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超市亂收費怎麼投訴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撥打12358價格舉報熱線,或登錄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台進行舉報,到當地的物價局、消協會投訴。遭遇價格欺詐消費者應搜集證據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六條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Ⅱ 衣服價格虛高怎麼投訴
衣服價格虛高撥打12358舉報投訴。可以登錄2358網上價格舉報系統投訴,可以到當地物價局、到消協投訴。價格欺詐投訴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欺詐性的標價行為
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Ⅲ 價格欺詐向哪個部門投訴
物價局。
遭遇價格欺詐,可以通過撥打「12315」電話、信件、電子郵件、網上留言等方式向物價部門投訴。投訴時,需要提供被舉報人違法違規的事實及有關證據。所以,大家在消費時要注意保留證據材料,如發票、消費清單、收據、刷卡記錄、銀行匯款記錄、網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頁面截屏等。如果投訴醫院收費問題,還可一並提供病歷相關部分的復印件;投訴商品明碼標價問題,可用手機拍下現場照片,以證明標價情況。
《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為通常稱作價格欺詐行為,又稱欺騙性價格表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國家計委出台《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認定以下13種價格行為為價格欺詐行為:
1、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
2、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4、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5、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6、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
7、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
8、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9、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10、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謊稱收購、銷售價格高於或者低於其他經營者的收購、銷售價格,誘騙消費者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
12、採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
13、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Ⅳ 超市亂價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
可以通過撥打12358價格舉報熱線,或登錄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台進行舉報,到當地的物價局、消協會投訴。遭遇價格欺詐消費者應搜集證據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六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
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Ⅳ 商家東西賣貴了怎麼投訴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到商店買衣服買貴了,如果是由於商家價格欺詐造成的,例如標示的價格和支付時的價格不一致等,是可以要求退款的,如果不退款的可以投訴。
法律依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第六條 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有償服務的標價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一)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
(二)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三)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四)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五)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六)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
(七)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
(八)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九)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Ⅵ 商品價格問題如何投訴
法律分析:撥打電話舉報投訴,可以登錄2358網上價格舉報系統投訴,可以到當地物價局、到消協投訴。
價格欺詐投訴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Ⅶ 商家欺騙顧客怎麼投訴
一、商家欺詐行為消費者如何維權
消費者在碰到價格欺詐時,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進行維權:
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即通過與經營者協商,把所購買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務退換、維修或作適當補償,從而平息爭議。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前,應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保存好所購商品包裝盒、說明書等,盡量使之完整無損;
(2)要攜帶好商品的發票以作為購物憑證;
(3)可先打電話到商店交涉,約好時間後再前往;
(4)要實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
(5)要注意態度,經營者肯退賠則退賠,萬一達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鬧,可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2、向消協投訴
消費者在投訴前,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投訴前最好先同經營者交涉、與經營者協商失敗後、再向消協投訴。
(2)要寫書面的投訴書,投訴書內容包括,投訴人姓名、性別、職業、工作單位、電話、通信地址、郵編;商品的名稱、牌號、型號、出廠日期、價格;商店的名稱、電話、地址、郵編;生產廠家名稱、電話、地址、郵編;購買商品日期、損失價值。
(3)要把發票復印件一並附上。
(4)投訴可直接遞當地(區、縣及市)消委會,如商品額值較大、問題較嚴重或當地消協未能解決的,也可向上一級消協投訴。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所謂申訴,即市民對有關的問題向國家機關申述意見,請求處理的行為。消費者申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爭議,向國家行政機關申述意見,請求處理。消費者在產生消費權益爭議後,應分別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檢疫、衛生、農業、建設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申訴的手續與投訴大致相同。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所謂仲裁,即由當事人雙方以外的第三者對民事、經濟、行政等爭議作出裁決。消費者權益爭議仲裁,多為經濟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於案件的性質不同,訴訟有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之分。消費者權益爭議屬民事訴訟。消費者自身的權益受到損害時,也可以直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關於商家欺騙顧客如何投訴的相關內容,我們在去商場或是小賣部購買東西的時候,如果老闆要按高價出售,私自提高物價。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舉報他的這種行為,來維護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知道如果商家對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涉欺詐行為,那麼商家應該按照其明文規定作出賠償。
法律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章第四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章第五十一條
Ⅷ 怎麼投訴飯店欺詐顧客
顧客可以撥打12315維權熱線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直接投訴。飯店如果有衛生不達標的問題,可以向本地衛生部門投訴。
如果工商局確認飯店有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規定,對經營者的價格欺詐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第三條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
(一)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四)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五)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准、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七)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八)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九)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價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十)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十一)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虛假「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