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稅從價計征煤炭資源的稅率及徵收辦法
煤炭資源稅12月1日起從價計征 稅率2%-10%
我國從2014.12.01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和此前從量計征政策相比,一字之差會帶來哪些變化呢?
資源稅從價徵收的核心考量是鼓勵資源合理利用,同時增加稅收收入。從量徵收是應納稅資源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納稅,每噸資源品價格一刀切,往往金額較低;從價徵收則按照每噸產品的具體價格,設置稅率徵收。價格非常困難,需要設立嚴格的標准方能有利於徵收。
根據政策,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並沒有全國統一的稅率,煤炭資源稅的計征將按照銷售收入乘以規定比例稅率計征,稅率幅度為2%~1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政府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確定。在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實行的同時,從今天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將煤炭、原油、天然氣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徵收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等。
資源稅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徵收的一種稅收。我國資源稅開征於1984年,當時資源產品按照「從量定額」的辦法征稅。
一邊是稅率變化,一邊是取消收費。政策調整給企業帶來哪些變化?以200元一噸的優質原煤為例,如果按照6%的平均稅率來計算,需要繳納的煤炭資源稅就是12元。但是因為不用再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價格調節基金,每噸能省10~15元左右。最終,企業繳納的稅費並沒有明顯變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表示,今後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其他品目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還將結合相關資源特點、資源稅費性質,逐步將水流等自然資源納入資源稅徵收范圍。
『貳』 煤稅率最新
法律分析:煤炭企業銷售居民用煤炭製品適用稅率為13%,除此以外的煤炭製品適用稅率為17%。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叄』 煤炭增值稅怎麼計算
從正規渠道進煤增值稅是必須上的,國家目前實行的稅率是17%。
不帶票價格(不含稅價)現在是330元/噸,帶票價格(含稅價)=330+330x17%=386元/噸,也可以直接計算:330
x
1.17=386
計算公式:含稅價=不含稅價+(不含稅價
x
增值稅稅率)
『肆』 煤的稅率怎麼算
摘要 一、煤炭增值稅稅率怎麼算
『伍』 煤炭資源稅稅率是多少
煤炭資源稅是地方稅種,從價計征後條例規定的稅率是2%-10%,各省的稅率是不一樣的:
內蒙為9%,山西8%,寧夏6.5%,陝西6%,青海為6%,新疆為6%,雲南5.5%,貴州5%,山東4%,重慶3%。
甘肅、湖南、四川、廣西,均為2.5%。
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河北、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湖北,均為2%。
『陸』 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怎麼計算公式
煤炭資源稅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為從價計征,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
從價計征,即以課稅對象的自然數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為計稅依據,按這種方法計征的稅種稱從價稅。如中國產品稅的計稅依據為產品銷售收入,即產品的銷售數量與單位銷售價格的乘積。原油、天然氣是資源稅的主要征稅品目,目前從量定額的計征方式,資源稅稅負水平相對較低,實行從價計征有助於緩解主要資源品目高價格與低稅負之間的矛盾。我國油、氣資源相對集中在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實行從價計征使資源稅收入與產品價格掛鉤,有利於保障地方財政收入,統籌區域協調發展。
『柒』 焦煤徵收資源稅嗎
一、煤炭資源稅計征方法
煤炭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計征。煤炭應稅產品(以下簡稱應稅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以下簡稱洗選煤)。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
二、應稅煤炭銷售額
應稅煤炭銷售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確定。
1、納稅人開采原煤直接對外銷售的,以原煤銷售額作為應稅煤炭銷售額計算繳納資源稅。
原煤應納稅額=原煤銷售額×適用稅率
原煤銷售額不含從坑口到車站、碼頭等的運輸費用。
2、納稅人將其開採的原煤,自用於連續生產洗選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環節不繳納資源稅;自用於其他方面的,視同銷售原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確定銷售額,計算繳納資源稅。
3、納稅人將其開採的原煤加工為洗選煤銷售的,以洗選煤銷售額乘以折算率作為應稅煤炭銷售額計算繳納資源稅。
洗選煤應納稅額=洗選煤銷售額×折算率×適用稅率
洗選煤銷售額包括洗選副產品的銷售額,不包括洗選煤從洗選煤廠到車站、碼頭等的運輸費用。
折算率可通過洗選煤銷售額扣除洗選環節成本、利潤計算,也可通過洗選煤市場價格與其所用同類原煤市場價格的差額及綜合回收率計算。折算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部門或其授權地市級財稅部門確定。
4、納稅人將其開採的原煤加工為洗選煤自用的,視同銷售洗選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和本通知有關規定確定銷售額,計算繳納資源稅。
三、適用稅率
1、煤炭資源稅稅率幅度為2%-1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財稅部門在上述幅度內,根據本地區清理收費基金、企業承受能力、煤炭資源條件等因素提出建議,報省級人民政府擬定。
2、結合當前煤炭行業實際情況,現行稅費負擔較高的地區要適當降低負擔水平。省級人民政府需將擬定的適用稅率在公布前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
3、跨省煤田的適用稅率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四、關於稅收優惠
1、對衰竭期煤礦開採的煤炭,資源稅減征30%。
衰竭期煤礦,是指剩餘可采儲量下降到原設計可采儲量的20%(含)以下,或者剩餘服務年限不超過5年的煤礦。
2、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征50%。
納稅人開採的煤炭,同時符合上述減稅情形的,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執行,不能疊加適用。
五、資源稅的特點
(一)征稅范圍較窄
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二)實行差別稅額從量徵收
我國現行資源稅實行從量定額徵收,一方面稅收收入不受產品價格、成本和利潤變化的影響,能夠穩定財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於促進資源開采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率。同時,資源稅按照"資源條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資源條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則,根據礦產資源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稅額,以有效地調節資源級差收入。
(三)實行源泉課征
不論採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於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採掘或生產地源泉控制徵收,這樣既照顧了採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
『捌』 煤炭稅率最新2022年
一、正面回答
煤炭稅率是:
1、為製成型的無煙碳,最惠國稅率是百分之三;
2、煉焦煤,最惠國稅率是百分之三;
3、未製成型的其於煙煤,最惠國稅率是百分之六;
4、未製成型的其餘煤,最惠國稅率是百分之五;
5、煤磚、煤球及用煤製成的類似固體燃料,最惠國稅率是百分之五;
6、未製成型的褐煤,最惠國稅率是百分之三;
7、製成型的褐煤,最惠國稅率是百分之三。
二、分析詳情
煤炭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計征。煤炭應稅產品以下簡稱應稅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以下簡稱洗選煤。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率等於應稅煤炭銷售額乘適用稅率對衰竭期煤礦開採的煤炭,資源稅減征百分之三十。衰竭期煤礦,是指剩餘可采儲量下降到原設計可采儲量的百分之二十含以下,或者剩餘服務年限不超過5年的煤礦。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征百分之五十。納稅人開採的煤炭,同時符合上述減稅情形的,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執行,不能疊加適用。我國實行的煤炭資源稅是從價計征,因此煤炭資源稅稅率是有一個稅率幅度的,幅度是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每個地區根據煤炭資源的條件以及企業的承受能力的大小等來擬定煤炭資源稅稅率。
三、煤炭增值稅的核算辦法是
1、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等於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銷項稅額等於銷售額乘適用稅率,進項稅額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等於銷售額乘徵收率,不可以做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核算。
『玖』 煤炭資源稅稅率折算率如何算
洗選煤折算率計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洗選煤折算率=(洗選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環節平均成本-洗選環節平均利潤) ÷洗選煤平均銷售額×100%
洗選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環節平均成本、洗選環節平均利潤可按照上年當地行業平均水平測算確定。
公式二:洗選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煤平均銷售額×綜合回收率)×100%
原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煤平均銷售額可按照上年當地行業平均水平測算確定。
綜合回收率=洗選煤數量÷入洗前原煤數量×100%
納稅人開采並銷售應稅煤炭按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繳納資源稅。應稅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選煤。
原煤是指開采出的毛煤經過簡單選矸(矸石直徑50mm以上)後的煤炭,以及經過篩選分類後的篩選煤等。
洗選煤是指經過篩選、破碎、水洗、風洗等物理化學工藝,去灰去矸後的煤炭產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等,不包括煤矸石。
原煤計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原煤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從坑口到車站、碼頭或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
洗選煤計稅銷售額按洗選煤銷售額乘以折算率計算。洗選煤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洗選煤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洗選副產品的銷售額,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從洗選煤廠到車站、碼頭或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
納稅人銷售應稅煤炭的,在銷售環節繳納資源稅。納稅人以自采原煤直接或者經洗選加工後連續生產焦炭、煤氣、煤化工、電力及其他煤炭深加工產品的,視同銷售,在原煤或者洗選煤移送環節繳納資源稅。
(9)煤炭資源稅率如何算擴展閱讀
稅人申報的原煤或洗選煤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應稅煤炭行為而無銷售價格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下列順序確定計稅價格: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原煤或洗選煤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原煤或洗選煤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資源稅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按同類應稅煤炭的平均成本利潤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