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銷售假化肥舉報哪個部門
如果發現有銷售假化肥可以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或者綜合執法部門農業執法隊舉報反映。
❷ 都說在農村賣化肥利潤大,一袋化肥能賺多少錢
在農村,賣化肥不是很賺錢,但也是很賺錢的項目,因為需求極高,普通農村人不敢輕易做生意,尤其是這種化肥生意,投資成本比較高,農民不太願意做。雖然很賺錢,但不能保證萬無一失。因此,總有那麼多華凱化肥廠,會越來越賺錢。農民一年沒多少錢,農活特別重。他們努力工作了一年才掙了幾千美元。一旦賠錢,就要花掉半條命,所以很少有人去嘗試。最多能做點小生意,照顧好自己的生活。那麼賣化肥賺多少錢呢?一年兩季,每戶需要化肥30袋左右,一袋化肥基本賺30-40元,也就是說單戶利潤900-1200元,但每個村基本都有幾十萬戶,利潤可想而知。
因為一般代理商和批發商的化肥批發價已經超過了人們的接受能力,因為種地不賺錢,在化肥、種子、農葯上花這么多確實不劃算,這也是大多數農村人外出打工的原因。賣化肥不賺錢也沒關系。沒有耕地的人可能不知道惡性競爭的程度。每年農歷二月,我們鄉鎮的農資供應商開始用農用車送到農民家裡,包括農葯。農民一年使用的化肥農葯一次性送到農民家中,根據農民意見投放到農民家中。他們累得半死,一分錢都不收。農民在秋天收割水稻賣糧食的時候,可以騎自行車或者摩托車到每一戶向你購買農葯化肥的農民那裡收錢。他們有些人不在家,或者出去工作,仍然收不到錢。
❸ 肥料是屬於農業農村部管還是工商部門管
化肥應該屬於農業農村部管理,如調撥分配,合理安排等,但化肥的經營者就應該由工商部門管理,因為經營者需要納稅,還要管理不準經營者出售假冒偽劣產品,哄抬物價等。
❹ 農村推銷肥料騙局報警可以嗎
可以報警
化肥騙局:
虛報總養分含量 。在復合肥包裝袋上,計算總養分的時候,卻將次量元素和微量元素,比如鈣、鎂、硫,有機質,KOM,HAM等成分,違規加入到肥料總養分含量的計量中,達到虛假標高的目的。其實復混肥料總養分,國家規定的是總氮、磷、鉀三種大量元素含量之和。
假冒進口肥料。在化肥包裝袋上做文章,標準是俄羅斯、挪威進口產品,以達到假冒進口的目的。其實包裝袋上並沒有標注相關的進口合同號。
假冒「權威機構」認證。
肆意炒作化肥概念。
任意誇大化肥作用。
編造化肥商品名稱。
❺ 農肥准字的登記號歸哪個部門管
按照《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農肥准字的登記號歸農業部負責辦理肥料登記受理手續。
❻ 哪些肥料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登記
銷售化肥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營業執照,還要辦理稅務登記證。
根據《肥料管理條例》規定,銷售化肥向工商申請登記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 與所銷售肥料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二) 與所銷售的肥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貯設施。
(三) 有保證所銷售肥料質量的規章制度。
(四) 有安全防護和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備註:如果還要銷售農,必須到農林局取得農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
❼ 農業部的機構職責
農業部的主要職責是:
1.擬定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機械化、鄉鎮企業、農墾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草案,推進農業依法行政。負責農村改革試驗區相關工作。
2.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和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村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3.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准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財政部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4.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養、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5.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制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准和技術規范。參與制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准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6.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葯、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制訂獸葯質量、獸葯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准並按規定發布。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准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獸葯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瘦肉精」監管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7.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法律法規草案,簽署政府間協議、協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國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承擔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負責起草畜禽屠宰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配套規章、規范;制定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統計;負責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技術鑒定等活動。
8.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檢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9.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10.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12.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塗、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負責政府間雙邊或多邊漁業協定和與國際區域性漁業組織的談判和履約工作,負責遠洋漁業管理、漁船檢驗和職責范圍內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13.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14.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物,參與農業貿易談判和農業貿易規則制訂,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組織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和協定的執行。
1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❽ 恩施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什麼地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九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統一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做好發展農業和為發展農業服務的各項工作。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林業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的為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作」。
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下設的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廳(局)、各市(州、盟)和各縣級行政單位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各市(州、盟)和各縣農業局。
三、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當地農業有關產業方面的管理辦法、規定等,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及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管理農業勞動力和指導其合理轉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措施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議;組織、指導農業展覽活動;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農業環境和生態資源保護、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做好農業有關產業技術標準的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擬訂飼料生產的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葯、肥料、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市內生產及進口種子、種苗、農葯、肥料、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負責種畜禽管理、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組織實施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對疫情的監督、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
(九)組織種植業、畜牧業對境內外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應用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承辦當地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區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對農村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檢查監督、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
(十四)承辦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恩施市農業局。恩施市農業局的主要業務包括農業教育培訓、農技推廣、農村能源、農政執法、農業機械、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產業化和人工影響天氣。
五、恩施市農業局在網上開辦的信息平台叫恩施農業網。
❾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什麼部門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業部:
農業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關稅調整、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種植業、畜牧業、漁業、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法律、法規草案。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按照中央要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重點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塗、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維護國家漁業權益,代表國家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六)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 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擬定農業各產業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葯、獸葯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國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葯、獸葯、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八)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法律法規草案,簽署政府間協議、協定,制定有關標准;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組織、監督對國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及部屬企業改革;監督部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❿ 在農村賣農資化肥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銷售農葯,必須先到市農林局取得農葯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在取得許可證後到工商所辦理營業執照。
須提交材料有:1寸照片1張、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各一份、房產證復印件1份(若無房產證復印件須提交場地證明1份)、房屋租賃協議書復印件1份、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如沒取字型大小不需要提交)、相關許可證原件與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