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捐款收稅嗎
捐款不收稅。
不但不收稅,還可以抵稅。
個人通過相關部門的公益捐款,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時,不超過30%的部分,可以扣除;
企業同樣的捐款,不超過當會計利潤12%的部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
B. 公司1月底向市慈善總會捐贈汽油用於防疫車輛使用,2月5日已按征稅銷售數量申報消費稅,後續如何處理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的有關捐贈稅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規定,在本公告發布前,納稅人已將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按照征稅銷售額、銷售數量進行消費稅納稅申報的,可以選擇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已征應予免徵的消費稅稅款,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予以退還或者抵減納稅人以後應繳納的消費稅稅款。因此,你公司1月份捐贈汽油是可以享受消費稅免稅優惠的。如果在2月納稅申報期已按照征稅銷售數量申報了消費稅,可以選擇在2月納稅申報期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如果應予免徵的消費稅稅款已繳納,你公司可以申請辦理退稅或者抵減以後應繳納的消費稅稅款。需要提醒的是,你公司進行消費稅免稅申報時,需填寫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及《本期減(免)稅額明細表》相應欄次。
C. 集團公司擬向市慈善總會捐贈一批汽油,用於防疫車輛使用,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優惠嗎
可以享受。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三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及其附加。
汽油屬於消費稅征稅范圍,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為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建議通過集團公司下屬生產汽油的石油化工企業直接向市慈善總會捐贈汽油。
D. 公益性捐贈如何稅前扣除5個要點
企業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如何按稅法規定稅前扣除?本文總結“五要點”法,以方便大家准確理解和把握。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第五十三條明確,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實務中,企業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如何按稅法規定稅前扣除?本文總結“五要點”法,以方便大家准確理解和把握。1、受贈單位要分清(1)受贈單位必須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直屬機構。如果受贈單位是鄉級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則不能稅前扣除。(2)向公益性社會團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必須是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所屬年度,且受贈單位是在財政、稅務、民政等部門聯合發布的名單上。反之,不能稅前扣除。2、取得票據要合法不能用行政事業單位結算票據稅前扣除,而應提供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印製並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作為法定扣除憑證。3、捐贈跨期要分攤實務中,有的企業發生一次性公益捐贈數額大且跨期時間長,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分攤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如甲公司為取得政府投資的城市體育公園冠名權,2015年1月,以銀行存款向市慈善總會(在市財政、稅務與民政部門共同發布的名單上)捐贈800萬元。按合同約定,甲公司取得冠名權期限5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受贈單位開具捐贈專用收據800萬元。2015年應分攤計入“營業外支出”金額=800÷5=160(萬元)。4、直接捐贈要調整基於政府幫扶解困的定向性,企業根據政府及相關部門扶貧計劃,直接向貧困村、農戶、城市生活困難的居民、農村小學和特困學生等捐贈。雖然這種行為具有公益性,但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公益性捐贈要件,因此,企業發生的直接捐贈支出,要納稅調增。5、利潤不實要重算實務中,企業先按自行編制的年度“利潤表”預申報企業所得稅,然後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如在審計中發現被審計單位會計核算差錯,計算利潤不實,要對會計報表調整。在確定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限額時,其計算依據應以調整後的利潤總額。以甲公司為例。如2015年向市慈善總會捐贈800萬元,一次性計入營業外支出後的利潤總額1000萬元,無其他會計審計調整事項。經調整後的利潤總額=1000+(800-160)=1640(萬元)。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限額=1640×12%=196.80(萬元),實際列支金額160萬元。甲公司當年可據實稅前扣除公益性捐贈160萬元。
E. 企業向慈善總會捐款可不交企業所得稅嗎
公益性捐贈支出,只能是抵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按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的規定:
公益性捐贈支出,在本年度利潤12%以內的部分,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也就是說,在這個比例之內的,可以做為費用支出扣除。
F. 捐贈是否需要繳稅
企業對外捐贈,增值稅方面,要視同銷售處理,計繳增值稅; 企業對外捐贈,所得稅方面,如果符合稅前扣除標準的,稅前列支;否則,稅前不可以列支。
G. 捐贈稅收政策
法律分析:對於一般性公益捐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按納稅人的屬性不同,分為企業稅收優惠和個人稅收優惠兩種。一是企業稅收優惠。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二是個人稅收優惠。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如果捐贈額大於捐贈限額時,只能按捐贈扣除限額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上述個人是指通過中國境內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對個人向中華慈善總會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部分經過批準的基金會,如農村義務教育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個人向其捐贈的所得,按照規定可以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時全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三條 企業當年發生以及以前年度結轉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