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育屬於哪種公共物品,為什麼
教育是准公共物品。
純公共產品與准公共產品的區別:
從消費和使用上的角度看
競爭性,是消費中的競爭性指一種產品或服務被一個人消費從而減少了其他人消費的特性。如果某人已經使用了某個商品(如某一火車座位),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時使用該商品,則這種商品就具有消費中的競爭性。
從成本角度看,競爭性是指讓更多人消費會產生邊際成本,某人已經消費的給定數量的某種物品不能同時被其他人消費。通俗說即,我要這個物品,別人就不能要這個物品。
非競爭性又被稱為「非對抗性」、「非爭奪性」或「非相剋性」,是指在消費過程中一些人對某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受益者之間不存在利益沖突。換言之,在某種產品的數量給定的條件下,增加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通俗說即,數量確定前提下,我可以要這個物品,別人也可以要這個物品。
從受益的角度看
排他性,是指一種物品具有可以阻止其他人使用該物品的特性。某個消費者在購買並得到一種商品的消費權之後,就可以把其他消費者排斥在獲得該商品的利益之外,私人產品在使用上具有排他性,通俗說即,我的物品只能我由我處置,由我獲益。
非排他性,即任何人都不能因為自己的消費而排除他人對該物品的消費,通俗說即,我用的物品別人也能用,我能獲益,別人也可以獲益。
其次,通過上述概念理解,我們可以清晰分辨出,私人物品是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物品。
純公共物品是具有完全非競爭性和非排彎穗他性的物品。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不一定同時存在。如果某個物品,只念枯存在一個有一個特徵時,可稱其為准公共物品,即混合品。
准公共產品亦稱為「混合產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於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於准公共產品。
拓展資料
相對於純公共物品而言,它的某些性質發生了變化.一類准公共物品的使用和消費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范圍是有限的如地方公共物品(並不一定具有非排他性);一類准公共物品是公仔鬧洞共的或是可以共用的,一個人的使用不能夠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於私益,它在消費上卻可能存在著競爭。由於公共的性質,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著「擁擠效應」和「過度使用」的問題,這類物品如地下水流域與水體資源、牧區、森林、灌溉渠道等.另一類准公共物品具有明顯的排他性,由於消費「擁擠點」的存在,往往必須通過付費,才能消費,它包括俱樂部物品、有線電視頻道和高速公路等。
准公共物品是在消費方面具有較大程度外部性的一類公共物品。它具有兩個特性:①消費中的爭奪性,即一個人對某物品的消費可能會減少其它人對該物品的消費(質量和數量);②消費中具有排斥性,即只有那些按價付款的人才能享受該物品。准公共物品在現實中大量存在的,如大多數城市公用設施、公共教育和醫療保健服務等等。
『貳』 自然環境保護區、監獄、電視節目和提供班時刻表的網站屬於公共產品、准公共產品還是私人產品
公共產品2、監獄
准公共產品 1、自然環境保護區 3、電視節目 4提供班時刻表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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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將社會產品劃分為公共產品、私人產品和准公共產品三大類。
與私人產品相比較,「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是公共產品(亦稱純公共產品)的三個顯著不同的特徵。 凡是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均屬於公共產品。相應地,凡是具有效用的可分割性、消費的競爭性和受益的排他性的產品,均屬於私人產品。而准公共產品,亦稱混合產品,則是處於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之間的過度狀態的那些產品。
所謂公共產品的效用不可分割性,指的是公共產品只能整體提供、不可分割提供。也就是說,公共產品的供應只能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享用。
公共產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意味著,公共產品的總供給量也就是每一個消費者所消費的數量。
與公共產品不同,私人產品則可以被分割成許多可以買賣的單位。誰付款,誰受益;多付款、多受益。
私人產品的效用可以在消費者之間分割意味著,私人產品的總供給量等於每一個消費者所消費的數量之和。
所謂公共產品受益的非排它性,是指任何人都不能獨占、專用某種公共產品的消費,誰也不能阻止任何人享受它的效用。換句話說,在技術上不可能將拒絕付款的人排除在公共產品的享受范圍之外;同時,任何人也不可能以拒絕付款的方式使得自己免受所不喜歡的公共產品的影響。
例如,環境保護措施可以清除空氣、噪音等污染,為人們帶來新鮮空氣和安靜的環境。但環保措施的實施者不可能排斥這一區域的其他人享受新鮮空氣和安靜的環境。
正是公共產品受益的非排它性導致「免費搭車」問題。
有些公共產品,雖然經過技術處置可以具有受益的排他性,但由於排除的費用過於昂貴,因而經濟上是不可行的。
與公共產品相比較,私人產品具有受益的排他性。也正是因為私人產品在受益上具有排他性,人們才願意為之付款,生產者也才會通過市場來提供。如一個人喜歡某種款式的衣服,這個人就可以通過付款而得到它;如果其拒絕付款,賣者是不會將衣服交給他的。
所謂消費的非競爭性,指的是一部分人對某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該產品的消費;一些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不會影響其他人從這一檔野產品中受益;受益對象之間不存在利益沖突。換句話說,新增加一個消費者並不會影響該公共產品對其原有消費者所能提供的消費品質(例如消費數量和質量等)。
例如,國防保護了所有公民,其費用以及每一公民從中獲得的好處不會因為多生一個小孩或一個人移民國外而發生變化。
公共產品消費的非競爭性有兩方面含義:
(1)邊際成本為零
這里所謂的邊際成本是指在現有的公共產品供給水平上,新增加一些消費者並不會引起供給成本的增加。例如,增加一個電視觀眾並不會導致電視信號發射成本的增加。 再例如,燈塔所提供的服務成本並不會隨著過往輪船的增加而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邊際成本為零,不是說增加公共產品的供應不需要追加成本。實際上,增加公共產品的供應,例如增加發射塔、燈塔的數量或者服務時限,一定會發生相應肆孝的成本增加。亦即任何產品的邊際成本一定大於零。這里所謂的邊際成本為零,指的是在一定范圍內,消費者數量的增加並不需要追加公共產品的供給數量,自然也就不會發生供給成本的追加。
(2)邊際擁擠成本為零
任何人對公共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其他人同時享用裂蠢稿該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例 如不擁擠的公共橋梁、未飽和的公共車站等。再例如國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環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從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門所提供的公共產品均具有這一特點。
歸納起來,公共產品的本質性特徵其實只有兩個:
(1)受益的非排他性。這就難以克服免費搭車問題,從而使得沒人願意付費消費公共產品;
(2)邊際擁擠成本為零。這就使得原有的消費者不反對新消費者的加入。
正是由於沒人願意付費消費、沒人在乎其他人是否參與消費,所以公共產品不能產生市場價格,市場機制也就不可能提供公共產品。
作為純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之間的過渡,准公共產品通常包括如下幾種類型:
(1)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但消費的非競爭性不充分
例如,在公共場合提供教育服務。首先,這種教育服務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 因為任何人都不能獨占、專用這種教育服務,誰也不能阻止任何人來享受它的效用。換句話說,在技術上不可能將拒絕付款的人排除在這種教育服務的享受范圍之外;同時,任何人也不可能以拒絕付款的方式使得自己免受所不喜歡的這種教育服務的影響。
但是,這種教育服務的消費的非競爭性表現得不充分。因為隨著學生人數的增加,校方需要的課桌椅也相應增加;隨著學生人數增加,老師批改作業和課外輔導的負擔加重,成本增加,故增加邊際人數的教育成本並不為零。同時,學生的數量太多也會影響對原有學生的服務質量,因此這種教育服務的邊際擁擠成本也不是零。
(2)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特徵,但受益的非排他性不充分
例如,一條馬路受特定的路面寬度的限制,甲車在使用的時候就會排斥其他車輛對相應路段空間的佔用,因此馬路的受益的非排他性不充分。
但是,馬路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這是因為,假若道路尚未達到設計的車流量,並且車輛的時速也能維持在設計的時速水平上,則增加一定數量的經過車次的邊際成本為零,邊際擁擠成本也為零。
『叄』 什麼是公共產品公共產品的分類及特徵試述我國高等教育是不是公共產品,請說明原因
1.什麼是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Public good)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
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幾種重要的公共產品:國防、秩序、環保、科技、教育、文化。
2.公共產品的基本特徵
一是非競爭性。一部分人對某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該產品的消費,一些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不會影響其他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受益對象之間不存在利益沖突。例如國防保護了所有公民,其費用以及每一公民從中獲得的好處不會因為多生一個小孩或出國一個人而發生變化。
二是非排他性。是指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不能為某個人或某些人所專有,要將一些人排斥在消費過程之外,不讓他們享受這一產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例如,消除空氣中的污染是一項能為人們帶來好處的服務,它使所有人能夠生活在新鮮的空氣中,要讓某些人不能享受到新鮮空氣的好處是不可能的。
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要求公共產品:一、生產必須有公共支出予以保證;二、經營管理必須由非盈利組織承擔。
2.公共產品的分類
公共產品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准公共產品(即混合品兩類)。
純公共產品
一般說來,公共產品(此處指純公共品)是指那些為整個社會共同消費的產品。嚴格地講,它是在消費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
非競爭性有兩方面含義:(1)邊際成本為零。這里所述的邊際成本是指增加一個消猜春頃費者對供給者帶來的邊際成本,例如增加一個電視觀眾並不會導致發射成本的增加。(2)邊際擁擠成本為零。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數量和質量。如國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環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從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門所提供的公共產品都是屬於這一類,不會因該時期增加或減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變化。此類產品增加消費者不會減少任何一個消費者的消費量,增加消森螞費者不增加該產品的成本耗費。它在消費上沒有競爭性,屬於利益共享的產品。
非排他性是指某些產品投入消費領域,任何人都不能獨占專用,而且要想將其他人排斥在該產品的消費之外,不允許他享受該產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所有者如果一定要這樣辦,則要付出高昂的費用,因而是不合算的,所以不能阻止任何人享受這類產品。例如:環境保護中,清除了空氣、噪音等污染,為人們帶來了享受新鮮空氣和安靜環境,如果要排斥這一區域的某人享受新鮮空氣和安靜的環境是不可能的,在技術上講具有非排他性。
另外,純公共產品還具有非分割性,它的消費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享用的。如交通警察給人們帶來的安全利益是不可分割的。可見,具有非競爭性、穗陸非排他性而且不能分割的純公共產品具有公共消費的性質,即在消費這類產品時,消費者只能共享,消費者也可以不受影響的共享,而不能排斥任何人享用。管理以及從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門所提供的公共產品都是屬於這一類。純公共產品不僅包括物質產品,同時還包括各種公共服務。所以有時把公共產品與勞務聯在一起來看,除可供公共消費的物質產品外,政府為市場提供的服務包括政府的行政和事業方面的服務也是公共產品,這就是說,廣義的公共產品既包括物質方面的公共產品,又包括精神方面的公共產品。 純公共產品一般有政府提供。
准公共產品(混合品)
准公共產品亦稱為「混合產品」。這類產品通常只具備上述兩個特性的一個,而另一個則表現為不充分。第一類,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充分的非競爭性的公共產品。例如,教育產品就屬於這一類。教育產品是具有非排他性的。因為,對於處於同一教室的學生來說,甲在接受教育的同時,並不會排斥乙聽課。就是說,甲在消費教育產品時並不排斥乙的消費,也不排斥乙獲得利益。但是,教育產品在非競爭性上表現不充分。因為,在一個班級內,隨著學生人數的增加,校方需要的課桌椅也相應增加;隨學生人數增加,老師批改作業和課外輔導的負擔加重,成本增加,故增加邊際人數的教育成本並不為零,若學校的在校生超過某一限度,學校還必須進一步增加班級數和教師編制,成本會進一步增加。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消費競爭性。由於這類產品具有一定程度的消費競爭性,因而稱為准公共產品。
另一類是具有非競爭性特徵,但非排他性不充分的准公共產品。例如,公共道路和公共橋梁就是屬於這種類型。受特定的路面寬度限制,甲車在使用道路的特定路段時,就排斥其他車輛同時佔有這一路段,否則會產生擁擠現象。因此,公路的非排他性是不充分的。但是,公共道路又具有非競爭性。它表現為,一是公共道路的車輛通過速度並不決定某人的出價,一但發生堵塞,無出價高低,都會被堵塞在那裡;二是當道路未達到設計的車流量時,增加一定量的車的行駛的道路邊際成本為零,但若達到或超過設計能力,變得非常擁擠時,需要成倍投入資金拓寬,它無法以單輛汽車來計算邊際成本。正因為這類公共產品具有非競爭性的和不充分的非排他性,因此也稱為准公共產品。
純公共產品的范圍是比較狹小的,但准公共產品的范圍較寬。如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院、應用科學研究、體育、公路、農林技術推廣等事業單位,其向社會提供的屬於准公共產品。此外,實行企業核算的自來水、供電、郵政、市政建設、鐵路、港口、碼頭、城市公共交通等,也屬於准公共產品的范圍。與上述公共產品相對應的是,私人產品也可以分成兩類,即純私人產品和俱樂部產品。純私人產品是指那些同時具備排他性競爭性特徵的產品,包括大多數私人產品。此外還有一類稱為「俱樂部產品」。這是指在某一范圍內由個人出資,並在此范圍內的所有個人都可以獲得利益的產品,如消費合作社等。 准公共產品一般由准公共組織提供,也可以由私人提供。
3.確切得講,高等教育是作為准公共品要由政府和受益者共同承擔的,而義務教育則是作為公共產品由政府承擔的。
參考答案:
1.公共產品的理論
社會所生產的產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私人產品,——類是公共產品。在理論上,率先對公共產品作出嚴格定義的是美國經濟學家保羅•A•薩繆爾森。薩繆爾森在2004年修訂出版的第17版《經濟學》(Economics)中,把公共產品定義為:「將該商品的效用擴展於他人的成本為零;無法排除他人參與分享。」從中可以推知公共產品的兩個重要性質即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非競爭性指的是在公共產品既定的效用下,增加一個消費者不會使得該商品的供給者所承擔的成本有所變化,而增加消費者後也不會使得原有的消費者所獲得的效用降低,消費者之間對公共產品的消費不存在競爭。非排他性指的是既有消費者無法排除其他消費者對該產品的享用,也無法將那些不付費的人排除在外,這可能是因為技術上無法實現或者是因為將付出較高的成本,這是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意味著公共產品有較大的外部效應。
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決定了市場不能成為其有效的提供主體,因為公共產品的社會邊際收益要大於個人邊際收益,而消費者是根據自己的邊際收益來決定自己所付的價格,而不會按照整個社會所得到的利益來定價,並且無法排除那些搭便車的人,理性的經濟人不會生產這樣的產品,這會導致公共產品的供應不足。公共產品的實際消費者是全部的理性人,必須由可以按照社會的收益對全部消費者進行強制收費的機構來提供,在現代社會,最具有這種強制力量的是政府,政府是一個國家最高的權威,可以運用強制的手段通過稅收使得公共產品的成本被分攤到納稅公民身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財政的主要任務「即提供那些社會邊際收益大於社會成本,從而不能通過市場有效供給的物品或勞務」。
嚴格符合薩繆爾森公共產品定義的產品很少,最典型的是國防。有些產品部分滿足公共產品的定義,即或滿足競爭性和排他性其中的一個,或某一部分滿足定義,這樣的產品稱為准公共產品。
2.高等教育的性質及政府的職能
對高等教育產品性質的探討將從高等教育產品的消費與高等教育產品的獲益兩個方面來進行。
高等教育產品的消費。我國的高等教育實行成本分擔的政策,由學生承擔一定的費用,未交學費的學生不能入學,因而具有排他性。我國現有的高等教育的數量相比人民的需求來說,總量不足,就學機會有限,具有競爭性。而在學校規模一定的條件下,學生數量的增加將導致原有教學條件的質量下降,學校需要投入成本以維持原有的教學質量,具有競爭性。
高等教育產品的收益。教育使受教育者個人獲得更高的收入和社會地位,這是受教育者的個人收益,他人不可分享,因而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教育能使社會經濟更快增長、社會發展更加和諧,這是教育帶來的社會收益,全體社會成員都可受益,對社會而言增加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也無法排除其他成員得到這種利益,因而沒有競爭性和排他性。
綜上,高等教育在個人消費和收益上存在競爭性和排他性,但是高等教育的正的外部效應使社會收益也很多,而社會收益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高等教育部分具有薩繆爾森的公共產品性質,是一種准公共產品。
前面在公共產品理論中已提到,政府是公共產品的提供的主體,而准公共產品由於只是部分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政府可以只承擔其部分的成本,而由受益人承擔其餘的成本。對高等教育來說,由於其對社會穩定和社會發展有巨大的促進作用,政府要在其供給中起到一種基礎性作用,在現階段,這種基礎性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政府是高等教育資金的保障者,要保障資金供給的充足;政府是高等教育資金的使用監督者,要保證教育資金的利用效率;政府是高等教育公平的守護者,要給貧困階層子女提供資助,使其不因為經濟原因而喪失入學機會。
『肆』 哪些屬於純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不是指公家生產的產品,不是指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一種產品之所以是公共產品,是因為它在消費上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徵。
准公共產品:是只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於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於准公共產品。
純公共產品必須同時具有三個特徵: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典型的純公共產品是國防。
拓展資料:
公共產品(Public good)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公共產品,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伍』 經濟:純粹公共產品
純公共產品
一般說來,公共產指首槐品(此處指純公共品)是指那些為整個社會共同消費的產品。嚴格地講,它是在消費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
環境保護中,清除了空氣、噪音等污染,為人們帶來了享受新鮮空氣和安靜環境,如果要排斥這一區域的某人享受新鮮空氣和安靜的環境是不可能的,在技術上講具有非排他性。 同時也具有非競爭性
教育產品在非競爭性上表現不充分。因為,在一個班級內,隨著學生人數的增加,校方需要的課桌椅也相應增加;隨學生人數增加,老師批改作業和課外輔導的負擔加重,成本增加,故增加邊際人數的教育成本並不為零,若學校的在校生超唯友過某一限度,學校還必須進一步增加班級數和教師編制,成本會進一步增加。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消費競爭性。由於這類產品具有一定程度的消費競爭性,因而稱為准公共產品。
基礎設施例如公共道路和公共橋梁受特定的路面寬度限制,甲車在使用道路的特定路段時,就排斥其他車輛同時佔有這一路段,否則會產生擁擠現象。因此,公路的非排他性是不充分的。
實行企業核算的自來水也屬於也屬於准公共產品的范圍
綜上 純公共芹沖物品只有環境保護
『陸』 公共產品的分類
公共產品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准公共產品(即混合品兩類)。 一般說來,公共產品(此處指純公共品)是指那些為整個社會共同消費的產品。嚴格地講,它是在消費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
純公共產品的本質特點:
(1)邊際成本為零。這里所述的邊際成本是指增加一個消費者對供給者帶來的邊際成本,例如增加一個電視觀眾並不會導致發射成本的增加。
(2)邊際擁擠成本為零。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數量和質量。如國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環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從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門所提供的公共產品都是屬於這一類,不會因該時期增加或減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變化。
(6)環保和教育哪個是公共產品擴展閱讀:
公共產品生產和供給的方式有三種:
1、公共生產
公共提供這種情況是指由公共部門生產出公共產品,然後,由公共部門向社會提供(包括物品和勞務)。
所謂公共提供,首先是指這些公共產品是由公共部門供給的,其次它是一種以不收費的方式來提供公共產品的。政府的純公共產品,特別是行政部門,主要採用公共生產和公共提供方式來供給的公共勞務或服務。
2、私人生產
公共提供公共產品並不一定都要由公共部門生產,有時,由政府購入私人產品,然後向市場提供。例如,國家可以將製片商已經拍好的電視片購買過來,在電視台播放。甚至武器和軍事裝備也由私人部門生產,然後由政府采購來的。
3、混合生產
混合提供一般來說,公共產品應當由公共部門來提供。然而,有些准公共產品,尤其是在性質上接近於私人產品的准公共產品在向社會提供過程中,為了平衡獲益者與非獲益者的負擔,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益。
『柒』 我國政府三大經濟職能之一的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 公共產品包括哪些
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有:國防、秩序、環保、科技、教育、文化等。
公共產品是指那些消費不具有排他性但收費存在困難的產品。因此,為了保證最優化的公共產品的供應量,就只能由政府來供應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分為兩類:
1.是向全體公民免費提供的純公共產品。
2.是向消費者收取一定費用的准公共產品。在這一類企業中,社會目標占據支配地位,並且具有高度的壟斷性。如果這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標准進行改造,則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未必能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因此,國家不僅要對這類企業擁有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所有權,而且應由國家來直接經營,這包括由政府財政籌資創設提供准公共產品的企業,政府直接任免企業負責人,對進入或退出的企業實行控制等。
拓展資料:
我國政府的經濟職能有哪些?
我國政府經濟職能,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管理、市場監管、宏觀調控和公共產品提供。
1.國有資產管理。
是指對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各類資產的經營和使用,進行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具體地說,就是對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置進行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的任務是優化國有資產結構,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維護國有資產使用單位的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全民所有制經濟的主導地位,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生產力的不斷發展。
2.市場監管。
是政府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使資源配置符合國家政策法律制度的要求,保護和鞏固經濟關系,達到鞏固國家政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3.宏觀調控。
是對整個市場經濟的調控,調控的領域自然是整個市場經濟。著重關注三個方面的領域:一是有關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二是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三是私人的力量不願意進入的領域。
4.公共產品。
是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務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
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