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海關電子產品征稅的具體標准
首先確定是旅檢帶回來,不是郵寄,因為郵寄這些是要以貨物通關辦理的。
1、電腦關稅1000元——5000*20%
2、IPOD關稅200元——1000*20%
3、兩台照相機每台關稅400——2000*20%,共800元
4、MP3關稅20元——100*20%。
共計2020元。
見海關總署2007年25號公告。以上商品均不能享有5000元免稅額度。
旅檢不是旅遊的意思,是對進出境旅客的監管。無論你是因公因私,都適用。
Ⅱ 電子產品增值稅稅率
法律分析:電子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是17%,但具體還要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Ⅲ 電子產品增值稅和關稅現在是多少
法律分析:電子產品散熱用軸流風扇進口關稅最惠國8%,普惠國30%,增值稅17%,出口稅和消費稅是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Ⅳ 銷售電子產品增值稅稅率
法律分析:電子產品的增值稅稅率一般為16%,但具體還要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Ⅳ 經營電子產品應給國家繳多少稅收
經營電子產品應給國家繳的稅收:
1、小規模納稅人按銷售額的3%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綜合稅負大致4.6%,季銷售額30萬元以下免交。
2、一般納稅人,應交的增值稅=按銷售的13%—進項稅額,具體多少要按實際情況計算,還有相關的附加稅費。
Ⅵ 中國電子產品進口關稅
法律分析:中國海關規定電子產品低於5000元的是不需要交稅的,超出5000元的,需要徵收產品價值的關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