六)監督檢查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七)組織開展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管理業務培訓;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古生物化石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
(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支持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依照《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通過成立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等方式,發揮專家的專業指導和咨詢作用;
(三)依據《條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確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發掘、流通、進出境等相關事項的審批;
(四)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檔案和資料庫;
(五)監督檢查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管理業務培訓;
(七)法律、法規以及國土資源部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四條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據《條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承擔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六條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負責為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提供專業指導和咨詢,主要承擔下列工作:
(一)參與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的制定;
(二)對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保護規劃出具評審意見;
(三)擬定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
(四)擬定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和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名錄;
(五)為建立國家級古生物化石自然保護區和涉及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地質公園、博物館等提供咨詢服務;
(六)對古生物化石發掘申請出具評審意見;
(七)對申請進出境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涉嫌違法進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關部門查獲的古生物化石等出具鑒定意見;
(八)對古生物化石收藏單位進行評估定級;
(九)開展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管理的專業培訓;
(十)國土資源部規定的其他事項。
國土資源部成立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的章程由國土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及辦公室,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制定。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接受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指導。第七條古生物化石分為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按照科學價值重要程度、保存完整程度和稀少程度,將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劃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
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分級標准和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由國土資源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