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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石油排第一 2025-08-05 14:48:30

哪些場所按居民用暖價格繳費

發布時間: 2022-05-07 06:11:17

① 供熱費是怎麼交的按建築面積還是實際面積

各地規定不同,以長春市為例:

根據《關於規范長春市城區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1、關於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學生宿舍、職工公寓及經民政部門批準的養老機構、教育部門批準的幼兒園供熱收費問題。學校(中、小學及大專院校)學生宿舍,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公寓及經民政部門批準的養老機構、教育部門批準的幼兒園供熱執行居民住宅供熱收費標准,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9元

2、關於工業企業和學校(不含企業職工公寓和中小學、大專院校學生宿舍)用熱超高加價問題。工業企業和學校用熱收費標准執行每平方米建築面積33元,層高超過三米的,每超高0.3米,熱價加收5%,層高達到6米(含6米)最高加價不超過50%。層高超過6米的特殊用戶,可由供熱企業和熱用戶根據實際耗熱情況協商議價。

3、關於公共地下車庫供熱收費問題。公共地下車庫按現行其他類收費標准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3元的50%收取,即每平方米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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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規范長春市城區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9、關於住宅閣樓收費問題。住宅閣樓安裝採暖裝置的,按房屋產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收取熱費。閣樓面積未計入房屋產權證標注的建築面積的閣樓熱費計費面積,按供用熱雙方認定的建築面積收取熱費。

供用熱雙方存在異議的,依據國家標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第3.0.4條規定:「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台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

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的規定確認建築面積,收取熱費。閣樓未安裝採暖裝置的,暫不收費。

10、關於贈送面積收費問題。房屋贈送面積不在房屋產權證內的,按照供熱企業實測面積收費。雙方存在異議的,由提出異議方申請房屋測繪部門進行測繪,按測繪面積收取熱費。測繪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

11、關於閣樓、地下室收取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費的問題。對於新入管網的房屋,其附屬的閣樓、地下室,不論是否安裝供暖設施,均不應向熱用戶收取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費。

② 取暖費的收費標准

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的。每個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也不是很高。

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但是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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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室溫規定:

我國冬季室內衛生溫度要求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室溫下,

集中採暖室中心1.5米的適宜空氣溫度范圍為16~20℃,分散採暖室中心1.5米的適宜空氣溫度范圍為13~17℃。冬季任何地區的室內溫度不得低於13℃。

2、垂直溫差

指中心層以上0.1米處與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溫差。垂直溫差過大,會使腳部溫度下降,溫度調節緊張,不利於健康,一般垂直溫差應小於3℃。

3、橫向溫差

指家中各點之間1.5米的溫差。一般來說,門口、窗戶、走廊等處的溫度較低,室內水平溫差大,容易使人著涼。橫向溫差不應超過2~3℃。

2002年國家制定了《室內空氣質量標准》,即GB/T18883-2002。規定冬季採暖標准為16~24℃,符合該標準的室內溫度是舒適的室內溫度。

③ 公寓樓的暖氣費繳納標準是按照商業還是居民收取

按照居民標准收取,以撫順市為例。

暖氣費繳納標準是按照商業還是居民收取,可以看下自己的房產證,房屋用途是什麼,就按照那個類別繳納取暖費,一般而言,公寓樓都按居民標准收費。

《沈陽市採暖費收繳管理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條 自有產權住宅的取暖費由產權單位負責收繳後交供暖單位,也可以委託供暖單位代收,產權單位負責提供住戶所在單位認證單,由供暖單位負責收繳。

無單位人員及情況特殊人員的取暖費,由供暖單位直接負責收繳,實行繳款供暖。新建房屋的取暖費一律在供暖前由產權單位向供暖單位一次性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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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市城市供暖收費暫行規定》

第三條每年度的取暖費收繳從當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3月31日止。各用暖單位應在每月月底前繳清當年全部取暖費總額的1/12,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額1‰的滯納金。銀行按供、用暖單位雙方簽訂的供暖協議監督、劃撥供暖單位提取的滯納金數額。

第四條市、區兩級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取暖費每年分兩次繳納,3月底前繳清當年1至4月份的取暖費,10月底前繳清當年11月至12月份的取暖費。

第五條鼓勵用暖單位一次性繳清取暖費。在每年收繳期第一個月、第二個月、第三個月一次繳清取暖費的,分別免收取暖費總額的6%、4%、2%。

第六條取暖費按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收取。

第七條除市、區兩級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以外,各用暖單位在銀行基本帳戶中,實行工資、取暖費同比例存儲、同比例支取,即在支付工資的同時,按同比例支付取暖費。

第八條各企業及非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必須與供暖單位簽訂供暖合同和供暖收費特約委託收款協議書,並認真履行合同和協議。各銀行按供暖收費特約委託收款協議書辦理特約委託收款,從用暖單位基本帳戶中逐月劃撥。供暖單位不按特約委託收款協議書執行的,銀行有權拒絕受理。

④ 取暖費按什麼面積收

  1. 取暖費一般都是按照建築面積收取,一般都分成按照住宅採暖費及非住宅採暖費收取。

  2. 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為准。如果你家居住房屋的面積越大那你所需要交納的取暖費就越高。

  3. 均價各地方不一樣,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一般平均每個月每平方米不超過兩元。

⑤ 供暖收費的國家標準是多少

取暖費收費標准2020

暖氣費的收取是按照相關規定收取的,那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取暖費收費標准2020方面的相關問題。

不同地區的暖氣費徵收標準是不一樣的。但總體按以下兩種方式收費:

1、按取暖面積收費

按建築面積計算取暖費的方法,即用戶取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其中建築面積與取暖面積的核定,以本地政府解釋文件為准。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

比如:物價局核定取暖費為:每平方米20/年。用它乘以取暖面積,就是每年應交的取暖費金額。

2、按熱量計收費

有些地方改進了計費辦法,為每個熱用戶安裝熱量表,按累計熱量計費。

比如:某地居民用熱價格44元/吉焦,查得用戶熱量表上的用熱量再乘上熱價就是應交的取暖費了。


3、國家供暖標准以及收費

對於國家供暖標准以及收費這個問題,相信不少北方朋友都是非常關注的,那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詳細說一說這個問題。

1、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但是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

2、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

3、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

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的。每個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也不是很高。

⑥ 取暖費按什麼面積收

取暖費是按實際居住面積來計算徵收的。

以遼寧為例,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十一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築增加供熱面積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用於供熱建設的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款專用。

第二十條 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建築,供熱單位應當實行熱計量收費。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熱費。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標准交納熱費。供熱價格和計費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供熱等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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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十八條 熱源單位與供熱單位、供熱單位與用戶應當在供熱期前依法簽訂供用熱合同。用戶發生變更的,應當與供熱單位辦理合同變更手續。合同示範文本由省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制。

第十九條 在供熱期內,除不可抗力和用戶的原因外,供熱單位應當保證用戶的卧室、起居室(廳)溫度不低於十八攝氏度,其他部位的溫度,應當符合設計規范標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熱雙方對供熱運行期限、溫度標准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約定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和規范。

⑦ 海城市政府文件關於供暖收費

從2018年11月1日起,海城市城區集中供暖收費標准下調,城市居民集中供暖收費標准由27元/m2(建築面積)調整為26元/m2(建築面積)。
居民實際供暖收費23元/ m2(建築面積)不變,海城市政府對供暖企業直接補貼由4元/ m2(建築面積)調整為3元/ m2(建築面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含私立學校)集中供暖收費標准由27元/ m2(建築面積)調整為26元/ m2(建築面積);公用、商業門點集中供暖收費標准32元/ m2(建築面積)不變。1、《海城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熱用戶和供熱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供熱事業發展,提高城市供熱水平,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管理辦法》和《鞍山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供熱,是指城市內熱電聯產、工業余熱、區域鍋爐、分散鍋爐等熱源的蒸汽、熱水,通過管網有償供給的公共採暖用熱。

本辦法所稱供熱企業,是指生產、經營蒸汽、熱水等熱介質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熱用戶,是指消費供熱企業提供的公共採暖熱能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凡在海城市城市規劃區域內進行城市供熱的規劃、建設、生產、經營、使用和管理,均應當遵守本辦法。鎮、區參照執行。

第四條海城市城鄉建設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熱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集中供熱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熱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有關城市供熱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三)負責供熱工程項目的審批;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供熱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

(五)負責授予供熱企業特許經營權;

(六)監督檢查供熱企業經營管理活動;

(七)負責協調解決違反供熱管理規定的問題,對有關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

第五條市發展和改革、規劃、財政、物價、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城市供熱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供熱實行社會化生產、商品化供應和多元化經營。統一規劃與管理,優先發展集中供熱,限制並逐步取消分散供熱,推行分戶供熱和分戶改造,並逐步達到按用熱量計量收費。

第七條鼓勵對城市供熱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開發和應用,採用清潔能源、運行安全的先進供熱方式和設施,提高城市供熱水平。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八條城市供熱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遠近結合和分期實施的原則,由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等有關行政部門編制,報本級政府批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九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含舊網改造和分戶改造),應當符合城市供熱專項規劃。必須經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基本建設手續。供熱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工程竣工驗收時,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供熱單位參加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質量監督部門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經驗收合格的,建設單位要與供熱單位簽訂《並網供熱合同》,全額繳納並網配套費,並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新建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繳納集中供熱工程入網費。分散鍋爐房取締後並入集中供熱管網的,入網費由原供熱企業繳納。

入網費的歸集、存儲、監督、使用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具體辦法,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供熱企業利用入網費進行熱源及管網建設、改造所形成的資產均為公共資產。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的室內供熱系統,應當實行分戶循環、分戶控制,逐步達到分戶計量。對未採用分戶供熱設計的建築物,其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批准,工程不予驗收。

對現有的分散鍋爐房和舊有房屋,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規劃、統籌安排,分期分批完成集中供熱改造和分戶供熱改造。

第十二條分戶供熱改造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准和技術規范進行設計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產權歸屬承擔。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聘用無施工資格人員進行施工;

(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三)收取不合理費用及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四)其它違規行為。

第十三條因施工不當,給熱用戶造成財產損失,或因施工單位原因拖延施工進度而影響採暖的,由供熱企業承擔責任。

分戶供熱改造時,居民熱用戶應當服從樓內整體規劃設計和建設的需要,不得阻止供熱企業進行供熱管道的安裝。

第三章供熱設施

第十四條城市供熱設施包括供熱熱源、換熱站、管網及室內管道、管道井、泵站、閥門井、計量器具、散熱器(片)以及其它有關設施。

未實施分戶改造的供熱設施,供熱熱水外管網至閥門井(含閥門井)產權屬供熱企業所有;閥門井至室內採暖設施,產權屬房屋產權人所有。

一戶一閥的供熱設施,供熱熱水外管網至鎖閉閥(含鎖閉閥)產權屬供熱企業所有;鎖閉閥至室內採暖設施,產權屬房屋產權人所有。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對供熱設施的兩個採暖保修期屆滿、經供熱企業驗收合格後,供熱設施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由供熱企業負責。

熱用戶不得擅自更換、維修供熱設施,確需更換、維修的,要報告供熱企業,在供熱企業的指導下進行。

熱用戶自行更換、維修供熱設施及由此給供熱企業和其它熱用戶造成損失的,由熱用戶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禁止下列損害供熱設施或者影響其使用功能的行為:

(一)在供熱設施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爆破或進行其它有害作業;

(二)擅自將自建供熱設施與公用供熱設施相連接;

(三)依託鍋爐房或者地上管網設施搭建構築物或進行牽拉、吊裝等承重作業;

(四)在地下管道上方建築施工、堆放物料、植樹;

(五)向供熱管道地溝或者檢查井內排放雨(雪)水、污水或傾倒垃圾等;

(六)將室內供熱明管砌入建築物或者隔牆內;

(七)其它損害供熱設施或者影響其使用功能的行為。

第十七條因公益建設確需進行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施工的,必須先徵求供熱企業的意見,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確保供熱設施安全。

第四章供熱與用熱

第十八條城市供熱實行特許經營制度,供熱企業應當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市場准入條件,並獲得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後,方可從事供熱經營。

第十九條供熱企業的供熱經營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每年5月至7月,供熱企業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供熱設備、人員以及上個採暖期供熱經營、投訴受理等情況的資料,接受年度檢查。

對年度檢查不合格的供熱企業,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特許經營權。

第二十條採暖期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長供熱期限時,按市政府統一規定執行。

採暖期內熱用戶室內供熱溫度標准為18±2℃,但不得低於16℃。

檢測室內溫度時,應當以室門進深二分之一距地面一點四米處為檢測點檢測。

第二十一條供熱企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特許經營許可權開展供熱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接收、轉讓、移交和放棄供熱設施;

(二)科學合理地制定企業年度生產、供應計劃,為社會提供持續、穩定、符合標準的供熱服務;

(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准規范,組織安全生產;

(四)接受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對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五)按規定時間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等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六)檢修、維護供熱設施並保證其正常運行和穩定供熱;

(七)建立健全報修處理、供熱設施檔案等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溫監測手段,隨時掌握供熱效果;

(八)按照市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室溫和收費標准履行供熱職責;

(九)按時足額繳納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二十二條供熱企業應當在供熱范圍內設立有代表性的熱用戶室溫檢測點,並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供熱面積在萬平方米(含萬平方米)以下的,應當按總戶數的2%設立室溫檢測點;供熱面積在萬平方米以上的,應當按總戶數的1%設立室溫檢測點。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經常性的檢測和抽查。

供熱企業應當與設為室溫檢測點的熱用戶建立聯系,隨時掌握熱用戶室溫情況,認真做好檢測記錄,並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每周至少報告一次檢測記錄。

第二十三條供熱企業應當成立用戶投訴受理機構,公開受理電話,及時處理熱用戶所反映的問題。採暖期間,應當安排人員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十四條供熱設施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立即組織搶修,並報告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需要佔用道路等公共場所搶修的,可以先行搶修,後補辦手續,公安、交通、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在搶修期間,現場應當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設施;搶修結束後,應當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供熱企業因故停止供熱8小時(含8小時)以上的,應當及時公告熱用戶周知,並報告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

供熱企業未按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期限供熱,未達到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溫度的,熱用戶有權要求供熱企業按規定或約定退還採暖費。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供熱企業不承擔責任:

(一)房屋保溫效果差的;

(二)室內管網老化、堵塞不符合供熱要求的;

(三)熱用戶室內裝修影響供熱效果的;

(四)熱用戶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室內供熱設施的;

(五)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室溫不達標的。

第二十六條熱用戶室內溫度持續兩小時未達到規定溫度的,供熱企業應當按下列標准退還相應採暖費:

1、供暖室內溫度在16℃(不含16℃)—13℃(含13℃)之間,按供暖期內日平均採暖費的33%退還;

2、室內溫度在13℃—10℃(含10℃)之間,按供暖期內日平均採暖費的53%退還;

3、室內溫度低於10℃,按供暖期內日平均採暖費的%退還。

第二十七條室內溫度低於規定標準的,熱用戶可先向供熱企業提出測試要求。本採暖期不欠採暖費的熱用戶提出的測溫申請,供熱企業必須受理並應在1小時內到達測試現場。經測試符合退還標準的,供熱企業應當按規定標准出具認定手續,並在採暖期結束後1個月內退還相應採暖費,經熱用戶同意,也可轉入其下一年採暖費中。對本採暖期未繳納或部分繳納採暖費的熱用戶提出的測溫申請,供熱企業不予受理。

供熱企業工作人員因測試用戶室溫、檢查設施運行情況等需要進入用戶室內的,應當向用戶出示供熱企業的有效證件。測試室溫記錄應當由熱用戶簽字。

第二十八條測試中發生爭議或者供熱企業不予測試或認定的,熱用戶可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測試和認定,也可直接委託法定的計量技術機構進行測試和認定。

第二十九條建立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制度。供熱企業應當於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交納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

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按照供熱面積收取,每建築平方米0.3元。

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標准,且不按本辦法賠償熱用戶損失時,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有權用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賠償熱用戶損失。供熱期結束後,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剩餘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返還給供熱企業。

第三十條熱用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及時繳納採暖費;

(二)不得擅自啟動和關閉供熱閥門;

(三)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改造供熱設施;

(四)不得排放、盜用供熱設施循環熱水和蒸汽;

(五)不得實施影響供熱效果和妨礙供熱設施正常維修、維護的其它行為。

第五章供熱收費

第三十一條城市供熱實行誰用熱、誰交費的原則,由熱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繳納採暖費。

第三十二條已經實行分戶供熱並安裝計量器具的,應當按用熱量計算收取採暖費;尚未實行的,按建築面積收取採暖費。

採暖費及其它與供熱有關的各類收費標准均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供熱企業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制定收費標准。

第三十三條每年採暖費的繳費期限為9月1日至10月31日。熱用戶應在此期限內到供熱企業指定的收費地點一次性全額繳納採暖費。對逾期繳費的按日加收欠費額1‰的滯納金。對拒不繳費的用戶,供暖單位有權對其停止供暖並通過法律程序追繳欠費。

第三十四條一戶一閥的熱用戶,未繳納採暖費的不予供熱;未實行分戶改造的熱用戶,整棟樓房(或單個循環系統)採暖費交費率未達到80%以上時,供熱企業在繳款通知書送達10日後,仍未達到80%以上繳費率的,可以停止供熱。在規定期限內已全額繳納採暖費的用戶,供熱企業將退回其停供時期的採暖費;在規定期限內未繳納採暖費的熱用戶,停供期間的採暖費不予減免。

第三十五條熱用戶改變供用熱合同的主要內容或者轉讓房屋的,應當到熱源企業或者供熱企業重新簽訂或

⑧ 取暖費收費標准2021新政策

這要分兩種情況了,居民住宅:按照建築面積收費,價格5.8元/月/_。非居民住宅:按照建築面積收費,價格7.5元/月/_。
不同地區的暖氣費徵收標準是不一樣的。但總體按以下兩種方式收費:
1、按取暖面積收費:按建築面積計算取暖費的方法,即用戶取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其中建築面積與取暖面積的核定,以本地政府解釋文件為准。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
比如:物價局核定取暖費為:每平方米20/年。用它乘以取暖面積,就是每年應交的取暖費金額。
2、按熱量計收費:有些地方改進了計費辦法,為每個熱用戶安裝熱量表,按累計熱量計費。比如:某地居民用熱價格44元/吉焦,查得用戶熱量表上的用熱量再乘上熱價就是應交的取暖費了。
每個地區的收費標准都是不一樣的,我們可以參考一下北京和西安的收費標准。
1.北京:北京市新增3000餘萬平方米居民住宅熱計量收費,包括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其中,基本熱價仍根據市熱力集團城市熱網供應,燃煤鍋爐供應和天然氣、液化氣、油、電供應不同,分別按採暖季每建築平方米12元、7元、18元的價格收取。而計量熱價則統一按每千瓦時0.16元收取。
2.西安:非居民用戶為每月7元/_。到居民用戶家中的價格也就是銷售價格為每月不高於5.8元/_,非居民用戶每月不高於7.5元/_,低保戶用熱為每月4元/_。非採暖期集中供熱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⑨ 供暖收費標准怎麼計算 具體城市的暖氣費收費標准列舉

由於北方地區所處的緯度比較高,北方地區的降溫時間就比南方地區要早上很多,十月底就有北方的城市開始下初雪了,初雪雖然很美麗,但是代價確是很低的溫度,所以在十月左右北方大部分城市就開始供暖了,供暖會使得家裡面的溫度始終保持在二十五度左右,但是供暖不是免費的,今天我們就針對暖氣費的一些信息來為大家展開介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

暖氣費標準是什麼?

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但是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的。每個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也不是很高。

最常見暖氣收費標准

暖氣費是不能按照建築面積算的,而應該按取暖面積。取暖面積也就是有暖氣片的房間的套內面積加上半個陽台的面積,也就是說如果廚房沒有暖氣片就不用計算在內了。這是目前最合理的暖氣費收取方式。

具體城市的暖氣費收費標准

天津2016暖氣費標准:

天津取暖費計算標準是怎樣?居民住宅的取暖費收繳按「供熱建築面積」計算,安裝采曖設施的陽台按供熱建築面積的100%計算收費面積,更多關於天津取暖費的內容.一些商住兩用房裡的小區居民,繳納供暖費的標准卻不一樣。房屋實際用途是居民住宅,有的按居民標准繳供暖費,有的卻要以非居民標准繳費。

西安2016暖氣費標准:

用熱價格每平米不超過5.8元。1吉焦的熱量能讓1.9-1.97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暖起來。所以,暫按一個取暖季吉焦價可供建築面積1.9-1.97平方米的比價關系,確定西安城區集中供熱流量熱價與面積熱價之間的換算系數,具體比例關系為:居民用熱價格=(44元/吉焦&pide;1.9平方米&pide;4個月≈5.8元/平方米·月)。

在上文中,我們為大家介紹了有關暖氣費的一些信息,我們在這篇文章中主要為大家介紹了有關暖氣費在收費上面的一些知識,大家可以看出我們將這篇文章分為了三個部分來為大家展開講解,首先在第一部分我們介紹的是暖氣費標準是什麼,然後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我們介紹的是最常見暖氣收費標準是什麼,最後我們為大家介紹了具體城市的暖氣費收費標准,大家可以當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