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網購的商家在外地我要去何處起訴維權
大部分情況下消費者有兩種維權路徑選擇:
一是產品質量糾紛訴訟,可以向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行為結果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是網路購物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網路購物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包括收貨地,所以消費者可以到收貨地法院起訴。
因此,即便商家在外地,也不用過於擔心,收貨地法院也是可以作為管轄法院來維護權益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
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㈡ 侵權案件的管轄法院
侵權案件的管轄法院主要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下是關於侵權案件管轄法院的詳細解答:
一般規定: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9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
特殊規定:
- 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的損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意見》第29條,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 新聞侵權糾紛:在新聞侵權案件中,侵權行為地具有多樣性。報刊、雜志的發行銷售地均可以被理解為侵權行為地。
- 合同關系與侵權關系並存:如果同一糾紛案件中同時存在合同關系和侵權關系,且合同中有相關約定,則依照合同規定的條約確定管轄法院;如果沒有相關約定,則適於合同締結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但需注意,這是基於合同關系的特殊規定,並不改變侵權案件一般管轄的原則。
綜上所述,侵權案件的管轄法院主要依據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來確定,但在特定情況下,還需考慮其他相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