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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價格的固有條款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6-30 03:13:42

Ⅰ 債券的基本要素有哪幾方面

基本要素有:

債券面額:債券面額即債券票面上標出的金額。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企業根據自身資信情況、公司承受能力、利率變化趨勢、債券期限的長短等決定選擇何種利率形式與利率的高低。

市場利率:當票面利率與市場利率一致時,債券發行價格只需要與票面金額一致即可,即平價發行。當票面利率與市場利率不一致時,就需要調高或者調低債券的發行價格,以調節債券購銷雙方的利益,就會出現債券的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

債券期限:期限越長,發行價格就可能較低。當債券的收益率不變,債券的到期時間與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之間成正比關系。即到期時間越長,價格波動幅度越大;反之,到期時間越短,價格波動幅度越小。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Ⅱ 決定債券發行價格的因素有

第一,債券的票面利率的高低。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則售價高於面值;反之則折價發行。
第二。債券的期限。時間越長,利率越高,價格變化也不同。
第三,債券發行主體的信用質量。信用質量越高,則售價越低。
第四,利率條款。主要是利率的上下限。這個對價格也是有限製作用。
第五,贖回和轉換條款。看是否是可轉債,是否有強制贖回的條款。看具體情況對債券售價也有不同的影響。

Ⅲ 可轉債四大條款

四項條款
1、轉股價-可轉債的核心 :轉股價是指可轉債轉換成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 核心原因一.可轉債本質上是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沒有轉股價就無法轉股,那可轉債這種投資品也就不存在了 2、因為轉股價的存在,未來正股價上漲之後,可轉債才會變得更加有利可圖 轉股期是可轉債可以轉股的時間段,轉股期開始的時間,一般是可轉債發行6個月之後,如果這只可轉債沒有被提前贖回,那麼它轉股期結束的那天,就是這只可轉債到期時間 可轉債持有人可以把可轉債轉換成為上市公司股票,他所買入的股價,轉股價一般是固定的。一張可轉債的面值一般是 100 元,假設它的轉股價為 10 元,那 么持有人將這張可轉債轉股時,可以獲得 100/10=10 股發行公司的 股票 轉股價對應的是正股價,也就是上市公司股票的行情價,正股價是隨著市場不斷波動的。
3、不管正股價是漲是跌,對於可轉債持有者來說,轉股價就是唯一標准。 以航信轉債為例,2019年12月9日它的轉股價是41.94 元,發行公司航天科工集團在當日的正股價是 21.08 元。如果持有人在這時轉股,那麼相當於以 41.94 元買入了該公司的股票,而去交易市場上買入航天科工集團的股票才 21.08 元,用可轉債轉股那是買得貴了,傻子才這么干。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Ⅳ 可轉債有哪些條款

可轉債有以下條款:
1.轉換價格: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
2.轉換比例: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3.轉換期限:可轉換證券的轉換期限可以與債券的期限相同。但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某一具體期限,在有效期內允許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普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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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整體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分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分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其他權益工具。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之間按照各自初始確認金額(相對公允價值)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分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貸記「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可轉債的發行面值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張)。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Ⅳ 債券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債券的基本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債券面值、債券面值、付息期、票面利率以及發行人名稱。

Ⅵ 可轉債重要條款有哪些

1、到期贖回條款: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到期後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可轉換債券面值的114%(含上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不可轉換債券。

2、有條件贖回條款: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間的這個問題,該公司有權贖回全部或部分不可自由兌換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債券+當前應計利息的選項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可轉換債券期間,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不低於現行轉換價格的130%(含130%);

如果轉讓價格的任何調整發生在上述30個交易日,轉讓價格的調整前的一個交易日計算根據轉讓價格和收盤價調整前和調整後的交易日的轉讓價格計算根據調整後的轉讓價格和收盤價。

本次發行可轉債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請注意,贖回條款實際上包含三個條件,即到期贖回;強制贖回;余額不足贖回。可轉換債券的條款和條件可能因公司而異,但基本上是一樣的。即使定義不同,內容也基本相同,無非就是這三種情況。

贖回條款和余額不足贖回條款很容易理解。關鍵是強制性贖回條款:「可轉換債券轉換期間,如果公司的股票的收盤價在至少20個連續30個交易日不低於130%(包括130%)目前的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公司有權決定贖回全部或部分不可自由兌換的債券在債券的票面價值的價格加上當期的應計利息」。

(6)債券價格的固有條款有哪些擴展閱讀:

主要優勢: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

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

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Ⅶ 債券有哪些基本要素

債券有以下基本要素:
債券面值:債券的票面價格,並應註明幣種。
債務人與債權人:債券的發行人是債務人,為籌集所需資金,發行人按照法定程序發行債券,從而取得一定時期內資金的使用權,但同時又承擔著償付債券的義務,需要按時還本付息。債券的購買者(或稱持有者)是債權人,在約定期限內轉讓資金的使用權,依法或按債券募集說明書規定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
債券的價格:債券是一種可以買賣的有價證券,是債券市場上的一種商品,債券的價格由面值、收益和供求關系共同決定。
還本付息期限:債券發行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因此債券需約定還本付息期限。
債券利率:債券利率是計算利息的依據。它一般是根據政府的相關法規確定,或根據資金市場供求狀況確定。

Ⅷ 可轉債條款有哪些

(1)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到期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可轉債票面面值的114%(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債。

(2)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1、在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如果轉讓價格的任何調整發生在上述30個交易日,轉讓價格的調整前的一個交易日計算根據轉讓價格和收盤價調整前和調整後的交易日的轉讓價格計算根據調整後的轉讓價格和收盤價。

2、本次發行可轉債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請注意,贖回條款實際上包含三個條件,即到期贖回;強制贖回;余額不足贖回。

可轉換債券的條款和條件可能因公司而異,但基本上是一樣的。即使定義不同,內容也基本相同,無非就是這三種情況。

贖回條款和余額不足贖回條款很容易理解。關鍵是強制性贖回條款:

「可轉換債券轉換期間,如果公司的股票的收盤價在至少20個連續30個交易日不低於130%(包括130%)目前的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公司有權決定贖回全部或部分不可自由兌換的債券在債券的票面價值的價格加上當期的應計利息」

(8)債券價格的固有條款有哪些擴展閱讀:

修改後的轉讓價格不得低於公司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價格與公司前一個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價格之間的較高者。同時,修訂後的股份轉換價格應不低於公司最新經審計的每股資產凈值和股份的票面價值。

如果任何轉讓價格的調整發生在上述30個交易日,轉讓價格的調整前的一個交易日計算轉讓價格和收盤價在調整之前,和調整後的交易日的轉讓價格計算調整後的轉讓價格和收盤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轉債

Ⅸ 關於債券價格確定的說法

債券價格通常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但債券價格並不是固定的。在一個稀缺最昂貴的世界裡,只有永恆的供求關系,永遠沒有固定的價格。

1、具有償還期的債券的未償還期越短,債券價格越接近其最終價值(交換價格)M(1+rN),因此債券的未償還期越長,價格越低。 此外,償還期越長,債券發行人面臨的風險越大,債券價格越低。

2、債券的名義利率也是債券的名義利率 債券的名義利率越高,到期收益率就越大,因此

3、債券的售價就越高。投資者的利潤預期債券投資者的利潤預期(投資回報率)隨市場利率而變化 如果市場利率高,投資者的利潤預期也會高,債券價格也會下跌。 如果市場利率下降,債券價格將上升。 這在債券發行時最為明顯。

4、公司聲譽如果發行人有很高的信用評級,債券的風險很小,所以它們的價格很高 然而,如果信貸水平低,債券價格就會低。 因此,在債券市場上,對於其他條件相同的債券,國債價格一般高於金融債券,金融債券價格一般高於企業債券。

Ⅹ 債券有哪些交易規則

債券實行T+0交易;債券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值的價格」;滬市以手為單位,1手及其整數倍申報;深市以張為單位,10張及其整數倍申報。

(10)債券價格的固有條款有哪些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