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液化氣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液化石油氣瓶不得存放在住人房間、公共場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內。鋼瓶嚴防高溫和日光暴曬,其環境溫度不得大於35℃,使用中,鋼瓶與爐灶之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並保證室內空氣流通。禁止液化石油氣爐灶與其它爐灶在同一房間內使用。
二、爐灶各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破損等情況要及時修理.如出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聯系修理。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要立即停用氣罐,打開門窗,嚴禁在室內吸煙、劃火柴或開、關電氣設備,並要關閉相鄰房間的門窗進行隔離,必要時相鄰房間也要熄滅火源等。檢查泄漏點時,一般採用抹肥皂水的方法,嚴禁用明火試漏。
三、液化石油氣爐灶點火時,要先開角閥,然後劃火柴從側面接近爐盤火孔,再開啟爐具開關。如一次沒有點著,要及時關閉爐具開關。用完爐火後應先關閉氣罐角閥,再關閉爐具開關。
四、使用液化氣爐灶不要離人,鍋、壺等不要盛水太滿,以防開水溢出熄滅火焰,石油氣擴散發生火災事故。
五、液化氣鋼瓶嚴禁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火源、熱源,嚴禁烘烤、火燒等方法對氣瓶加熱。不能傾倒、倒置使用。嚴禁在室內將液化氣從一個鋼瓶導入另一個鋼瓶。液化氣使用完後,瓶內殘液嚴禁擅自處理。
法律依據:《安全用液化氣管理制度》 第一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及管線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絕對不允許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
⑵ 液化氣瓶存放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一、液化石油氣瓶不得存放在住人房間、公共場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內。鋼瓶嚴防高溫和日光暴曬,其環境溫度不得大於35℃,使用中,鋼瓶與爐灶之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並保證室內空氣流通。禁止液化石油氣爐灶與其它爐灶在同一房間內使用。
二、爐灶各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破損等情況要及時修理.如出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聯系修理。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要立即停用氣罐,打開門窗,嚴禁在室內吸煙、劃火柴或開、關電氣設備,並要關閉相鄰房間的門窗進行隔離,必要時相鄰房間也要熄滅火源等。檢查泄漏點時,一般採用抹肥皂水的方法,嚴禁用明火試漏。
三、液化氣鋼瓶嚴禁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火源、熱源,嚴禁烘烤、火燒等方法對氣瓶加熱。不能傾倒、倒置使用。嚴禁在室內將液化氣從一個鋼瓶導入另一個鋼瓶。液化氣使用完後,瓶內殘液嚴禁擅自處理。
法律依據:《氣瓶安全監察規定》
第四十三條 運輸、儲存、銷售和使用氣瓶的單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氣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並有專人負責氣瓶安全工作,定期對氣瓶運輸、儲存、銷售和使用人員進行氣瓶安全技術教育。
第四十五條 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⑶ 液化氣存儲量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液化石油氣瓶不得存放在住人房間、公共場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內。鋼瓶嚴防高溫和日光暴曬,其環境溫度不得大於35℃,使用中,鋼瓶與爐灶之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並保證室內空氣流通。禁止液化石油氣爐灶與其它爐灶在同一房間內使用。
二、爐灶各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破損等情況要及時修理.如出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聯系修理。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要立即停用氣罐,打開門窗,嚴禁在室內吸煙、劃火柴或開、關電氣設備,並要關閉相鄰房間的門窗進行隔離,必要時相鄰房間也要熄滅火源等。檢查泄漏點時,一般採用抹肥皂水的方法,嚴禁用明火試漏。
三、液化氣鋼瓶嚴禁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火源、熱源,嚴禁烘烤、火燒等方法對氣瓶加熱。不能傾倒、倒置使用。嚴禁在室內將液化氣從一個鋼瓶導入另一個鋼瓶。液化氣使用完後,瓶內殘液嚴禁擅自處理。
法律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國家對燃氣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
(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和燃氣設施;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
(四)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經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憑燃氣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⑷ 液化氣儲存要求
要求:
一、液化石油氣瓶不得存放在住人房間、公共場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內。鋼瓶嚴防高溫和日光暴曬,其環境溫度不得大於35℃,使用中,鋼瓶與爐灶之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並保證室內空氣流通。禁止液化石油氣爐灶與其它爐灶在同一房間內使用。
二、爐灶各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破損等情況要及時修理.如出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聯系修理。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要立即停用氣罐,打開門窗,嚴禁在室內吸煙、劃火柴或開、關電氣設備,並要關閉相鄰房間的門窗進行隔離,必要時相鄰房間也要熄滅火源等。檢查泄漏點時,一般採用抹肥皂水的方法,嚴禁用明火試漏。
三、液化氣鋼瓶嚴禁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火源、熱源,嚴禁烘烤、火燒等方法對氣瓶加熱。不能傾倒、倒置使用。嚴禁在室內將液化氣從一個鋼瓶導入另一個鋼瓶。液化氣使用完後,瓶內殘液嚴禁擅自處理。
⑸ 液化氣儲存倉庫對樓層有什麼政策要求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13
⑹ 煤氣罐不能存放在地下室嗎有什麼相關的規定嗎
1、是的,煤氣罐不能存放在地下室。《新消防法關於地下室使用煤氣罐的規范》規定:液化氣比空氣重,泄露後會在低窪處聚集,不易擴散,所以,地下室嚴禁使用。
2、地下室嚴禁安裝燃氣管道,如果需要安裝的話,必須是獨立的空間,通風良好,加裝報警裝置。
1)加裝報警器。2)加裝獨立排風系統。
⑺ 煤氣引入管為什麼能從半地下室,廚房引入,卻不能敷設在地下室,浴室
請閱讀《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相關條文:
10.2.14 燃氣引入管敷設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燃氣引入管不得敷設在卧室、衛生間、易燃或易爆品的倉庫、有腐蝕性介質的房間、發電間、配電間、變電室、不使用燃氣的空調機房、通風機房、計算機房、電纜溝、暖氣溝、煙道和進風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氣引入管宜設在廚房、走廊、與廚房相連的封閉陽台內(寒冷地區輸送濕燃氣時陽台應封閉)等便於檢修的非居住房間內。當確有困難,可從樓梯間引入,但應採用金屬管道和且引入管閥門宜設在室外。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和地上密閉房間敷設燃氣管道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凈高不宜小於2.2m。
2 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房間換氣次數不得小於3次/h;並應有獨立的事故機械通風設施,其換氣次數不應小於6次/h。
3 應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設備。
4 應採用非燃燒體實體牆與電話間、變配電室、修理間、儲藏室、卧室、休息室隔開。
5 應按本規范第10.8節規定設置燃氣監控設施。
6 燃氣管道應符合本規范第10.2.23條要求。
7 當燃氣管道與其他管道平行敷設時,應敷設在其他管道的外側。
8 地下室內燃氣管道末端應設放散管,並應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應保證吹掃放散時的安全和衛生要求。
註:地上密閉房間包括地上無窗或窗僅用作採光的密閉房間等。
10.2.22 液化石油氣管道和烹調用液化石油氣燃燒設備不應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內。當確需要設置在地下一層、半地下室時,應針對具體條件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並進行專題技術論證。
10.2.23 敷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和地上密閉房間以及豎井、住宅汽車庫(不使用燃氣,並能設置鋼套管的除外)的燃氣管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閥門、閥件的公稱壓力應按提高一個壓力等級進行設計;
2 管道宜採用鋼號為10、20的無縫鋼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屬管材;
3 除閥門、儀表等部位和採用加厚管的低壓管道外,均應烽接和法蘭連接;應盡量減少焊縫數量,鋼管道的固定焊口應進行100%射線照相檢驗,活動焊口應進行10%射線照相檢驗,其質量不得低於現行國家標准《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98中的Ⅲ級;其他金屬管材的焊接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10.2.26 燃氣立管不得敷設在卧室或衛生間內。立管穿過通風不良的吊頂時應設在套管內。
綜上所述:燃氣管道設置的原則,經常有人的房間、高頻率適用的房間、密閉的房間、通風不良的房間,盡量不能設置。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對燃氣引入管設置要求是一樣,設置原則是盡量不要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引入,如要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引入,應有相應的通風措施和安全規定。
浴室和卧室都是屬於高頻率使用房間,經常處於密閉狀態,是絕對嚴禁穿越的。
如果說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區別,就是半地下室有條件設置通風窗口,地下室沒有條件設置。
地下室 basement
房間地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2者。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間地面低於室外地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
引入管嚴禁穿越衛生間,必須的,沒得商量。
⑻ 求液化氣存放的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氣瓶儲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化石油氣瓶不得存放在住人房間、公共場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內。鋼瓶嚴防高溫和日光暴曬,其環境溫度不得大於35℃,使用中,鋼瓶與爐灶之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並保證室內空氣流通。禁止液化石油氣爐灶與其它爐灶在同一房間內使用。
二、爐灶各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破損等情況要及時修理.如出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聯系修理。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要立即停用氣罐,打開門窗,嚴禁在室內吸煙、劃火柴或開、關電氣設備,並要關閉相鄰房間的門窗進行隔離,必要時相鄰房間也要熄滅火源等。檢查泄漏點時,一般採用抹肥皂水的方法,嚴禁用明火試漏。
三、液化石油氣爐灶點火時,要先開角閥,然後劃火柴從側面接近爐盤火孔,再開啟爐具開關。如一次沒有點著,要及時關閉爐具開關。用完爐火後應先關閉氣罐角閥,再關閉爐具開關。
四、使用液化氣爐灶不要離人,鍋、壺等不要盛水太滿,以防開水溢出熄滅火焰,石油氣擴散發生火災事故。
五、液化氣鋼瓶嚴禁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火源、熱源,嚴禁烘烤、火燒等方法對氣瓶加熱。不能傾倒、倒置使用。嚴禁在室內將液化氣從一個鋼瓶導入另一個鋼瓶。液化氣使用完後,瓶內殘液嚴禁擅自處理。
⑼ 液化氣罐安全使用規定
使用液化氣前必須仔細檢查液化氣瓶連接的所有管路、接頭、閥門等是否完好。液化器具使用橡膠軟管規定每半年強制更換一次。液化氣罐與用氣器具或供氣系統嚴禁採用軟管連接,要用硬管連接。禁止用任何方式強行開關液化氣鋼瓶角閥等
一、使用液化氣罐前的安全注意事項
1、檢查液化氣罐必須要有的標志、標識。即要使用合格的、有警示標簽的液化氣罐。否則,不得使用。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1)新的液化氣罐:必須是具備氣瓶製造資格的廠家生產的鋼瓶,在鋼瓶的護罩上打有製造單位許可代號和出廠日期,並有當地質檢部門出廠監督檢驗的標志(CS)。符合以上條件的鋼瓶,才可以購買並投入使用。
(2)已投入使用的液化氣罐: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液化氣罐使用年限為15年),且在規定的檢驗期限內(4年送檢一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驗合格的不存在安全隱患的鋼瓶,才可以投入使用。
(3)檢驗合格的液化氣罐:合格標志為液化氣罐角閥上的檢驗標識環,檢驗標識環明示此次檢驗時間和下次檢驗時間,在此期間可以使用。
2、對液化氣罐進行安全檢查。即要檢查液化氣罐護罩是否存在松動或脫落以及底座脫落、瓶體變形或其它影響其直立的缺陷,瓶閥、減壓閥、膠管、灶具轉芯閥是否有漏氣的現象,罐體是否的焊接和更改液化氣罐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的情況。若有上述情況之一,則不要使用。
3、檢查使用液化氣罐的安全環境。即液化氣罐不得放置在地下室,不得靠近明火、電源及其他熱源,比如暖氣包、火爐邊、火牆周圍等;液化氣罐與灶具的距離不得小於0.5m,房間要能通風;液化氣罐不能在陽光下長時間直接暴曬,尤其在夏天的時候。
4、檢查液化氣罐的來源。即要保證使用的液化氣罐必須是由具備《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瓶裝氣體經營部或者具備《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提供的。
二、使用液化氣罐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點火時,應「火等氣」,即先點火後開氣;熄火時,先關瓶閥後關灶閥。
2、、燒水做飯時,應專人看管,以防水溢滅火,液化氣漏氣。
3、不要用力搖晃和傾倒、摔砸液化氣罐,也不要在液化氣將用完時,將液化氣罐倒置、平躺或加熱,否則容易發生爆炸。
三、發現液化氣罐泄漏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發現漏氣時,切勿恐慌,要立即切斷氣源,迅速關閉管線上游閥門和鋼瓶角閥。
2、迅速打開門窗,保持良好通風,讓液化石油氣散發到室外。
3、嚴禁開關任何電器和使用室內電話,熄滅一切明火。
4、可用肥皂水檢查泄漏點,發現泄漏點,要用濕毛巾捂住。若自己無法處理,則要到戶外打電話通知供氣單位專業人員來處理。
5、發現鄰居家液化石油氣泄漏時,應敲門通知,切勿使用門鈴。
法律依據:《液化氣罐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及管線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絕對不允許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
第二條 液化氣槽車和鋼瓶、貯罐的充裝系數不得超過其容積的80%(引進球罐按設計值充裝)。進貯罐的液化氣溫度界限應保證其蒸氣壓不超過貯罐的允許操作壓力。當環境溫度高於30℃時,對無保溫的露天貯罐要採用噴淋水降溫。
第三十條 按規定要求對液化氣及瓦斯設備與管線進行檢查和監測,發生隱患要採取可靠措施,結合每年大檢修或日常維修進行整改。當隱患發展威脅安全生產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⑽ 地下室使用液化氣違反哪個強條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第8.7.2條「居民用戶室內液化石油氣氣瓶不得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風不良場所」等相關規范要求,嚴禁用戶在高層建築、地下室、半地下室室內使用液化石油氣。