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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怎麼定價格

發布時間: 2022-05-20 18:16:45

Ⅰ 物業費收取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物業費收取標准屬於《價格法》調整范圍,應當明碼標價,物業管理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依法向業主公示物業管理企業名稱、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准、收費項目、收費計價方式和收費標准。物業費收取標准應當與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和群眾現實生活水平協調一致,既不能超出業主的實際承受能力,也不能一味的降低收費水平,進而造成業主房屋財產的貶損和制約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研究和確定物業費收取標准,應當面向實際,客觀決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六條 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適用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七條 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八條 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

第九條 經營者應當努力改進生產經營管理,降低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並在市場競爭中獲取合法利潤。

第十二條 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

第十三條 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註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Ⅱ 物業費定價標準的依據有哪些

【法律分析】
物業收費的依據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一)合同的約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是一種有償的勞務合同,委託人通過付出一定費用獲得管理公司的專業服務;與之相對應,物業管理公司也正是通過提供管理服務收取費用,賺取利潤,從而維持公司的經營與發展。物業管理公司收取費用的基礎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務需要付出成本和勞務,以及作為經營公司應賺取的合理的利潤。鑒於此,物業管理合同可以在科學測算管理成本、合理安排勞動力的情況下確定一個收費標准。(二)法律的規定。物業管理收費是一種服務收費,即是屬於服務價格。服務價格除重要的公益性服務適用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外,一般的服務價格都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六條 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適用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七條 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八條 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
第九條 經營者應當努力改進生產經營管理,降低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並在市場競爭中獲取合法利潤。

Ⅲ 物業費定價標准

法律分析:物業費收取標准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標准。但是每個地方的收取標准有點差異,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准要按當地物價局公布。這四個標準的收費依次大概為1.00元/月每平方米、0.75元/月每平方米、0.35元/月每平方米、0.3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Ⅳ 物業費怎麼計算

不是
物業費是按照月為計算單位的。只有商場租賃戶物業費按照天機算。
正確計算方法為:143*1塊/平米*12,實際也就每年1600左右

Ⅳ 物業收取物業費是按什麼標准收費

物業費一般按照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標准來收費:一級收費標准每月1元每平方米;二級收費標准每月0.75元每平方米;三級收費標准每月0.5元每平方米;四級收費標准每月0.35元每平方米。費用已包含稅、費,且浮動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准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准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Ⅵ 小區物業費是按什麼標准收取

2021年物業收費國家新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關於物業的新規定,已解決廣大民眾對於物業費收費標準的不滿。那麼2021年物業費收費標準是什麼?2021年物業費最新規定有哪些?物業費影響家庭開銷,很多小區的物業費非常的高,導致業主壓力很大。下面信用家小編帶來2021年物業管理新規介紹。

2021年物業費收費標准
一級收費標准:
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少於二項設施,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2小時立崗值勤,公共樓道每天清掃2次。
二級收費標准:
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體育活動場地不少於一項設施,門崗室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0小時立崗值勤,公共樓道每天清掃1次。
三級收費標准:
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固定活動館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簡單的體育活動器械、設施,門崗室美觀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2小時立崗值勤,公共樓道每天清掃2次。
四級收費標准:
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
以業主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入住的開始。因為「有時候業主會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實上就是入住了,就應該按100%交納物管費」。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對已購買但未入住的業主一年內按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交納」,同時為了盡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閑置,又規定「一年後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
2021年物業費最新規定
一、3種費用不需交納物業費
不過從2021年1月1日起,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關於物業的新規,物業與業主間的問題將全部按照新規執行。新規規定:有3種情況下,業主不用交物業費,同時業主還享有3大權益!
第一,不用交納物業私收費用。有些物業公司為了利益,巧立名目收取「裝修管理費」、「垃圾轉運費」、「公共設施維護費」等等。這些物業自行收取的項目是不允許的。如果物業強行收取,業主除了不需要交錢以外,還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
第二,不用繳納物業方違反合同規定產生的費用。物業的服務標准、收費標准需完全按照簽訂的合同實行,若物業降低服務標准或提高收費標准,業主有權不交費且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同時,如果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與開發商承諾不符,物業要按照實際情況對業主減、免公共服務費用,而該費用則應該由開發商補償。
第三,不用繳納逾期交房期間的物業費。許多期房在購房合同上會明確寫出交房日期,有時候,會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造成逾期交房的情況。可有些樓盤的物業費卻從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就開始收取,這是不符合規定的。對於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物業無權向業主收取未交房期間的物業費用。
二、民法典對物業費的新規定
1、未簽合同是否需要繳納物業費?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小區建成與業主收房簽訂正式物業合同往往存在一定的時間差,在此期間也需要對小區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進行維修養護,對小區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進行管理維護。因此,雖然業主未簽訂正式物業服務合同,但開發商委託的前期物業公司在提供物業服務後,小區業主應當交納物業費。
2、電梯內貼有廣告,物業可以收取廣告費嗎?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小區內電梯、樓道、道路等公共區域屬於業主共用范圍,物業公司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的,應當公共收益單獨列賬,並及時向業主公示。
3、物業公司可以以停水停電等方式催繳物業費嗎?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公司合理催交物業費的方式,即「催告+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僅存在物業服務合同關系,物業公司通常會代收水電供暖費,但這不意味著物業公司享有供水供電供暖權,因此物業公司並無權採取停水停電停暖等方式要求業主交納物業費。
以上就是「2021年物業費收費標准 2021年物業費最新規定」全部介紹,目前物業費收費標准有四種等級,如果入住了房子,那麼就需要繳納100%物業管理費,如果**房子但是沒有入住的話,那麼一年收取50%的物業管理費,因此大家不必擔心會被亂收費,如果發現這個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

Ⅶ 物業費怎麼算的

物業費應當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進行計算。法律明確規定,物業費應當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合同中對物業費的計算達成約定後,業主就應當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