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食品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申請換證。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對企業進行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㈡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幾年
問題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多少年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並提交本意見第6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以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信念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對於本條第二款規定情況滑首困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重新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延期手續。
問題二:2017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多少年 國家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企業應在到期前三個月向當地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的申請,辦理延期換證工作。
問題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有效期是幾年 生產許可證為5年注冊證4年有效期
問題四:現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多長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5年,到期復查換證。
問題五: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3至5年,具體時間在各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予以規定。對於質量問題較為嚴重、需要加強管理的食品,生產企業獲得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將會短一些。例如,米、面、油、醬油、醋5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其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均為3年。
問題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多少年 一般都是5年有效期,葯物產品什麼的有效期為3年――溫州科迅認證
問題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幾年一換? 工業產品五年一換證,可在證書下方查看有效期
問題八:2015年9月底前換生產許可證期限幾年 親,從10.1日起,食品生產許可證改為SC證,有效期5年!
問題九:安芹扮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多少年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問題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多少年 你好啊,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般是三年一個周期,在許可證到期前三個月進行延審。
補充與建議:更多法律咨詢請至 律師平台 「 tieba./p/4371641974 」
㈢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有多久
一、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有多久
1、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但是,食品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出換證申請。
2、法律依據:《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基戚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御鋒帆律、法規、規章、標准和規范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五)具有能對食品進行檢測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六)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從事食品經營的,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1、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具鎮雹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3、具有在食品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4、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㈣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幾年
法律分析: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但是,食品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出換證申請。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對企業進行審查。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產品的有關標准、要求發生改變的,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重新組織核查和檢驗。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重新組織核查和檢驗。
法律依據:《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和規范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五)具有能對食品進行檢測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六)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申請從事食品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食品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 申請從事餐飲業和食堂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符合衛生條件和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設備;
(三)具有在食品采購、貯存、加工製作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衛生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具體要求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㈤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幾年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
1、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是指企業生產和銷售化妝品應當取得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核孫宏發的許可證,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化妝品生產。
2、《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其式樣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3、自2017年1月1日起,統一啟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化妝品生產企業持有的原《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自動作廢。
申請領取《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應當向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廠區總平面圖(包括廠區周圍30米范圍內環境衛生情況)及生產車間(含各功能車間布局)、檢驗部門、倉庫的建築平面圖。
三)生產設備配置圖。
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生產場所合法使用的證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權證書、房產證書或租賃協議等)。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七)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須遞交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簽訂的委託書。
八)企業質量管理相關文件,至少應包括:質量安全責任人、人員管理、供應商遴選、物料管理(含進貨查驗記錄、產品銷售記錄制度等)、設施設備管理、生產過程及質量控制(含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產品召回制度等)、產品檢驗及留樣制卜橋度、質量安全事故處置等。
九)工藝流程簡述及簡圖(不同類別的產品需分別列出);有工藝相同但類別不同的產品共線生產行為的,需提供確保產品安全則弊冊的管理制度和風險分析報告。
十)施工裝修說明(包括裝修材料、通風、消毒等設施)。
十一)證明生產環境條件符合需求的檢測報告,至少應包括:
1)生產用水衛生質量檢測報告;
2)車間空氣細菌總數檢測報告;
3)生產車間和檢驗場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檢測報告。
4)生產眼部用護膚類、嬰兒和兒童用護膚類化妝品的,其生產車間的灌裝間、清潔容器儲存間空氣潔凈度應達到30萬級要求,並提供空氣凈化系統竣工驗收文件。
法律依據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條件的證明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的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化妝品生產許可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並發給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有與生產的化妝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環境條件、生產設施設備;
(三)有與生產的化妝品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四)有能對生產的化妝品進行檢驗的檢驗人員和檢驗設備;
(五)有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㈥ 食品生產許可證幾年有效期
法律分析: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申請食輪或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二)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模茄作。
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鄉鎮或者特定區域設立派出機構。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旦桐察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