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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石油庫有什麼特殊要求

發布時間: 2023-04-02 06:01:45

Ⅰ 石油行業一級動火有什麼要求,麻煩解釋具體點,謝謝

一級動火
a)
原油儲量在10000m3以上(含
10000m3)的油庫、聯合站,圍牆以內爆炸危險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本體動火。
b)
容量大於5000m3儲罐(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氣水罐等)、容器本體及附件動火;
c)
天然氣櫃和容量大於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氣儲罐動火。
d)
容量大於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輕烴儲罐的動火;
e)
直徑大於426mm(含426mm)長輸管線、在輸油(氣)干線上停輸動火或帶壓不停輸更換管線設備的動火;
f)
天然氣凈化裝置、集輸站及場內的加熱爐、溶劑塔、分離器罐、換熱設備的動火;
g)
天然氣壓縮機廠房、流量計間、閥組間、儀表間、天然氣管道的管件和儀表處動火;
h)
天然氣井井口無控部分動火。
動火作業申請報告書只在簽發的一個場所、一個作業班次有效。一級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有效時間不超過8h,如在動火作業本班不能完成,作業應在交接班時重新確認,進行技術交底,並由接班相應人員簽字後方可持續有效。二級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有效時間不超過3d,三級、四級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有效時間不超過5d。

Ⅱ 如何做好油庫(站)的安全管理,並採取哪些措施

(一)油庫防火措施
1.選擇庫址應考慮消防安全
①石油庫的位置應盡量避開大中型城市、大型水庫、重要的交通樞紐、機場、電站、重點工礦企業和其他軍事戰略目標,以免相互影響,增加各種不安全因素。 ②石油庫的庫址應選擇在交通方便的地方,盡量便於消防車到達。以鐵路運輸為主的石油庫,應靠近有條件接軌的地方,以水運為主的石油庫,應靠近有條件建築裝卸油品碼頭的地方。 ③石油庫的庫址應選擇在地勢較為平坦的地方,庫址的自然地形最好具有較為明顯的坡度,自然地形坡度不宜小於千分之五,以便於石油庫排水和進行油品自流作業。若在丘陵地區建庫,宜選擇在地勢較低又不被洪水淹沒的地方。 ④石油庫周圍有明火時,庫址宜選擇在常年主導風向的側風向,當設在側風向有困難時,應根據明火有無飛火的可能來選擇。若是無飛火可能的明火,可選擇在明火的下風方位,若是有飛火可能的明火,應選擇在明火的上風向,而且還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小於30米)。 ⑤石油庫位於岸邊時,應與居民點、碼頭、橋梁等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並應選擇在江、河的下游地帶,以免油品著火時順流而下。 ⑥在地震區建造石油庫時,應考慮抗震設施。在地震裂度大於或等於9度的地震區,不應建造1—1級石油庫。 ⑦庫址應選擇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方。不應建在有土崩、斷層、滑坡、沼澤、流砂及泥石流的地區,也不宜建在3級濕陷性大孔土地區。⑧石油庫與周圍企業、居住區、交通線等處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2.油庫布置的防火要求
(1)鐵路收發區應盡可能地設在石油庫的邊緣地區,避免與庫內道路及石油庫的出人口相交,裝卸油品作業線中心線至庫內道路(除消防道路外)的距離,不應小於10米,並應布置在輔助作業區的上風向。為了防止靜電和外部雜散電流導入庫內引起火災,作業線路與外部鐵路應絕緣,可在鐵路連結處的魚尾板中夾一套石棉墊等絕緣材料,並採取路軌接地措施,每100米一個接地。鐵路收發區的長邊兩側宜設消防道路,此道路應與庫內道路相連成環狀。當設環形道路有困難時,可採用盡頭式消防車道,但應有15米X15米的回車場。(2)裝卸油品碼頭與石油庫內其它建(構)築之間的防火距離,要符合國家規定標准。(3)儲油罐區。罐區內油罐的布置,必須考慮油氣擴散、火焰輻射熱、油品性質、油罐類型及消防力量和撲救條件等因素合理布置。①石油庫的地上油罐區,宜根據地形條件布置在比裝卸區高的地區。油罐距石油庫內其它建築物的距離應符合國家規定。②油罐地區地坪應保持不小於0.01的坡度,坡向排水閘或水封井。凡輔砌夯築的場地不應有裂縫和凹坑,裂縫要填實,沉降縫要用石棉水泥填實抹平,以防止滲水、滲油和油氣積聚。③石油庫的油罐,應按下列要求成組布置:第一,同一個油罐線內宜布置汕品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近的油罐。第二,地上油罐不宜與半地下、地下油罐布置在同一個油罐組內。第三,一個油罐組內油罐的總容量,固定頂油罐單罐容量小於或等於5萬立方米時,總容量不應大於10萬立方米;浮頂油罐或內浮頂油罐單罐容量小於或等於5萬立方米時,總容量不應大於20萬立方米。單罐容量大於5萬立方米的浮頂罐或內浮頂油罐不應大於50萬立方米。第四,一個油罐組內的油罐不應多於12座,但單罐容量小於1000立方米的油罐組和儲存丙B類油品的油罐組內的油罐座數可不受此限。④地上油罐組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第一,地上油罐組內的油罐不應超過兩排,單罐容量不大於1000立方米的儲存丙B類油品的油罐不應超過四排。第二,立式油罐的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於5米;卧式油罐的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於3米。(4)罐區防火堤。地上油罐與半地下油罐的油罐組,均應設防火堤。防火堤的基本要求是:①防火堤應為不燃材料建造;提高1.0-1.6米(比計算高度高出0.2米為宜);土質防火堤堤寬不小於0.5米。②防火堤內平地應有1—5%的排水坡度,並應設帶閘門的下水道和水封井。③防火堤內所構成的空間容積,對於固定頂油罐,不應小於油罐組內一個最大油罐的容量;對於浮頂油罐或內浮頂油罐應不小於堤內地上一個最大油罐儲量的一半。當固定頂油罐與浮頂或內浮頂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組內時,應取上述兩種情況規定的較大值。④罐組內,總容量大2萬立方米,且油罐多於兩個時,防火堤應設隔堤,其堤頂應比防火堤低0.2—0.3米。沸溢性油晶儲罐不論其容量大小,均應兩個油罐設一堤隔。⑤防火堤不得開洞挖孔。(5)灌油間。輕質油灌油間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2級,其餘油品灌油間不應低於3級。灌油間應為不發火的地坪,地面應坡向集油溝及集油井。灌油柱的相互距離應為2米以上。對於直接向汽車上空桶灌裝的灌油間,應設置1.1米高的汽車停靠站台,並在灌裝時先接好接線。灌裝間的寬度應為3米左右,長度據灌油柱數目確定,且灌油柱之間的間距不小於一輛車的寬度,保證灌裝間內通風良好。輕質油品和重質油品,應分別設置在單獨的灌油間內。設置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時,應用防火牆隔開。供灌裝使用的計量油罐應與灌油間無門窗、孔的外牆相距2米以上,並圍有防火堤。每隻計量罐的容量應不超過25立方米,一組計量罐的總量不應超過200立方米,計量罐之間距離應不小於1米。當潤滑油油罐間與潤滑油桶裝倉庫設在一起時,兩者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牆。汽、煤、柴油等油品的灌裝安全流速控制在4.5米/秒之內。(6)消防道路。油庫內道路應盡可能布置成環形道。對於庫內有汽車往返交叉作業的地段,其路面寬度應為6米的雙車道,對於較少行駛車輛的路段,其路面寬度應為不小於3.5米的單車道,但應在適當地段設會車道。油罐區消防道路,應盡量採用雙車道,並且路肩寬度應小於1米;路邊距防火堤基腳不小於3米。消防道路兩側不宜栽植樹木。(二)油罐的防火設施
1.油罐的基本要求。油罐應採用鋼油罐,並應建造在不燃材料的基礎上,絕熱層應為不燃材料。不準安裝玻璃液面計和取樣閥。2.立式金屬油罐。浮頂罐頂的全部或部分是用兩層鋼板焊接而成,其四周用耐油膠皮以彈簧壓緊在內壁上保持封閉。內浮頂與罐體間必須設置靜電引出線路,而且應在罐壁上部和拱頂開設足夠數量的通氣孔,使浮頂上部空間能形成氣體對流。一般做法是在拱段中央設置一個不小於直徑250毫米的罐頂通氣孔上有防雨罩),在罐壁頂部開幾個通氣孔,其環向間距不超過10米且均勻分布。罐壁通氣孔的總開孔面積,要求海米油罐直徑在0.06平方米以上。3.卧式金屬油罐。卧式油罐支座應為非燃燒體,而且支座下面不得搭建建(構)築物,或作其他用途。地下式卧罐上亦不許建造房屋等。4.非金屬油罐。非金屬油罐有鋼筋混凝土油罐、磚砌混凝土抹面油罐、石砌油罐、土油罐等數種,大多為地下或半地下式,一般只准用於儲存重質油晶。5.油罐各種附件要齊全、可靠。油罐一般設有梯子平台、人孔、量油孔、透光孔、進出油口、保障活門、放水管、脹油管和進氣支管、呼吸閥、通氣孔、阻火器、加熱(或冷卻)裝置,溫度及液面測量裝置、攪拌裝置等附件。附件的主要材料一般應與罐體材料相同。(三)輸油設備的防火措施
1.油泵
輸送輕質油品的油泵應採用離心泵及防爆型電機。如為非防爆型電機時,應將油泵與電機用嚴密的磚牆隔開。2.油泵房
泵房建築,應全部由耐火材料建造,地面應為混凝土抹灰地坪,門窗開在泵房的兩端,門向外開;窗戶的自然採光面積不小於泵房面積的1/6,室內通風應良好。地下和半地下輕油泵房的通風排氣,應不使泵房內油蒸氣濃度超過1.58%(體積)。泵房內不得有悶頂、夾層;房基不能與泵基相連。泵房內應採用防爆型照明燈具。使用內燃機作動力時,內燃機所用的燃油箱,應設置在泵房牆外無門窗的不燃基礎上,並且引油管的兩端均應裝設控制閥門,引油管由地面向上引向內燃機。當一個泵房內安裝輸送不同油品的油泵時,泵房的要求均應符合輸送閃點最低油品的要求。泵房內禁止安裝臨時性、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敷設臨時管道;不得採用皮帶傳動裝置。當泵房相鄰的附屬建築內布置10千伏電壓以下的變配電設備、計量儀表站、工作人員休息室時,都必須以不燃材料的實體牆同泵房隔開,隔牆只允許穿過與泵房有關的電纜(線)保護套管;穿牆套孔洞,應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填實,並各有單獨出入門。泵房的門窗與變配電間的門窗之間最短距離不能小於6米。如限於條件,則應設自動關閉裝置,窗為不能開啟的固定窗。配電間地坪應高於泵房地坪0.6米。設有真空系統的泵房,真空罐應設在泵房的外面。在泵房的閥組場所,應有能將油品經水封引入集油井的設施,集油井應加蓋,並有可以用泵抽除的設施。泵與泵,泵與牆之間的凈距一般為1米。平時應注意油泵系統的檢查維護,保證油泵、閥件、管線不滲不漏;附設儀表齊全、靈敏,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3.輸油管線
油庫各個作業區域都廣布有輸油管線,主要有地下敷設、埋地敷設和管線敷設三種布置形式。防火要求是:(1)不得將油管敷設在建築物的上面或下面。當穿越鐵路及庫內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時,交角不宜小於60度,並應在管外裝保護的鋼制套管,套管外壁頂到鐵路軌面不應小於0.8米,道路路面應在0.6米以上,套管兩端越過路至少2米。套管內的油管應是焊接。(2)地上油管應架設在不燃燒材料製成的交架上,其保溫層應為不燃的玻璃棉、石棉泥等材料。其與門窗、孔洞的建(構)築物的牆壁保持不少於3米的距離,與無門窗、孔洞的建(構)築物的牆壁保持1米以上的間距。當跨越鐵路時,其凈空高度應在5.5米以上;跨越公路時,應在4.5米以上;跨越人行道時,應在2.2米以上。(3)地下輸油管路埋管深度低於相鄰建築(構)物基礎深度時,應按地上管路規定執行。地下管線與電纜相交,油管應在電纜下方不少於1米深度;與下水道相交,應在下水道以下1.5米的深度位置通過。地下管路經過的地面上方堆放各種物品。(4)多條管線平行敷設,其間距不應小於10厘米,蒸汽管線不準和輸送輕質油品的管線並行敷設。地上和明溝敷設的輸油管路應按要求裝設熱脹冷縮的補償器。(5)油管應定期(一、二年一次)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四)有完善的防靜電和防雷設施
1.防靜電
油庫內容器、管道、裝卸油設施等,均應作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0歐姆。為減少靜電的產生,可採取控制油晶流速、添加抗靜電過濾時給油品留有足夠的消除靜電時間等措施。2.防雷擊
為了保證油罐的安全,油罐需裝設防雷裝置。目前常見的避雷裝置有避雷針、避雷網、避雷帶、避雷線等。(五)貯油容器的安全貯油容量
嚴格控制油罐的容量對於滅火和防火工作都極為重要,油罐安全儲油高度、油罐安全容量按有關規定的方法來確定和計算。油桶灌裝油晶的數量,應按季節氣候情況確定,一般油桶的灌裝系數保持93—95%。(六)油罐清洗、油庫檢修的防火要求
1.油罐清洗
油罐發生滲漏或者其它損壞,需要進行倒空檢查或動火檢修,一般程序都是對倒空後的油罐進行清洗,並排除罐內油氣,然後進行檢修施工。在洗罐、排氣和施工期間有著較大火災爆炸危險性,必須嚴格規范操作,嚴格防火措施。(1)清洗的一般要求。清洗前要成立由領導、技術人員、安全保衛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要劃定危險區域范圍,危險區域內臨近罐要停止作業,設立警戒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明確專人進行現場監護或由消防隊員負責監護。為了提高清洗油罐作業的安全性,可採取改貯油品的過渡措施。(2)油罐在清洗作業時,不能利用輸油管線代替洗罐用的進水管線;不要從油罐頂部進行噴濺或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壓水槍或使用噴射蒸汽沖洗油罐壁;沖洗下來的含油污水排人專門下水道內,底液必須用泵吸盡,抽液設備必須防爆防靜電。作業人員應穿著不產生靜電的服裝和鞋子。洞庫或葡萄群體式覆土隱蔽庫應停止收油作業。凡在罐內換板補漏或其它焊接作業後,要按照規定試水試壓,合格後方可封罐交付使用。2.油庫檢修
(1)檢修動火的一般要求。動火前要進行現場察看,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施工和滅火方案。施工前要清除動火場所周圍的一切雜草、油腳污泥及其它可燃物,配齊必要的安全檢測設備和消防器材。油罐庫區的消防設備和滅火裝置要保證可靠,施工時應指派熟練技工操作,明確專(兼)職消防人員或消防隊進行現場監護,以防萬一。(2)油罐動火檢修。清出檢修油罐內全部油品,在油罐人孔口用消防水槍洗油罐壁污垢,並將罐內含油積水用泵抽出,清除出來的污油、銹屑應在罐外安全的地方埋人地下。含硫油的沉積污垢必須在潮濕狀態下及時埋入庫外地下。動火前應通過氣樣分析有無爆炸危險,或用測爆儀在測量孔、採光孔等各個孔口處以及罐內底部和容易積聚油氣的死角等處測查油氣,如升降管、中心柱等處,特別要注意罐底焊封不良好,下部可能儲存積油。最好用兩台以上測爆儀同時進行測定,便於核對數據,防止因測爆儀失靈出現假象。(3)輸油管道動火檢修。輸油管道動火前,應排除管內積油後拆卸,並用水徹底清洗干凈,敞開管口通風,移至指定地點動火。無條件拆卸的油罐線,在排除管內存油後,根據管線的輸油品危險程度,分別採用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焊接管道,應將距離該管道焊接外20米內油罐中的輕質油口移至它罐,並在罐內充水,被修管段內兩端均應拆離,保持敞口。不修理的管段端頭應用盲板封閉。若用蒸汽沖刷管道,要防止管道冷卻時產生真空,從尚未拆開的管道中流人油液或油氣,而在動火時發生火災危險。(七)完善消防設施
1.油庫應根據油罐形式,油品火災危險性,油品等級及與相鄰近單位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消防設施。油庫的消防設施,一般包括消防給水和空氣泡沫滅火系統。消防給水包括消防給水管道、消火栓、消防泵站、消防水池等設施。空氣泡沫滅火系統包括消防泡沫泵房、泡沫液罐、泡沫供給管線、泡沫產生器等設施。消防設施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有關規范的要求。2.油庫內的各種場所,應根據滅火需要設置滅火器具,其種類和數量可根據場所的性質、危險性、佔地面積等因素綜合考慮。3.消防設施和滅火器具要定期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換葯,使其處於完好狀態。4.油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滅火作戰計劃,並編制圖表和說明,作為滅火訓練的主要內容。滅火作戰計劃制定後報上級和公安。

Ⅲ 石油庫重大危險源劃分幾級

一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並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老尺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亂棗,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侍陪高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Ⅳ 油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最近油庫泄露、火災、爆炸事故頻發,使得油庫的安全狀況引起了眾多的關注,同時,也使得油庫的安全評價顯得尤為重要。下面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油庫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規定,供大家參考。

油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定

1.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庫;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住庫;

3.臨時施工人員應接受 安全 教育 ,入庫應佩戴臨時出入證;

5.凡攜帶物品出入庫人員,應履行檢查、登記;

6.罐區、裝卸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信設備。

二、 防火防爆

罐區、裝卸作業區、油泵房、消防泵房、鍋爐房、配發電間等重點部位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庫內用火應嚴格執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旅宴慎定》,辦理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 措施 。 石油庫應根據“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實行“定人員、定設備、定責任、定目標”的管理,確保設備的完好,實現安全運行。

三、 防雷、防靜電

1.石油庫防雷、防靜電的設施、裝置等應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保持完好有效。當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設共用接地裝置時,按最小值考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

3.鐵路裝卸油設施鋼軌、輸油管道、鶴管、鋼棧橋等應按規范作等電位跨接並接地,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

4.壓力儲罐不設避雷針(線),罐區不宜裝設消雷器;

5.嚴禁使用塑料桶或絕緣材料製做的容器灌裝或輸送甲、乙類油品

6.不準使用兩種不同導電性能的材質製成的檢尺、測溫和采樣工具進行作業。使用金屬材質時應與罐體跨接,操作時不得猛拉快提; 四、 消防管理

石油庫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消防達標規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職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原則,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設施配置

作業場所和輔助生產作業區域應拆敬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志、配置滅火器材。露天設置的手提式滅火器應安放在掛鉤、托架或專用箱內,並應防雨、防塵、防潮。各類滅火器應標識明顯、取用方便,並按期檢驗、充氣、換葯,不合格的滅火器應及時報廢、更新;

六、供水系統

1,消防水池內不得有水草、雜物,寒冷地區應有防凍措施;

2.系統啟動後,冷卻水到達指定噴淋罐冷卻時間應不大於5min;

3.地下供水管道應常年充水,主幹線閥門保持常開,管道每半年沖洗一次 4.定期巡檢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試驗。距消火栓1.5m范圍內無障礙,地祥虛下式消火栓標志明顯,井內無積水、雜物;

5.消防泵應每天盤車,每周應試運轉一次,系統設備運轉時間不少於15min;

七、 泡沫滅火系統

1.系統啟動後,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區內所有油罐泡沫產生器噴出時間應不大於5min;

2.泡沫產生器應保持附件齊全,濾網清潔,無堵塞、腐蝕現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油庫的消防安全工作

①石油庫的位置應盡量避開大中型城市、大型水庫、重要的交通樞紐、機場、電站、重點工礦企業和其他軍事戰略目標,以免相互影響,增加各種不安全因素。

②石油庫的庫址應選擇在交通方便的地方,盡量便於消防車到達。以鐵路運輸為主的石油庫,應靠近有條件接軌的地方,以水運為主的石油庫,應靠近有條件建築裝卸油品碼頭的地方。

③石油庫的庫址應選擇在地勢較為平坦的地方,庫址的自然地形最好具有較為明顯的坡度,自然地形坡度不宜小於千分之五,以便於石油庫排水和進行油品自流作業。若在丘陵地區建庫,宜選擇在地勢較低又不被洪水淹沒的地方。

④石油庫周圍有明火時,庫址宜選擇在常年主導風向的側風向,當設在側風向有困難時,應根據明火有無飛火的可能來選擇。若是無飛火可能的明火,可選擇在明火的下風方位,若是有飛火可能的明火,應選擇在明火的上風向,而且還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小於30米)。

⑤石油庫位於岸邊時,應與居民點、碼頭、橋梁等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並應選擇在江、河的下游地帶,以免油品著火時順流而下。

⑥在地震區建造石油庫時,應考慮抗震設施。在地震裂度大於或等於9度的地震區,不應建造1—1級石油庫。

⑦庫址應選擇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方。不應建在有土崩、斷層、滑坡、沼澤、流砂及泥石流的地區,也不宜建在3級濕陷性大孔土地區。

⑧石油庫與周圍企業、居住區、交通線等處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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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建成品油儲備庫的條件有哪些辦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一)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
1. 擁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萬噸以上、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汽油和柴油年生產量在50萬噸以上的煉油企業,或者
2.具有成品油進口經營資格的進口企業,或者
3.與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且成品油年經營量在20萬噸以上的企業簽訂1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或者
4.與成品油年進口量在10萬噸以上的進口企業簽訂1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二)申請主體應具有中國企業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三)申請主體是中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其法人應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
(四)擁有庫容不低於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油庫建設符合城鄉規劃、油庫布局規劃;並通過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環境保護、氣象、質檢等部門的驗收;
(五)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運輸車輛或1萬噸以上的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

Ⅵ 國家一二三級加油站建設用地面積標准

加油站建築面積要求大:1000~2000_中:800~1000_小:指在地區上面的城市內置的加油站,佔地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主要銷售汽油,服務於中小型車輛。拓展資料:加油站的尺寸不是基於該區域的。根據安全監督局的分類,它基於汽油儲量(分為1,2和3級)。從操作的角度來看,加油站的尺寸是基於銷量(每日容量小於8噸的低銷售站,年產量超過10000噸的大站)。加油站覆蓋面積1000-1700平方米,占頂篷,60-450平方米,40-600平方米的車站建築物。
注意:1,樓層面積不包括必須保留的地板面積,以便在車站的方法道路上保留,並確保安全的間距。 2.高速公路服務區站的地面面積包括服務區的地板。如果不包括服務區,則面積為3000m2~4000m2。
3.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調整具有特殊位置和特殊要求(如小城市站,加油點和滑動安裝的加油設備的特殊要求的施工規模(如小城市站,加油點和滑動裝加油設備)。
4.車站建築面積不包括用於非油功能的建築面積,如汽車清洗和車輛維護。在非石油業務需求的情況下,各級方便店面積可適當調整±10%。
5.如果我級別我的加油站有大量的卡片發行業務,它可以設置卡片發行室。
6.支承軸承油箱農場應採用城市站採用,高速公路站應採用非承載油箱農場。
7.城市站的燃油分配器數量不應超過六個,應配備四支槍和四個油產品;六槍和三種油產品;六槍和三個油產品的組合和四槍和四個油產品;當加油站的運營油產品數量增加時,可以設定八槍和四種油產品L型燃料分配器。用柴油填充大型車輛的柴油加油槍應採用大流量,並布置在靠近道路的一側;轉化為汽油的油箱總容量不得超過120m3。8.公路站不應超過8個燃料分配器(公路服務區站中不超過10個),以及雙槍和雙油和六槍和三個油產品的組合配置。用於填充大型車輛柴油的柴油燃料分配器應採用大流動。轉化為汽油的油箱總容量不得超過180m3。
9.在水上燃氣站,只有岸上的水燃氣站配有車站建築和便利店。

Ⅶ 石油庫是如何進行等級劃分的

按照油缸總容量的大小,中國石油庫分為一級油庫(50000米3以上)、二級油庫(10000~50000米3)、三級油庫(2500~10000米3)、四級油庫(500~2500米3)。油罐按照建築材質分為金屬罐和非金屬罐。普遍採用的是地上立式圓柱形鋼質油罐。

另外,按儲油品種分為原油庫和成品油庫。按儲油方式又可分為地面油庫、隱蔽油庫、山洞油庫、水封石洞油庫和海上油庫等。

(7)一級石油庫有什麼特殊要求擴展閱讀

石油庫主要儲存可燃的原油和石油產品。大多數儲存汽油、柴油等輕油料,有些庫還儲存潤滑油、燃料油等重質油料。油庫的儲油容量越大、輕質油料越多、業務范圍越廣,其危險性就越大;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等事故,影響范圍大,對企業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也大。

因此從安全防火觀點出發,根據油庫總儲油容量大小,分成若乾等級並制訂出與之相應的安全防火標准,以保證油庫的建設者更加合理和長期安全運營。

Ⅷ 油庫的分級

油庫主要儲存可燃的原油和石油產品。大多數儲存汽油、柴油等輕油料,有些庫還儲存潤滑油、燃料油等重質油料。油庫的儲油容量越大、輕質油料越多、業務范圍越廣,其危險性就越大;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等事故,影響范圍大,對企業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也大。
因此從安全防火觀點出發,根據油庫總儲油容量大小,分成若乾等級並制訂出與之相應的安全防火標准,以保證油庫的建設者更加合理和長期安全運營。
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GBJ24)根據油庫儲存油料總容量多少將油庫分為四個等級。不同等級的油庫安全防火要求有所不同。容量愈大,等級愈高,防火安全要求愈嚴格;油品的輕組分愈多,揮發性愈強,防火安全要求也愈嚴格。總庫容5萬立方米以上的油庫為大型建設項目。
等級 總容量/m³
一級是>10W,二級是3W-10W,三級是1W-3W,四級是1000-1W,五級是<1000
其中,總容量系指石油庫的公稱容量和桶裝油品設計存放量之總和,不包括不但任長期任務的輔助罐以及石油庫自用油品儲罐的容量。如石油庫有加油站時,其油罐也不包括在總容量內。

Ⅸ 石油庫設計規范的內容提要

本規范共分15章和2個附碼賣錄。主要內容包括石油庫設計所涉及的庫址選擇、平面布置、儲運工藝、安全消防、給水排水、環境保護、供電配電、採暖通風等方面的必要規定。由於石油庫儲段模鄭存的是易燃和可燃液體,屬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所以,本著「安全可靠」的原則,著重對有關安全、消防問題作出詳細規定。
本次修訂,將原國家標准《小型石油庫及汽車加油站設計規范》GB50156—92中的小型石油庫設計方面的內容納入了《石油庫設計規范》。1984年版《石油庫設計規范》共有條文211條(包括1995年局部修訂條文),本次修訂保留了91條,修改了100條,握頌取消了20條,增加了73條。與原規范相比,新規范主要有以下三個變化:
1.增大了各級石油庫油罐總容量;
2.提高了安全防火標准;
3.內容更為全面、合理。
在修訂過程中,規范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石油庫幾十年來的設計、建設、管理經驗,借鑒了發達工業國家的相關標准,廣泛徵求了有關設計、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對其中主要問題進行了多次討論、協調,最後經審查定稿。
根據建設部建標[2000]87號文《關於印發〈工程建設標准制強制性條文〉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體字註明了本規范的強制性條款。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授權,本規范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負責管理,由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原中國石化北京設計院)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Ⅹ 油庫等級劃分新標准

按照油缸總容量的大小,中國石油庫分為一級油庫(50000米3以上)、二級油庫(10000~50000米3)、三級油庫(2500~10000米3)、四級油庫(500~2500米3)。油罐按照建築材質分為金屬罐和非金屬罐。普遍採用的是地上立式圓柱形鋼質油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稱天然氣包括天然氣、煤層氣和煤制氣。本法所稱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屬設施。
第四條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主管全國管道保護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國管道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國管道發展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管道保護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