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分為幾類多少種
6種。職業危害因素是造成職業病的原因。2015年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進行修訂,將主要的職業危害因素分為6類:
1、粉塵:包括矽塵、煤塵(煤矽塵)、石墨塵、電焊煙塵、其他粉塵等。
2、化學因素:包括鉛、汞、錳、鎘、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氣、硫酸、硝酸、鹽酸、氫氧化鈉等。
3、物理因素:包括高溫、高氣壓、低氣壓、局部振動、雜訊危害等。
4、放射性因素:包括紫外線、放射性物質、紅外線等。
5、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桿菌、森林腦炎、布氏桿菌等。
6、其他因素:包括氧化鋅、二異氰酸甲苯酯、嗜熱性放線菌等。
危害產生的原因:
所有危險、危害因素盡管表現形式不同,但從本質上講,之所以能造成危險、危害後果(傷亡事故、損害人身健康和物的損壞等)均可歸結為存在能量、有害物質和能量、有害物質失去控制兩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並導致能量的意外釋放或有害物質泄漏、散發的結果。
1、能量有害物質
能量、有害物質是危險、危害因素產生的根源,也是最根本的危險、危害因素。一般地說,系統具有的能量越大、存在的有害物質的數量越多,系統的潛在危險性和危害性也越大。
另一方面,只要進行生產活動,就需要相應的能量和物質(包括有害物質),因此所產生的危險、危害因素是客觀存在的,是不能完全消除的。
2、失控
在生產中,人們通過工藝和工藝裝備使能量、物質(包括有害物質)按人們的意願在系統中流動、轉換,進行生產;同時又必須約束和控制這些能量及有害物質,消除、減弱產生不良後果的條件,使之不能發生危險、危害後果。
如果發生失控:(沒有控制、屏蔽措施或控制、屏蔽措施失效),就會發生能量、有害物質的意外釋放和泄漏,從而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⑵ 加油站工作有哪些職業病
在加油站工作長期與汽油接觸、苯類及雜訊等會對人身健康造成的傷害,會引起皮膚和呼吸道疾病。在加油站工作的人,應該戴口罩上崗並且定期體檢。
加油站職業健康體檢會根據員工在油庫和加油站的工作環境,進行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肝膽脾腎B超等項目檢查,對參與發電機操作工作的員工,還特地進行聽力檢查。
(2)石油職業病有幾類多少種擴展閱讀
加油站工作預防職業病措施
1、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加油站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必要時安裝通風排毒裝置,進一步降低工作場所空氣中汽油的濃度。正確穿戴塗有聚乙烯脂的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避免皮膚接觸。同時工作場所應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沖洗器具。
2、要重視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員工,使其了解所在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及預防措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減少加油、卸油等操作過程中油品的
滴漏,嚴禁用口虹吸汽油。同時,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如下班後用肥皂、清水洗凈手和臉,不要接觸油品後立即吃東西、抽煙等。
3、針對可能發生的汽油泄漏、擴散、中毒事故,制定可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組織機構、職責分工、實施程序及要求等方面內容。配備一定 數量的應急救援裝置,如防毒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空氣呼吸器等。
一旦出現空氣中汽油蒸氣濃度較高時,可使用密封護目鏡保護眼睛,戴有褐色標志濾毒盒的防 毒口罩以減少吸入。在進入汽油槽車、汽油儲罐或汽油塔等高濃度環境時,可使用背負式空氣呼吸器、防護服進行個體防護。
4、定期對工作場所空氣中汽油濃度進行檢測,對檢測不合格的工作場所及時治理,從根本上保護勞動者健康。同時,對接觸汽油的作業工人進行上崗 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患有過敏性皮膚疾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的職業禁忌症人員應及時調離汽油作業崗位。
5、加油站應建立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保證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操作、防護設施維護檢修、防護用品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項工作都有章可循,不留管理死角,並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完善。
⑶ 我國法定的職業病包括幾大類多少種
修訂後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職業病調整為132種(含4項開放性條款),新增18種,類別仍為10類。
(3)石油職業病有幾類多少種擴展閱讀
新增加的職業病包括:
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
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硬金屬肺病
白斑
爆震聾
銦及其化合物中毒
溴丙烷中毒
碘甲烷中毒
氯乙酸中毒
環氧乙烷中毒
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
凍傷,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
萊姆病
毛沸石所致肺癌
胸膜間皮瘤
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β-萘胺所致膀胱癌
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症或淋巴管閉塞症(限於刮研作業人員)
參考資料網路——職業病分類和目錄
⑷ 我國法定的職業病分幾大類多少種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國法律都有對於職業病預防方面的規定,一般來說,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疾病才能稱為職業病。職業病的診斷,一般由衛生行政部門授權的,具有一定專門條件的單位進行。最常見的職業病有塵肺、職業中毒、職業性皮膚病等。
一、職業病分類及種類:
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一)塵肺病
1、矽肺;
2、煤工塵肺;
3、石墨塵肺;
4、碳黑塵肺;
5、石棉肺;
6、滑石塵肺;
7、水泥塵肺;
8、雲母塵肺;
9、陶工塵肺;
10、鋁塵肺;
11、電焊工塵肺;
12、鑄工塵肺;
13、根據《塵肺病診斷標准》和《塵肺病理診斷標准》可以診斷的其他塵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1、過敏性肺炎;
2、棉塵病;
3、哮喘;
4、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屬肺病。
職業性皮膚病
1、接觸性皮炎;
2、光接觸性皮炎;
3、電光性皮炎;
4、黑變病;
5、痤瘡;
6、潰瘍;
7、化學性皮膚灼傷;
8、白斑;
9、根據《職業性皮膚病的診斷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職業性皮膚病。
職業性眼病
1、化學性眼部灼傷;
2、電光性眼炎;
3、白內障(含放射性白內障、三硝基甲苯白內障)。
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雜訊聾;
2、鉻鼻病;
3、牙酸蝕病;
4、爆震聾;
職業性化學中毒
1、鉛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鉛);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錳及其化合物中毒;
4、鎘及其化合物中毒;
5、鈹病;
6、鉈及其化合物中毒;
7、鋇及其化合物中毒;
8、釩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鈾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氫中毒;
13、氯氣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氣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氫中毒;
22、磷化氫、磷化鋅、磷化鋁中毒;
23、氟及其無機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鉛中毒;
26、有機錫中毒;
27、羰基鎳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機氟聚合物單體及其熱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鈉)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醯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醯胺中毒;
50、有機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類中毒;
52、殺蟲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擬除蟲菊酯類中毒;
55、銦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環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條目未提及的與職業有害因素接觸之間存在直接因果聯系的其他化學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1、中暑;
2、減壓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動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
7、凍傷;
8、腰間盤突出。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職業性傳染病
1、炭疽;
2、森林腦炎;
3、布魯氏菌病;
4、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
5、萊姆病;
職業性腫瘤
1、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
2、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雙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膚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其他職業病
1、金屬煙熱;
2、滑囊炎(限於井下工人);
3、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症或淋巴管閉塞症(限於刮研作業人員)。
二、針對當前我國職業病危害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職業衛生保障機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衛生管理體制和信息決策機制、完善的職業病工傷保險機制和穩定的、多渠道職業衛生投入機制,以市場機制合理配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源;
2、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調整對象,調節我國職業衛生標准體系;按照入世要求,通過等同採用國際標准盡可能使我國的職業衛生標准與國際接軌;進一步提高職業衛生標準的可操作性及其可應用性,建立適於我國職業病防治實際工作需要的職業衛生標准體系;
3、將現有職業病防治信息網路重新整合,整體規劃、進一步完善職業病監測體系;統一職業病、工作相關疾病統計口徑,並與國際接軌及互認。建立系統的職業衛生信息與職業病防治評估體系,通過科學分析信息,加強職業中毒事故的預測、預警,及時、准確評估職業病防治效果,為職業病防治決策提供准確、科學的依據,全面提升急性職業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關部門分工合作、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4、有針對性地開展以塵肺病防治、職業中毒檢測檢驗、診斷、救治、控制、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科學管理為中心的科學研究工作,力爭突破束縛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頸口,提高我國的職業病防治水平;
5、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法》要求,建設以國家中毒救治為中心,輻射各級地方的重大職業中毒救治體系,做好各種重大職業中毒的預防和應急救治工作;
6、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工作場所健康促進體系。通過工作場所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活動,提高用人單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識,切實履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責任;創造安全、舒適、健康的作業環境;發揮用人單位的積極性,推動用人單位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切實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加強勞動者的自我防範意識;
7、 進一步充分認識依靠職業衛生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繼續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制定和落實職業衛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職業衛生發展的大環境;
8、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盡快制定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社會經濟防治計劃,制定方案並組織實施,促進經濟發展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協調發展;
9、 大力實施職業衛生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建立一支既精通業務,又熟諳法律的高素質的職業衛生管理隊伍。
⑸ 想要知道職業病10類132種具體都有哪幾種
目前,國家《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所列職業病共有10類132種。
1.職業性塵肺病13種、其他呼吸系統疾病6種;
2.職業性皮膚病9種;
3.職業性眼病3種;
4.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種;
5.職業性化學中毒60種;
6.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7種;
7.職業性放射性疾病11種;
8.職業性傳染病5種;
9.職業性腫瘤11種;
10.其他職業病3種。
⑹ 石油導致的職業病有哪些
與石油相關的職業病,石油從勘探、開采、儲存和運輸到加工各個環節,有許多職業危害因素,太多。例如,石油勘探、暴露於粉塵、高溫、電離輻射,可能出現在塵肺、中暑、放射性油提取、雜訊、硫化氫等,可能出現雜訊耳聾、急性中毒。太……
⑺ 職業病的種類有哪些
2002年4月18日,國家衛生部與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頒發了《職業病目錄》,將職業病分為10類共115種,其中:
第一類職業病為:塵肺,共有13種;
第二類職業病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共有11種;
第三類職業病為:職業中毒,共有56種;
第四類職業病為: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共有5種;
第五類職業病為: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共有3種;
第六類職業病為:Ⅰ、Ⅱ、Ⅲ、Ⅳ性皮膚病,共有8種;
第七類職業病為:職業性眼病,共有3種;
第八類職業病為: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有3種;
第九類職業病為:職業性腫瘤,共有8種;
第十類職業病為:其他職業病,共有5種。
⑻ 職業病分為十大類132種
我國法定職業病有10大類132種,分別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19種)、職業性皮膚病(9種)、職業性眼病(3種)、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種)、職業性化學中毒(60種)、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7種)、職業性放射性疾病(11種)、職業性傳染病(5種)、職業性腫瘤(11種)、其他職業病(3種)。
⑼ 我國法定職業病包括幾大類
我國法定的職業病包括10類132種!
2013年12月2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4部門聯合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該《分類和目錄》將職業病分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10類132種。《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衛生部和原勞動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予以廢止。
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一、塵肺病:
1、矽肺;
2、煤工塵肺;
3、石墨塵肺;
4、碳黑塵肺;
5、石棉肺;
6、滑石塵肺;
7、水泥塵肺;
8、雲母塵肺;
9、陶工塵肺;
10、鋁塵肺;
11、電焊工塵肺;
12.鑄工塵肺;
13、根據《塵肺病診斷標准》和《塵肺病理診斷標准》可以診斷的其他塵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1、過敏性肺炎;
2、棉塵病;
3、哮喘;
4、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屬肺病。
職業性皮膚病:
1、接觸性皮炎;
2、光接觸性皮炎;
3、電光性皮炎;
4、黑變病;
5、痤瘡;
6、潰瘍;
7、化學性皮膚灼傷;
8、白斑;
9、根據《職業性皮膚病的診斷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職業性皮膚病。
職業性眼病:
1、化學性眼部灼傷;
2、電光性眼炎;
3、白內障(含放射性白內障、三硝基甲苯白內障)。
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雜訊聾;
2、鉻鼻病;
3、牙酸蝕病;
4、爆震聾;
職業性化學中毒:
1、鉛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鉛);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錳及其化合物中毒;
4、鎘及其化合物中毒;
5、鈹病;
6、鉈及其化合物中毒;
7、鋇及其化合物中毒;
8、釩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鈾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氫中毒;
13、氯氣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氣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氫中毒;
22、磷化氫、磷化鋅、磷化鋁中毒;
23、氟及其無機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鉛中毒;
26、有機錫中毒;
27、羰基鎳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機氟聚合物單體及其熱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鈉)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醯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醯胺中毒;
50、有機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類中毒;
52、殺蟲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擬除蟲菊酯類中毒;
55、銦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環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條目未提及的與職業有害因素接觸之間存在直接因果聯系的其他化學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1、中暑;
2、減壓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動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
7、凍傷;
8、腰間盤突出。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職業性傳染病:
1、炭疽;
2、森林腦炎;
3、布魯氏菌病;
4、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
5、萊姆病;
職業性腫瘤:
1、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
2、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雙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膚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其他職業病:
1、金屬煙熱;
2、滑囊炎(限於井下工人);
3、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症或淋巴管閉塞症(限於刮研作業人員)。
職業病的檢查:這個要結合患者的實際情況來定奪檢查事項:
1、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3、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4、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5、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6、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7、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復查時可根據復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