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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損傷可以賠償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2-12 21:57:43

A. 產品質量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產品質量損害賠償金額根據賠償項目來計算,需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兩方面。人身損害賠償應當包括下列費用:1、醫療費2、治療期間的護理費3、因誤工減少的收入4、交通費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財產損害賠償:1、將損害財產恢復原狀2、將損害財產折價賠償;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賠償。以上賠償金按實際損失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四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B. 損壞公司物品賠償標准

損壞公司物品賠償標準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損害賠償:
1、指違約方用金錢來補償另一方由於其違約所遭受到的損失,各國均認為損害賠償是一種比較重要的救濟方法。在國際貨物買賣中,是使用最廣泛的一種救濟方法。但是各國法律對損害賠償的規定,往往只涉及約一方賠償責任的成立、賠償范圍和賠償辦法等問題,而且差異較大;
2、指對已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賠償是債權訴訟最主要的特徵,也是普通法所給予的最主要的救濟形式。一般情況下,賠償能夠對原告的損失進行彌補,但對於商標侵權案件,原告最關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讓被告停止侵權,其次才是賠償;
3、財產損失是指缺陷產品造成的缺陷產品之外的其他財產損失。通常這種損失包括直接的物質損失和伴隨物質損失而產生的間接的物質損失;直接損失指現有財產的減少,間接損失指可得利益的減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C.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
一、商品質量有問題,可提要求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可以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產品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二、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
1、醫療費;
2、治療期間的護理費;
3、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交通費;
5、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
6、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7、殘疾賠償金;
8、受殘疾人撫養的人所需的生活費;
9、造成死亡的,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死者生前撫養的人的生活費;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衍生問題:
生產者或銷售者承擔賠償范圍有哪些?
一、人身損害的賠償范圍。分為三種情況:
1、產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人身傷害的,侵權人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
2、造成殘疾的,還應支付殘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
二、財產損害的賠償范圍。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權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權人應當賠償損失。

D. 產品責任的損害賠償如何規定

中國《產品質量法》分別對產品瑕疵和產品缺陷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該法第28條是對產品瑕疵擔保責任作出規定。第29條至第34條是對產品缺陷賠償責任作出規定,這幾條規定「實際上相當於國外的一部產品責任法」。(註:國家技術監督局政策法規司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講座》,世界圖書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142頁。)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受害人傷害和(或)財產損失的,損害賠償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害賠償。造成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以及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撫恤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也應賠償。但法律未對「其他重大損失」作出解釋。「其他重大損失」是指其他經濟方面的損失,包括可得到利益的損失。對於受害人由此受到的精神損害的賠償問題,《產品質量法》未作規定,但司法實踐中已出現了這類案例。
可見,對用於個人使用或消費的財產因缺陷產品致損,受害人可獲得賠償,但排除商業性損失的賠償,這是各國以及國際產品責任立法的共同之處。對於人身損害賠償,各國立法和國際產品責任立法均作出規定。對於精神損害賠償,各國的立法不盡一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八條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儲運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質量必須符合相應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三十條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第三十一條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二節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第三十四條銷售者應當採取措施,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E. 產品責任糾紛中損害賠償責任的范圍及其賠償標準的法律依據是怎樣

產品損害賠償的范圍 1, 人身傷害賠償 人身傷害是指因產品具有缺陷而對他人生命、身體、健康所造成的損害,包括健康所損、致人殘疾、致人死亡。對人身傷害的賠償,通常適用一般侵權賠償原則,要求賠償人身傷害 2, 財產損失賠償 財產損失是指缺陷產品造成的缺陷產品之外的其他財產損失。通常這種損失包括直接的物質損失和伴隨物質損失而產生的間接的物質損失; 3, 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一般指由缺陷產品造成的人身傷害而引起的受害人的精神上的痛苦和感情創傷。《 產品質量法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關於 死亡賠償金 、 殘疾賠償金 的規定被推為對精神損害的一種補償和撫慰,但法律上的規定並不明確也不完整,存在很多歧義。 4,產品自身損害賠償 產品自身損害,除包括產品毀損滅失外,還包括產品本身價值的減少,不堪使用,必須修繕或喪失營業利益等。

F. 商品賠償金額是多少

法律分析:產品質量損害賠償金額根據賠償項目來計算,需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兩方面。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損失需要銷售者向消費者提供損害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G. 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應當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承擔賠償責任。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產品存在缺陷並非銷售者的過錯,但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條 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H. 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是什麼

產品質量有問題,可提要求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如果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可以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產品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產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產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I. 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應當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J. 商品瑕疵補償多少

一、商品瑕疵補償多少
1、按實際情況協商賠償,產品瑕疵,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
2、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3、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二、產品瑕疵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構成要件
1、產品須存在瑕疵。產品存在瑕疵,是指產品質量不合格而且質量不合格是確實的。
2、須有損害事實產品雖有瑕疵,但並未造成他人的損害,依照法律規定就不應產生法律責任。此說的損害是該產品以外的損害,包括其他財產的損害和人身損害,如果僅是產品本身損害,未引起其他財產或人身損害,得依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處理,限定於產品的違約責任。
3、產品質量瑕疵是造成損害的直接原因。損害的發生必須是由產品的瑕疵所造成,製造者或銷售者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當損害發生後,受害人只要證明產品瑕疵是造成損害的直接原因,無須證明該瑕疵是致人損害的唯一原因。如果損害不是直接因產品作為實施侵權行為的工具造成的,製造者、銷售者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