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傭金多少比例合法
法律分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給「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作出了數額限定,即一般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貳』 代理商傭金國家規定是多少
代理商傭金國家沒有規定。
一、代理商,顧名思義就是代理生產廠家出賣商品或者服務賺取傭金的主體。代理商與生產廠家之間形成的是代理合同關系,代理生產廠家與買受人形成買賣合同法律關系,代理商與買受人之間不發生任何法律關系。
二、經銷商與代理商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經銷商擁有貨物的所有權,而代理商在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貨物所有權的,這就決定了經銷商比代理商要承擔更大地經營風險,經銷商從生產廠家購入貨物後,交易完成,除非質量問題,經銷商不得退貨,未售出的貨物只能自行處置。而代理商不一樣,貨物的所有權仍然屬於生產廠家,代理商無須考慮滯銷貨物的處置問題,不存在經營風險,而且除保證金與代理費之外無需其他資金投入。當然風險與收益是成正比的。從經營許可權來講,經銷商自主權更強。
三、經銷商可以分為一般經銷商與獨家經銷商,一般經銷商可以同時銷售競品,獨家經銷商只能銷售生產廠家的貨物,但生產廠家對於經銷商的出售價格都不做干預,由於經銷商賺取的是買進與賣出的差價,因此,利潤空間也更大。而代理商會受到生產廠家的諸多限制,代理商也分為一般代理商與獨家代理商,代理許可權以與生產廠家簽訂的代理合同為准,但售賣價格是受生產廠家管控的,代理商只能按照生產廠家指定的價格或價格區間出售。代理商以從生產廠家獲取的傭金為收入來源,利潤空間較小。
四、雖然經銷商與代理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在銷售渠道上卻是相互滲透的,下圖可以直觀清晰地釐清二者在貨物流轉方面的關系:1.生產廠家到經銷商到消費者;2.生產廠家到總代理到經銷商到消費者;3.生產廠家到總代理到一級代理到經銷商到消費者;4.生產廠家到總代理到一級代理到二級代理到經銷商到消費者。經銷商與代理商存在很大區別,針對這些區別我們可以看出其中的優缺點,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找到適合自己的角色定位,以實行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叄』 銷售提成要多少合適
業務員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條 目的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資制度,以利於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條 薪資構成
員工的薪資由底薪、提成及年終獎金構成。
發放月薪=底薪+費用提成
標准月薪=發放月薪+社保+業務提成
第三條 底薪設定
底薪實行任務底薪,業績任務額度為50000元/月,底薪1500元/月
第四條 底薪發放
底薪發放,發放日期為每月20號,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五條 提成設定
1. 提成分費用提成與業務提成
2. 費用提成設定為0.5-2%
3. 業務提成設定為4%
4. 業務員超額完成任務:任務部分費用提成1%,業務提成0%;超額部分費用提成2%,業務提成4%
5. 業務員未完成任務額:沒有業務提成只有底薪,費用提成實行分段制0.5-1%。0-20000元費用提成0%;20000-40000費用提成0.5%;40000-50000元費用提成1%。
第六條 提成發放
1. 費用提成隨底薪一起發放,發放日期為每月20號,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2. 業務提成每季度發放一次,以回款額計算,並在結算後一個月內與季度末月薪資合並發放。
第七條 管理人員享受0.3-0.5%的總業績提成
第八條本規則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實施。
銷售提成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銷售提成管理,激勵公司員工,提高其愛崗敬業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成比例的確定 (一)公司銷售提成按照各項目公司實現銷售業績每月提取,提成比例為2%。各項目公司扣除一線銷售人員提成和營銷外包方傭金後,余額每月如數交回本部財務審計中心作為公司全員獎勵提成。 營銷外包傭金包括銷售代理傭金、營銷顧問費、推廣/廣告服務費等營銷業務外包所需支付的費用。 行政人力資源中心在年底時,制訂全員獎勵提成分配方案,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後執行分配。
(二)一線銷售人員銷售提成比例的確定 1、原則上,一線銷售人員(置業顧問和銷售主管)銷售提成比例不得超過銷售收入的0.5%; 2、項目公司銷售部根據項目銷售進度計劃、銷售難易程度等因素,制訂一線銷售人員提成比例方案,報項目公司總經理同意後,上報營銷策劃中心; 3、營銷策劃中心會同行政人力資源中心、財務審計中心審核一線銷售人員提成方案,報營銷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審核、審批後,下發項目公司銷售部執行。同時交財務審計中心備案; 4、項目公司銷售部將公司審批通過的一線銷售人員提成方案交項目公司綜合部、財務部備案,便於日後執行; 5、超過項目公司優惠許可權的團購房,其銷售提成比例為銷售收入的0.05%~0.1%,由項目公司總經理進行分配; 6、銷售業務外包時,不計提一線銷售人員提成
『肆』 國家法律允許的傭金比例
出口給國外客戶傭金是合法的 一般3到5個點
『伍』 傭金不能超過合同多少
一般不超過10%。
【拓展資料】
傭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根據傭金是否在價格條款中表明,可分為「明佣」或「暗佣」。「明佣」是指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傭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約定傭金率。若中間商從買賣雙方都獲得傭金,則被稱為「雙頭佣」。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另外,對於傭金的稅務處理還需注意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兩法合並後,該文失效。)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陸』 銷售傭金是有個比例限制嗎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銷售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銷售傭金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柒』 產品銷售獲利多少比例合法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捌』 純傭金帶貨,傭金比例一般多少比較合適呢
傭金比例一般20%到30%。
『玖』 保監會關於傭金的要求
中國保監會日前發布《關於規范人身保險業務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以規范人身保險業務經營,其中對營銷員銷售傭金比例方面,《通知》要求按照產品種類確定最高值標准。
《通知》對人身保險業務經營中的保險條款和保險合同、業務宣傳材料、年金保險業務經營、猶豫期、銷售傭金、保單貸款和客戶信息保護等事項的要求,進行了明確規范。
《通知》中關於營銷員銷售傭金的規定受到業內關注。《通知》要求,個人壽險保單支付的直接傭金標准,躉繳保費的直接傭金占保費的比例不得超過4%。期繳保費的直接傭金總額占保費總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且直接傭金占各保單年度保費的比例不得超過相關標准。其中:10年以下的死亡保險的首年傭金占各保單年度保費的比例不得超過25%,年金和兩全險傭金佔比則為20%;10-20年期死亡保險的首年傭金佔比不得超過35%,年金和兩全險則為30%;20年及以上的死亡保險的首年傭金佔比不得超過40%,年金和兩全險則為35%。
《通知》對於營銷員傭金標準的規定,旨在鼓勵保險公司發展長期、期繳的保障型業務。保監會正在推進保險公司根據業務品質支付傭金的做法,此思路在《通知》中有所體現。
《通知》規定的銷售傭金比例數值與1999年以來執行的現行規定並無太大變化,不過各公司規定的傭金比例各有不同,有的公司與該標准一致,有的則略低於該比例。
《通知》自7月1日起執行。財險公司經營意外險和短期健康險業務亦遵守該通知,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公司參照執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