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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飲用水石油多少超標

發布時間: 2022-09-10 12:05:21

❶ 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項目都哪八項

具體來講,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可包括兩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中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群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為規范,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各項指標達到法定量的限值,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的各個環節的法定行為規范。
生活飲用水水質標准和衛生要求必須滿足三項基本要求:
1.為防止介水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要求生活飲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潛在的遠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
3.水的感官性狀是人們對飲用水的直觀感覺,是評價水質的重要依據。生活飲用水必須確保感官良好,為人民所樂於飲用。
生活飲用水水質標准共35項。其中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15項,主要為了保證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毒理學指標15項、放射指標2項,是為了保證水質對人不產生毒性和潛在危害;細菌學指標3項是為了保證飲用水在流行病學上安全而制定的。
隨著經濟和工農業的迅速發展,化學物質對水的污染越來越引起政府和廣大居民的關注,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更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為了和國際先進標准接軌,衛生部於2001年6月頒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自2001年9月1日起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是在《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85的基礎上修改而成,該規范共包括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范、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和生活飲用水檢驗規范。《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中水質指標共96項,常規檢測項目34項,非常規檢測項目62項,與《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85相比,增加和修改了某些指標,加強了對有機污染的監測,對人體健康危害大的指標限值更加嚴格。基本上是一個既符合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通過衛生部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宣傳貫徹,目前已在全國范圍內得到較好的落實。
今後廣大人民群眾可通過有關部門定期發布的飲用水水質公告,對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或規范,隨時了解飲用水水質狀況,使飲用水衛生標准更貼近群眾的生活,在保護人群身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06)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區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嚴重,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1985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85)已不能滿足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要。為此,衛生部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對原有標准進行了修訂,聯合發布新的強制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下稱「新標准」)。
2007年7月1日,由國家標准委和衛生部聯合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06)強制性國家標准和13項生活飲用水衛生檢驗國家標准將正式實施。這是國家21年來首次對1985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標准》進行修訂。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修訂是保證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協調下,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建設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組織衛生、供水、環保、水利、水資源等各方面專家共同參與完成了該項標準的修訂工作。
新標准具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標准中的飲用水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至106項,增加了71項。其中,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飲用水消毒劑指標由1項增至4項;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放射性指標仍為2項。二是統一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准。三是實現飲用水標准與國際接軌。新標准水質項目和指標值的選擇,充分考慮了我國實際情況,並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准則》,參考了歐盟、美國、俄羅斯和日本等國飲用水標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里,飲用水渾濁度的指標是「3-5」,新《標准》則將之提高到「1-3」,也就是說,拋開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標不說,最直觀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將更為清亮。
事實上,濁度不僅是感官指標,低濁度能使細菌病毒裸露於水中,消毒劑才能有效殺滅,讓飲水更健康是新《標准》的核心所在。老的《標准》只有35項檢測項目,其中關於無機污染物的檢測項目居多,涉及的有機污染物、農葯較少,而且其中根本沒有檢測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標,這與近年來我國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機物大大增加的形勢嚴重不適應。
在新《標准》增加的71項水質指標里,微生物學指標由2項增至6項,增加了對藍氏賈第蟲、隱孢子蟲等易引起腹痛等腸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難全部殺死的微生物的檢測。飲用水消毒劑由1項增至4項,毒理學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2項,增加了對凈化水質時產生二氯乙酸等鹵代有機物質、存於水中藻類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檢測。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加至21項。並且,還對原標准35項指標中的8項進行了修訂。同時,鑒於加氯消毒方式對水質安全的負面影響,新《標准》還在水處理工藝上重新考慮安全加氯對供水安全的影響,增加了與此相關的檢測項目。新《標准》適用於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城鄉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T 5750 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質量標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
GB/T 17218 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
GB/T 17219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質標准
SL 308 村鎮供水單位資質標准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生活飲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送到用戶或者公共取水點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設施供水。為用戶提供日常飲用水的供水站和為公共場所、居民社區提供的分質供水也屬於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或深度處理,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3.2.3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戶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任何設施或僅有簡易設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規指標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
3.4 非常規指標 non-regular indices
根據地區、時間或特殊情況需要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指標。
4 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
4.1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飲用安全。
4.1.1 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3 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4 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4.1.5 生活飲用水應經消毒處理。
4.1.6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表1和表3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廠水中消毒劑限值、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中消毒劑餘量均應符合表2要求。
4.1.7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因條件限制,部分指標可暫按照表4執行,其餘指標仍按表1、表2和表3執行。
4.1.8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可適當放寬。
4.1.9 當飲用水中含有附錄A表A.1所列指標時,可參考此表限值評價。
表1 水質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①
總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耐熱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大腸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菌落總數(CFU/mL) 100
2、毒理指標
砷(mg/L) 0.01
鎘(mg/L) 0.005
鉻(六價,mg/L) 0.05
鉛(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鹽(以N計,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時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鹽(使用臭氧時,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時,mg/L) 0.9
亞氯酸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氯酸鹽(使用復合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15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1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3
臭和味 無異臭、異味
肉眼可見物 無
pH (pH單位) 不小於6.5且不大於8.5
鋁(mg/L) 0.2
鐵(mg/L) 0.3
錳(mg/L) 0.1
銅(mg/L) 1.0
鋅(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鹽(mg/L) 250
溶解性總固體(mg/L) 1000
總硬度(以CaCO3計,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時為5
揮發酚類(以苯酚計,mg/L) 0.002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mg/L) 0.3
4、放射性指標② 指導值
總α放射性(Bq/L) 0.5
總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數;CFU表示菌落形成單位。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應進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水樣未檢出總大腸菌群,不必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
② 放射性指標超過指導值,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判定能否飲用。
表2 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及要求
消毒劑名稱 與水接觸時間 出廠水
中限值 出廠水
中餘量 管網末梢水中餘量
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游離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總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總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質非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
賈第鞭毛蟲(個/10L) <1
隱孢子蟲(個/10L) <1
2、毒理指標
銻(mg/L) 0.005
鋇(mg/L) 0.7
鈹(mg/L) 0.002
硼(mg/L) 0.5
鉬(mg/L) 0.07
鎳(mg/L) 0.02
銀(mg/L) 0.05
鉈(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計,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鹵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總和) 該類化合物中各種化合物的實測濃度與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過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總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樂果(mg/L) 0.08
對硫磷(mg/L) 0.003
滅草松(mg/L) 0.3
甲基對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敵敵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總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醯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環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並(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氨氮(以N計,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鈉(mg/L) 200
表4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CFU/mL) 500
2、毒理指標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鹽(以N計,mg/L) 20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20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3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5
pH(pH單位) 不小於6.5且不大於9.5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總硬度 (以CaCO3計,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5
鐵(mg/L) 0.5
錳(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鹽(mg/L) 300
5 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
5.1 採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 3838要求。
5.2 採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T 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單位的衛生要求應按照衛生部《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執行。
7 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設施和處理要求應按照GB 17051執行。
8 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
8.1 處理生活飲用水採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調節、防銹、阻垢等化學處理劑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飲用水的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和水處理材料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GB/T 17219要求。
9 水質監測
9.1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單位的水質非常規指標選擇由當地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協商確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CJ/T 206執行。
9.1.3 村鎮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SL 308執行。
9.1.4 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結果應定期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水質檢測結果的內容和辦法由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商定。
9.1.5 當飲用水水質發生異常時應及時報告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9.2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定期對各類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進行衛生監督、監測。
9.2.2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飲用水監督、監測方案。
9.2.3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范圍、項目、頻率由當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10 水質檢驗方法
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應按照GB/T 5750執行。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表A.1 生活飲用水水質參考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腸球菌(CFU/100mL) 0
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 0.00005
二惡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雙酚A(mg/L) 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 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鉛(mg /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異莰醇-2(mg /L) 0.00001
石油類(總量,mg/L) 0.3
石棉(>10m,萬/L) 700
亞硝酸鹽(mg/L) 1
多環芳烴(總量,mg /L) 0.002
多氯聯苯(總量,mg /L) 0.0005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環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總有機碳(TOC,mg/L) 5
萘酚-(mg/L) 0.4
黃原酸丁酯(mg /L) 0.001
氯化乙基汞(mg /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鐳226和鐳228(pCi/L) 5
氡(pCi/L) 300

❷ GB5749-2006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本標准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城鄉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 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T 5750 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質量標准
GB 17051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
GB/T 17218 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
GB/T 17219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質標准
SL 308 村鎮供水單位資質標准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生活飲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送到用戶或者公共取水點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設施供水。為用戶提供日常飲用水的供水站和為公共場所、居民社區提供的分質供水也屬於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或深度處理,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3.2.3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戶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任何設施或僅有簡易設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規指標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
3.4 非常規指標 non-regular indices
根據地區、時間或特殊情況需要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指標。 4.1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飲用安全。
4.1.1 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3 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4 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4.1.5 生活飲用水應經消毒處理。
4.1.6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表1和表3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廠水中消毒劑限值、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中消毒劑餘量均應符合表2要求。
4.1.7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因條件限制,部分指標可暫按照表4執行,其餘指標仍按表1、表2和表3執行。
4.1.8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可適當放寬。
4.1.9 當飲用水中含有附錄A表A.1所列指標時,可參考此表限值評價。
表1 水質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①
總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耐熱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大腸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菌落總數(CFU/mL) 100
2、毒理指標
砷(mg/L) 0.01
鎘(mg/L) 0.005
鉻(六價,mg/L) 0.05
鉛(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鹽(以N計,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時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鹽(使用臭氧時,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時,mg/L) 0.9
亞氯酸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氯酸鹽(使用復合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15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1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3
臭和味 無異臭、異味
肉眼可見物 無
pH (pH單位) 不小於6.5且不大於8.5
鋁(mg/L) 0.2
鐵(mg/L) 0.3
錳(mg/L) 0.1
銅(mg/L) 1.0
鋅(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鹽(mg/L) 250
溶解性總固體(mg/L) 1000
總硬度(以CaCO3計,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時為5
揮發酚類(以苯酚計,mg/L) 0.002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mg/L) 0.3
4、放射性指標② 指導值
總α放射性(Bq/L) 0.5
總β放射性(Bq/L) 1
①MPN表示最可能數;CFU表示菌落形成單位。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應進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水樣未檢出總大腸菌群,不必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
②放射性指標超過指導值,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判定能否飲用。
表2 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及要求
消毒劑名稱 與水接觸時間 出廠水
中限值 出廠水
中餘量 管網末梢水中餘量
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游離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總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總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質非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
賈第鞭毛蟲(個/10L) <1
隱孢子蟲(個/10L) <1
2、毒理指標
銻(mg/L) 0.005
鋇(mg/L) 0.7
鈹(mg/L) 0.002
硼(mg/L) 0.5
鉬(mg/L) 0.07
鎳(mg/L) 0.02
銀(mg/L) 0.05
鉈(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計,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鹵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總和) 該類化合物中各種化合物的實測濃度與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過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總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樂果(mg/L) 0.08
對硫磷(mg/L) 0.003
滅草松(mg/L) 0.3
甲基對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敵敵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總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醯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環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並(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氨氮(以N計,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鈉(mg/L) 200
表4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CFU/mL) 500
2、毒理指標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鹽(以N計,mg/L) 20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20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3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5
pH(pH單位) 不小於6.5且不大於9.5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總硬度 (以CaCO3計,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5
鐵(mg/L) 0.5
錳(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鹽(mg/L) 300 5.1 採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 3838要求。
5.2 採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T 14848要求。 8.1 處理生活飲用水採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調節、防銹、阻垢等化學處理劑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飲用水的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和水處理材料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GB/T 17219要求。 9.1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單位的水質非常規指標選擇由當地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協商確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CJ/T 206執行。
9.1.3 村鎮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SL 308執行。
9.1.4 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結果應定期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水質檢測結果的內容和辦法由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商定。
9.1.5 當飲用水水質發生異常時應及時報告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9.2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定期對各類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進行衛生監督、監測。
9.2.2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飲用水監督、監測方案。
9.2.3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范圍、項目、頻率由當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資料性附錄)
表A.1 生活飲用水水質參考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腸球菌(CFU/100mL) 0
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 0.00005
二惡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雙酚A(mg/L) 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 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鉛(mg /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異莰醇-2(mg /L) 0.00001
石油類(總量,mg/L) 0.3
石棉(>10m,萬/L) 700
亞硝酸鹽(mg/L) 1
多環芳烴(總量,mg /L) 0.002
多氯聯苯(總量,mg /L) 0.0005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環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總有機碳(TOC,mg/L) 5
萘酚-(mg/L) 0.4
黃原酸丁酯(mg /L) 0.001
氯化乙基汞(mg /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鐳226和鐳228(pCi/L) 5
氡(pCi/L) 300

❸ 國家標准飲用水,值是多少

不小於6.5且不大於9.5。

(3)生活飲用水石油多少超標擴展閱讀:飲用水水質標准

一、飲用水水質常規指標「微生物」。

1.總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2.耐熱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3.大腸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4.菌落總數(CFU/mL) 100。

二、飲用水水質常規指標「毒理指標」。

  1. 砷(mg/L) 0.01。

  2. 鎘(mg/L) 0.005。

  3. 鉻(六價,mg/L) 0.05。

  4. 鉛(mg/L) 0.01。

  5. 汞(mg/L) 0.001。

  6. 硒(mg/L) 0.01。

  7. 氰化物(mg/L) 0.05。

  8. 氟化物(mg/L) 1.0。

  9. 硝酸鹽(以N計,mg/L) 10。

  10. 地下水源限制時為20。

  11. 三氯甲烷(mg/L) 0.06。

  12. 四氯化碳(mg/L) 0.002。

  13. 溴酸鹽(使用臭氧時,mg/L) 0.01。

  14. 甲醛(使用臭氧時,mg/L) 0.9。

  15. 亞氯酸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16. 氯酸鹽(使用復合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三、飲用水水質常規指標「化學指標」。

  1.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15。

  2.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1。

  3.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3。

  4. 臭和味無異臭、異味。

  5. 肉眼可見物 無。

  6. pH (pH單位) 不小於6.5且不大於8.5。

  7. 鋁(mg/L) 0.2。

  8. 鐵(mg/L) 0.3。

  9. 錳(mg/L) 0.1。

  10. 銅(mg/L) 1.0。

  11. 鋅(mg/L) 1.0。

  12. 氯化物(mg/L) 250。

  13. 硫酸鹽(mg/L) 250。

  14. 溶解性總固體(mg/L) 1000。

  15. 總硬度(以CaCO3計,mg/L) 450。

  16.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3。

  17.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時為5。

  18. 揮發酚類(以苯酚計,mg/L) 0.002。

  19.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mg/L) 0.3。

❹ 水質檢測石油類標准

1,硫化物應該小於等於0.02mg/L,含硫化物有點高,說明這個水中可能有較多的細菌.雖然細菌這個指標沒有測.

2,石油類倒沒關系,因為油可能通過簡單地隔油就可以去除.

3,全鹽1780mg/L就太高了,這個水顯然不能飲用,裡面含各種鹽類太多了.1升就就含有1.78克鹽.1噸水就含有1.78公斤了.
含鹽太高的話要想處理到可以飲用,費用太高了.一般的水廠只是通過對原水沉澱分離,然後加氯就OK了.
另外,生活飲用水標准沒有石油類這個指標,只有地表水有.

❺ 地下水中總石油烴含有多少算是標准

截止到目前,相關的標准一直在更新中。

其中地下水質量直接相關的標准有一項——地下水質量標准。目前頒布的最新的GB/T 14848-2017 地下水質量標准中,無總石油烴TPH項,因此無法直接引用。

目前的通用做法是參考下列標准:

① GB 3838—200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有石油類標准值(分為1到5五類,分別為0.05、0.05、0.05、0.5、1.0 ,單位:mg/L);

  • I 類 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 Ⅱ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

  • 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 Ⅲ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

  • 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 Ⅳ類 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 Ⅴ類 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② GB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中,有石油類標准限值為0.3mg/L。

在工業場地的地下水評價中,一般採用保守演算法,按照生活飲用水石油烴標准限值0.3mg/L來評價。

參考:

GB/T 14848-2017 地下水質量標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❻  油氣聚集區水體的石油污染

5.1.1區內水體的基本情況

黃河是黃河三角洲地區最主要的地表河流,黃河自利津縣南宋鄉進入東營市區至入海口約188km,平均年徑流量317億m3,年內分布極不均勻,汛期(7~10月)徑流量佔全年的63%,達199億m3。非汛期內徑流量只有118億m3,枯水期常常出現斷流現象,並且斷流時間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對該地區工農業用水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除黃河以外,區內大小入海河流20餘條,其中主要的有15條。黃河以北有神仙溝、挑河、草橋河、潮河等沿海河流,大多自南向北流入渤海灣,河道順直,無大的支流。黃河以南有廣利河、廣蒲河、溢洪河、支脈河、小清河、淄河等,這些河流大多由西向東流入萊洲灣。這些河流多系人工開挖,用於排鹼、排澇和排污。

圖5-1石油污染源分布示意圖

黃河三角洲地區淺層地下水主要靠大氣降水補給,在形成過程中一方面受黃河側滲和下滲的影響,另一方面受海洋潮汐頂托、淹沒作用的制約,受鹽土體和海水的影響形成近代黃河三角洲高礦化度地下水的主要特徵。因此區內大部分地區(小清河以北)為鹹淡水重疊區及全鹹水區,基本不適於飲用。水化學類型比較復雜,主要為重碳酸氯化物-鈉鎂型、重碳酸氯化物-鈉鈣鎂型、氯化物硫酸鹽-鈉鎂型、氯化物-鈉鈣鎂型和氯化物-鈉型水,礦化度大於2g/L,多數大於5g/L,沿海地區分布有大於50g/L的鹵水。區內主要的全淡水區分布於小清河以南山前地帶,面積420km2,約占東營市面積的5%。水化學類型以重碳酸型水為主,礦化度0.5~1.5g/L,pH值在7.0~8.5之間,是生活、農業用水的良好水源。有關區內地下水更為詳細的情況見前一章節的水文地質條件部分。

為解決東營地區用水問題,調節黃河枯水季節水資源短缺而修建的各種類型水庫10餘座。其中大型水庫一座,庫容量1.14億m3;中型水庫6座,庫容量1.6億m3;小型水庫11餘座,蓄水總量可達3.02億m3,基本上滿足東營市目前的用水需求。

根據黃河三角洲地表水分布的基本格局,全局(勝利石油管理局)所排工業廢水主要分四路,最終排入渤海。孤島地區廢水經神仙溝排入渤海灣;河口地區廢水經挑河排入渤海灣;東營地區廢水經廣利河排入萊洲灣。孤島採油廠和樁西採油廠屬濱海灘塗油田,工業廢水主要經過各排澇站提升泵,直接排入萊洲灣和渤海灣。因此受納油田污水的河流主要有挑河、神仙溝、支脈河、廣利河、溢洪河,此外還有武家大溝、廣蒲河兩條比較小的河段。

以下為納污各河流域的概況(見表5-2)。

1.挑河流域概況

挑河主要位於東營市河口區境內,從利津縣的集賢、神廟自南而北由新刁口入渤海灣,全長32.6km,流域面積504km2。1974年開挖,形成以排澇、防洪和排污為主要功能的河流。匯入挑河的污水主要為河口採油廠的採油廢水、生活污水和地方工業企業廢水及生活廢水。

2.神仙溝流域概況

神仙溝位於東營市河口區孤島油區境內,最初是承擔黃河分流行水,自1979年黃河由清溝入海後,神仙溝不再承擔黃河水的分流入海責任,其下游功能完全變為排污河道。全河長54km,流域面積250km2,流域內的主要廢水污染源是孤島、樁西採油廠的採油廢水、生活廢水以及地方工業廢水及生活廢水。

3.支脈河流域概況

支脈河源於山東高青縣,流域面積1338km2,全河長112.5km,流經東營區和廣饒縣交界處進入萊洲灣,該河功能主要用於排澇。受納石油化工開發總公司、純梁首站、王家崗聯合站及勝利發電廠等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

4.廣利河流域概況

廣利河發源於墾利縣勝坨鄉王營,全長47.8km,流域面積844km2,最大排澇能力148m3/s。廣利河流域內匯入的主要污水為西城區的生活污水、東辛採油廠、現河採油廠、動力機械廠、勝利採油廠的工業廢水及地方工業企業廢水。

5.溢洪河流域概況

溢洪河起源於墾利縣崔家莊子,全長47.9km,流域面積2130km2,最大排澇能力110m3/s。流域內匯入的主要污水為勝利採油廠、東辛採油廠及鑽井集團公司的生產、生活廢水和地方工業企業生活廢水。

表5-2勝利石油管理局主要納污河流及排污企業

5.1.2主要的污染部門及排污種類

由前面區內的經濟概述部分介紹可以看出:區內經濟的主體是石油經濟,對水體的影響也主要是石油企業的工業廢水排放。

企業工業廢水排放的具體情況如下:

1.主要工業污染行業

石油開采過程中,以採油產生的廢水最多。採油與煉化兩大部門構成了主要污染部門。採油部門等標污染負荷比為74.85%,是第一工業廢水污染行業。煉化部門僅次於採油部門,等標污染負荷比為17.36%,是第二工業廢水污染行業。兩者等標污染負荷累計百分比為92.21%。油水井作業過程中,也可產生廢水,由於一般都進干線,實行無污染作業,所以僅有少量廢水排入井場土池中。1993年全局作業部門等標污染負荷比僅為0.24%,是工業廢水污染最小的部門(圖5-2,圖5-3,表5-3)。

圖5-2主要工業污染部門

圖5-3各類廢水排放達標率

表5-3主要工業污染部門評價表

2.石油行業主要的污染企業

全局工業廢水主要污染企業有5個,其中4個是採油廠。現河採油廠等標污染負荷比為41.59%,是第一工業廢水污染企業。其餘按等標污染負荷比為大小順序依次是:石油化工開發總公司、東辛採油廠、孤島採油廠和孤東採油廠,其等標污染負荷比依次是17.36%、12.89%、10.24%和6.63%。以上5個單位的等標污染負荷累加比達88.71%,是主要的工業廢水污染企業。

3.主要污染物排放種類

表5-4列出11項污染物的等標污染負荷,從表中可以看出,揮發酚等標污染負荷比最高,為51.63%,是第一污染物。石油類等標污染負荷比為32.78%,是第二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等標污染負荷比為12.99%,是第三位污染物。三者等標污染負荷累加負荷比達到97.40%,是主要污染物。懸浮物、硫化物、氰化物、銅、鉛、汞、鋅和六價鉻八項污染物相對污染較輕,等標污染負荷比總和僅為2.6%。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種類比例如圖5-4。

表5-4石油企業工業廢水主要污染物評價表

① 含Cu、Pb、Hg、CN-、Zn和Cr6+六項污染物。

圖5-4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種類

5.1.3地表水體的納污狀況

區內的挑河、神仙溝、支脈河、廣利河、溢洪河、小清河、渤海灣7個主要水系的11條河流是主要的納污水系(圖5-5),共接納全局19個主要排污口外排工業廢水1075.36萬t,佔全局工業廢水外排總量的69.96%。接納污染物4456.23t,佔全局工業廢水中污染物總量的53.59%。其中含化學需氧量3065.09t,石油類545.84t、懸浮物820.95t、揮發酚17.45t、硫化物2.17t,分別佔全局工業廢水中同種污染物總量的67.16%、94.80%、26.03%、96.20%和76.95%。

在上述7個主要的納污水系當中,支脈河、廣利河、小清河水系和渤海灣又是其中最主要的納污水體,1993年,接納來自19個主要排污口的工業廢水941.47萬t,占納污水體接納工業廢水總量的87.55%。接納污染物3662t,占納污水體接納工業廢水污染物總量的82.18%。支脈河水系接納工業廢水量最大,為549.9萬t,接納污染物1769.66t,其中含化學需氧量1238.22t、石油類153.89t、懸浮物366.78t、揮發酚10.3t、硫化物0.88t,是第一大納污水體。各納污水體接納工業廢水污染物狀況詳見表5-2。

5.1.4區內水體環境質量狀況評價

1.地表河流

(1)黃河

區內最主要的地表河流黃河水質較好,根據東營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多年的監測結果,除了黃河特有的懸浮物含量較高外,絕大多數化學元素均在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88)三類水范圍以內,另有COD和石油類含量超過五類水質標准。說明黃河入海處的水質雖好,能夠滿足飲用水源的要求,但已經受到石油等有機物的輕微污染。

黃河綜合污染指數為2.97(見表5-5)。

表5-5黃河綜合污染指數評價表

結論:黃河水質尚好,能滿足飲用水源需要,但已經受到石油等有機物的輕微污染,今後應引起高度重視。

(2)廣利河

廣利河的所有監測斷面化學需氧有機指標在枯、平、豐三個水期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4.096倍。所有監測斷面的氨氮在枯水期全部超標,最大超標倍數2.67倍。BOD5和總磷只在枯水期的個別斷面超標,超標倍數分別為0.814和0.48倍。石油類除了豐水期各斷面沒有超標現象外,其餘兩個水期的個別斷面上有超標現象,最大超標倍數為8.21倍。

圖5-5地表水系污染程度示意圖

另據1999年度對廣利河水質監測結果最新資料,廣利河小趙家斷面CODcr、揮發酚2項指標超標,超標率分別為100%、33.3%;廣利河沙營斷面CODcr、CODmn、DO、BOD5、揮發酚、油等6項指標超標,超標率分別為100%、83.3%、66.7%、100%、66.7%、83.3%;廣利河廣利港斷面CODcr、CODmn、BOD5、揮發酚、油、氯化物、pH值等7項指標超標,超標率分別為100%、100%、100%、66.7%、83.3%、100%、33.3%。從三個斷面的超標情況可以看出,上游小趙家斷面超標項目少,而中、下游沙營、廣利港斷面則超標項目較多,這主要是由於西城工業廢水和生活廢水的排入造成的。廣利河三個斷面水質均劣於V類水。小趙家沙營、廣利港斷面的綜合污染指數分別為7.52、27.07、15.78。

結論:廣利河水質有機污染已經相當嚴重,不及時治理有加重趨勢。造成廣利河水質有機污染嚴重的主要污染源是西城區的大量生活污水、東辛採油廠的採油廢水以及沿岸地方企業廢水。

(3)支脈河

支脈河水質CODcr所有監測斷面在枯平豐三個水期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3.36倍。BOD5在平水期有兩個斷面超標,超標倍數分別為2.835倍和1.438倍;石油類在枯水期的廣利蝦場南一個斷面超標,超標倍數為1.51倍。

1999年度王營斷面的最新資料:超標指標有CODcr、CODmn、DO、BOD5、揮發酚、油,超標率分別為100%、75%、50%、50%、25%、75%。綜合污染指數為12.1。已達到嚴重污染。

結論:支脈河已達到嚴重污染,污染項目增多,造成污染的原因是污染主要來自上游高青、博興縣的工業、生活污水及王家崗聯合站純梁首站等所排入的工業廢水及地方企業所排入的各類廢水。

(4)小清河

根據1999年度對小清河石村、三岔斷面的監測結果可知:小清河石村斷面有7項指標超標,其中CODcr、CODmn、BOD5、揮發酚等4項指標超標率為100%,其他3項指標超標率分別為DO83.3%、汞83.3%、石油類16.7%;小清河三岔斷面有6項指標超標,其中Cl-、CODcr、CODmn等三項指標超標率為100%,其他3項指標超標率分別為BOD583.3%、揮發酚33.3%、石油類16.7%;石村和三岔斷面的污染指數分別為36.2和35.9。

結論:小清河水質各監測斷面均劣於V類水,已失去水體功能。

(5)廣蒲河

廣蒲河水質1999年以前超標因子為化學需氧量、氨氮、砷。

1999年度廣蒲河東王路斷面超標指標為CODcr、CODmn、DO、BOD5、油,超標率分別為100%、75%、75%、50%。綜合污染指數為24.3。

結論:廣蒲河已達到嚴重污染。污染的原因主要是石化總公司、總機械廠、勝利發電廠所排工業廢水及六戶鎮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

(6)淄河

淄河發源於淄博市臨淄區,流經廣饒縣境內,在三岔河口上游匯入小清河。1999年度對淄河西水、小營兩個斷面的檢測結果表明,淄河西水斷面CODcr、CODmn、BOD5、揮發酚、鉛、油、DO等7項指標超標,超標率分別為100%、100%、100%、80%、20%、40%、100%;淄河小營斷面DO、CODcr、CODmn、BOD5、揮發酚、油等6項指標超標,超標率分別為25%、100%、100%、50%、25%、25%。

結論:水質均劣於Ⅴ類。淄河西水、小營兩個斷面的綜合污染指數分別為143.1和16.1,達到極嚴重污染程度,已失去水體功能。主要接納臨淄區工業、生活廢水。

(7)溢洪河

溢洪河所有監測斷面的化學需氧量在枯、平、豐三個水期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5.215倍。氨氮在枯豐兩個水期個別斷面超標。溶解氧在豐水期的個別斷面上超標,超標倍數1.26倍。石油類只有豐水期的個別斷面超標,超標倍數為0.79倍。

結論:溢洪河水質也遭到嚴重的有機污染,造成有機污染嚴重的原因是由於勝利採油廠、東辛採油廠、墾利煉油廠等工業廢水及生活廢水。

(8)挑河

挑河化學需氧量在所有監測斷面的枯、平、豐三個水期都超標,超標倍數3.904倍;其他有機污染指標氨氮、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在枯水期和平水期中的個別斷面超標,超標倍數分別為1.28倍、3.96倍和0.272倍。

結論:挑河已經受有機污染。造成挑河水質污染的原因主要是河口採油廠的採油、生活廢水及地方企業廢水。

(9)神仙溝

神仙溝化學需氧量在所有斷面的枯、平、豐三個水期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13.72倍。其他有機污染指標:氨氮在枯水期所有斷面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0.56倍;總磷在枯水期有一個斷面超標,超標倍數為1.75倍,溶解氧和生化需氧量在枯、平、豐三個水期基本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分別為9.0和7.3倍。污染指標石油類在枯、平、豐三個水期基本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1.68倍。

結論:神仙溝水質污染相當嚴重。造成神仙溝水質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軍馬造紙廠、樁西採油廠、孤島採油廠工業及生活污水。

(10)武家大溝

武家大溝有機污染指標化學需氧量在三個水期都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1.93倍,生化需氧量和溶解氧有一個水期超標,超標倍數分別為0.027和1.305倍。

結論:武家大溝水質污染比其他河流輕,屬有機污染類型。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現河採油廠的王家崗站所排的採油廢水及附近的地方企業排放的廢水。

2.油田淺海海水

勝利油田淺海灘塗地下油藏豐富,是重點開發區之一,這個區域又是我國的傳統漁場,是渤海經濟魚蝦、貝類產卵孵化和育肥的良好場所和水產養殖基地。在石油開采過程中,石油類等污染物會對近海水造成一定影響。此外,河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向大海,對近岸海域的水質也有較大的影響。

為了全面了解油田淺海水的質量狀況,勝利油田曾在1989年組織了《勝利油田開發建設與淺海灘塗石油勘探開發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及研究》課題,對淺海海域的水質及淺海灘塗底質的污染狀況進行了全面的調查與評價。當時的海域調查范圍北起馬頰河口,南至濰河口,海域的經緯度范圍為117°58.3′~119°30.1′E,37°11.6′~38°50.6′N。淺海調查海域包括0~15m等深線水域,共設12條斷面,大面觀測站49個。49個大面觀測站中包括3個連續觀測站,對有關水質參數每隔兩小時測一次,歷時24小時連續監測。淺海調查時間在枯水期(5月)和豐水期(8月)各進行一個航次。淺海水質調查的采樣層次是水深小於10m者,只採表層,水深10~15m者,采表底兩層。評價方法採用1990年3月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研究所《中國近海水質評價方法研究報告》所推薦的方法,評價標准用海水水質標准GB3097—82中第一類海水標准。海水質量分為4個等級:A、B、C、D,A、B、C級大致相當於一類、二類、三類海水,劣於三級海水者屬於D級。除了排污口以外,任何海域不允許D級海水存在(圖5-6)。

海水水質評價結果為:

(1)單項海水水質等級

COD:超標站位1個,位於神仙溝口,超標率1.7%,僅神仙溝口潮間帶出現D級水質,並影響到附近淺水域,使其水質等級為C級到B級,其餘評價海域COD水質均為A級。

石油:超標站位7個,其中6個在潮間帶,一個在小清河附近,超標率12%。石油類在海域里造成的局部污染是明顯的,尤其突出的有兩處,一是神仙溝口潮間帶,二是旺河口與小清河口潮間帶。石油的水質等級最差的出現在神仙溝口,為D級。孤東、小清河口潮間帶均為B級。

揮發酚:揮發酚的超標站位主要在孤東和神仙溝口的潮間帶,超標站位3個,超標率11.5%。挑河口、神仙溝口、黃河口、小清河、旺河口一直到萊洲灣底部一帶沿岸區域水質均為A級。

圖5-6油田淺海海水水質分區圖

(2)綜合海水水質等級

將兩個水期的平均結果做出綜合水質等級評價,水質最差的地方是在神仙溝口的潮間帶,其主要污染物是石油和COD,尤其是石油超標較高。B級水質在靠近潮間帶的一小塊區域以及廣利河口潮間帶區域,潮下帶就基本是A級水質。調查區絕大部分區域的水質屬於A級,即一般的一類海水水質。

由於底質能很好地反映出水域環境的污染狀況和污染歷史,此次調查除了海水水質以外,對淺海灘塗的底質污染狀況也進行了相應的評價。

(3)淺海、灘塗底質狀況

通過對淺海、灘塗地質調查發現:除了孤東油田潮間帶底質超標以外,其他區域的灘塗及淺海底質均未超標。孤東油田受油污染存在灰黑色稀泥的底質寬度約100m。從污染程度上看極其嚴重,石油污染超標40倍,硫化物的污染超標2.5倍,酚和有機質的含量也是全區最高值。從污染發展的速度來看:1986年10月勝利油田對孤東油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時,該區域底質質量尚好,無超標項目,也未見明顯的油污染。目前狀況顯然是1986年以後油田排出的污水中的石油在灘塗的底質上迅速積累所致。

此外,通過對整個區域底質污染指數分析可以發現:灘塗的污染指數最小,淺海近岸底質的指數大於灘塗,而小於離岸較遠的淺海。顯示出底質污染指數由灘塗向深水方向遞增的條帶狀分區現象(這一點與淺海海水水質條帶分區正好相反),這一方面反映了石油等污染物入海後主要是隨細懸浮物輸移到水動力較弱的海域沉積下來的的趨勢;另一方面也是由於灘塗近岸水淺,水交換充分,氧化電位高,污染物不易形成所致。

總之,通過此次對黃河三角洲海岸帶淺海水質及底質的全面調查可以看出:1989年時海水污染主要是在孤東油田的近海,由於油田瀕臨海邊,排澇站直接將水排入海內,對海水影響較大,但污染僅限於潮間帶,特別是神仙溝口和廣利河口水質較差,除此之外大部分地區淺海水質基本上屬於一般一類海水水質。

10年以後,通過收集到的1999年度對近岸海域的水質監測資料,根據GB3097—1997標准進行評價,另外根據海域功能區的不同,分別採用Ⅲ類標准、Ⅱ類標准進行評價,其中東營港、渤海埕島石油開發區按Ⅲ類標准進行評價,其餘按Ⅱ類標准進行評價。近海海域水質狀況評價結果見表5-6。

表5-6近海海域水質狀況評價結果表

通過1989年和1999年對海水水質的評價對比,盡管評價所採用的標准有所不同,超標項目也無法進行有效對比,但總體上1989年大部分區域的淺海海水屬於一般的一類海水水質,主要污染區域孤東油田潮間帶也多為二級海水水質,而1999年調查區海水水質狀況多為三級水質,污染有所加重,污染區域也有擴大的趨勢,應引起高度重視,防止污染的進一步擴大和加重。

結論:自1986年以來,淺海海水污染有所加重,污染區域也有擴大的趨勢。

3.地下水

黃河三角洲局部地區淺層地下水污染元素含量超過家庭飲用水標准,污染嚴重的地區主要分布在排污河道沿岸、城鎮和工業集中區。此外東營市地勢偏低,受外來污水影響嚴重,據監測,東營市地下水污染主要是淺層地下水污染,以石油、揮發酚、COD為主,以廣饒縣南部淺層淡水分布區的地下水污染對人危害最大。尤其淄河沿岸地下水,局部地區肉眼可辨水顏色發黃、發黑。另外,在淺層地下水中,農葯殘留也有檢出,據1992~1995年的檢測結果,主要有樂果(檢出值0.4~12mg/dm3,)、「六六六」(檢出值0~0.18mg/dm3)、DDVP(檢出值0.3~10.5mg/dm3)、「四〇四九」(檢出值0.1~0.5mg/dm3)。人們正逐漸意識到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品嘗到了人類自己釀成的苦果,因為已經發現了可能與地下水污染或者與早期污水灌溉有關的可疑病區,肝大、癌症發病率高(圖5-7)。

圖5-7淺層地下水質量分區示意圖

(1)淄河沿岸地下水的污染

淄河是一條重度污染河流,由於兩岸淺層地下水開采強度大,因而淄河的污水對地下水有較強的補給作用,造成沿岸地下水嚴重污染,近岸地帶地下水具有異味,顏色呈黃灰色,60m以上的淺層地下水已不能飲用。

據垂直淄河布設的地下水取樣點分析資料,主要污染物為揮發酚、油,並且砷和六價鉻也有檢出,揮發酚超過飲用水標准4.5~4.7倍。地下水的污染程度隨著距淄河的距離加大而減小,污染區分布在淄河西岸梧村—皂戶李—黃丘—白兔丘一帶和東岸西朱營—楊庄—李璩—郭辛一帶的臨河地區,面積約32km2。污染區沿淄河呈條帶狀展布,寬度2~3km,污染區邊界距淄河的距離一般為1.0~1.5km。區內淺層地下水中石油類的含量一般為0.18~0.50mg/L,超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COD的含量一般為0.90~2.00mg/L,最高為8.68mg/L,超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另外,區內淺層地下水中Cr6+和Mo的檢出率較高,Cr6+的檢出率約為40%,含量一般為0.005~0.025mg/L。Mo的檢出率約為80%,含量一般為0.001~0.005mg/L(見表5-7)。

表5-7淄河沿岸地下水污染監測斷面水質分析成果表

未污染區分布在距淄河較遠的呈羔—大張—晉王一帶和大張淡—西營一帶,面積約109km2。該區距淄河較遠,淺層地下水僅受到輕微污染。該區淺層地下水中COD的含量一般為0.87~1.17mg/L,Cr6+含量一般為0.008mg/L。Mo含量一般為0.001~0.002mg/L,它們的含量均低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該區淺層地下水基本滿足人畜供水水質要求(圖5-8)。

圖5-8淄河沿岸地下水污染評價分區示意圖

區內中深層地下水基本未受污染,水質良好,僅個別村莊因開采中深層地下水造成串層污染,其污染呈點狀,污染范圍較小。這些污染點主要分布在南部淄河沿岸的楊庄、趙庄、明庄和北部的王昌屋子、常徐庄等村。南部發生串層污染的深井距淄河的距離都小於200m,它們均開鑿於20世紀80年代初,井深小於160m,其主要污染物為石油類和Cr6+,石油類的含量一般為0.44~1.06mg/L,超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Cr6+含量一般為0.01~0.02mg/L。北部中深層地下水污染也是由上部鹹水串層污染引起。

(2)小清河沿岸地下水的污染

小清河為嚴重污染河流,受小清河水影響,兩岸淺層地下水已受到較嚴重的污染,地下水檢出有機化合物58種,有31種直接來源於工業廢水和小清河水,個別取樣點苯並(A)芘和CCL4濃度已分別超過我國生活飲用水標准幾倍乃至上百倍,污染程度嚴重。淺層地下水污染本質為有機化合物的污染,已有研究成果表明,潛水含水層縱向彌散度為0.42m,小清河污染物質向潛水擴散速度1年約2.8m,現淺層地下水污染范圍已達500m左右。小清河在枯水期、平水期排泄兩岸地下水,僅在豐水期對淺層地下水有短期的補給,因此,小清河對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通過污染物質的彌散作用。另一個污染途經則是小清河污水灌溉,據調查,小清河兩岸仍有污水灌溉區,這加劇了地下水和土壤以及糧食作物的污染。

(3)黃河三角洲平原區地下水污染現狀

小清河以北的黃河三角洲平原區是勝利油田主要石油開發區,東營市的主要工業企業也在區內,地下水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以取樣點資料分析,地下水污染帶主要分布於地表污染源附近,在遠離污染源的地帶,地下水受污染程度較輕。主要污染物為油、揮發酚和重金屬鎘、鉛、六價鉻,如表5-8。

結論:區內主要是淺層地下水受到污染,主要污染物是大腸菌群、細菌總數、石油類、COD和氨氮,其中以大腸菌群、石油類和總磷最為嚴重。污染嚴重的地區主要分布在排污河道沿岸、城鎮和工業集中區,其他地區污染輕微。相比之下深層地下水受污染程度較小,超標項目主要是石油類和揮發酚。但在該區內,由於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較少,對地下水的污染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現在的監測工作也做得較少。

4.水庫

區內水庫的水質總體上良好,基本未受到石油開發帶來的負面影響。通過對辛安水庫、廣南水庫、孤東水庫、廣北水庫、孤北水庫、耿井水庫、民豐水庫水質的檢測結果,其pH值范圍在7.69~8.42,其最高值雖然接近8.5標准但尚未超過,基本屬於中偏鹼性水質。雖然各水庫水源來自黃河,但由於儲水時間較長,又受地表含鹽量高的影響,使各水庫水質酸鹼度增加,尤其是耿井水庫。各水庫中有機污染物都有檢出,揮發酚和氰化物檢出率不低於80%,但均低於國家地面水1類水標准。水庫水質中值得注意的是微生物污染問題,國家Ⅲ類水質標准規定,總大腸桿菌群數為1萬個/L,廣北水庫大腸菌數高達3萬個/L。這種現象明顯說明受人為影響嚴重,居民生活、放牧是造成微生物污染的主要原因,需要凈化消毒處理才能作為飲用水。

結論:區內水庫的水質總體上良好,基本未受到石油開發帶來的負面影響,水庫水質中值得注意的是微生物污染問題。

表5-8黃河三角洲平原區淺層地下水污染監測數據

❼ 生活飲用水質量標准

生活飲用水質量標准

生活飲用水質量標准,生活中每天都離不開水,水是生命之源,人體中所佔的比例高達65%以上,可見水對人體的重要性,我為大家整理好了生活飲用水質量標準的相關資料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活飲用水質量標准1

生活飲用水質量標准

1、飲用水類:

飲用水I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質未受污染。

飲用水II類—較清潔,過濾後可成為飲用水。

飲用水III類—過濾清潔後可用作普通工業用水。

2、污水類:

IV類—普通農業用水,灌溉用。

V類—普通景觀用水。

劣V類—無用臟水。

水質的劃分標准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標准限值單位:毫克/升。

序號Ⅰ類Ⅱ類Ⅲ類Ⅳ類Ⅴ類

水溫(℃)人為造成的環境水溫變化應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溫升≤1周平均最大溫降≤2

pH值(無量綱)6~9

溶解氧≥飽和率90%(或7.5)6532

高錳酸鹽指數≤2461015

化學需氧量(COD)≤151520304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34610

氨氮(NH3-N)≤0.0150.51.01.52.0

總磷(以P計)≤0.02(湖、庫0.01)0.1(湖、庫0.025)0.2(湖、庫0.05)0.3(湖、庫0.1)0.4(湖、庫0.2)

總氮(湖、庫,以N計)≤0.20.51.01.52.0

銅≤0.011.01.01.01.0

鋅≤0.051.01.02.02.0

氟化物(以F-計)≤1.01.01.01.51.5

硒≤0.010.010.010.020.02

砷≤0.050.050.050.10.1

汞≤0.000050.000050.00010.0010.001

鎘≤0.0010.0050.0050.0050.01

鉻(六價)≤0.010.050.050.050.1

鉛≤0.010.010.050.050.1

氰化物≤0.0050.050.20.20.2

揮發酚≤0.0020.0020.0050.010.1

石油類≤0.050.050.050.51.0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20.20.20.30.3

硫化物≤0.050.10.20.51.0

糞大腸菌群(個/升)≤2002000100002000040000

生活飲用水質量標准2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是保證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協調下,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建設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組織衛生、供水、環保、水利、水資源等各方面專家共同參與完成了該項標準的修訂工作。

1985年出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里,飲用水渾濁度的指標是「3-5」,新《標准》則將之提高到「1-3」,也就是說,拋開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標不說,最直觀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將更為清亮。

事實上,濁度不僅是感官指標,低濁度能使細菌病毒裸露於水中,消毒劑才能有效殺滅,讓飲水更健康是新《標准》的核心所在。老的《標准》只有35項檢測項目,其中關於無機污染物的檢測項目居多,涉及的有機污染物、農葯較少,而且其中根本沒有檢測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標,這與來我國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機物大大增加的形勢嚴重不適應。

在新《標准》增加的71項水質指標里,微生物學指標由2項增至6項,增加了對藍氏賈第蟲、隱孢子蟲等易引起腹痛等腸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難全部殺死的微生物的檢測。飲用水消毒劑由1項增至4項,毒理學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2項,增加了對凈化水質時產生二氯乙酸等鹵代有機物質、存於水中藻類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檢測。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加至21項。並且,還對原標准35項指標中的8項進行了修訂。同時,鑒於加氯消毒方式對水質安全的負面影響,新《標准》還在水處理工藝上重新考慮安全加氯對供水安全的影響,增加了與此相關的檢測項目。新《標准》適用於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特點

新標准具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標准中的飲用水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至106項,增加了71項。其中,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飲用水消毒劑指標由1項增至4項;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放射性指標仍為2項。二是統一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准。三是實現飲用水標准與國際接軌。新標准水質項目和指標值的選擇,充分考慮了我國實際情況,並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准則》,參考了歐盟、美國、俄羅斯和日本等國飲用水標准。

適用范圍

標准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城鄉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1]

GB 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T 5750 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質量標准

GB 17051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

GB/T 17218 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

GB/T 17219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質標准

SL 308 村鎮供水單位資質標准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術語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生活飲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送到用戶或者公共取水點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設施供水。為用戶提供日常飲用水的`供水站和為公共場所、居民社區提供的分質供水也屬於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或深度處理,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戶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任何設施或僅有簡易設施的供水方式。

常規指標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

非常規指標 non-regular indices

根據地區、時間或特殊情況需要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指標。

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飲用安全。

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生活飲用水應經消毒處理。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表1和表3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廠水中消毒劑限值、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中消毒劑餘量均應符合表2要求。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因條件限制,部分指標可暫按照表4執行,其餘指標仍按表1、表2和表3執行。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可適當放寬。

生活飲用水質量標准3

生活飲用水是人類生存不可缺少的要素,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生活在城市裡的居民,其生活飲用水的來源是由自來水公司集中供給的。

一般而言,水質的好壞決定於集中供水的水質質量,個人是無法選擇的。因此,為了能確保向居民供給安全和衛生的飲用水,我國衛生部頒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它是關於生活飲用水安全和衛生的技術法規,在保障我國集中式供水水質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生活飲用水是指人類飲用和日常生活用水,包括個人衛生用水,但不包括水生物用水以及特殊用途的水。制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是根據人們終生用水的安全來考慮的,它主要基於三個方面來保障飲用水的安全和衛生,即確保飲用水感官性狀良好;防止介水傳染病的暴發;防止急性和慢性中毒以及其他健康危害。

控制飲用水衛生與安全的指標包括四大類: 微生物學指標 水是傳播疾病的重要媒介。飲用水中的病原體包括細菌、病毒以及寄生型原生動物和蠕蟲,其污染來源主要是人畜糞便。在不發達國家,飲用水造成傳染病的流行是很常見的。這可能是由於水源受病原體污染後,未經充分的消毒,也可能是飲用水在輸配水和貯存過程中受到二次污染所造成的。

理想的飲用水不應含有已知致病微生物,也不應有人畜排泄物污染的指示菌。為了保障飲用水能達到要求,定期抽樣檢查水中糞便污染的指示菌是很重要的。為此,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中規定的指示菌是總大腸菌群,另外,還規定了游離余氯的指標。我國自來水廠普遍採用加氯消毒的方法,當飲用水中游離余氯達到一定濃度後,接觸一段時間就可以殺滅水中細菌和病毒。因此,飲用水中余氯的測定是一項評價飲用水微生物學安全性的快速而重要的指標。 水的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飲用水的感官性狀是很重要的。感官性狀不良的水,會使人產生厭惡感和不安全感。我國的飲用水標准規定,飲用水的色度不應超過15度,也就是說,一般飲用者不應察覺水有顏色,而且也應無異常的氣味和味道,水呈透明狀,不渾濁,也無用肉眼可以看到的異物。如果發現飲用水出現渾濁,有顏色或異常味道,那就表示水被污染,應立即通知自來水公司和衛生防疫站進行調查和處理。

其他和飲用水感官性狀有關的化學指標包括總硬度、鐵、錳、銅、鋅、揮發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硫酸鹽、氯化物和溶解性總固體。這些指標都能影響水的外觀、色、臭和味,因此規定了最高允許限值。例如飲用水中硫酸鹽過高,易使鍋爐和熱水器內結垢並引起不良的水味和具有輕瀉作用,故規定其在飲用水中的限值不應超過每升250毫克。 毒理學指標 隨著工業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化學物質對飲用水的污染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

根據國外的調查,在飲用水中已鑒定出數百種化學物質,其中絕大多數為有機化合物。 飲用水中有毒化學物質污染帶給人們的健康危害與微生物污染不同。一般而言,微生物污染可造成傳染病的暴發,而化學物質引起健康問題往往是由於長期接觸所致的有害作用,特別是蓄積性毒物和致癌物質的危害。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才會發生大量化學物質污染而引起急性中毒。

為保障飲用水的安全,確定化學物質在飲用水中的最大允許限值,也就是最大允許濃度是十分必要的,這是自來水公司向公眾提供安全飲用水的重要依據。但是,在飲用水中存在眾多的化學物質,究竟應該選擇哪些化學物質作為需要確定限值的指標呢?這主要是依據化學物質的毒性、在飲用水中含有的濃度和檢出頻率以及是否具有充分依據來確定限值等條件確定的。在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中,共選擇15項化學物質指標,包括氟化物、氯化物、砷、硒、汞、鎘、鉻(六價)、鉛、銀、硝酸鹽、氯仿、四氯化碳、苯並(а)芘、滴滴涕、六六六。這些物質的限值都是依據毒理學研究和人群流行病學調查所獲得的資料而制定的。

放射性指標 人類某些實踐活動可能使環境中的天然輻射強度有所增高,特別是隨著核能的發展和同位素新技術的應用,很可能產生放射性物質對環境的污染問題。因此,有必要對飲用水中的放射性指標進行常規監測和評價。在飲用水衛生標准中規定了總α放射性和總β放射性的參考值,當這些指標超過參考值時,需進行全面的核素分析以確定飲用水的安全性

❽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2022年3月15日,在歷時4年之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22),並將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全部代替現行的標准。

與GB 5749—2006相比,新修訂的GB 5749-2022標准除了編輯性修改外,對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標准發生了哪些變化呢?下面衛監小編就帶你來一起了解下吧!

一、水質指標由106項調整為97項

水質指標由GB 5749—2006的106項調整為97項,包括常規指標43項和擴展指標54項(原標准為常規指標42項和非常規指標64項)。常規指標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指標,擴展指標反映地區生活飲用水水質特徵及在一定時間內或特殊情況下水質狀況的指標。其中:

1、增加了4項指標,包括高氯酸鹽、乙草胺、2-甲基異莰醇和土臭素。

2、刪除了13項指標,包括耐熱大腸桿菌、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計)、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

3、修改了2項指標的名稱,包括耗氧量( CODMn法,以 O2計)修改為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氨氮(以N 計),修改為氨(以N計)。

4、調整了8項指標的限值,包括:

(1)硝酸鹽(以N 計):原來是10mg/L,地下水源限制時為20mg/L;GB5749-2022修改為1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按20 mg/L執行。

(2)渾濁度:原來是1NTU,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為3NTU;GB5749-2022修改為1NTU,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按3NTU執行。

(3)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原來是3 mg/L,水源限制、原水好氧量大於6mg/L時,按5mg/L執行;GB5749-2022修改為3 mg/L。

(4)游離氯出廠水限值:原來是4mg/L;GB5749-2022修改為游離氯出廠水、末梢水限值≤2mg/L。

(5)硼:從0.5 mg/L修改為1.0mg/L。

(6)氯乙烯:從0.005 mg/L修改為0.001 mg/L。

(7)三氯乙烯:從0.07 mg/L修改為0.02mg/L。

(8)樂果:從0.08 mg/L修改為0.06mg/L。

5、增加了總β放射性指標進行核素分析評價的具體要求:扣除40K後仍然大於1Bq/L,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判定能否飲用。

6、增加了將微囊藻毒素-LR 指標的適用情況:藻類暴發情況發生時。

7、刪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

二、水質參考指標由GB 5749—2006的28項調整為55項

1、增加了29項指標,包括釩、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敵百蟲、甲基硫菌靈、稻瘟靈、氟樂靈、甲霜靈、西草凈、乙醯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計)、亞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鈾和鐳-226。

2、刪除了2項指標,包括2-甲基異莰醇和土臭素。

3、修改了2項指標的名稱,包括二溴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溴乙烷,亞硝酸鹽名稱修改為亞硝酸鹽(以N計)。

4、調整了1項指標的限值,為石油類(總量):從0.3 mg/L修改為0.05mg/L。

新標準的修訂出台將進一步提高我國生活飲用水質量,為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居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起到更積極的作用。

❾ 飲用水的水質檢測標準是多少

飲用水的水質檢測標準是GB 156 0190 2607-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 GB 8537-2008飲用天然礦泉水
GB 15892-2009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 GB/T 8538-2008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
DB50/ 302-2008聚碳酸酯(PC)飲用水罐密封蓋
GB 12376-1990水中釙-210的分析方法 電鍍制樣法
GB/T 5750。6-2006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飲用水的水質檢測項目是
微生物指標:糞大腸菌群、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金黃色葡萄球菌
重金屬:鉛、汞、鉻、鎘、砷、六價鉻、二氧化硅、鉻、鋇、銀、鈹、鉍、鈷、銻、釩、銦、鉈、釷、鈾
理化指標:色度、混濁度、pH、電導率、總硬度、鹼度(總鹼度、重碳酸鹽和碳酸鹽)、酸度、透明度、化學需氧量CODcr、生物需氧量BOD5、高錳酸鹽指數,溶解氧DO、殘渣、揮發性酚、凱氏氮、礦化度
揮發性有機物:苯、類、甲苯、硝基苯、總有機鹵、石油類、有機質
半揮發性有機物:鄰苯二甲酸酯多環芳烴、有機氯、有機磷、氯苯類、酚類
飲用水的水質檢測方法是
火焰發射光度法、離子色譜法、乙二胺四乙酸鈉滴定法
二氮雜菲分光光度法、過硫酸銨分光光度法、無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鋅試劑-環己酮分光光度法
催化示波極譜法、冷原子吸收法、原子熒光法
疏基棉富集-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火焰發射光譜法

❿ 水裡面含石油類物質含量 多少認定為污染

石油類專門測油儀測想知道段廢水石油類含量取段水咯般工業產都除油工藝特別電鍍表面氧化廠直接兩種廠取水.處.理問題環-保-通進行交流石油類主要含芳香烴、烷烴、環烷烴混合物原水電鍍廠、機械廠等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