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手房銀行評估價怎麼算
二手房評估價是結合待評估房屋的實際情況,包括面積、樓層、朝向、裝修狀況、其它特徵因素等等,計算出該房屋相對科學合理的市場參考價。一般可以採取房產價格評估的市場比較法,通過對同一樓盤的在售房源的掛牌價格,以及同類型樓盤的實際成交價格進行專業處理,換算出具體某個樓盤的平均單價。
二手房評估價計算以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為基準:
1、房屋因素:
(1)折舊:年折舊-2%
(2)套型:"三小"套型(小廳、小廚、小衛)-10%
(3)樓層:2、6樓-3%;7樓-5%;3、4樓+3%;1、5樓為基準價;若是樓頂另-5%
(4)朝向:無朝南外門窗-5%
2、環境因素:
(1)無物業管理-5%
(2)非獨立封閉小區-5%
(3)有省、市重點小學區+15%。
3、心理因素
(1)房屋價格評估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在計算時,都採用按當時工資和材料價格水平預告估計的辦法,有時計算折舊時也採用殘值率這一參數,即殘值和原值的比率。各種結構房屋的殘值率一般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為0;磚混結構為2%;磚木結構一等為6%;磚木結構二等為4%;磚木結構三等為3%;簡單結構為0。
房屋折舊費的計算方法在《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房屋一類的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額折舊法。其計算公式為:
造價-殘值造價×(1-殘值率)
消費者在購買舊房時,也可以利用折舊法求出所購舊房大概價值。公式為:
舊房價格=造價-年折舊費已使用年數
當然,確定房屋的價格還要考慮很多因素,如房屋所處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築面積和樓房的層次與朝向等。
② 房屋評估價如何計算
房屋評估計價方法:以房屋建築總面積(平方米)、按測定的重置單價計算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根據評估的房屋新舊程度、計算房屋現值(凈值)。其計算公式如下:
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房屋建築總面積×房屋重置單價±房屋的增減價值
房屋現值(凈值)=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評估的房屋新舊程度(%)
房屋應提折舊=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房屋現值(凈值)
年折舊額=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1-殘值率)÷耐用年限
年折舊率=年折舊額÷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100%
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評估的房屋新舊程度(%)
③ 房產評估價格怎麼計算公式
房產價格的評估法律的規定是:房地產價格的評估是採取市場比較法,通過對同一樓盤在售房源的掛牌價格以及同類型樓盤的近期實際成交價格進行專業處理,換算出某樓盤的平均單價並結合待評估房屋的實際情況計算出該房屋相對科學合理的市場參考價,評估基礎有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第三十五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④ 買房子的評估費怎麼計算
買房子的評估費計算方法:
1、評估費收費標准採取累進計費率:房屋總價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42%;100萬元到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累進計費率為0.3%;500萬元到20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12%;
2、2000萬元到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06%;5000萬元以上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012%。房產評估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一個重要的環節。
(4)房屋價格評估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房屋評估計價方法:以房屋建築總面積(平方米)、按測定的重置單價計算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根據評估的房屋新舊程度,計算房屋現值(凈值)。其計算公式如下:
1.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房屋建築總面積×房屋重置單價±房屋的增減價值
2.房屋現值(凈值)=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評估的房屋新舊程度(%)
3.房屋應提折舊=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房屋現值(凈值)
4.年折舊額=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1-殘值率)÷耐用年限
5.年折舊率=年折舊額÷房屋重置完全價值(原值)×100%
6.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評估的房屋新舊程度(%)
中介估價採用「市場比較法」,即選擇與待估價房屋在區位、權益和實物狀況方面相同或相近的數個成交價格進行比較和計算。所以評估值與交易價之間上下浮動相差5%~10%都是正常的。
同時房屋交易中買賣雙方的因素,也容易造成房屋交易價與評估價之間的差異。如買賣雙方為利害關系人;或者賣家急於出售或買家急於購買的情況;或者買方或賣方對市場行情缺乏了解;或者買方或賣方有特別動機或特別偏好等都會引起成交價與市場價的不同。
此外,不同的評估機構或不同評估人員對同一宗房地產的評估結果也可能出現差異。
⑤ 房產評估價格的標准什麼,評估費用是怎麼計算的
摘要 房產評估價格,一般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買賣中,房屋會需要專業人士來估算房屋的價格,會從多個方面綜合估算。
⑥ 二手房的評估價一般是怎麼評估的
一、測算價格,二手房以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為基準:
1、房屋因素
(1)折舊:年折舊-2%
(2)套型:「三小」套型(小廳、小廚、小衛)-10%
(3)樓層:2、6樓-3%;7樓-5%;3、4樓+3%;1、5樓為基準價;
(4)朝向:無朝南外門窗-5%
2、環境因素
(1)無物業管理-5%
(2)非獨立封閉小區-5%
(3)有省、市重點小學區+15%
二、計算折舊
房屋折舊是房屋價格補償的形式,即房屋的折舊費。折舊費是指房屋建造價值的平均損耗。房屋在長期的使用中,雖然原有的實物形態不變,但由於自然損耗和人為的損耗,它的價值也會逐漸減少。這部分因損耗而減少的價值,以貨幣形態來表現,就是折舊費。確定折舊費的依據是建築造價、殘值、清理費用和折舊年限。
(1)建築造價是核算折舊費的基礎,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質消耗、勞動報酬和稅金、利潤所組成,是住宅經營中的進貨價。
它只應是住宅本身的進價,而不應包括其他費用。由於住宅的使用年限長達幾十年,甚至一百多年,在這樣長時期內物價變化很大,故一般均不以其原始造價為計算依據,而按重置,即在現實條件下重新建造該類住宅所需的貨幣支出來計算。
(2)房屋的殘值,是指房屋經過長期使用,失去使用價值後,經過拆除清理以後殘留的建築材料的價值。清理費用是拆除清理報廢的破舊房屋時所支付的人工、機具的費用,它作為使用房屋的追加耗費,應計入成本之內。一般都以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後的剩餘部分為凈殘值,簡稱殘值。因為它在住宅價值中所佔的比例不大,而且是在住宅報廢後才能得到的,因此它與原值無法比較。
在計算時,都採用按當時工資和材料價格水平預告估計的辦法,有時計算折舊時也採用殘值率這一參數,即殘值和原值的比率。各種結構房屋的殘值率一般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為0;磚混結構為2%;磚木結構一等為6%;磚木結構二等為4%;磚木結構三等為3%;簡單結構為0。
(3)使用年限,是住宅實物形態經外界的物理、化學因素作用下,從而發生有形的磨損;在有形的磨損下,住宅能維持正常使用的年限,稱為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由住宅的結構、質量決定的自然壽命。折舊年限,是住宅價值轉移的年限,它是由使用過程中社會經濟條件決定的社會必要平均使用壽命,或稱經濟壽命。折舊年限除與使用年限有關外,還受無形損耗的影響。
房屋折舊費的計算方法在《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房屋一類的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額折舊法。其計算公式為:
造價-殘值造價×(1-殘值率)
消費者在購買舊房時,也可以利用折舊法求出所購舊房大概價值。公式為:
舊房價格=造價-年折舊費已使用年數
當然,確定房屋的價格還要考慮很多因素,如房屋所處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築面積和樓房的層次與朝向等。
⑦ 農村房屋評估價怎麼算
法律分析:評估費的計算要看當地物價部門的規定以及和評估公司的協商,主要還是看評估的目的才能確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⑧ 房屋評估價一般是市場價的多少
一般是市場價的80%-90%。
房屋評估價相對於市場價,一般有5%的浮動,高低是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確定的,不必擔心。一般在沒有特殊要求,市場行情一般的情況下,評估值會略低於市場價值。
資料補充:
房屋評估計價原則:是以房屋重置完全價值確定各類房屋的價值為房屋評估計價的基本原則。房屋重置完全價值是指房屋評估時前一年重新建造該類房屋應花費的全部投資。 重置完全價值的確定,包括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室外工程費、土地徵用費、拆遷補償費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樓層等調節因素的增減價值。
1.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簡稱工程造價),一律按房屋評估時前一年執行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以及有關規定,編制預算成本。在編制預算成本時,施工安裝企業取費標準的確定,省轄市按地市級企業取費,縣或縣級市按縣市級企業取費;
材料價格的調整系數,一律按當年當地政府規定的材料價格調整系數及規定按實際調整的材料差價,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為確定重置完全價置的基礎。
2.室外工程費,系指建築物以外與建築物直接配套的上下水設備、電照、甬路和化糞井等工程費用。
3.土地徵用費,系指按《土地管理法》核定的徵用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4.拆遷補償費,系指拆除房屋收購費、臨時過渡費、搬家費、停業損失費等。
5.房屋座落地段因素,具體表現為以級差地租為基礎的地段差價。各市、縣房地產管理機關可根據各地土地級差情況,劃分若乾地段,確定相應的地段差價。朝向差價,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可根據當地情況,依據房屋的不同朝向,確定不同的差價率。
單元內各朝向增減差價率的代數和應趨近於零。樓層差價,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可根據多層或高層住宅的具體情況,確定標准價格樓層和其餘各樓層的差價率。各樓層增減差價率的代數和應趨近於零。
6.根據房屋的特殊結構,對於房屋的重置完全價值還可作出增加或減少的規定。對於房屋特殊屋面做法和牆體厚度,應以當地的標准和通用的做法及厚度為基礎計算調整分值。室內凈高,一般居住用房以室內凈高2.8米為基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每增高或降低10厘米,房屋建築造價即增加或減少2%左右,可按此計算其調劑分值。
對於禮堂、劇院以及房屋的地下室、暗樓、借牆、共牆等,均可結合房屋建築的實際情況和技術、業務上的具體規定,作出增減價值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