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合同價格形式
法律分析:建築工程合同價格形式主要有:1、固定總價合同的合同價。 2、按量計價合同的合同價。 3、單價合同的合同價。 4、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價。 這種承包方式的基本特點是按工程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和施工管理費以及各項獨立費,但不包括承包企業的總管理費和應繳稅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六條 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委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是,第三人與受託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託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是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委託人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託人主張其對受託人的抗辯。第三人選定委託人作為其相對人的,委託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張其對受託人的抗辯以及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抗辯。
2. 合同價款包括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工程合同價款中具體包括了預付款、進度款和結算款、保證金。而劃分這些主要是以支付階段的不同為標准。按照合同中的約定支付價款的時候,需要保留好相應的支付憑證。若遇到實際價款高於合同價款的情況,也應當與對方當事人及時作出溝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六條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約定提成支付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查閱有關會計賬目的辦法。
3. 合同計價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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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專題研究」叢書中的第三部。書中結合建設工程合同實務,以合同發展過程為線索,分析建設工程合同訂立、履行以及糾紛產生過程中容易出現的誤區,並設計相關的防範措施。全書結構合理,強調理論性,著重實踐性,突出新穎性。
4.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姓名或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況、商品房銷售模式、商品房價格的確定方式和總價、支付方式、支付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
3、裝修設備標准承諾;
4、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相關權益和責任;
5、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6、區域差異的處理方法;
7、處理產權登記相關事宜;
8、解決爭議的方法;
9、違約責任;
10、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5. 合同價的形式是哪種我傻傻分不清楚
合同價主要包括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總價合同和單價合同又可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可調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
而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包括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成本加獎金合同和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5)合同的價格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綜合單價:當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量有誤或工程變更引起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增減超過工程量清單中相應工程量的10%或合同中約定的幅度時,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應予調整。
材料價格: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材料價格以承包人在投標報價書中的價格進行控制。
合同價款工程變更處理如下: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商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監理(業主)確認後執行。
6. 什麼是合同單價項目和合同合價項目
合同單價項目指項目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是固定的,實施合同過程中的工程量可能有變化,結算是以實際工程量及相應不變單價進行計價和付款。合同合價項目就是項目總價合同,即合同總價不變,這種合同適宜圖紙和工程量不變、工期不變和較短,設計詳細的項目。當然在合同中加一些可調的范圍和條件。
法律分析
合同單價項目一般就是清單計價表中的有具體工程量具體單價的項目,如土方開挖**元每方之類的。合同合價項目一般指措施費用中不能寫明工程量,以項作為單位,例如臨時建築**元每項,臨時施工道路**元每項等。合同價是指雙方在簽訂合同協議中寫明的合同價格,如果是單價合同形式,那麼工程量清單中各類價格的總計即為合同價。含義不一樣。暫列金額: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暫列金額由招標人根據工程特點,按有關計價規定進行估算確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的10%~15%。暫估價: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的材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所以填單價時要慎重,對構成單價的要素要考慮的全面一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 什麼是合同合價、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項目一般就是清單計價表中的有具體工程量具體單價的項目。合同合價項目一般指措施費用中不能明確具體工程量,以項作為單位。
法律分析
合同單價項目指項目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是固定的,實施合同過程中的工程量可能有變化,結算是以實際工程量及相應不變單價進行計價和付款。所以填單價時要慎重,對構成單價的要素要考慮得全面一些。合同合價項目就是項目總價合同,即合同總價不變,這種合同適宜圖紙和工程量不變、工期不變和較短,設計詳細的項目。在合同中加一些可調的范圍和條件。固定總價合同是指針對當時的圖紙、招標文件以及技術資料的固定總價,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還是要按照規定予以增減造價的。具體區別如下:固定單價合同其實是針對當時的圖紙、招標文件以及技術資料的固定,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還是要按照規定予以增減造價的。固定單價合同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固定單價合同是指合同的價格計算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工程任務和內容明確,業主的要求和條件清楚,合同單價一次包死,固定不變,即不再因為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的增減而變化的一類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8. 工程合同價包括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1、預付款。預付款指開工前發包人應預付給承包人用於為合同工程施工准備的款項。施工准備事項包括購置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預付款比例一般不低於合同金額的10%,不高於合同金額的30%。
2、進度款。在工程實踐中,發包人同意支付進度一般為合同價的70%,進度款有三種支付方式:
(1)按形象進度分階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間支付;
(3)是按照階段及期間混合支付。
3、結算款。結算款,即竣工結算款,指工程竣工結算後發包人應該支付給承包人的除質保金外的剩餘工程價款。竣工結算款等於竣工結算價減去質保金和已付款後的金額。竣工結算款支付的前提條件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9. 什麼是中標價、合同價、審定價 ,這三種價格有什麼區別呢為什麼審定價>合同價>中標價
中標價是投標中標時候的價格,合同價是中標以後和甲方簽訂合同時確定的價格。
法律分析
中標價格的意思是在集中采購招標活動中,投標人的報價通過了招標人各項綜合評價標准後,被評為最佳者的價格。就是確定的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所列明的投標報價,一旦選定中標人,也就視同招標人認可中標人的投標報價,因此,中標價格即為合同價格不能修改。合同價一般是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成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格。在中標之後,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就工程造價協商是否下浮和給予優惠。一般都會在中標價下浮2%-5%。下浮完的工程總造價就是合同價了。合同價屬於市場價格的范疇,不同於工程的實際造價。按照投資規模的不同,可分為建設項目總價承包合同價、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價、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價和技術及咨詢服務合同價;按計價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固定合同價、可調合同價和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價。審定價指國家相關部委或行業行政單位,按一定程序認可的價,審計部門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審核後的價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另行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等實質性內容,與中標合同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按照中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招標人和中標人在中標合同之外就明顯高於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單位捐贈財物等另行簽訂合同,變相降低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以該合同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