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價格行情 » 土地評估價格如何計算
擴展閱讀
股市資源股怎麼操作 2024-05-20 17:06:34
如何挑選結婚鑽石 2024-05-20 16:17:23

土地評估價格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3-04-29 20:03:21

A. 土地評估收費如何計算

這個無形資產.資產評估收費採用差額定率累進收費辦法,即按資產金額大小劃分收費檔次,分檔計算收費額,各檔相加為收費總額。100萬元以下部分:100×6‰=0.6萬元;100萬元—1000萬元部分:900×2.5‰=2.25萬元;1000萬元—5000萬元部分:4000×0.8‰=3.2萬元.你可以試試這個線上評估的辦法,1.打開支付寶,首頁搜索:跑政通,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2.進入這個政務小程序後,找到評估報告的服務,3.點擊進入,填寫地址和企業信息,就可以快速在線辦理了。大大的不錯哦。

B. 土地評估標準是什麼

在進行土地回收或轉讓時,需要對土地進行評估。那麼土地評估標準是什麼呢?土地評估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評估標準是什麼:
1、市場比較法
它是將待估土地與市場上類似土地進行比較,然後對價格進行修正,以此給出客觀價格的方法。
2、收益還原法
它是以土地將來收益為依據,然後進行土地還原利率還原,以此來計算該土地的價格。
3、成本逼近法
它是以開發土地各項費用之和依據,然後加上一定的利潤、利息、稅金和土地增值收益來確定土地價格的方法。
4、剩餘法
它是在項目買賣的基礎上,減去開困仿發成本、費用、利息、收益和稅收之後,以價格余額來估算土地價格的方法。
5、汪迅纖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
它是在各城鎮同類土地基準價的基礎上進行修正,估算出土地價格的一種方法。
土地評估流程是怎樣的:
1、簽昌毀訂估價合同。
2、確定估價事項,包括評估對象,估價目的,估價條件等等。
3、擬訂估價作業計劃。
4、收集資料實地考察。
5、分析整理資料。
6、選定試算價格的方法。
7、確定宗地估價結果。
8、撰寫估價報告書。相關單位在完成估價後,委託者要提交估價結果報告,後者要提交技術報告,然後由土地估價機構存檔和備案。
9、交付土地估價報告,收取估價費用。
文章總結:好了,關於土地評估標準的什麼以及土地評估流程是什麼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資訊的朋友,請繼續關注齊家網,後續我們將有更好、更精彩的內容為您奉上。

C. 土地價格計算公式

「新建房地產價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開發成本+建築物建造成本+管理費用+投資利息+銷售費用+銷售稅費+開發利潤。」

D. 土地評估報告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土地評估收費標準是土地價格總額在100以下(含100)收費4%,在101~200之間,收費3%,在201~1000之間,收費2%,在1001~2000之間,收費1.5%,在2001~5000之間,收費0.8%,在5001~10000之間,收費0.4%,在10000以上收費0.1%。然後分別按土地價格檔次計算收費額,各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為土地使用權抵押而進行土地價格評估,按上述標準的旅扮50%收費,最低收費標准300元。清產核資中的土地價格評估,按上述標準的30%收費,最低收費標准3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拆握灶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皮銀一條 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第八十二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通過出讓、轉讓使用權或者出租等方式用於非農業建設,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E. 土地評估方法

土地評估方法如下:

一、收益還原法:

在估算土地未來每年預期純收益的基礎上,以一定的還原率,將評估對象在未來每年的純收益折算為評估時日收益總和的一種方法。

適用范圍: 適用於有收益或有潛在收益(收益性)的土地、建築物或是房地產的估價。

1、首先求得建築物的價格;然後從待估不動產(房地產)的純收益中減掉屬於建築物的純收益,得到土地的純收益;再以土地還原率還原,即可得到土地的價格。

計算公式:

a-B·r2=L·r1

L =(a-B·r2)/ r1= a1/ r1

式中: L—土地價格;B—建築物的價格(依其他方法求得)。

a—建築物及其相應范圍的土地所產生的純收益(a為折舊後收益)。

r1—土地還原率; r2—建築物還原率; a1—土地的純收益。

三、剩餘法(假設開發法):

剩餘法(又稱假設開發法、倒演算法、殘余法或余值法)是在估算開發完成後不動產正常交易價格的基礎上,扣除正常開發的建築物建造費用和與建築物建造、買賣有關的專業費、利息、利潤、稅收等費用後,以價格余額來確定估價對象土地價格的一種方法。

適用范圍 :假設開發法適用於具有投資開發或再開發潛力的房地產的估價,如待開發的土地(包括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可裝修改造或可改變用途的舊房(包括裝修、改建、擴建,如果是重建就屬於毛地的范疇),以下統稱為「待開發房地產」。

對於有規劃設計條件要求,但尚未明確的待開發房地產,難以採用假設開發法估價。因為在該房地產的法定開發利用前提未確定的清況下,其價值也就不能確定。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仍然需要估價的話,估價人員可根據所推測的最可能的規劃設計條件來估價,但必須將該最可能的規劃設計條件列為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並在估價報告中作特別的提示,說明它對估價結果的影響,或估價結果對它的依賴性。

四、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開發土地所耗費的各項費用之和為主要依據,再加上一定的利潤、利息、應繳納的稅金和土地增值收益來推算土地價格的估價方法。

由於土地的價格大部分取決於效用,而非取決於其成本,故採用成本逼近法有時可能會與市場產生偏差。故採用成本逼近法估價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成本逼近法適用范圍:

1、新開發土地,不適用建成區域已開發土地估價。

2、土地市場欠發育,交易實例少的地區,無法用市場比較法估價時採用。

3、工業用地估價,城區或市區工業用地除外。

4、既無收益又無交易情況的學校、公園及公共建築、公益設施、園地等特殊性土地的估價。

F. 土地價格評估的方法

土地估價基本方法
土地價格評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場比較法、收益還原法、成本逼近法、剩餘法和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另外路線價法也是土地價格評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場比較法
市場比較法是土地估價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價方法之一,也是國際上通用的基本估價方法。市場比較法是根據市場替代原理,將待估土地與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場上交易的類似土地進行比較,並對類似土地的成交價格作適當修正,以此估算帶估土地客觀合理價格的方法。市場比較法的理論依據是替代經濟原理。根據經濟學理論,在同一市場上,對於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應該具有相同的市場價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關系。在同一市場上具有替代關系的兩個以上商品會因為相互競爭而使其價格相互牽制而趨於一致。市場比較法就是通過對具有替代關系的類似土地的交易價格進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價格。
基本公式:
Vd=Vb x A x B x D x E
Vd—待估宗地的價格
Vb—比較實例宗地價格
A—待估宗地情況指數 / 比較實例宗地情況指數 = 正常情況指數 / 比較實例宗地情況指數
B—待估宗地估價期日地價指數 / 比較實例宗地交易日期地價指數
D—待估宗地區域因素條件指數 / 比較實例宗地區域因素條件指數
E—待估宗地個別因素條件指數 / 比較實例宗地個別因素條件指數
歸結起來看,這種方法是在兩個可比的土地商品之間按照它們的情況指數、價格指數、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的比值來確定待估地的價值。
(二)收益還原法
收益還原法又稱收益法、收益資本化法、地租資本化法等。是將待估土地未來正常年純收益,以一定的土地還原利率還原,以此估算帶估土地價格的方法。由於土地具有永續性,因而人們可以期待外來的土地收益。當把這未來若干年延續而不斷取得的土地純收益以一定的還原利率折現為現在的價值時,它就表現為土地價格。從理論上講,具有永續性的財產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場價格。而這個市場價格也就是財產的現值,亦即等於其未來純收益的折現價值。其簡單意義就是,投資購買一塊土地而獲得的純收益,在價值上等於將這筆投資存入銀行而每年獲得的利息量。這就是收益還原法的基本原理。
由於土地收益是不同生產要素組合的結果,土地只是其中的要素之一,還有人類勞動、資本、管理和科學技術等,因此,土地純收益是在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收益的貢獻量,或其應得的報酬後的余額。這種土地純收益是因食用土地而帶來的,理應歸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它就是地租。
收益還原法一土地純收益的確定為前提,因此,它只適用於由收益的土地和建築物或房地產的估價。
基本公式:
土地收益為無限年期
V= a / r
V —土地收益價格
a —土地純收益(地租)
r —土地還原利率
(三)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開發土地所耗費的各項客觀費用之和為主要依據,在加上一定的利潤、利息、應繳納的稅金和土地增值收益來確定土地的價格的方法。成本逼近法是從投資成本角度來考察土地的價值,但它不能完全反映土地的真實價值。因為一宗土地的價值高低,主要取決於在土地未來利用中所產生的收益大小,而不是取決於對這塊土地投資改造的費用大小。成本逼近法一般用於新開發土地、工業用地、既無收益又無比較實例的公建、公益用地的價格評估,選擇該方法時應慎重。
基本公式:
地價= 土地取得費 + 土地開發費 + 稅費 + 利潤 + 土地增值收益 = 土地成本價格 + 土地增值收益
(四)剩餘法
剩餘法又稱假設開發法,是在預計開發完成後不動產正常交易價格的基礎上,扣除預計的正常開發成本及有關專業費用、利息、利潤和稅收等,以價格余額來估算帶估土地價格的方法。土地投資旨在獲得報酬,這個潛在的報酬多少就決定了土地價格的高低。剩餘法的理論依據與收益還原法基本相同,都是對未來剩餘收益的計算。收益還原法中的地租或土地的純收益,是對土地收益的費土地因素扣除,而剩餘法則是直接從資本化後的價格扣除非土地因素的貢獻。
剩餘法主要應用於有開發價值的土地估價,一般由以下幾種類型:(1)代開發的地的估價;(2)待拆遷改造在開發房地產的估價;(3)僅將土地或房產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產的估價;(4)現有新舊房地產地價的單獨評估,即從房地產價格中扣除房屋價格,剩餘之數即為地價。
基本公式:
V = A - ( B + C )
V—待估土地的價格
A—總開發價值或開發完成後的不動產總價值;
B —整個開發項目的開發成本;
C—開發上合理利潤
對於房地產開發項目,其具體公式為:
土地價格 = 房屋於其總售價 - 建築費用 - 專業費用 - 利息 - 銷售費用 - 稅費 -開發商利潤
(五)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
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是通過待估宗地地價影響因素的分析,對各城鎮已公布的同類用途同級土地基準地價進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觀價格方法。由於基準地價是區域平均價,因此,要評估該區域中某一宗地的價格,還必須根據該宗地的區域條件和個別條件,對區域平均價進行修正,方能得出宗地價格。
土地價格是為購買獲取土地預期收益的權利而支付的代價,即地租的資本化。土地價格的高低取決於可以獲取的預期土地收益高低。因此在進行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時,應先弄清楚劃撥土地相應的權利,充分考慮出讓土地使用權與劃撥土地使用權之間的權利差別對地價的影響。
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依法進行抵押、轉讓、出租,但與出讓土地使用權相比,國家對劃撥土地進入二、三級市場有較嚴格的限制,而且禁止利用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活動。究其根源,主要是因為劃撥土地使用權為無償取得,國家權益未能顯現出來。若將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加上出讓金,則應等於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格。在此理論基礎上,可採用以下幾種方法計算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
成本法。在用成本法計算出讓土地價格時,土地價格為土地成本價格與土地增值收益之和。其中,土地增值收益源於「增值地租」,應歸土地所有者即國家所有,相當於出讓金部分。土地成本價格為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平均成本。因此,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應為土地成本價格,包括土地取得費、土地開發費、有關稅費、利息和利潤。
收益還原法。收益還原法是在估算土地未來每年預期純收益的基礎上,以一定的還原率,折算為評估期日收益總和的一種方法。目前《土地估價規程》對如何計算土地純收益及出讓地價已作了明確規定,但對劃撥土地純收益的計算方法尚無明確規定,因此,可通過調查與待估宗地屬於同一區域的國有企業土地租賃的租金水平來間接計算。國有土地租賃的租金水平由土地出讓金水平決定,是國家權益在土地收益上的體現,所以用土地純收益減去國有土地租賃的租金,可得到劃撥土地的純收益。再經過區域因素、個別因素的比較修正,求得待估劃撥土地的純收益。最終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等於劃撥土地的純收益除以土地還原利率。
市場比較法。可以預見,隨著企業對劃撥土地權益認識的日益增強,劃撥土地抵押、轉讓等行為的日益增多,劃撥土地交易實例也會逐年增加。我們可通過對劃撥土地交易案例進行交易情況、期日、區域以及個別因素的修正得出待估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
用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格扣減出讓金間接計算。目前,很多地方通常以評估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土地出讓金,出讓金比例較為固定。由公式: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格=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可以得出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格×(1-出讓金比例)。

G. 土地價值評估方法

土地價值評估的方法:市場比較法、收益還原法、成本逼近法。

地評估收費標准:

根據國家計委、國家土地管理局的計價格〔1994〕2019號文件,土地價格評估按如下規定收費:

一般宗地評估採取差額定率累進計費,即按土地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的總額,各檔收費累進之和野弊為收費總額,按照《宗地地價評估收費標准》,具體收費標准如下:

宗地地價評估收費標准。檔頌桐族次:標的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100以下(含100):4。

2、100以上至200:3。

3、200以上至1000:2。

4、1000以上至2000:1.5。

5、2000以上至5000:0.8。

6、5000以上至10000:0.4。

7、10000以上0.1。

其中為土地使用權抵押而進行的土地價格評估,按一般宗地評估費標準的50%計收評估費,每宗地評估費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為清產核資地進行的土地價格評估,按一般宗地評估費標準的30%計收評估費,每宗地評估費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H. 土地評估費收取標準的計算公式

土地評估費收取標准
收費名稱 計算單位 收費標准 收費依據
宗地地價評估 地價金額(萬元) ‰ 國家計委、土管局
100以下含100 4 計價格(94)2017號
101-200部分 3 計價格(94)2017號
201-1000部分 2 計價格(94)2017號
1001-2000部分 1.5 計價格(94)2017號
2001-5000部分 0.8 計價格(94)2017號
5000-10000部分 0.4 計價格(94)2017號
10000以上部分 0.1 計價格(94)2017號
基準地價評估 平方公里 萬元氏猛飢 計價格(94)2017號
5平方公里以下 4-7 計價格(94)2017號
5-20平方公里 7-12 計價格(94)2017號
20-50 12-20 計價格(94)知春2017號
50以上 18-40 計價格(94)2017號
注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而進行的土地價格評估,按上述一般宗地評估費標準的50%計評估費;②清產核資中的土地價格評估;按一般宗殲返地評估費標準的30%收評估費;③每宗地評估費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3+2+1.5+0.8)*抵押標准或清算標准。

I. 土地出讓金評估費怎麼算

地出讓金評估費是兩種不同的費用,計算方法如下:

1、土地評估費計算方法:

按下列標准收取(各省間略有不同):100萬元以下按4‰,萬元按3‰,萬元按2‰,2000萬元按1.5‰3,萬元按0.8‰,10000萬元按0.4‰,10000萬元以上按0.1‰。

2、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這種是有實際成交價的。且這個價格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准。那麼就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如果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話,就按全部地價40%計算。

在原土地擁有者轉讓土地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