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預制樓板廠歸哪個部門管
給個參考:湖南省預制構件質量管理細則(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預制構件質量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和使用安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預制構件的生產、銷售和采購活動,應當遵守本細則。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的生產活動除外。本細則所稱預制構件是指預制混凝土梁、板、管、樁、桁架及其它混凝土預制構件。第三條 省建設廳委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預制構件質量監督管理。第二章 資質管理第四條 從事預制構件生產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並在企業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預制構件的生產、銷售活動。第五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申請《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或進行資質核查前,應通過專項試驗室認可。第六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當建立企業質量信用檔案,並作為預制構件生產企業資質動態管理和市場誠信的重要依據。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人員和設備。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材料員、質檢員等應經培訓後上崗。第七條 依法取得預制構件生產資質的生產單位不得轉讓、轉借資質,不得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資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第三章 生產管理第八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規定,在核定資質范圍內,嚴格生產工藝和工序管理,提供合格的產品,並對所生產的預制構件產品質量負責。第九條 預制構件生產所用的原材料應由生產單位自行采購,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不得指定材料生產廠家與材料品種(當對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時,可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確定)。第十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加強對原材料的質量管理,對原材料進場應當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廠名或產地、品牌規格、數量、出廠質量證明書和有效期內質保書等相關文件資料,其鋼筋、水泥生產廠家必須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進場驗收合格後,應當按規定進行取樣和送檢,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禁止生產、使用冷拔低碳鋼絲製作的預應力空心板。第十一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當按有關技術標准、供貨合同等要求設計配合比,採用預拌混凝土或電子計量拌制混凝土,並對其設計的配合比及混凝土質量負責。第十二條 所摻外加劑的品種、數量應根據預制構件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方案、氣候條件、原材料及配合比等因素,通過試驗確定。所選用的外加劑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定檢驗其技術性能指標,其摻量及水泥的適應性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定,經試驗確定。必要時還應檢驗其氯化物含量,並按規定使用。第十三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預應力鋼筋製作、鋼筋預應力值的校驗必須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並形成書面記錄存檔。第十四條 生產的預制構件必須符合現行的預應力混凝土或混凝土構件的有關技術標准或相應的設計圖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預制構件,企業不得組織生產,工程不得使用。第四章 試驗室管理第十五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立專項試驗室。試驗室應遵守國家和省頒發的有關技術標准規范及規程,按核定的檢驗條件和能力承擔業務並出具試驗報告。第十六條 試驗室實行主任負責制,所有配合比試驗、質量檢驗報告必須由試驗室主任簽發。第十七條 試驗室應參照國家標准《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0)編制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確保試驗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確性。第十八條 試驗室內部應當建立完善的試驗資料管理制度。試驗報告單、原始記錄、報表必須建立台帳,並統一分類、編號、歸檔。第十九條 試驗室的計量儀器、檢驗設備應能滿足試驗需要,建立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從采購、使用、保養、維修做到一機一檔。計量儀器、檢驗設備的性能和精度應符合國家標准和有關規定,並在國家有關標准規定的檢定周期內由法定的檢定部門檢定並出具有效的檢定證書。第二十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委託其他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長期定向試驗檢測的,接受委託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資質,簽訂相關委託合同,建立獨立的管理台帳。第五章 銷售和采購第二十一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根據國家相關規范、標准及合同的要求對出廠預制構件進行檢驗,出具出廠合格證,並應記錄存檔。第二十二條 預制構件進入施工現場時,生產單位應向采購使用單位提供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的「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采購使用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並在交貨單上會簽。第二十三條 采購使用單位應當向已取得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采購預制構件,采購時應查驗生產單位的資質證書。第二十四條 建築工程項目施工現場使用的預制構件,必須經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進行結構性能檢驗時,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均應在場,共同對每批預制構件進行驗收和抽檢,檢驗合格後,該批預制構件方可使用。檢驗後的預制構件試件應當場報廢,不得再使用。第六章 堆放、運輸和吊裝第二十五條 預制構件應按質量標准進行外觀質量、混凝土強度、隱蔽項目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成品堆放場地進行堆放。生產單位、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堆放以及運輸時的支承位置和方法應符合標准圖或設計的要求。第二十六條 預制構件安裝前,應按標准圖及設計要求在構件和相應的支承結構上標志中線、標高等控制尺寸,按標准圖或設計文件校核預埋件及連接鋼筋等,並作出標志。第二十七條 預制構件應按標准圖或設計要求吊裝。起吊時繩索與構件水平面的夾角不宜小於45°,否則應採取吊架或經驗算確定。第二十八條 預制構件安裝就位後,應採取保證構件穩定的臨時固定措施,並應根據水準點和軸線校正位置。第七章 監督管理第二十九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生產過程實施延伸監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預制構件質量有異議時,應及時告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予以說明。對發現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第三十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和產品質量進行抽檢;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專項試驗室進行監督檢查;對預制構件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抽檢。第三十一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行使以下職權:(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質量管理的文件和資料;(二)進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以及相關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抽查;(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弄虛作假、管理混亂或存在質量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查明事實,並可對其技術資料予以暫時封存;(四)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有關單位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整改,消除質量事故隱患。第三十二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及其質量行為的動態管理,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依法進行處理,並及時組織復查,督促落實整改;對不良行為應及時認定上報、記入信用檔案並在相關媒體予以曝光;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應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第三十三條 檢查中發現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專項試驗室的試驗能力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立即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內不得進行相應檢測項目的檢測,有關檢測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第三十四條 凡采購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相應資質證書的生產單位生產的預制構件的建設工程項目,工程不得驗收,有關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第三十五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有轉讓、轉借、掛靠資質行為的,應當對其銷售到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清退出場。對已使用的,應當進行相應的安全鑒定,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資質。
『貳』 預制構件合格證或檢驗報告有哪些規范要求呢
1、相關規范:《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
2、材料進場時,供貨單位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性能檢驗報告,材料放射性指標檢驗不符合設計要求及規范有關規定時,嚴禁使用。
3、預制構件:包括預制的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構件,鋼結構構件等,凡結構工程用的承重構件由工廠預制的均應有構件產品合格證,由工地製作的應具備完整的材質證明。
4、構件產品合格證,要求填寫齊全、准確,且不得隨意塗改,簽名、蓋章齊全。
5、合格證內容應包括有:工程名稱、構件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出廠日期等,其內容應與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施工記錄及隱蔽工驗收記錄的相關內容相符。
『叄』 預制構件幾天可以吊裝
只要現場條件允許,就可以吊裝,預制構件出廠時已經達到了吊裝強度。
『肆』 小型預制構件管理辦法
管理方法,你可以直接使用一個職能管理或者是一個線性管理,這樣的話都是比較合適的,因為這個總體來說就比較小而已。
『伍』 混凝土預制構件出廠時混凝土強度不宜低於
C40。
預制混凝土是一種現代多功能建築材料,適用於從私人別墅到經濟適用房、商業中心、工業建築或公共場所的任何類型的建築。預製件幾乎可以被製成任何形狀和尺寸。基本上建築物的所有結構實體都可以用預制混凝土來建造。
(5)預制構件產品多久可以出廠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預制樓板的使用可以減少施工現場支護模板的工作量,節省人工和周轉材料,具有良好的經濟性,是預制混凝土建築降低造價、加快工期、保證質量的重要措施,其中預應力樓板能有效發揮高強度材料作用,可減小截面、節省鋼材,是節能減碳的重要舉措。
混凝土拌合用水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標准》JGJ63的規定,混凝土應按國家現行標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的有關規定,根據混凝土強度等級、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進行配合比設計。
『陸』 預制構件工藝方法
.預制構件生產流程:裝配式建築中所採用預制構件包含預制外掛牆板牆、預制外(內)剪力牆板、預制樓板、預制空調板及陽台板、預制樓梯和預制女兒牆等。不同預制構件生產流程基本一致,
(1)、建築施工圖設計。應遵循本文件的要求,結合國家現行設計規范進行設計,達到施工圖深度,預制構件生產企業應參與施工圖紙會審,並提出相關意見。
(2)、構件拆解設計。是生產前重要的准備工作之一,由於工作量大、圖紙多,牽涉專業多,一般由建築設計單位或專業的第三方單位進行預制構件拆解設計,按照建築結構特點和預制構件生產工藝的要求,將建築物拆分為獨立的構件單元,設計過程中重點考慮構件連接構造、水電管線預埋、門窗及其他埋件的預埋、吊裝及施工必須的預埋件、預留孔洞等,同時要考慮方便模具加工和構件生產效率,現場施工吊運能力限制等因素。一般每個構件均有獨立的構件平立剖面圖、配筋圖、預留預埋件圖、裝飾設計圖,個別情況需要製作三維視圖。
(3)、模具設計圖。由機械設計工程師根據拆解的構件單元設計圖進行模具設計,模具多數為組合式台式鋼模具,模具應具有必要的剛度和精度,既要方便組合以保證生產效率,又要便於構件成型後的拆模和構件翻身,圖紙一般包括平台製作圖、邊模製作圖、零配件圖、模具組合圖,復雜模具還包括總體或局部的三維圖紙。
(4)、模具製造。「模具是製造業之母」,模具的好壞直接決定了構件產品質量的好壞和生產安裝的質量和效率,預制構件模具的製造關鍵是「精度」,包括尺寸的誤差精度、焊接工藝水平、模具邊楞的打磨光滑程度等,模具組合後應嚴格按照要求塗刷脫模劑或水洗劑。預制構件的質量和精度是保證建築質量的基礎,也是預制裝配整體式建築施工的關鍵工序之一,為了保證構件質量和精度,必須採用專用的模具進行構件生產,預制構件生產前應對模具進行檢查驗收,嚴禁採用地胎模等「土辦法」上馬。
(5)、鋼筋加工綁扎。鋼筋加工和綁扎工序類似於傳統工藝,但應嚴格保證加工尺寸和綁扎精度,有條件時可採用數控鋼筋加工設備,構件鋼筋在模具內的保護層厚度應進行嚴格控制,採用塑料鋼筋馬凳控制干凈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6)、水電、預埋件、門窗預埋。根據構件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水電、預埋件、門窗的預留預埋,並採取防止污損措施,為了保證構件埋件定位準確,必要時應採用臨時支架對埋件進行固定。
(7)、澆築混凝土。應按照混凝土設計配合比經過試配確定最終配合比,生產時嚴格控制水灰比和塌落度,澆築和振搗應按照操作規程,防止漏振和過振,生產時應按照規定製作試塊與構件同條件養護。
(8)、養護。預制構件初凝後開始進行養護,養護過程禁止擾動混凝土,養護分為常溫養護和加熱養護方式,當氣溫過低或為了提高模具的周轉率需要採取加熱養護時,可以採用低溫蒸汽養護、電加熱養護、紅外線加熱養護、微波加熱養護等形式,加熱溫度宜控制在60~80攝氏度,同時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構件表面水分蒸發過快造成干縮,根據工藝要求,可以一次加熱養護達到設計強度要求,也可以達到70%強度後轉入自然養護。
(9)、構件脫模。當構件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30%並不低於C15時,可以拆除邊模,構件翻身強度不得低於設計強度的70%,且不低於C20,經過復核滿足翻身和吊裝要求時,允許將構件翻身和起吊,當構件強度大於C15,低於70%時,應和模具平台一起翻身,不得直接起吊構件翻身
(10)、構件表面處理。預制構件脫模後,應及時進行表面檢查,對缺陷部位進行修補,表面觀感質量的要求根據設計和合同要求,同時對水洗面進行沖洗。
(11)、構件質量檢查。構件達到設計強度時,應對預制構件進行最後的質量檢查,應根據構件設計圖紙逐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與設計是否相符、預埋件情況、混凝土試塊強度、表面瑕疵和現場處理情況等,逐項列表登記,確保不合格產品不出廠,質檢表格不少於一式三份,隨構件發貨兩份,存檔一份。
(12)、構件成品包裝。經過質檢合格的構件方可作為成品,可以入庫或運輸發貨,必要時應採取成品保護措施,如包裝、護角、貼膜等措施。
(13)、構件運輸。構件運輸應根據構件特點和運輸工具確定合適的方案,包括裝車、裝運、卸貨的方式方法、注意事項等,每一個項目均應該單獨制定運輸方案,報監理審批。
『柒』 圍擋混凝土預制構件采購要求
、明確預制構件生產企業的質量責任
(一)構件生產企業應當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構件製作詳圖和相關技術標准編制構件生產製作方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及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審批後實施。構件生產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制定原材料和產品質量檢測檢驗計劃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二)構件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原材料質量檢測制度、混凝土製備質量管理制度以及預制構件製作質量檢驗制度,確保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質量。
(三)預制構件存放及運輸過程中,構件生產企業應當採取可靠措施避免構件受損、破壞,同時編制專項運輸方案,經監理、施工單位批准後實施,方案應包含安全防護、成品保護和堆放、吊裝風險控制等內容。
(四)構件生產企業應當及時收集整理構件生產製作過程的質量控制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二、加強預制構件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
(一)加強原材料采購管理和質量可追溯
預制構件生產企業應加強原材料采購管理,應建立和完善預制構件原材料的采購、使用管理制度。采購合同(協議)應明確供貨方質量責任,以書面形式簽訂並存檔,同時建立原材料使用台帳,實現原材料質量可追溯、責任能落實。通過第三方采購混凝土原材料的,應向原材料生產廠家核實第三方(委託)銷售的有關信息,確保采購渠道真實、合法。
(二)加強原材料進場以及施工工藝的質量檢驗
預制構件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范、標准要求對原材料進行進廠驗收和取樣檢測,經檢驗、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使用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原材料。採用鋼筋灌漿套筒連接時,應當與施工單位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鋼筋連接套筒與工程實際採用的鋼筋、灌漿料的匹配性進行工藝檢驗,未進行工藝檢驗或工藝檢驗不合格的,嚴禁生產。
(三)加強預制構件出廠前的質量檢驗
預制構件在出廠前應進行結構性能檢驗。檢驗應在駐廠監造監理人員見證下,由構件生產單位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對多個工程共同使用的同類型(「同類型」是指同一鋼種、同一混凝土強度等級、同一生產工藝和同一結構形式。)預制構件,也可在多個工程監理人員見證下共同委託進行結構性能檢驗,其結果對多個工程共同有效。
三、加強預制構件市場的監督管理
(一)加強企業資質和生產條件管理
凡在我區范圍內為建築工程提供裝配式建築混凝土預制構件的生產企業,應當具備預拌混凝土專業企業資質,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單位實驗室通過計量認證的,可對進場材料、混凝土試塊等進行試驗檢測;未通過計量認證的,應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試驗檢測。企業質量保證體系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並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送企業信息,納入行業監管范圍。
(二)實行年度信用考核和考核結果動態調整制度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全區預制構件生產企業考核進行統一管理,管理考核實行動態計分、年度考核制度,每年1月份統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在考核年度內,凡被發現因預制構件產品質量問題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暫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將建議資質主管部門依法撤銷資質證書。
『捌』 混凝土預制構件的堆放及質量檢驗有哪些要求
混凝土預制構件的堆放及質量檢驗要求如下:
一、成品堆放
1、構件經養護後,絕大多數都需在成品場作短期儲存。在混凝土預制廠,對成品場的要求是:地基平整堅實、場內道路暢通、配有必要的起重和運輸設備。起重設備通常用龍門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輪胎式起重機等;
2、運輸設備除卡車外,一些預制廠還設計了多種專用車輛,既可供廠內運輸成品使用,也可將成品運出工廠,送往建築工地。
二、質量檢驗貫穿在生產的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6個環節:
①砂、石、水、水泥、鋼材、外加劑等材料檢驗;
②模具的檢驗;
③鋼筋加工過程及其半成品、成品和預埋件的檢驗;
④混凝土攪拌及構件成型工藝過程檢驗;
⑤養護後的構件檢驗,並對合格品加檢驗標記;
⑥成品出廠前檢驗。
『玖』 以預制構件的工廠生產為例,簡要介紹一下BIM技術與數字化建造結合能帶來哪些
摘要 您好,根據您描述的問題,職場老師解答如下: 一、優化整合預制構件生產流程
『拾』 以預制構件的工廠生產為例簡要介紹IBM技術與數字化建設結合帶來哪些優勢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