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石油現貨市場
國際石油現貨貿易隨著世界石油工業的出現而產生,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現貨貿易市場有:歐洲的鹿特丹、美國的紐約和墨西哥灣沿岸、中東的波斯灣、亞太地區的新加坡等。從地區來講,主要有以下市場:
(1)西北歐市場。西北歐市場分布在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衛普地區,是歐洲兩個現貨市場中較大的一個(另一個是倫敦市場),主要為歐洲5個大國中的德國、英國、荷蘭、法國服務。這一地區集中了西歐重要的油港和大量的煉油廠,原油及油品主要來源於原蘇聯地區,來自原蘇聯地區的粗柴油供應占總供應量的50%。另外,還有北海油田的原油和本地區獨立煉油廠的油品。鹿特丹是西北歐市場的核心。
(2)地中海市場。分布在義大利的地中海沿岸,供應來源是義大利沿海岸島嶼的獨立煉油廠。另外,還有一部分經黑海來自原蘇聯地區。地中海市場比較平穩,是這一地區重要的油品集散地。
(3)加勒比海市場。該市場是一個較小的現貨市場,但它對美國與歐洲的供需平衡起到很重要的調節作用。該市場的原油及油品主要流入美國市場,但如果歐美兩地差價大,該地區的油品及原油就會流入歐洲市場,特別是柴油和燃料油。
(4)新加坡市場。是發展最為迅速的一個市場,已成為南亞和東南亞的石油交易中心,主要供應來自波斯灣和新加坡及周邊煉油廠所生產的油品。石腦油和燃料油在該市場佔有很大份額。
(5)美國市場。美國是世界最大的石油消費國。盡管美國的石油產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三,但它每年仍然要進口大量的原油,於是在美國瀕臨墨西哥灣的休斯敦及大西洋的波特蘭港和紐約港,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市場。
2. 全球主要石油期貨市場有哪些
全球范圍主要的石油期貨市場有紐約商品交易所、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以及最近兩年興起的東京工業品交易所。
2003年紐約商品交易所能源期貨和期權交易量超過1億手,佔到三大能源交易所總量的60%,其上市交易的西得克薩斯中質原油(WTI)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商品期貨,也是全球石油市場最重要的定價基準之一。
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交易的北海布倫特原油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定價基準之一,全球原油貿易的50%左右都參照布倫特原油定價。
3. 國際石油交易市場有哪些
國際石油交易市場:即美國紐約商品交易所輕質低硫原油價格、英國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北海布倫特原油價格和阿聯酋迪拜原油價格。
1、紐約商品交易所輕質低硫原油期貨價格
紐約商品交易所輕質低硫原油品質較好,又被稱為「西得克薩斯中質油」或「得克薩斯輕質甜油」,其價格是北美地區原油的基準價格,也是全球原油定價的基準價格之一。通常所說「紐約市場油價」就是指紐約商品交易所大致下一個月交貨的輕質原油期貨價格。
2、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北海布倫特原油期貨價格
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北海布倫特原油也是一種輕質油,但品質低於紐約商品交易所輕質低硫原油。非洲、中東和歐洲地區所產原油在向西方國家供應時通常採用布倫特原油期貨價格作為基準價格。通常所說「倫敦市場油價」就是指大致下一個月交貨的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北海布倫特原油期貨價格。
3、迪拜原油價格
迪拜原油是一種輕質酸性原油,產自阿聯酋迪拜。海灣國家所產原油向亞洲出口時,通常採用迪拜原油價格作為基準價格。但近年來,由於迪拜原油產量日漸下降,其作為基準油價的地位也引起了一些爭議。迪拜油價在一般新聞報道中較少涉及。
4. 最好的石油市場是什麼
現貨市場能源現貨市場允許生產商將過剩的能源立即送往這些能源的有能力購買者,關於這種現貨價的談判進行得極快,而且一旦成交馬上就會送貨。現貨市場既可由私企運營,也可由工業組織或政府機構掌控。零售市場往往會吸引大批投機倒把商人蜂擁而至,因為現貨價格都是公開的而且成交後送貨十分及時。在歐洲的天然氣能源現貨市場的幾個實例是設在荷蘭的「教區運輸設施」(Title Transfer Facility,TIF)和設在英國的「全國平衡點」(National Balancing Point,NBP)市場。為一個特定量的原油設定單一的價格稱為現貨價。石油(作為一種能源商業產品)與其他商品一樣,也能在期貨市場一項未來交換就是一種中央資金的交換,在那裡,人們可以用與未來相關的標准化的合同進行交易,即在這種合同的制約下,買主可以買到特定量的商品或者是以特定價格標定的金融合同(協議書),而交貨則是在未來某個特定的時間進行。上交易,按價成交,3個月或6個月後送貨。此外,天然氣的期貨市場早已在美國存在,歐洲也已出現。
5. 化妝品市場和石油市場分別是什麼類型的市場試分析兩者稅負轉嫁的過程
石油市場是正在走向完全競爭的寡頭壟斷。
中國的化妝品市場是全世界最大的新興市場,在短短的20多年裡,中國化妝品行業從小到大,由弱到強,從簡單粗放到科技領先、集團化經營,全行業形成了一個初具規模、極富生機活力的產業大軍。
稅負轉嫁的方式(一般方式) 1、前轉(forward shifting) 也被稱為「順轉」。即納稅人通過提高其所提供商品的價格,將其所應納稅款轉移給商品的購買者。 一般認為,前轉是稅負轉嫁最典型和最普遍的形式,多發生在商品和勞務稅收場合,商品和勞務稅的轉嫁過程如下: A → B → C → D → E 原材料生產者 製造商 批發商 零售商 消費者 2、後轉(backward shifting) 也稱為「逆轉」。即納稅人通過壓低購入商品價格的方式,將其應繳納的稅收轉給商品或生產要素供給者。 例如,在供大於求的汽車消費市場上,汽車銷售商很難把稅負轉嫁給消費者,為了保證一定數量的銷售額,只好通過壓低汽車製造商的供給價格轉嫁部分稅負。其過程如下: A ← B 汽車製造商 汽車銷售商 (箭頭表示稅負轉嫁的方向) (箭頭表示稅負轉嫁的方向) * 二.稅負轉嫁的方式(一般方式) 3、混轉 就是納稅人既可以把稅負轉嫁給供應商,又可以同時把稅負轉嫁給購買者,在日常經濟活動中這種轉嫁方式比較常見。其過程如下: A ← B → C 汽車製造商 汽車銷售商 消費者 * 二.稅負轉嫁的方式(特殊方式) 4、消轉(diffused shifting) 也被稱為稅收轉化。指納稅人用降低課稅品成本的辦法將應納稅收的全部或部分消化掉。這既不是提高銷售價格的前轉,也不是壓低購價的後轉,而是通過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等措施降低成本、增加利潤而抵消稅負,所以被稱為消轉。 消轉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如生產成本有減少的空間,商品銷售量可能擴大有可能降低單位商品的成本、有可採用的新技術以及稅負不重等。 消轉實質上是用生產者應得的超額利潤抵補稅負,實際上不轉嫁,由納稅人自己負擔。 5、稅收資本化(capitalization taxation) 應稅物品(主要是土地和其他收益來源較具永久性的政府債券等資本品)交易時,買主將物品可預見的未來應納稅款從所購物品價格中做一次性扣除,此後雖由買主按期交稅,實際上稅款由賣主負擔。 * 三.影響稅負轉嫁的主要因素及轉嫁機理 1、稅負轉嫁與稅種的形式 (1)流轉稅稅負容易轉嫁,轉嫁的程度取決於商品定價方式(計劃價或市場價)、價格彈性、征稅范圍等因素。 (2)所得稅中個人所得稅一般不能轉嫁,企業所得稅的轉嫁問題比較復雜,一般認為企業所得稅具有稅負轉嫁的可能性:一是企業有可能通過提高商品價格的方式將稅負轉嫁給消費者負擔,二是企業有可能通過降低職工工資的方式將稅負轉嫁給企業職工負擔,當然,稅負也有可能無法轉嫁出去,而由企業所有者負擔。 (3)財產稅包括對財產所得或財產交易征稅。財產所得稅的稅負轉嫁類似於企業所得稅,稅負可能會通過提高租金方式轉嫁給土地或房屋使用者負擔;財產交易稅的稅負轉嫁類似於流轉稅,稅負可能由財產賣方或買方負擔。 * 2、稅負轉嫁與定價方式 (1)在市場定價方式下,流轉稅作為商品價格的組成部分,其稅負可以通過商品價格變動而發生轉嫁,轉嫁程度取決於價格彈性、征稅范圍等因素。 (2)在計劃價格下,稅收難以通過影響商品價格變動而發生稅負轉嫁。 (3)市場競爭狀況也會對稅負轉嫁及其歸宿產生不同影響。例如完全競爭條件和壟斷條件下由於定價方式也存在差異,所以稅收對價格變動的影響會有所不同,稅負的歸宿也會有所不同。 * 3、稅負轉嫁與供求彈性 在市場價格下,流轉稅通過影響商品價格變動引起稅負轉嫁,轉嫁程度主要取決於商品的供給和需求彈性力量對比。 (1)供給彈性較大、需求彈性較小的商品的課稅較易轉嫁。因為供給彈性較大,生產者可靈活調整生產數量,最終使其在所期待的價格水平上銷售出去,稅款也易隨之轉嫁;需求彈性較小的商品,其價格最終決定於賣方,也易實現稅負轉嫁。 (2)供給彈性較小、需求彈性較大的商品的課稅不易轉嫁。因為供給彈性較小的商品,生產者調整生產數量的可行性較小,從而難以控制價格水平,稅負轉嫁困難;需求彈性較大的商品,買方可通過調整購買數量影響價格,稅負轉嫁比較困難。 (3)供給彈性大於需求彈性,稅負容易轉嫁;供給彈性小於需求彈性,稅負轉嫁困難;供給彈性等於需求彈性,供需雙方共同負擔稅收,稅負轉嫁部分實現。 * 4、稅負轉嫁與征稅范圍 (1)對需求方而言,征稅范圍窄,消費者選擇替代商品的餘地較大,稅負更多趨向於由生產者負擔;征稅范圍廣,消費者選擇替代商品餘地較小,稅負更多趨向於由消費者負擔。 (2)對供給方而言,征稅范圍窄,生產者選擇轉換生產的餘地較大,稅負更多趨向於由消費者負擔;征稅范圍廣,生產者選擇轉換生產的餘地較小,稅負更多趨向於由生產者負擔。
6. 石油貿易是什麼
國際石油貿易發展的新趨勢
全球經濟發展的區域結構變化將推動國際石油貿易持續快速增長。這是因為,一方面,國際石油貿易的區域分布格局和石油在世界能源結構中的主導地位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不會發生根本性變化,但隨著一些新興經濟體的高速增長和對石油消費需求規模的擴大,供需地域不平衡的矛盾會更加突出,國際石油貿易規模會持續增長;另一方面,與石油貿易量逐步擴大和石油貿易日漸活躍相伴隨的是貿易主體的多元化和貿易方式的多樣化,國際石油貿易將成為石油公司盈利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石油貿易方式不斷向多樣化、體系化方向演變。主要表現為,一方面石油實貨交易中心的規模化、功能化日益突出,形成了包括現貨合同、遠期合同、中長期合同等在內的體系化交易方式;另一方面石油紙貨交易規模增長迅速,尤其是石油期貨在整個石油市場交易體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隨著金融市場、金融工程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套利交易、現金交割以及期貨轉現貨、期貨轉掉期和差價合約等新的衍生工具在石油交易活動中的應用日益廣泛。
國際石油貿易基準油價格形成過程中的金融屬性日益突出。盡管現貨市場仍是形成國際石油貿易基準油價格的基礎,但期貨市場具有價格發現功能,並能大大增加交易的流動性,通過標的原油品種的交易,對世界原油價格變化起到了主導作用。金融屬性在世界原油價格形成過程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石油價格金融化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油價漲勢。
亞洲交易中心地位的競爭將日趨激烈,同時以重酸為特徵的基準油可能會成為三大基準油之一,亞洲有望成為全球三大原油定價中心之一。隨著國際石油市場中重質高硫原油市場份額的不斷增加,建立一個有別於西德克薩斯中質油和布倫特油能反映重質高硫原油市場供求關系的、相對獨立的石油市場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已經成為當務之急。而圍繞這一新的定價中心的爭奪將成為各國競爭的焦點。
我國參與國際石油貿易面臨的挑戰
第一,參與國際石油貿易主體需要進一步多元化,貿易公司競爭力亟待提升。一方面,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國際化程度的提高需要逐漸打破國有貿易一統的局面,允許更多有資質的企業參與進來。另一方面,從事原油、成品油貿易的企業受體制與人才的制約,目前還只能以保障國內石油供應為其主要使命,全球石油貿易業務還不足以成為公司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業務,也無法與國際大石油公司展開全面競爭。
第二,石油進口只能被動接受以美國和歐洲為主導的石油供需形成的價格,國際價格形成過程中沒有客觀、合理地反映我國石油的供需變化。雖然我國石油貿易量增長迅速並逐漸成為國際石油貿易中的重要部分,但這一因素在基準原油價格中並沒有得到完全的體現。中國需求因素常常被錯誤的預期所誇大,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國際石油價格,而我國卻只能被動地接受國際石油價格。
第三,適應多元化貿易方式的體制和機制還未完全建立起來,風險管理遠遠不能適應復雜多變的國際石油交易機制。一方面,在目前形勢下對企業從事國際石油交易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管,只能對企業參與國際石油衍生品交易實施限制;另一方面參與石油貿易活動的石油公司靈活運用衍生產品進行交易的機制也沒有建立起來。這兩方面的原因導致企業只能被動地接受價格風險而無法主動、有效管理風險。
第四,支持國際石油貿易的軟硬基礎設施尚不能為企業贏得有利的貿易機會提供保障。目前國內具有權威性的信息發布和研究機構還沒有建立起來,能夠適應復雜多變石油市場的能源金融復合型人才嚴重不足。硬基礎設施不足以保障國家應對突發事件而導致供應中斷所面臨的風險,也不能滿足企業充分利用國際市場環境的變化而及時調整經營策略的需要。另外,石油貿易過多地依賴海上運輸和「馬六甲」通道也是制約中國石油貿易安全的一個重要方面。
第五,參與多邊國際能源合作機制的框架還不足以保障我國石油貿易的安全。國際能源合作機制中,石油是核心。我國有重點地參加了一些多邊能源合作機制,但礙於時間、制度、政治等因素的制約,目前還未完全建立起穩定、有效的能源合作框架,影響了安全、穩定、可靠的石油貿易戰略的實施。
我國參與國際石油貿易的戰略選擇
完善國內石油市場體系,提高中國在國際石油定價中的話語權。
隨著對外依存度的不斷提高,中國國內石油市場已經成為世界市場日益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我國應該從世界石油市場的高度出發來看待國內市場建設對保障國內供給的作用。我國應在借鑒國際石油貿易市場多層次性、交易方式和交易主體多元性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國內實貨交易市場,有步驟地推進紙貨市場的建設,形成現貨、遠期、期貨為重點的多層次、開放性的市場體系和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允許國際大石油公司、金融機構和機構投資者等參與國內石油期貨市場的交易,提高國內石油市場在國際石油市場中的地位,爭取成為全球性石油定價中心之一。
營造有利的國內外合作環境,構建穩定、可靠、多元化的進口來源渠道。
發揮國家在爭取國際石油供應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國際能源合作。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發揮中國經濟崛起的優勢,將石油合作納入全方位的合作中,積極參與地區性、國際性的各種對話和交流。此外,在合作的產油國開展先進技術展示,進行產業交流,以市場換取穩定的石油供應,也是穩定與產油國關系的重要方式。在穩固現有石油進口來源渠道的同時,也要逐步拓寬石油進口來源地,以降低由於石油進口集中度過高可能帶來的風險。
提升石油企業國際化和獲取權益油的能力,保障國際石油貿易的可持續發展。
競爭的市場環境是培育企業競爭力最為有效的手段,我國應逐漸打破國有貿易一統的局面,在競爭中促進我國企業國際貿易能力的全面提高。此外,我國石油企業在國外也應積極獲取權益油,當然,在國外取得權益油並不是直接的國際石油交易,也不意味著必須將取得的權益油運回國內,但這提供了一種關鍵時刻的戰略選擇,會提升中國石油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討價還價能力。
加快石油貿易基礎設施建設,形成靈活、發達的石油運輸網路體系。
運輸方式要實現多元化,尤其是增大海運能力和管輸能力。海運仍將是石油運輸的主要方式,應改變我國油輪運力小和油輪噸位小的現狀,建設一支能基本確保我國石油供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遠洋油輪隊伍,降低運輸成本。通過西北、東北、西南三個渠道建立或擴建輸油管道,形成海陸相得益彰的運輸通道。目前,要充分利用已建或在建的陸地輸油管道,著重擴大中亞、俄羅斯至中國管線的運輸能力。
推進體制和法規建設,提高政府對國際石油貿易的監管能力。
積極推進體制、法規和石油市場信息披露機制的建設,為政府調控和企業參與國際石油貿易提供製度和信息保障。近20多年來,發達國家的石油市場信息披露機制為穩定其國內石油市場和保障安全供給發揮了重要作用。信息披露機制建成之後,政府可及時檢測國內及世界石油市場的變化趨勢,並對國內有關石油的信息公開和統一披露進行有效的管理。此外,還應該加強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建設,我國在參與國際貿易過程中,交易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信息的公開披露要建立一套制度,統一口徑,以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露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