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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國土資源審批監管

發布時間: 2022-07-03 21:41:04

㈠ 新形勢下怎樣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1)建設管理機制,緩解矛盾

為了應對當前國土資源供需矛盾加劇的局面,進一步理順批地、征地、供地、發證、管地、管礦等工作鏈條,在關鍵崗位、核心業務、重點環節等方面進行重點規范和創新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進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和礦業權市場的相關制度,規范出讓、轉讓等各個環節,加大市場配置資源的力度,加強對土地出讓、土地評估、礦產儲量評審和礦業權評估機構的管理,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途徑。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審批辦事制度與政務服務標准化建設,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梳理執法依據,編制依法行政手冊,推進精細化管理是解決這一矛盾的保障。

(2)加強制度建設,提升質量

制度建設是解決矛盾的核心工作。首先,密切關注「兩法」的修改進程,根據實際,全面查找存在的制度空白,本著急用先行的原則,及時制定相應的規范,重點放在地質災害的防治、耕地保護、征地補償安置、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增減掛鉤、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土地綜合整治、地籍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相關制度,有效規范各項管理工作。其次,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清理工作。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審查、集體審議通過和公布生效制度。根據國家立法進程,適時修改和廢止規范性文件,並予以公布,並對規范性文件定期進行全面清查;其三,健全規范性文件的後評估制度。對其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查找原因,及時解決,探索規范性文件的後評估工作制度。

(3)規范執法行為,落實責任

規范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標准,規范案卷評查,規范執法資格,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體系,嚴格落實執法過錯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促進執法人員積極履行職責,規范執法行為。一是加強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提高執法能力。二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㈡ 加強國土資源所建設提高執法監察水平

寧陵縣位於河南省商丘市西部,是商丘市的一個內陸縣,總面積787平方千米,80.46萬畝耕地,69.2萬畝基本農田,總人口59.8萬,人均1.34畝耕地,轄15個鄉(鎮),366個村民委員會,1052個自然村。2005年省以下國土資源系統管理體制改革時,按照省、市、縣文件精神,我縣從原鄉(鎮)土地管理所人員中每所選拔3人劃歸縣局管理,屬事業全供。為了保證工作質量,我們又從局機關下派50多人,每個所保證5人以上。同時,我們採取競爭上崗的辦法,擇優選配了正、副所長。2006年2月按原行政區劃,掛牌成立了15個國土資源所。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建設的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明顯,農村規劃滯後形成建房向交通要道兩側集聚,亂佔耕地現象比較嚴重。國土資源所執法能力建設面臨的任務十分繁重,怎樣發揮國土資源所的前沿哨所作用,築牢第一道防線,守住第一道關口,使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有效制止,違法當事人受到應有打擊,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和強有力的耕地保護措施,使有限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集約開發,是擺在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面前一個不容迴避、必須面對,而且保證要做好的一個首要任務,也是時代賦予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讓土地協管員融入執法監察隊伍

怎樣保證完成「任務」,落實「責任」?盡管大家花了不少力氣,想了不少辦法,可是土地違法案件仍然頻頻發生,涉土信訪居高不下,國土資源所經常處於被動應付狀態,面對這一嚴峻形勢,局黨組不得不坐下來召開專題會議,集思廣益,共謀良策,通過分析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土地違法點多面廣,國土資源管理人員顧此失彼,等到發現,已形成事實。一個所就那麼四五個人管幾十個行政村,上百個自然村,好幾萬人,每天不停地跑也要三四天時間才能巡查一遍,對農民建房,在耕地上挖土的違法行為不能及時制止,以致延誤時機。二是大部分村幹部認為,土地管理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想躲就躲,能推則推,個別人甚至站在一旁「看熱鬧」,嚴重的甚至組織群眾暴力抗法,干擾國土資源所的執法。三是國土資源所的人員不能天天住在農村,時時守著耕地,這給違法人員提供了鑽空子的空間。一些不法農民同國土資源所玩貓膩、打游擊,你白天巡查,他就在夜間違法,你在村東搞宣傳,他到村西去取土。事實表明,要制止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耕地安全,單憑國土資源所的力量還遠遠不夠,最好能在每個行政村物色一至兩名得力幹部,協助國土資源所管好用好土地,給他們定職責、壓任務、名譽上獎勵、待遇上優惠。綜合考慮農村情況,農村黨支部書記或者能力較強的村委會主任兼任比較合適,因為他們在廣大群眾中威信高,說話有人聽,做事有人幫,具有影響力、號召力和凝聚力,能擔當起保護耕地的重任。從待遇上講,他們都享受著政府發給的工資。認識統一後,我們將其當成一件大事,及時向商丘市國土資源局和寧陵縣委、縣政府領導匯報,我們的建議得到了領導們的支持。為了有力地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縣政府專門以寧政辦〔2006〕2號文件發文,要求各鄉鎮從現任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中確定土地協管員,選拔程序是群眾推薦、鄉鎮黨委政府領導把關、國土資源局審核批准並頒發聘任證書的方式,為每個行政村配備一至兩名土地協管員,負責宣傳土地法規政策,協助國土資源所做好執法巡查和耕地保護等項工作。2006年2月,全縣366個行政村498名土地協管員經過集中培訓後,持證上崗,正式成為國土資源執法協管員。讓土地協管員參與國土資源所的執法巡查和土地信訪案件協調工作,起到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和信訪案件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制止的作用,提升了國土資源所的執法能力,為國土資源所裝上了「千里眼」,安上了「順風耳」,有效解決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發現難、查處難、制止難的問題,在國土資源所與執法對象中架起了一座堅不可摧的橋梁。

二、提升監察效能,確保執法到位

執法監察是國土資源所的重要職責和中心任務,如何提高效能,我們做了如下探討和嘗試:

一是建立由國土資源所與縣局執法大隊和村級協管員三位一體的執法網路。按照「屬地管理、有案必查」的原則,積極探索「全員執法、全面覆蓋、全程監管」的執法監察新路子。縣執法大隊30多名執法監察人員分為南北兩片與各國土資源所密切配合,明確責任,真正起到了巡查在一線,制止在萌芽。形成「人人都是執法員,個個屬於執法隊」的態勢,凝聚全員執法的合力。國土協管員都是土生土長,天天跟土地打交道,與農民朝夕相處,能起到你動我知。這種三位一體優勢互補的執法監察網路,使土地違法案件的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得到了較好的解決,從而大大降低了執法成本。

二是落實國土資源所執法監察責任制。我們把執法監察當成「一把手工程」,實行一票否決,縣局領導若因行動遲緩,領導不力,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必須引咎辭職。鄉鎮國土資源所不認真履行巡查職責,不能及時發現或發現後避開矛盾、不予及時制止,或制止不了也不上報,實行責任追究。對於不稱職的協管員,按照程序隨時予以解聘。今年6月,有少數已經關閉的粘土磚瓦窯廠死灰復燃,出現了反彈,而主管此項工作的地礦辦主任和劉樓、柳河兩個國土資源所所長,因畏首畏尾,不敢大膽作為。縣局採取果斷措施,予以降級處分,工作很快出現了新局面。

三是不斷探索執法監察的新模式。首先是由事後查處向事前監察轉變。我們下大力氣改變過去重查輕堵的被動局面,加大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堅持做到巡查「無假日、無死角、全天候」,採取喇叭宣傳,口頭警告,下發《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等方式,當面予以制止,對於當事人不聽勸阻或陽奉陰違的,實行暗中監管和蹲守等措施,確保各類土地違法行為在第一時間發現、制止、報告並處理。其次是平面執法監察向平面與立體執法並重轉變,查處的重點不僅放在農田取土和違法佔地以及土地用途改變和超占面積上,同時兼顧建設用地閑置、建築系數、容積率是否達標等方面。再次是從單一執法向聯合執法轉變。為了解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單獨執法、孤軍奮戰形成的執法監察缺位、空位和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同公安、紀檢、法院、電力、交通、建設等單位,建立聯合協同執法機制,使執法難、執行難得到了有效化解。

三、優化鄉所配置,營造工作環境

無論一個單位,一個團隊還是一個部門,一把手始終處於主導地位。俗話說: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所以選優配強國土資源所所長是提高執法監察能力的先決條件。選擇能力強、作風正、堅持原則的所長,執法監察能力就能提高,耕地保護目標就能實現。因此,我們首先從全局200多名人員中,採取個人演講,大家評議,黨組審定等程序選聘國土資源所所長。由於所長選得准、配得強、素質高,國土資源所各項工作比學趕超,勇爭一流,使國土資源所活力大增,執法能力大大增強;其次是實行全員培訓,把學習當任務,以學習促工作,以考試促學習,我們除堅持年初歲尾對國土資源所人員進行為期兩周的封閉培訓學習外,還採取定向幫扶,結對幫扶,為國土資源所人員編印《執法實務和行為規范手冊》,堅持每周二、五學習。同時,每周舉辦案例分析會,每季度都要進行文化考試,評比最佳執法卷和最差執法卷,國土資源所的人員的學習積極性、工作能力不斷提高,因此有效提升了國土資源所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效果;三是營造鄉所執法環境。截至去年,全縣15個國土資源所的辦公環境全部進行了改造和重建,縣局統一為國土資源所配置了桌椅、檔案櫃,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安裝了電腦、電話,配備了監察執法車輛,縣局將財政返還的罰沒收入中的30%返還鄉所,作為執法巡查經費。目前,15個鄉鎮國土資源所全部達到了五有標准:即有電腦、電話、執法車、照相機、二百平方米以上的辦公用房。

三年多來,由於我們重視並積極探索執法監察的新路子,不斷提高國土資源所的執法監察能力,使我縣的土地違法案件大幅減少。據統計,全縣2005年發生各類土地違法案件852起,2006年降為356起,2007年降為234起,2008年降為37起,截至2009年9月,僅出現8起,而且這些案件都得到了及時處理,沒有一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發生,赴省進京的土地信訪案件連續兩年都是零。

四、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是土地違法案件執行難。由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受職責限制,對違法建築,沒有拆除權,所以對不聽制止的違法用地戶,只能通過程序移交法院強制執行,等到執法的程序走完,違法建築已經建成,特別是農民建房表現尤為突出。移交法院後,法院的執行力度有限,案件執行率極低。對土地違法案件對象戶難以形成震懾,使土地違法案件屢禁不止。因此,建議擴大國土資源執法許可權,把國土資源初始違法的拆除權交由縣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關執行,既可消除違法苗頭和及時制止違法案件的發生,減少違法者的經濟損失,又可有效解決違法案件移交法院後的執行難和執行率低或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二是提高國土資源管理執法的威力,建議成立國土資源公安派出機構或自上而下建立與公、檢、法、司的聯動機制,以確保執法監察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對違法案件的及時制止。

三是由於縣、鄉政府主要負責人對耕地保護負總責的認識不到位,違法佔地面積超過15%的責任追究難以落實,導致縣、鄉政府的違法沖動依然存在,給國土資源執法工作帶來困難。因此,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縣、鄉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嚴厲的問責制度。

四是管理體制不利於執法。現在是系統管「帽子」,地方管「票子」,無形的給執法帶來困難。建議自上而下統一政策和要求,解決經費問題。

(2009年9月22日在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

㈢ 如何加強市級相關部門,縣區政府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支持和配合工作

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都屬於國土資源局,科室不一樣而已。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為例,其職責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簡稱市國土局)。市國土局是負責本市土地與礦產資源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一、職責調整(一)取消的職責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轉變的職責1.加強本市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製作用;加強政府土地儲備,強化土地資源參與經濟調節、促進產業發展的作用。2.加強本市集體土地管理,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強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和服務,依法保護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3.強化為中央在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提供相關服務和保障的職責。4.強化依法承擔本市國土資源領域安全工作的責任。二、主要職責(一)貫徹國家關於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二)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擬訂本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三)承擔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負責本市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負責政府土地儲備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一級開發和收購儲備計劃;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四)承擔優化配置土地資源的責任。編制、修訂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審核區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監督落實;擬訂土地供應政策,組織編制土地供應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用地預審管理。(五)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擬訂本市基準地價,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價格,指導土地價格評估工作;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六)負責本市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地籍登記、土地定級的管理;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七)負責本市礦產資源和地質勘查的監督管理;擬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礦產資源的登記、統計、分析;負責地質勘查成果登記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八)負責本市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擬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計劃及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地下水環境監測;負責地熱資源勘查、開發、保護的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的整治工作。(九)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指導、監督本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十)負責本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調處各種土地權屬、探礦權屬、采礦權屬糾紛。(十一)擬訂本市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及信息、檔案、綜合統計工作。(十二)承市政府交的其他事項。

㈣ 求真務實 強化措施 狠抓落實 為全面完成國土資源各項任務提供政治保證

(2004年4月1日)

一、要認真抓好教育,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國土資源管理關系各行各業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隨著國土資源保障能力與經濟快速發展需求的矛盾進一步加大,當前,國土資源工作已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國土資源部門作為宏觀管理部門,特別是中央決定,實行省以下國土資源部門體制改革後,擺在我們面前,有許多必須解決並且是迴避不了的問題,有許多必須抓緊而又不能拖延的工作,可以說,國土資源管理任務更加繁重,責任更加重大。對於我們來說,抓好教育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和緊迫。實踐證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是做好反腐倡廉的基礎。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成立以來,廳黨組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工作,開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動,促進了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開展。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區國土資源系統廉政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違法違規批地、佔地、圈地、給農民的征地補償費不能及時到位等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對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產生了不良的影響。要從政治上、全局上,深刻認識解決這些問題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力度,要以領導幹部為重點,以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為根本,以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為主題,以更好地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目標,採取綜合措施,在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強大合力,不斷推動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開展。

二、抓住重點,切實解決好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

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和部署,今年,政府機關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內容是要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中央和自治區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從8個方面概括了當前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一是亂設開發區,違法違規圈佔耕地,剋扣、拖欠、截留、挪用給農民的征地補償費,削弱糧食生產能力,導致無地、無業、生活無保障的農民增多。二是城鎮拆遷不依法辦事、濫用強制手段,補償安置政策不落實,侵害居民利益,造成的矛盾和糾紛呈上升趨勢。三是在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不認真落實社會保障和就業安置政策,違規操作,拖欠下崗失業職工基本生活費和安置費。四是不少學校巧立名目亂收費,政府部門搭車收費,加重學生家長負擔,一些家境困難的孩子因交不起學費失學、輟學。五是在醫葯購銷中價格虛高、收受回扣和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收受「紅包」的現象比較普遍,不少老百姓看不起病。六是隨意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許多農民工辛苦一年拿不到應得的「血汗錢」。七是違反農村稅費改革政策,仍然向農民亂收「共同生產費」,搞「兩工」以資代勞,加重農民負擔。八是一些地方和單位有章不循,疏於管理,甚至漠視安全,玩忽職守,導致安全事故頻繁發生,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損失。這些問題在我區國土資源系統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解決好這些問題,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社會政治大局的穩定,事關干群關系和政府形象。自治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從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堅決貫徹國務院和自治區的要求。把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作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採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狠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不良風氣,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錯誤做法,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第一,要進一步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嚴格審批建設用地。耕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保證。當務之急是要堅決剎住亂占濫用耕地的歪風。近幾年全國耕地面積呈銳減態勢,為了確保國家的糧食生產能力,2004年國家大幅度下調了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計劃安排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只有700公頃,其中耕地350公頃,而自治區各項建設對農用地轉用的需求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建設用地指標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為了保證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我們要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的「五個不準」規定。一是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外的非農建設,不準佔用基本農田;二是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將平原(平壩)地區耕作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納入退耕范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隨意減少基本農田面積;三是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四是不準以調整農業結構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五是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

堅決落實非農建設用地「六個不報批」。即:對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驗收不合格的,未按規定執行建設用地備案制度的,城市規模已經達到或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且年度 計劃指標已用完的,已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仍有閑置的,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用地預審的,建設項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堅決不辦理報批建設用地手續。

嚴格土地執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法征地、亂占濫用耕地的,一定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要嚴格控制各類建設項目佔用基本農田。對已經違法違規佔用和破壞的基本農田,要盡快採取恢復耕種措施。基本農田保護區要具體落實到村組、到農戶、到地塊。要逐步建立電子信息檔案,加強監測管理。自治區黨委六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明確了今後我區建設用地的原則:城市建設用地、工業區開發用地盡量不佔用農田;各地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度;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必須佔用耕地的,也要實行占補平衡。2004年,我們將對各地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情況進行檢查。

要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發揮我區土地資源優勢,不斷提高我區糧食生產能力。我區是全國土地資源相對豐富的少數幾個省區之一,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新疆有望成為我國不可替代的糧食生產接替區。因此,我們要充分利用西部大開發的有利時機,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有計劃地實施水土開發戰略,努力構建區域性、大面積穩產高產糧食生產基地。力爭到2020年新增耕地3000萬畝,使新疆成為國家重要的糧食戰略接替區。

第二,要進一步深化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加大對違法違紀土地案件的查處力度。重點查處違法違規出讓土地、領導幹部違法批地、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的案件。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一查到底,絕不敷衍了事、批評了事、罰款了事、補辦手續了事。要認真負責地對待和處理好群眾信訪,做到件件有著落。要抓緊清理各類開發區違規用地,規范開發區用地管理。著力解決未批先用和土地專項資金收繳、使用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紀現象,嚴肅查處征地安置補償費用拖欠挪用、截留問題。堅決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公開調查曝光重大典型案例。認真進行階段性檢查驗收,及時公開通報檢查驗收和各地整改情況。

第三,要進一步落實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要嚴格執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政策界限,確保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土地全部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同時,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對不執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以各種形式規避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第四,要針對在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對征地補償費不落實問題進行督查。重點對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切實落實征地補償安置的政策、措施,妥善解決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管理和使用中「傷農」的問題。今後,對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到位、安置責任和措施不落實的,暫停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批,暫停下達用地指標。

三、切實加強制度建設,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近年來,中央以及自治區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我廳成立以來,也制定了不少的規章制度,涵蓋了國土資源工作的方方面面。這些規章制度在規范行政行為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但在執行的過程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制度落實不到位,有的幹部干工作憑經驗,想當然,有章不循的問題時有發生。甚至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等。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第三次全會上強調:「再好的法規制度,如果不去執行,也會形同虛設。許多法規制度之所以沒有發揮應有的效力,一個重要原因是執行不力。」古人雲:「治國者先受制於法。」立法者應當先守法,執法者也應當先守法。行政機關不依法行政,就無法要求被管理者守法。自治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辦事。要嚴格按照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得越權行政,不能隨意作為,也不能不作為。今後,我們要加大對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法規制度的行為要嚴厲查處,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違者必究,充分發揮制度在防範和克服腐敗現象中的重要作用,使制度真正成為我們的行為准則。同時,要不斷建立和完善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依靠制度懲治和預防腐敗,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徑。為什麼有的地方有多名幹部在同一個崗位倒下的現象發生?除了他們自身的問題外,制度不健全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根據時代發展和實踐需要及時制定新的法規制度,實現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

當前,要特別注意加強基層國土資源部門特別鄉(鎮)國土資源站(所)的建設。基層國土資源部門處在工作一線,直接面對老百姓,他們的工作作風直接關系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隊伍的整體形象,從自治區國土資源工作看,這個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要實行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完善並嚴格執行行政賠償制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對那些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壓百姓的極少數害群之馬,要堅決清除出國土資源執法隊伍。對一些地方的基層局、所有這樣或那樣的困難,我們要認真對待,要盡力為他們履行職責創造條件。同時,要切實加強對廳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和監督。這次會議上提出的黨風廉政建設的目標和任務,不僅僅是對行政機關和公務員隊伍的要求,也是對事業單位及幹部的要求。從目前的情況看,廳有的直屬事業單位也掌握一定的資金和項目,權力也不小,在行使這些權力的時候,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基層有反映,損害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形象。所以對廳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不能忽視。要加大監督力度,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管措施,無論是自收自支,還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都要規范領導幹部行為和權力運行。關於行政為民措施和工作人員禁令,也不是與事業單位無關,規定的精神同樣適用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廳直屬事業單位一定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找好結合點,切實改進工作和作風。

要加強對財務的監管。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一定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部門預算、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招標制度,要加強重大項目資金運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積極推行項目績效考評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重大違紀問題發生。

四、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實

2004年,自治區國土資源工作任務相當繁重,需要解決的大事多、難事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我們的期望和要求也很高。自治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加強領導,常抓不懈,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全面推進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把這次會議的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第一,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對職責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負起全面領導責任。要實行「一崗雙責」,每一位領導幹部既要有業務工作目標責任,也要有反腐倡廉的任務要求和職責,要把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納入領導幹部的責任范圍,並作為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二,要從嚴治政,切實加強國土資源隊伍建設。規范從政行為,從嚴治政,是推進行政機關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個重要途徑。在國土資源管理中,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當前,要重點加強兩個環節的監督:一是要加強對征地和土地轉用審批環節的監督;二是要加強對經營性土地、礦產資源出讓環節的監督,對地價確定、出讓金收繳、土地整理、探礦權采礦權出讓以及招標拍賣掛牌等採取切實有效的監督制約措施。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幾十年執政經驗和教訓的總結,對於加強黨內監督、嚴明黨的紀律具有重大意義。認真學習貫徹廉潔自律的規定和這兩個《條例》,就抓住了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根本。

(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04年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

㈤ 如何做好國土管理工作

我國目前土地管理現狀仍在著很多不足,土地資源現狀也不容樂觀。出現了土地的管理過於細化,產權分配較為混亂,違法土地徵用等現象。由此可見,土地管理職責越來越重,為了加強土地的管理工作,這就要求做到保護好耕地,保障好發展,化解好矛盾。並能夠掌握當前經濟發展趨勢和用地形勢,妥善解決土地管理問題。使土地管理工作有效地開展,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
1.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土地具有十分特殊的空間性,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資源的有限性。也就是說,長久時間內,土地的數量和面積不會發生什麼變化。土地資源的總量有限,在現有科技條件下,人們不可能創造出土地資源。土地資源供給的稀缺性,主要是由於土地自然供給的數量絕對有限性"位置的固定性"質量的區域差異性及土地報酬的遞減性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是人們生存的必要條件,是人們進行日常生活的基本 場所,它為人們提供基本的資源。人類生存和生活的一切件都依賴於土地,土地作為人們的生產空間具有不可替代性,創造出更多的資源,人類應該尊重土地的自然力。地是一種生產資源,具有生產性,其本身的自然屬性和人類的生產技術決定了其生產力的高低,而人類的生產技術對土地生產力具有很大影響。
2.土地管理工作中出現問題
2.1公民意識不強,法律體系不完善
公民土地憂患意識薄弱,對土地的緊張趨勢認識不足,法制觀念不強,沒有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社會風尚。同時,土地法律法規不健全,相關規定過於原則化、可操作性差;而且地方土地管理部門隸屬於同級地方政府,地位不超脫,依法行政障礙多難度大,執法水平不高,監管不力,導致非法佔用、轉讓、出租、買賣土地,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超標用地、越權審批、閑置撂荒等違法現象嚴重。
2.2土地產權主體不明確
城市土地產權不清,沒有明確的財產法人代表,國家土地所有權得不到實現,造成了事實上的土地地方或部門所有制。加之現行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是大部分甚至全部歸地方,小部分上繳中央,從而刺激了地方政府「多賣地、多受益」的短期行為。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權主體「虛置」,淡化了土地的公有制意識,集體所有權弱化,對土地的利用開發缺少統一的規劃和必要的管理,使土地的管理利用存在盲目濫用和掠奪式經營等短期行為。
2.3土地使用制度過於狹隘
農村土地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按人口分配土地,土地經營權不能出賣,排斥了土地資源的流轉、集中,土地經營規模狹小破碎,阻礙了農業機械化大生產和規模經營,阻礙了農業的專業化和商品化。我國城市土地使用權確立了有償出讓原則,但由於歷史原因,行政劃撥無償使用土地的情況依然存在,導致城市土地使用制度「雙軌」並存閉,引發了征而不用、多征少用、好地劣用等現象,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費嚴重。
2.4農業用地利用率低,土地退化嚴重
農村毀林開荒、過度開發等掠奪性經營,導致土地質量下降,出現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漬化等問題。城鎮建設用地擴張過快,耕地大量流失。大量農村勞動力遷移,「空心村」現象日漸突出。農村非農建設用地嚴重超標,居民點與鄉鎮企業佔用大量耕地。鄉鎮企業布局分散,爭相圈佔大院,造成大量土地浪費。
3.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辦法
3.1加強保護意識
土地資源的保護需要人們的共同努力,為了更好地落實好土地資源的保護政策,群眾和政府之間應該更好的溝通交流, 應該加強群眾的保護土地的意識。目前大眾對於土地資源的保護意識還不是特別強,因此政府應該加大宣傳的力度, 以多種形式,生動和深入地開展對土地科學知識的宣傳。利用網路群眾信箱和領導熱線等多種形式展開與公眾有效且相互信任的溝通,以彌補動態監測系統尚未全面建立的不足。通過宣傳,加強政府和群眾之間的交流,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地位。徹底打破舊的思想觀念,樹立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觀念。培養公民尤其是領導幹部的土地危機意識,提高法律意識,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風氣。
3.2改善城鄉規劃體系
堅持規劃統攬全局,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布點規劃"功能區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著眼全局,牢牢把握規劃權,真正發揮規劃在空間管制"資源配置"引導建設上的作用。使土地規劃和城鄉規劃體制結合起來,進而更好地利用土地資源。土地規劃在土地資源的利用上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促進城鄉經濟的快速發展。理順農村產權關系,強化集體統一管理職能,避免土地利用的無政府狀態,促進土地合理利用。有條件的地方可適度放開土地使用權流轉,試行土地合理流動,適當規模經營,促進土地的集約利用和機械化、專業化程度,減少土地的撂荒閑置現象,提高土地的經濟效益。
3.3農村土地資源市場化
市場作為一隻無形的手,具有調節生產要素在各部分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功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的背景下,農村土地對於農業規模指標,適度放寬相應的建築密度、容積率限制,減免相應的的經濟發展和農業的生產十分重要,應該將其納入市場化的范圍。所以政府應該改變傳統的行政干預手段,逐步採用市場指導的方式,為了使土地資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優化,應該加強政府的職能,完善相應的機制,健全市場體系。作為農業生產和農業經濟發展重要資源的農村土地,其使用權也必然要劃入市場化的范圍。對此,政府應當轉變職能和觀念,將土地資源的配置模式由行政主導轉變為市場指導。建立健全相關的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和中介機制。讓農村土地在法制化的市場下,實現合理順暢的流轉和優化的配置。
3.4合理利用土地
進一步完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規范土地交易行為,依法公開供應土地,提高城市經營水平。大力推行公開拍賣和招標出讓方式,促進城市國有土地出讓方式的科學化、合理化、合法化;引人市場競爭機制,促進土地資源合理配置,優化城市用地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堅持完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規范農業用地,因地制宜,搞好退耕還林還牧工作,用養結合,防止耕地質量下降和水土流失。充分挖掘土地潛力,促進土地集約經營,確保土地財政收人盈餘和土地利用結構合理,以最終實現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三者的有機統一。
4.結語
面對我國土地資源的現狀,我們必須要加強土地資源的管理工作。土地管理工程是長久和艱巨的。在進行土地管理改革的同時會出現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問題。為了解決我國土地管理的問題,加強土地管理。我們應該在土地管理改革方面更深入的研究。雖然土地管理工作是一項漫長又艱巨的工程,但我們一定要有耐心,有信心去做好它。

㈥ 淺談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1、加強國土資源管理,要強化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嚴格實施土地規劃,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嚴禁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地用地;深化用地計劃差別化管理,科學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計劃,完善省重大項目調度制度,省預留年度用地計劃主要保障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和民生項目等用地。要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政策,凡不符合目錄要求、用地標准、產業和供地政策的,不得辦理用地手續;加強土地市場建設,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權網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逐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加強土地利用監測監管,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對已供土地實施全程監管;完善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建立完善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評價機制;推進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㈦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共同責任機制建設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

一、黨委領導、政府負責。

近年來,地方黨委、政府依法依規管地用地、管礦用礦意識不斷增強,特別是在衛片執法檢查的推動下,通過黨委政府發文、主要領導親自抓、嚴格考核等措施,積極推進形成地方政府主導的執法監管多部門協同配合機制。江蘇、甘肅、福建、河北等省下發了推進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的文件。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與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出台了《江蘇省黨政領導幹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明確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實施黨政一體化問責。

甘肅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國土資源廳、省監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出台了《甘肅省黨政領導幹部違反國土資源管理規定行為問責辦法》,根據情節輕重、損害後果、影響程度大小確定一般責任、重大責任和特別重大責任,根據其所承擔的責任確定為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各省將衛片執法檢查上升為政府行為,省、市、縣三級都成立了由政府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進一步推動建立了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

二、部門協同,上下聯動。

一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各內設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建設用地包括審批、供應、使用、監管等環節,礦產資源開發包括礦權審批、儲量評審、日常監管等環節,這些環節由國土資源系統不同的內設機構來完成,如果能夠緊密依靠系統內設機構,各盡其職,共同設防,就可以有效地預防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行為的發生。系統內部防範土地、礦產資源違法關鍵在於,執法不只是執法監察機構一家的事,而是大家共同的事,各內設機構都要嚴格履行職責,把好關口。

二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與相關部門建立共同制止和處置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合作聯動機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現違法行為後,一方面責令違法當事人停止並改正違法行為,一方面通過抄告制度將違法行為告知發展改革、監察、農業、建設等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共同制止和處置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合力: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得辦理項目審批、核准手續,規劃部門不得辦理建設規劃許可,建設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電力和市政公用企業不得通電、通水、通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得受理土地登記申請,房產部門不得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工商部門不得登記。

三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建立與法院、檢察院、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國土資源部先後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監察部等部門,就在國土資源領域違法案件的查處、移送等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聯合下發文件。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積極主動,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監察機關緊密配合,初步建立了執法監管協作配合機制。

①聯合出台相關文件,基本建立了制止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聯動機制,如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件查處協作配合機制等;

②組建聯合執法機構。河南省洛陽市及所轄縣(市)均成立了國土資源警察隊伍,與國土資源監察隊伍合署辦公。河北省唐山市國土資源局及其所轄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成立了治安辦公室,配備公安人員駐局開展執法工作。江蘇省南京市成立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支隊駐國土資源局公安辦公室;

③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促進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到位。如浙江省對於重大、復雜、社會反響強烈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主動邀請監察部門提前介入,共同辦案,既查事又查處責任人;

④積極探索創新,不斷完善共同責任機制體系、制度和運行方式。上海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積極參與建設「上海市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效率的同時,著力提高案件移送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四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建立與鐵路、公路、水利等用地大戶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針對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公路、鐵路、水利建設違法用地問題突出情況,2011年,國土資源部與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等部委,開展「部委聯創 勇破兩難 共建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活動,探索建立黨建交流、信息共享、溝通協調、聯合查處等機制,促進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依法依規用地。2011年3月,國土資源部與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路、鐵路項目建設用地服務和監管的通知》,並聯合召開視頻會議部署工作。2011年9月和2012年4月,我部與鐵道部、交通運輸部分別聯合下發《關於鐵路項目用地未批先用問題整改查處的通知》、《關於高速公路項目用地未批先用問題整改查處的通知》。

三、公眾參與。

建立青年志願者、大學生村官、國家特邀國土資源監察專員參與執法監管的社會監督機制。一是推廣開展青年志願者、大學生村官擔任國土資源協管員(信息員),實現執法監管關口前移,向基層、向社會延伸,加強了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力量,有利於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這項工作增強了青年志願者和大學生村官的國土資源國情國策意識,有利於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氛圍,具有長遠的社會效益。二是發揮國家特邀國土資源監察專員作用。

國土資源部成立後,先後聘任了3屆、87人次監察專員,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開展咨詢研究、建言獻策、民主監督。針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部及時組織監察專員開展專題調研,調研報告中的有關建議得到國務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監察專員利用各自專長和社會活動機會,主動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國策,關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監督國土資源執法工作,反映國土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