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工產品可以不寫生產廠家嗎
不可以。食品生產是市場監管力度十分嚴格的行業,產品的委託方(客戶)與受委託方(廠商)的主體信息在產品標簽進行體現,是保證產品生產信息良好的可追溯性的有效措施。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同時,對產品信息了解的齊全程度,直接影響成交率。如果產品對外銷售,按法律規定,應該要註明生產商。因此代工產品填寫生產廠家,可以增加產品的認可度。
代加工是由委託方提出產品設計方案,享有關於這個產品的全部知識產權,受委託方只是單純地進行生產加工,不得將這個產品的知識產權泄露給第三方,也不得自行銷售委託方收購剩餘的貼牌產品。
綜上所述,最少也應該體現代工工廠的信息,寫上代工工廠的生產許可證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
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② 個體工商戶如何做服裝貼牌吊牌上的廠址電話怎麼寫補充一下.有汪冊商標\
你好,關於這個問題,我想可以這么處理。
與服裝代加工生產廠商簽訂代加工協議,協議明確商標的使用、出品方、監制方等內容。
吊牌上的廠址肯定只能寫代加工生產廠商的地址,電話可以留生產廠房和個體工商戶聯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